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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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者入室须知:
1、读者须持本分馆借书证进入借阅室。
2、进入本馆应注意仪表、穿戴整洁。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
4、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
5、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和财务,若有污损、损坏应按规定标准赔偿。
6、请勿在室内从事与阅读无关的活动。
7、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二、图书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业务只是,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2、每年拟定本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上报龙泉驿区图书馆及相关部门。
3、应做到图书分类清楚,书刊排架迅速,提高叔叔列用章,努力为读者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4、科学管理本馆图书,保持图书完好,随时清理图书,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5、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核查借还图书是否上架,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6、做好本馆环境卫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
三、污损、遗失书刊赔偿制度
1、对污损书刊处理办法
若归还书刊又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等现象,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过错方应赔偿原书刊,无法赔偿原书刊的,按遗失论处。
2、对私自携带书刊出馆的处理办法
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的、私自将书刊带出本馆外的,除追回书刊、取消借阅资格、给予通报外,应同时按书刊价的10倍缴纳罚金。
3、对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若有书刊遗失,应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损失,借阅期满后仍未办理挂失、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应缴纳逾期滞纳金。
(二)出现书刊遗失后,读者可选择以下两种赔偿方式:
1、以书赔书、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予以赔偿(相同版本是指同一出版社出版的相同版次的同一书刊)
2、以款赔书,一般中外文图书按不同的出版年份,赔款倍不同。分以下几类:
(1)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
(2)1986—1989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8倍赔款;
(3)1990—1992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5倍赔款;
(4)1992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三)书刊价格计算方法:
(1)单册图书,按原定价计算;
(2)多卷书、丛书、按全卷(套)定价计算;
(3)期刊等连续出版物按全年定价计算。
四、报刊阅览室阅览须知
1、报刊阅览室实行报刊开架阅览、读者可凭阅览证或借书证入室阅览。
2、随身携带的包和其他物品,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3、读者每次期架上只能选择一种期刊阅览。阅览后放回原处。
4、室内所有刊物为国家财产,应主动爱惜,若又撕页、污损刊物等情况,应按本室规定交纳赔偿金。未经许可,本室刊物不得私自带出室内。
5、进入本室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爱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五、图书外借规则
1、办理图书外借书手续时将选好的图书、杂志拿到本馆服务台按规定程序办理;
2、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书2册(包括图书和期刊)。本馆借期为30天,杂志借期为15天,期满后可续借一次(续借方法:直接将书带到本馆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提前2天拨打电话办理续借手续),如越期后未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每天应交0.10元/册滞纳金。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否则,应承担过错责任。
4、馆内图书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主动爱惜,若有撕页、污损、遗失等情况,按国家、省、市《图书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赔偿金。
一、图书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所在地村民服
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书屋的管理工作。三、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帐,保证出版物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现私分、人为毁坏、丢失出版物想象。做好读者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读者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读者思想品德和增强读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和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九、对读者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读者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读者阅览制度一、读者阅览必须统一安排在阅览室借阅书刊,就地阅览。二、借阅时须检查刊物有否缺损,如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其责。三、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上批注划线,更不得挪剪其中图片、资料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四、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不得将包带进室内。
五、阅览室是公共场所,应注意文明礼貌,室内要保持安静、清洁,不得高声喧哗,不
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农家书屋借阅制度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或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
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15天。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至、5倍赔偿。书屋管理制度一、每日按时开放,满足读者要求。二、凡读者来阅览或借阅书刊,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阅览制度”、“农家书屋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计划购买图书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五、
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八、密切配合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