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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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篇一: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省市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20XX]36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职业道德与政务礼仪培训的通知》的要求,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知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我中心将从20XX年起,用2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55周岁以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起相应集中培训。
四、培训形式和考试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为解决工学矛盾,在培训实施过程中,采取集中调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时间安排上,可以根据单位的需求灵活掌握。市人事局将组织统一闭卷考试。
五、培训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内容: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处理及案例分析。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
六、培训师资
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等院校中聘请相关老师担任教学工作,每门课程配备3—5名左右的老师。
七、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时间四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八、组织管理
1.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员的培训、考试、验证工作。
2.参训人员考试合格后,将培训考试情况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调动、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的单位,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
篇二: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是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应该管理培训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全县县、乡、村三级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培训,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的培训。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
1、领导干部。包括县级领导、副科级的以上单位班子成员。
2、应急管理干部。相关县直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
3、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包括乡镇、村场、社区、企业、学校应急管理人员。
4、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其它应急救援队伍。
(二)培训内容
1、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应急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利用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应急管理工作研究的成果,搞好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业务水平。
3、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培训。加强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公共事件隐患排查监管能力。
4、应急管理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组织演练等方面技能培训,增强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速反应能力。
5、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队伍技能培训。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各类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训练,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能力。
三、培训方式
(一)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将相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
(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党校脱产培训时,安排相应应急管理培训课程。
(三)开办短期应急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
(四)利用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座谈会议和业务会议等形式进行培训,以会代训。
(五)结合各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实战”演练。
四、保障措施
(一)教材与师资队伍保障
1、教材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应急管理培训的有关内容组织培训教材。
2、师资队伍保障:以县委党校、县政府应急办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积极发展兼职教师队伍,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二)培训场地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培训教育基地和广播、电视等教学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要求为重点的培训基地。
(三)培训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培训所需经费在现有的干部教育培训费中予以安排,重点保证。
(四)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机制
将应急管理培训评估和考核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提高证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质量。
篇三: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着眼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实践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分级分类,保证质量。依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标准。选择和优化培训内容,提供规范适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和培训评估、考核制度。
3、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主要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根据需要加强功能性建设。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实战水平,大胆探索科学培训方法,积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4、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专项、专业培训与综合性、管理类培训的关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具体安排
1、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全省每年分级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在省行政学院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培训市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50人左右;市州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分管领导250人左右。
2、应急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全省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10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50人左右;市州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850人左右。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值守应急、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