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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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对公司带来损失合同6篇

员工对公司带来损失合同6篇

员工对公司带来损失合同6篇篇1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因个人行为不当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损失事项及事实1. 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失职、疏忽或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具体损失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

2. 损失的具体情况、金额及计算方式经双方确认无误。

二、赔偿原则1. 乙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2. 乙方同意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3. 赔偿方式及时间: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赔偿公司损失。

三、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应在协议签订后___日内支付完毕;分期支付应明确每期支付的金额及支付时间。

3.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赔偿款,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 乙方应严格保密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其他约定1. 乙方应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行为。

2. 甲方对乙方的处理措施及结果仅依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与本协议内容无关。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赔偿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剩余款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

关于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处理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现就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行为的处理,公司领导班子经研究做出以下决定:一、公司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确认其无恶意行为且确认其不能因此获利的,对公司的经济赔偿方案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规定如下。

1、赔偿金按超额累进的方式计算。

例: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RMB:23456元,公司确认该员工无恶意行为且不能因此获利,按照本规定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支付给公司的赔偿金额如下表:2、直接责任人上级主管,最高追究至事业部总经理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3、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损失须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赔偿金。

二、公司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行为,不能确认其是否有恶意行为或不能确认其是否因此获利的,对公司的经济赔偿方案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如下。

(一)公司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均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本规定仅适用于城市预订网(中国区)下属三家公司:广东中旅易达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易达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市旅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承诺书如果出现错报或漏报税的情况,应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主要责任人(负责报税人员)承担损失金额30%2、复核人员承担损失金额10%3、主管人员(报税人员上级)承担损失金额10%4、公司承担损失金额50%5、相关人员承担金额不超过当事人一个月工资为限,若数额较大,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行政人事及财务则按月对当人事进行扣款。

6、如果出现错报和漏报现象,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自己的上级主管人员,由主管人员逐级上报到公司领导。

如果发现隐瞒不上报,哪一级不上报,损失金额由那一级人员全额承担。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把相关情况告知客户。

如果由此产生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员工过失导致公司损失赔偿案例

员工过失导致公司损失赔偿案例

员工过失导致公司损失赔偿案例
嘿,大家来听听这个事儿啊!有个员工小李,平常工作也还算认真负责,可谁能想到,就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竟然给公司造成了大麻烦!这就好比是一个厨师做菜,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突然手一抖,多放了一勺盐,结果整道菜全毁了!(例子:做菜时手抖多放了调料。


那天小李负责一个重要项目的数据录入,本来这也不是啥难事,可他居
然把几个关键数据给弄错了。

哎呀呀,这可糟糕了!就像跑步比赛中,本来一路领先,结果自己摔了一跤,被别人超越了!(例子:跑步比赛中摔倒被反超。


这错误的数据一路往下走,到后面同事做分析的时候才发现问题。

公司
赶紧采取措施补救,但还是损失了不少钱。

这时候大家都傻眼了,小李自己也懵了。

老板把小李叫到办公室,那场面,哎呀,可以想象有多严肃。

老板问他:“你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呢?”小李满脸通红,低着头不知道说啥好。

同事们也都议论纷纷,有人说:“这小李怎么搞的呀,这么不小心!”有人说:“唉,这下公司损失大了。


那难道小李就不用负责吗?当然不行啊!他得为自己的过失买单啊!公司按照规定,让小李承担了一部分损失。

这就好像是你打破了别人家的东西,不得赔嘛!(例子:打破别人家东西需要赔偿。

)这其实也是给大家一个教训,工作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啊!
我觉得啊,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千万不能因为一点小失误就酿成大错。

就像盖房子,一块砖没放好,可能整座房子都不稳固了!(例子:盖房子一块砖没放好影响整体。

)大家一定得细心细心再细心,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呀!。

员工操作失误 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员工操作失误 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员工操作失误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员工操作失误导致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有发生。

这些案例通常是由于员工的错误行为或疏忽而导致的,给企业或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以下是一个员工操作失误导致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例。

案例描述:某公司是一家电子设备制造商,生产和销售电视机、音响和手机等产品。

公司拥有一条自动化生产线,每天能生产数千个产品。

然而,在该公司的生产线上,有一名维修员工没有执行维护程序,导致一台设备烧毁,造成生产线中断。

该维修员工既是线上生产员工,也是维修人员。

在当天,他在生产线上工作时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但他没有立即采取行动。

而是选择了继续生产其他产品,直到发生设备烧毁的事故。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设备烧毁是由于设备过热而引起的,而过热的原因是由于设备冷却系统未正常工作。

维修员工没有及时维护设备冷却系统,导致设备过热,最终烧毁。

设备烧毁导致公司生产线停工了3天,公司损失严重。

生产线停工期间,公司无法生产出任何产品,无法满足客户订单,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并迫使公司支付额外费用用于设备维修和生产线重启。

公司决定对该维修员工提起赔偿诉讼,要求其赔偿因他的失误而导致的损失。

法院首先考虑了维修员工的失职行为,即未执行正确的维护程序,进一步导致了设备烧毁和公司损失。

维修员工辩称他只是一名生产员工,对设备维护不够了解,因此无法判断设备是否需要维护。

然而,法院并未接受他的辩解。

根据公司的培训记录和维护手册,维修员工接受了相关的培训,并且他作为维修人员应该熟悉设备并了解其维护需求。

维修员工的辩解被视为不充分,并认定他有责任维护设备冷却系统,防止设备过热。

最终,法院判决维修员工赔偿公司因设备烧毁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生产线停工期间的损失和额外费用。

法院认为该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并导致了公司的损失。

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公司的损失和员工的收入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这个案例是一个典型的员工操作失误导致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例。

它强调了员工应该履行他们的职责和义务,并且对他们产生的损失负责。

失职赔偿金账务处理流程

失职赔偿金账务处理流程

失职赔偿金账务处理流程
失职赔偿金是指员工因为工作中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公司遭受
经济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账务处理流程通
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赔偿金额,首先,公司需要对员工的失职行为进行调查
和评估,确定导致的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

这可能涉及到与相关部
门(如法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2. 通知员工,一旦确定了赔偿金额,公司需要书面通知员工,
并说明赔偿的原因和依据。

通知应当包括具体的失职行为、导致的
损失和要求赔偿的金额。

3. 制定赔偿协议,公司和员工需要制定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赔偿期限、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

协议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双方的权益。

4. 财务处理,一旦赔偿协议达成,公司财务部门需要进行相应
的账务处理,包括记录赔偿款项的收入、确认赔偿款项的支付和核
算相关税费等。

5. 监督执行,公司需要监督员工按照赔偿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如有必要可以进行后续的跟进和催促。

需要注意的是,失职赔偿金的处理涉及到法律、财务等多个方面,公司在处理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整个流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公司也需要在内部建立完善的流程和制度,以规范失职赔偿金的处理,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

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

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责任负责制,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制定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失误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过失或过错未能履行好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并明确严重过失、过错、收受贿赂或故意犯错产生的过失定为失职或渎职;第二条本条例规定了由于工作过失过错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认定、处罚、赔偿标准及具体处罚细则;第四条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本条例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惩处依据和惩处方式第五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三谁主管、谁负责,应负的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四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第六条处罚依据:本条例、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质量奖惩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第七条责任追究惩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罚款赔偿、降职降薪、调岗、辞退等第三章过失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和认定第八条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视为过失或过错,应当追究工作失误责任;由于严重过错、故意犯错或收受贿赂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失职或渎职责任,乃至追究法律责任;1.因图纸设计、计算等错误导致技术标书缺陷而造成报价损失;2.因图纸设计、计算、发放等错误导致生产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3.因保管不慎造成图纸和其他重要技术资料丢失、损毁;4.故意偷窃公司技术资料用于个人利益的;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秘密;6.签订有重大缺陷的合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7.合同评审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8.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的;9.丢失、毁损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10.提供虚假资料的或隐瞒相关资料不予提供的;11.无合法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12.未按规定办理授权或转委托的;13.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14.不主动和及时回收应当或可以回收应收资金的;15.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16.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17.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18.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19.推诿扯皮或故意延误发货的;20.由于不认真细致造成装箱发货重大错误;21.不执行发货规定,私自将货物外发造成公司损失的;22.在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23.签订、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或严重影响生产的;24.不执行进料规定,接收不合格的采购件或外协件进厂的;25.未按规定采取保管防护措施,导致库存物资丢失、损坏的;26.不履行检验职责造成不合格的采购件或外协件进入工厂适用的;27.因错检、漏检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导致后续质量事故的;28.未按要求完成检验,产品到用户方后发现质量问题的;29.因操作不当造成零部件或产品质量事故的;30.故意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质量事或设备事故的;31.故意将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的;32.不执行领料规定,私自取用仓库物资的;33.私自出售废钢废铁和其他公司所属物品,或出售后所得款项不入公司财务帐的;34.因核算错误多付工资或费用且不能追回的;35.因遗忘或延迟办理导致票据单证等作废等而造成损失的;36.因使用或保管不善导致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丢失、损坏的,37.因不执行用电、用水、用气等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38.其他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应当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况第九条发生以上过失过错的,相关责任人员各自承担的责任,涉及审批人、审核人、承办人、管理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过失的,因根据责任程度和具体情况,分别追究相应责任;第十条审批人、审核人、承办人都有故意或过失造成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不采纳审核人、承办人的正确意见而造成过错的,由审批人承担全部责任;承办人不按审批意见处理而造成过错的,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承办人或直接责任人从事或处理无需审批的工作,因本人原因产生的过错的,承办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因主管工作安排不到位,任务要求不明确导致出现第十三条情况,主管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因承办人或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过错的,由审核人或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单位损失的,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的;二、执行上级单位批复或决定的;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发生的;第四章对过失过错责任人的处理第十五条对过失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过失过错的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十六条对于发生过失过错的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理: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限期调离所任职部门;四、降职、撤职;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十七条因过错责任人员的行为而使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除依照以上规定追究过错责任外,还应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十八条过错责任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发生严重过错或连续多次发生过错的单位或个人,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第二十条对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定级、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五章经济损失赔偿第二十一条发生本条例第三章第十条所列过失、过错、收受贿赂和其他故意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过失过错性质、损失程度,按发生时的直接经济价值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由于工作疏忽、一般过错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10000~20000元,按10%赔偿;20000~50000元,按8%赔偿;50000元以上,按6%赔偿;2. 因工作严重过错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20000元以内,按20%赔偿;20000~50000元,按15%赔偿;50000元以上,按10%赔偿;3. 由于收受贿赂或其他恶意行为带来公司经济损失的20000元以内,按60%赔偿;20000~50000元,按50%赔偿;50000元以上,按40%赔偿;4. 因操作者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20000元以内,按10%赔偿;20000~50000元,按8%赔偿;50000元以上,按6%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过错责任: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过错发生后,能配合有关部门工作,避免或减少损失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追究其过错责任:一、因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和其他恶意行为而造成过错的;二、阻碍对其过错责任进行追究的;三、对检举、揭发、调查人打击报复的;四、多次发生过错的;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第二十四条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合同过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四章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第二十五条过错责任追究由公司人事部负责受理,组织调查、认定;发生的过错个人和部门,应当主动检查和纠正,并积极配合人事部的调查;第二十六条对需要追究个人过错责任的,人事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处理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和所在部门;第二十七条追究个人过错责任,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并允许受处分者进行申辩,慎重决定;第二十八条被追究过错责任的人员或部门不服追究过错责任决定的,可以在三十天内向人事部或工会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失误赔偿协议书

员工失误赔偿协议书

员工失误赔偿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背景:鉴于乙方在工作中可能存在失误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风险,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赔偿责任1.1 乙方承认并认可,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乙方有责任进行赔偿。

1.2 工作失误的定义是指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疏忽、不慎或故意失职等行为导致甲方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情况。

第二条赔偿范围2.1 乙方应承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2.2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a) 修复损坏设备或物品所需的费用;b) 损失的商品或材料的实际价值;c) 因工作失误导致的额外支出;d) 乙方失误所导致的生产停工、供应链中断等造成的损失;e) 甲方因工作失误而受到的惩罚性赔偿;f) 其他由工作失误直接导致的合理损失。

第三条赔偿金额3.1 乙方同意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根据以下具体方式计算:a) 经济损失明确可计算的,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b) 经济损失不易确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第四条赔偿方式4.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要求,以货币形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额。

4.2 赔偿金额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的(指定时间)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赔偿款项,乙方应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作为违约金,直至全额支付为止。

5.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赔偿款项的,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法律手段追索赔偿款。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及其内容保密。

6.2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第七条协议变更7.1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变更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7.2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成立需遵循与本协议相同的立法和约定程序。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公司对员工失职管理制度

公司对员工失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失职行为的界定、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以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

第二章失职行为界定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失职行为,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未能履行职责要求,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者公司运营受阻的行为。

第五条失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经济损失;3. 因工作延误导致公司项目进度受阻;4. 擅离职守,未按公司规定履行职责;5. 伪造、篡改、泄露公司秘密;6.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六条发现员工失职行为,由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失职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调查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调查核实后,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失职行为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失职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严重失职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屡教不改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员工因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失职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青岛信利达玩具有限公司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1.0 目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追究失职失误/违规违纪责任,来提高员工责任意识,约束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履行其职责,避免或减少在工作中失职失误/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降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必要的损失所带来的风险,同时更好地完成本职岗位管理工作。

2.0 适用范围:2.1适用于因失职失误/违规违纪造成经济损失300元以上,或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范围较广、程度较深的事件。

2.2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0职责3.1 根据事故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下由张强/韩处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3.2 根据事故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由谈总指定调查成员调查处理并由韩处监督调查与执行4.0责任追究的种类4.1 责令整改、检讨并公告批评;4.2 调离岗位、降职、撤职;4.3 解除劳动合同(劝退);4.4 以上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进行。

本着“重教育,轻处罚)的原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和赔偿。

按比例赔偿经济损失如下:备注:●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事件等级由总经理根据事件实际影响范围和程度情况来认定5.0责任划分5.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工作负责,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5.2由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牵头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协作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5.3由牵头部门或协作部门单方面原因影响到工作完成的,责任全部由责任部门单独承担6.0 责任追究程序6.1 员工在出现失职失误/违纪违规等行为后,已造成损失的,不论损失大小,一律上报,在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前,首先由责任人所在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作出情况说明,提出补救措施。

属生产经营事故上报生产计划部门,其它事故上报办公室。

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管理制度

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强化财产保护意识,提高财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产损失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财产损失,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故意行为,导致公司财产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财产损失分为以下几类:(一)直接损失:指因员工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实物损失,如设备损坏、物资丢失等。

(二)间接损失:指因员工行为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延误工期、影响公司声誉等。

(三)责任损失:指因员工未履行职责,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第三章财产损失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责任认定依据如下:(一)员工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行为是否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三)员工的行为是否具有故意性。

第八条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应根据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采取以下措施:(一)对直接损失,应全额赔偿。

(二)对间接损失,应根据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责任损失,应根据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采取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

第四章财产损失的处理程序第九条员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发现财产损失后,立即向直属上级报告。

(二)直属上级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损失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责任员工,按照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损失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财产损失的教育与预防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的财产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财产保护培训,使员工了解财产损失的危害和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财产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安全。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给我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何判定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给我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何判定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给我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何判定篇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判定第1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第3页共6页第4页共6页第5页共6页篇二: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引言:如何炒掉顽劣的员工?这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操作不当或者企业本身的规章制度存在问题,企业就难以避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来探讨用人单位如何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运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解雇员工呢?我们结合下面的案例予以分析。

[案例分析]刘某为某公司员工,某日接到公司调岗通知,称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其到外地工作,遭到其拒绝后,公司进行第二次调岗,结果,仍遭到其拒绝。

随即公司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

刘某辩称,公司工作调动应经其本意同意,否则公司不能强制性调动工作岗位,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针对刘某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行为,公司是否可以解雇刘某?刘某的仲裁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刘某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是确定的事实,公司规章制度也有相应的处理条款。

但刘某不服从公司调动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根据日常经验,用人单位为了发展经营,根据劳动者自身的业务技能对劳动者进行职位的升降和岗位的调动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但是,在诸多劳动仲裁和诉讼中用人单位却为此经常吃败仗,原因何在?首先,用人单位是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予以解雇,那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呢?根据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关于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处罚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与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条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须赔偿的原则。

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均需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第四条实行经济处罚连带责任的原则。

对经济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处罚范围第五条非公司决策的,凡个人未按各项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处或并处经济赔偿、调离岗位、免职、辞退:1、对事故、灾害与影响生产的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了处理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扩大的;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合同、担保、违约损失,或执行合同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3、利用岗位、业务便利,将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熟人或利益关系单位经营或代理,造成经济损失的;4、造成公司设备、设施、公物损坏的;5、利用公司名义与无形资产,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转交她人经营造成损失的;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返工损失的;丢失物品损失的;造成误工损失的;采购劣质设备、配件、器材与原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挪用、藏匿、私用公司财产、资金与器材,造成损失的;8、财务人员违反资金收付、报销资产管理等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9、发生火灾、交通、责任等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10、盗窃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11、泄漏公司机密与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12、员工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疏忽大意,致使公司损失的。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六条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要按本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中既就是责任者又就是受害者的,公司除按有关规定承担部分费用外,其她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警告公示外,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工作失误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失误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失误管理办法员工工作失误管理办法在企业运转的过程中,由于员工的一些失误从而就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那么,对于这样的失误,公司要对其做好怎样的管理与追究呢?下面就赶紧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员工工作失误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岗位在岗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期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高效、良好的管理机制。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四不放过”: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教育与惩罚相结合,问责与改进相结合。

五、对问责追究对象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管辖的部门与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拖延履行,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安全事故、工作效能低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六、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七、责任核定要过程与结果并重;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员工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第四条问责追究机构和权限由公司董事长任问责组长,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与董事长秘书为组员,组成问责追究核查小组,全面负责问责追究核查工作,代表公司对各部门或员工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问责小组组长负责总体的领导、指导、指示、决策工作。

小组成员负责责任事项的日常核查、核实、督办、促办、情况汇报、处罚建议上报、处罚结果落实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主要定义一、失职行为——主体是指:1、在岗人员对本职工作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不尽职尽责),不正确履行职责,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时限的行为;2、拒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的作为行为;3、无意但违反规章制度的作为行为;4、应该作为而没有作为、应该检查而没有检查、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作为行为;5、故意不作为的作为行为;6、故意违反规章制度的作为行为;7、滥用职权行为;8、各主管领导发现所辖各岗位在岗员工未尽职尽责而不做处理的行为;二、责任追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行文办事超过上级规定的合理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客户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
【原创版】
目录
1.工作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的后果
2.造成重大损失的定义和标准
3.对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的处罚措施
4.结论
正文
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待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

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可能会给企业或者组织带来重大损失。

这种损失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声誉上的,甚至是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造成重大损失的定义和标准,一般可以根据损失的程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因素来判断。

例如,如果一个员工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公司的重要数据泄露,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就可以被视为重大损失。

对于那些因为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种处罚可以是经济上的,比如罚款、扣除奖金等;也可以是职务上的,比如降职、撤职等。

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的处罚。

这不仅是对失职员工的教育,也是对其他员工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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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个人失误或其他原因,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A:既然是劳动者过错造成了企业的损失,自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劳动者为单位打工,单位作为利益的享有者,风险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C:应该根据劳动者过错程度、损失数额以及员工赔偿能力等多方面考虑。

用人单位、劳动者、旁观者,不同角度有不同的道理,但就诉讼案件结果来看,企业向员工索赔,难度非常大,企业的败诉率在90%以上。

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一、因劳动者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四、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向员工索赔4个典型案例:案例一:(2014)高新民初字第782号王某是M公司操作工,某日,王某在工作时由于其在机械设备转动的情况下长时间串岗,造成其加工的8件锥套产品质量不合格,经两次返修后仍不合格而报废。

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3万余元,因王某不肯赔偿,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负责生产的8件锥套在被辞退前只是不合格,并未达到报废。

该8件锥套经过返修不合格直至报废,不能完全归责于王某。

员工工作失误赔偿协议书

员工工作失误赔偿协议书
1.2本协议不包括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
第二条失误定义
2.1乙方工作失误指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疏忽、不规范操作、不熟悉业务等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赔偿责任
3.1乙方在工作中发生失误,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双方可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程序
4.1乙方发生失误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损失评估。
4.2甲方应在确认损失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4.3乙方应在接到赔偿要求后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协商赔偿事宜。
4.4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工作失误赔偿协议书
员工工作失误赔偿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工作中发生失误的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范围
1.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甲方任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效力
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因工作失误的赔偿协议书

员工因工作失误的赔偿协议书
员工因工作失误的赔偿协议书
员工因工作失误的赔偿协议书
甲方(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因工作失误所需承担的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背景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中出现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明确乙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赔偿协议。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本示例仅供参考,实际合同签订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赔偿金额
1.乙方因工作失误所产生的赔偿金额,根据甲方实际损失金额确定。具体赔偿金额如下:
(1)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2)其他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赔偿金额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
三、保密条款
1.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赔偿金,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公司雇佣员工是为了能够帮助公司达成其商业目标,并为其创造经济效益。

然而,时常会发生员工失职的情况,这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

那么,员工失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该由员工来承担赔偿责任呢?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个人的观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员工失职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员工职责范围内的责任。

一位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通过合同已经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其作为一名专业人员,应有能力和责任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职责。

因此,如果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导致了经济损失,可以认定员工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员工失职导致的经济损失大小不同,其责任程度也不尽相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的失职行为是主观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但仍然故意进行,那么员工应该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失职是由于疏忽、无心或不慎造成的,那么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赔偿责任的大小。

例如,如果员工是在工作中犯了一个单纯的错误,而且没有明显的违反公司政策或法律法规,那么公司可以考虑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同时由公司部分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此外,员工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还需要考虑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在这方面的责任,例如没有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没有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失职行为,那么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与员工分享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总结起来,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员工失职责任应由失职行为的主体承担,但也需要考虑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通过合理的评估和判断,可以确立员工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及公司与员工分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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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一、相关法律依据方面:
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劳动者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另外,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赔偿条件方面:
劳动者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但是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要有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且让劳动者知悉;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不能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约定,否则会被认定该规定无效;
(三)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失职行为(需明确)造成损失可要求劳动者赔偿;
(四)有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

一般应为直接损失。

(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失职”行为(失职一般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管理义务,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的情形);
这里也要区分“失职”的严重程度,如果是比较轻微的、一般的失职行为,是无需承担
赔偿责任的,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哪些费用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
第四条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四、如何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一)如果用人单位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失职行为达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可参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即“因劳动者本
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
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如果用人单位以违纪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同时向劳动者要求财产损害赔偿的,则无法适用劳动部的上述规定,但仍应贯彻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原则,即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综上,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有合法、充分、合理的依据以及全面的证据材料;轻易主张的话,法律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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