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个人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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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方法

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方法

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案例讲解)
案例: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李生与林生在上海共同创办了XX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分配比例李生为60%,林生为40%。

2021年XX合伙企业实现收入总额1000万元,成本费用600万元,其中,列支李生工资12万元,其他事项纳税调整增加额为38万元。

李生2021年无任何综合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2.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

林生在一家公司上班,2021年的工资薪金为20万元,实际缴纳三险一金为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元,已由单位在发放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了扣除,另外林生从经营所得中拿出50万元捐赠给公益慈善事业。

请问:李生与林生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
1、计算XX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前列支的投资者工资+纳税调整增加额
=1000-600+12+38=450万元。

2、计算个人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李生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450x60%=270万元
林生来源于XX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450x40%=180万元
3、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
(1)李生没有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李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70-6-2.4-3.6=258万元。

会计分录:个人所得税“速算”方法,附实操案例

会计分录:个人所得税“速算”方法,附实操案例

会计分录:个人所得税“速算”方法,附实操案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法定扣除额扣除标准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案例分享: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员工小刘,月工资5650元,个人交社保262.5元,公积金400元.算算他税前工资5650元和税后工资5650元,或企业承担40元,或企业承担50%,各要交多少个税?应纳税所得额=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税前工资时,个税=1487.5元*3%=44.63元借:管理费用-工资 565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50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50贷:其他应付款 --社保 262.5---公积金 400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63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xxxx借:管理费用-工资 6546.25其他应收款-代交社保和公积金 662.5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05.37-社保 758.75-公积金 800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63注,社保公司部分496.25元,公积金400元税后工资交个税的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

小刘应纳所得额=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对应不含税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105我们要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应纳所得额=(5650-262.5-400-3500)÷(1-10%)=1487.5÷0.9=1652.77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52.77*10%-105=60.28税后工资交个税的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

个税计算案例范文

个税计算案例范文

个税计算案例范文公司员工小王月薪9000元,根据国家的个税政策,我们来为小王计算他的个税。

首先,根据国家个税政策,每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级别的收入有所不同。

根据个税法规定,计税收入为税前工资减去个税起征点。

起征点为5000元,小王的计税收入为9000-5000=4000元。

接下来,根据个税法规定,税率分为7个级别。

根据小王的计税收入4000元所处的级别,我们可以查找相应的税率表。

级别,收入范围,税率,速算扣除数---------,-------------,--------,-----------1,0-3000,3%,0根据表格,小王所在级别为2级,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个税计算公式为: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个税金额=4000×10%-210=190元。

所以,小王每个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

除了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小王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具体费率根据工资收入的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假设小王的社保费率为10%,9000元的工资需要缴纳9000×10%=900元的社保费。

所以,小王每个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和社保费900元。

为了更好地了解小王的税后收入,我们来计算一下小王的税后工资: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小王的税前工资为9000元,税后工资=9000-190-900=7910元。

所以,小王的税后工资为7910元。

四种一次性收入个税计算案例分析

四种一次性收入个税计算案例分析

一、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情形(一)相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号公告《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此种情况的个人应纳所得税额可按下面几步进行:第一步,用(一次性补贴收入/提前退休实际月份数)-扣除标准(3500或4800)=A,根据计算结果A 对照税率表查找属于第几档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二步,应纳所得税额=(A*第一步查找出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退休实际月份数。

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人员的当月工资、薪金与一次性补贴收入应分开计算各自个人所得税。

(二)限制条件第一是单位范围,第6号公告适用于所有机关和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各种类型的单位均适应。

第二是个人范围,第6号公告仅适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而不适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及国有企业买断工龄的职工。

第三是收入范围,第6号公告只适用于所有机关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标准支付给提前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而对于其他收入则不适用该规定。

(三)案例分析:某国有企业李会计,因健康原因,经批准于2014年7月办理提前退休,并按照“相关标准”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100000元(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5个月),领取当月工资4500元(包括扣缴“三险一金”1600元),领到发放的半年奖3000元,李会计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第一,将3000元半年奖计入7月份工资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4500+3000-(1000+600)-3500]*10%-105=135(元)。

第二,计算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100000元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100000/25-3500=500(元),查找确定适用税率3%,应纳所得税额=500*3%*25=375(元)。

第三,最后两项合计李会计个人应纳所得税额:135+375=510(元)。

二、内部退养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情形(一)相关依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劳社部函〔2001〕45号《关于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的通知》。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值得收藏)一、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11(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

11(元);即相当于公司实际给了员工6161。

11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2015年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部分30%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30%)/(1-20%×30%)=7482.45(元)(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82。

45×20%-555=941.49(元);其中30%,即282。

个人所得税法案例

个人所得税法案例

个人所得税法案例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个人所得税法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用来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税率和纳税义务等内容。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法案的一些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法律条文。

案例一: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经理,他的年薪为50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案的规定,张先生需要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假设张先生的年薪超过40万元,则超出的部分需要按照以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40万元以下部分:3%-40万元至60万元部分:10%-6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20%-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25%-200万元以上部分:30%根据以上税率,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40万元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0万元的年薪减去40万元的免税额,即10万元,需要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即1万元;-因此,张先生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1万元。

案例二:小王的个税优惠小王是一名普通职员,他的年薪为20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案的规定,小王可以享受教育支出等方面的个税优惠。

假设小王在过去一年中,在符合优惠条件的情况下,因教育支出等方面的实际支出共计10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案的规定,小王可以将这部分实际支出从应当纳税的收入中扣除。

即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按照年薪20万元减去实际支出10万元的部分计算。

因此,小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年薪20万元减去实际支出10万元,即剩余的1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案的规定,10万元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小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0元。

案例三:李女士的累计计税李女士是一名高级销售人员,她的年薪从去年开始上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案的规定,李女士需要按照累计计税的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假设去年李女士的年薪为50万元,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根据税率表,5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即5万元。

财税-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案例分析

财税-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案例分析

先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案例分析,李教授是一位专家,与某高科技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每年可获劳务报酬50000元,但李教授要支付交通费等费用10000元。

我们看看如何签订这个劳务合同对李教授才有利。

方案一:全额签订劳务报酬合同。

李教授与企业全额签订劳务报酬合同,这也是目前劳务报酬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大致意思是:企业支付李教授全部劳务报酬50000元,合作期间李教授发生的交通费等由自己承担。

李教授纳税和收益数据计算如下:个人所得税额=50000元×(1-20%)×30%-2000元=10000元,实际收益=合同收入-费用-个人所得税=50000元-10000元-10000元=30000元方案二:净额签订劳务报酬合同。

李教授与企业净额签订合同,也就是仅就能拿到手的实际劳务报酬签订合同,大致意思是:企业支付李教授劳务报酬40000元,合作期间李教授发生的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李教授纳税和收益数据计算如下:个人所得税额=40000元×(1-20%)×30%-2000元=7600元,实际收益=合同收入-个人所得税=40000元-7600元=32400元方案三:分别签订两个劳务报酬合同。

如果李教授是专家,对企业的发展能起到指导和顾问作用,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就可分工作和顾问两项劳务分别签订合同,一个合同大致意思是:企业支付李教授顾问费用20000元,合同签订后即付;另一个合同大致意思是:企业支付李教授劳务报酬20000元,完工支付(两次付款期要分开,按相关税法规定,两次收入至少要间隔1个月,否则要合并纳税);合作期间李教授发生的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李教授纳税和收益数据计算如下:个人所得税额=20000元×(1-20%)×20%+20000元×(1-20%)×20%=6400元,实际收益=合同收入-个人所得税=20000元+20000元-6400元=33600元方案四:签订税后劳务报酬合同。

个人所得税案例

个人所得税案例

个人所得税案例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经济活动中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税款。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接触到个人所得税,比如工资收入、稿费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等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我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小王是一名普通职工,他的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首先,小王可以享受起征点扣除。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起征点为5000元。

因此,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5000=3000元。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的应纳税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3000元×3%-0元=90元。

最后,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小王的应纳税额为90元,属于3%的税率档。

因此,小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0元。

除了工资收入外,小王还有一些其他的收入,比如投资理财收益。

假设小王的投资理财收益为1000元,那么他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首先,小王需要将工资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合并计算。

工资收入为8000元,投资理财收益为1000元,合计为9000元。

其次,小王可以享受起征点扣除。

起征点为5000元,因此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5000=4000元。

最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的应纳税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4000元×5%-45元=155元。

根据投资理财收益所得税率表,小王的应纳税额为155元,属于5%的税率档。

因此,小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5元。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比较简单清晰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和公共利益。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通过合理的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

公司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公司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公司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咱来唠唠公司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案例哈。

比如说,张三在某公司持有股份,他最初取得这些股份的时候花了10万块钱。

这10万就是他的成本价啦。

过了几年呢,公司发展得不错,张三打算把这些股份转让给李四。

转让的时候,李四给了张三30万块钱。

那这个时候就要计算张三转让股份的应纳税所得额了。

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转让收入减去成本。

在这个例子里,转让收入是30万,成本是10万,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 10 = 20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呢,按照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那张三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也就是20万乘以20%,算出来就是4万块钱。

再给你举个例子呗。

王五取得公司股份花了50万,后来转让给赵六的时候卖了80万。

首先算应纳税所得额,80 50 = 30万。

然后用30万乘以20%的税率,得到6万,这6万就是王五转让股份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啦。

你看,这样计算是不是还挺简单的?只要搞清楚转让收入和成本价,再乘以税率,就能算出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了。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分析题1、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在绘画方面很有造诣. 2013年发生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事项如下:(1)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进行书画展卖,现场作画取得收人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是否回国后还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何时、何地申报,须在我国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2)孙某在年初独立出版了一本绘画技巧教材,已取得稿酬收入50000元,出版社年初从中扣缴其个人所得税,10月出版社又进行加印,《绘画周刊》也对绘画技巧的内容进行了连载,加印和连载稿酬分别是1000元和3800元。

加印和连载需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3)接受一电影公司委托,对一部描写画家的电影剧本进行专业审核,约定审稿收入15000元。

需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4)接受邻省美术馆邀请为该馆的一个国际画展的开幕式担任即席翻译,该美术馆一次性支付孙某6000元税前报酬,孙某自负往来交通、住宿费用。

孙某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解析】:(1)境外收入应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在我国的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税。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①A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5200—5000=200(元)②B国现场作画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补扣.(2)加印和报刊连载的稿酬收入,由出版社和杂志社分别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分析与计算,需要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和所得情况进行分类。

下面将给出两个案例进行分析与计算。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普通职工,他每月工资为8000元,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200元,住房公积金按工资的8%缴纳,每月缴纳640元。

请计算小明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额-各类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赡养老人等特殊扣除-个人所得税免征额(3500元)由于小明的工资薪金所得额为8000元,没有其他特殊扣除项,我们可以直接进行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额=8000元社会保险费=200元+640元=840元住房公积金=640元应纳税所得额=8000元-840元-640元-3500元=302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我们可以找到对应的税率为3%。

所以小明应纳税额为:3020元×3%=90.6元。

案例二: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额+经营活动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中国境内所得-各类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赡养老人等特殊扣除-个人所得税免征额(3500元)由于小红是自由职业者,我们需要计算她的经营活动所得额。

经营活动所得额=经营活动收入-经营成本对于小红的经营活动来说,经营成本暂不考虑,所以经营活动所得额就是她的经营活动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额=0元(没有工资薪金所得)社会保险费=0元(没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0元(没有住房公积金)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我们可以找到对应的税率为35%。

所以小红应纳税额为:6500元×35%=2275元。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计算,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并且在实际情况中根据个人的所得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在实际纳税过程中,个人需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纳税指导,以便按照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个人所得税两个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两个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两个案例分析案例一:小明是一名月收入为8000元的上班族,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1.计算税前收入:8000元2.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税前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在2024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所以小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减去5000元,即3000元。

3.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率分为7个档次。

在2024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根据小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超过5000元但不超过1455元。

所以小明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元乘以10%,即300元。

案例二:为了方便计算,假设小红的平均月收入为7500元。

她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1.计算税前收入:7500元2.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税前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在2024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所以小红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500元减去5000元,即2500元。

3.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档次,按照不同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小红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元,超过5000元但不超过1455元,所以她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500元乘以10%,即250元。

总结: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税前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及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起征点,可以计算出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度。

根据个人收入的不同情况,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也会有所变化。

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三、综合案例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取得30000元季度考核奖金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3200元,每月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另外,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解析:(一)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1.2019年1月: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3200-3000=4800元,对应税率为3%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800×3%=144元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144元。

2019年2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144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2.2019年2月,李先生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32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1)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计算①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16000+16000=32000元②累计免税收入=0③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5000×2=10000元④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3200+3200=6400元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000+3000=6000元⑥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2000-10000-6400-6000=9600元对应税率为3%(2)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9600×3%-144=288-144=144元2019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144元。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
个税计算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任务,对于很多人来说,了解个税如何计算以及如何优化个人税务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下面是一些个税计算的案例,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个税计算的方法和技巧。

案例一:张三的个税计算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年终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适用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3.计算实际应缴个税金额:
实际应缴个税金额=应纳税额-已预缴税款
案例二:李四的个税计算
李四今年的工资收入为每个月8000元,他的年终奖为5万元。

他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住房租金6000元和子女教育支出4000元。

他的个税计算如下: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年终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适用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0。

3.计算实际应缴个税金额:
实际应缴个税金额=应纳税额-已预缴税款
假设李四已经在每月工资中扣除了个税预缴款,总额为8000元。

实际应缴个税金额=6200元
所以李四的个税金额为6200元。

地税五大案例解读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地税五大案例解读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地税五大案例解读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案例一(工资、薪金所得):徐某系某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1月份工资详单如下,请根据其工资发放情况,计算当月的应纳税款和实发工资数额。

金额单位:元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交通津贴工作性津贴590641430.855301350生活性补贴应发工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扣款项目合计实发工资16604706.85564.82案例分析:徐某工资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独生子女补贴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扣款项目合计为住房公积金与个人所得税之和;实发工资为应发工资减除扣款合计的余额。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706.85-5-564.82-3500)×3%=637.03×3%=19.11(元)扣款项目合计=564.82 19.11=583.93(元)实发工资=4706.85-583.93=4122.92(元)案例二(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中国公民吴某在A企业和B企业分别担任会计职务。

2011年10月份自A企业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自B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800元,分别扣缴税款15元和9元。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计算吴某10月份工资收入的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处理:吴某在A、B两企业取得工资收入,需将两处收入合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税收入额=4000 3800=7800(元)实际应纳税款=(7800-3500)×10%-105=325(元)应补缴税款=325-15-9=301(元)案例三(解除劳动合同):孙某在某机械厂工作20年,2012年2月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该机械厂向孙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9万元,同时,从中拿出1万元为孙某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计算孙某取得的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其他资料:孙某所在地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为2万元。

案例分析:1.计算应税补偿金数额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偿金=20000×3=6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补偿金=190000-60000-10000=120000(元)2.计算应纳税款孙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只能按12个月份数进行分摊、计税。

个人所得税案例

个人所得税案例

个人所得税案例案例背景:张先生是一名软件工程师,2022年全年在北京工作,每月薪资为3万元,年终奖为6万元。

他在某平台上进行技术咨询,额外获得劳务报酬4万元。

张先生全年无其他特殊收入,且没有可以抵扣的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项。

我们来计算张先生全年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按年度合并计算税额。

1.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张先生的年薪为36万元(3万元/月 12个月)。

按照税法规定,起征点为5万元/年,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 - 5万元 = 31万元。

我们需要根据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没有其他扣除项,那么他的应纳税额为:- 不超过3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3万元至12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超过12万元至2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超过25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超过35万元至5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 超过55万元至8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元;- 超过8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

张先生的应纳税额为:(31000-30000)10%-210=990元2. 劳务报酬所得税的计算:张先生的劳务报酬为4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可以先减除费用800元。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4万元 - 800元 = 39200元。

应纳税额为:39200元 20% = 7840元。

3. 年终奖的税收计算:张先生的年终奖为6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年终奖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计算税额:一种是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税额;另一种是单独作为一次性收入计算税额。

为了简化计算,我们这里采用单独计税的方式。

年终奖的税率根据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数额确定,具体税率参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法的法律案例(3篇)

个人所得税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35岁,某市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员工。

2021年,张三因公司业绩突出,年终奖为10万元。

然而,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张三与税务机关发生了争议。

张三认为,自己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税务机关则认为,张三的年终奖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三的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以下各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年终奖、提成、奖金、津贴、补贴等所得;(三)其他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四、案例分析1. 张三的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因此,张三的年终奖应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张三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所得;(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征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下列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所得;(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征的所得。

”本案中,张三的年终奖不属于上述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因此,张三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张三的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张三的年终奖不属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此,法院判决税务机关胜诉。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综合所得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综合所得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综合所得
案例一:李明的个税计算
李明是一名职工,月薪为8000元,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李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薪减去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3000元
2.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如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3.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3000*3%=90元
所以,李明的个税为90元。

案例二:张丽的个税计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张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薪减去个税起征点。

2.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如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3.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前3000元应纳税额=3000*3%=90元
超过3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5000-3000)*10%=200元
所以,张丽的个税为90元+200元=290元。

案例三:王华的个税计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王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薪减去个税起征点。

2.确定适用税率。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税率如下:-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3.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前3000元应纳税额=3000*3%=90元
所以,王华的个税为90元+700元=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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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个人所得税计算
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1.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前述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
某单位职工孙某月工资4500元。

2018年7月份共出差10天,差旅费津贴250元。

9月份,单位为提高全体职工的中秋节福利,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每个职工500元。

解析:
孙某7月应税收入为4500元,10月应税收入为5000元。

其在7月取得的差旅费津贴250元是按实际出差的情况计算发
放的,是名副其实的差旅费津贴,按规定不征税,但对单位10月份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的500元福利,应并入取得该项所得的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2.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
某单位按规定对职工按月发放住房补贴,但未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而是对职工按月发放医疗补助费。

职工赵某每月取得工资4000元、住房补贴300元、医疗补助费100元。

解析:
赵某每月应税收入为4000+300+100=4400(元)。

3.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当全额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中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企业按规定对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了4个月的防暑降温费。

此外,为方便职工,该企业还以就餐卡的形式向职工发放食堂经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由职工在单位食堂刷卡消费。

政府规定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仅是发放标准,不是免税或扣除的标准,单位在实际发放时,应当全额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4.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利费,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是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是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是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例:
A单位1月从提留的职工福利费中向困难职工李某发放生活困难补助500元;为庆祝“三八妇女节”,3月向单位全体女职工发放福利每人300元。

此外,4月份还以福利费名义为单位高
级管理人员王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购价8000元,王某当月还取得工资4000元。

解析:
1月份单位向李某发放的困难补助,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福利费。

而向全体女职工发放的过节福利,应当全额并入女职工3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高管王某4月份应税收入为8000+4000=12000(元)。

5.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
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某单位职工范某,每月应发工资4800元、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为300元,单位替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为500元,个人每月按5000元的工资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500元,单位也为其缴纳相等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王某每月实际取得工资4000元。

王某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假设例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

解析:由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因此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住房公积金,其缴纳比例为10%,未超过12%,但缴纳基数5000元超过了1500元的3倍,因此,可以免税的住房公积金为1500×3×10%=450(元),范某每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为4800-300-500+(500-450)×2=4100(元)。

如果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金额不同,则应分别计算调整;如果缴纳的基数超过标准但比例未超过标准的,对基数进行计算调整;如果基数未超过标准但比例超过标准的,需对比例进行计算调整。

6.职工取得内部退养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
2018年1月,职工王某在其任职单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36000元,王某当月工资为3000元,王某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月份为24个月。

解析:
①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6000/24=1500元;
1500+3000-3500=1000元,因此,适用税率为3%;
②应纳税额=(36000+3000-3500)×3%=1065元。

若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例:
2018年,职工王某在其所在企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取得一次性收入36000元(王某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为10个月)。

解析:
应纳税额=〔(36000÷10)-3500〕×3%×10=30(元)
8.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但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
2018年,职工李某,因与其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04400元,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12年,请计算该单位在支付该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①确认征税收入额:104400-18000×3=50400元;
②应纳税额=(50400/12-3500)×3%×12=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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