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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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1

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1

机车车辆用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球墨铸铁件(以下简称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车车辆球墨铸铁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拉伸室温试验方法(neq ISO 6892:1998)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eqv ISO 148:1993)GB/T 23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GB/T 5614—1985 铸铁件热处理状态的名称、定义及代号GB/T 64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neq ISO 8062:1994)GB/T 9441—1986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GB/T 11351—1989 铸件重量公差GB/T 15056—1994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JB/T 5105—1991 铸件模样起模斜度TB/T 2260—2001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供货技术条件TB/T 2879.3—1998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neq UIC 842.3-1979)TB/T 2879.5—1998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neq UIC 842.5—1979)3 技术要求3.1 铸件牌号、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348—1988的规定。

3.2 铸件按图样并允许以热处理状态供货,热处理状态供货时标注方法按GB/T 5614—1985的规定。

3.3 铸件上浇冒口、芯骨、芯砂与粘砂、多肉类等缺陷宜在热处理前清除,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铸造材料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用的材料之一,具有制造复杂形状零件的能力。

为了确保铸造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本文将介绍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原材料选择铸造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铸件的性能和寿命,因此原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

铸造材料通常包括铸铁、铸钢、铸铝合金等。

对于铸造材料的选择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 材料成分稳定,合金元素含量符合要求;2. 材料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要满足标准要求;3. 材料的表面质量应无裂纹、气孔等缺陷。

采购铸造材料时,需要查看原材料的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确保原材料符合技术要求。

二、铸造过程控制铸造过程是确保铸造材料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铸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环节:1. 熔化过程:控制熔炼温度和熔炼时间,确保合金成分均匀一致;2. 浇注过程:控制铸型温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缺陷;3. 热处理过程:根据不同的铸造材料,进行适当的热处理,提高材料的性能;4. 温度控制:铸造材料的温度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影响很大,需要控制好铸造温度。

三、铸造材料的质量检验铸造材料的质量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铸造材料的质量检验方法:1. 成分分析:通过化学分析仪器来检测铸造材料的合金成分,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2. 金相检验:利用金相显微镜观察铸造材料的显微组织,评估其组织性能;3. 机械性能测试:通过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等方法来测试铸造材料的力学性能;4. 铸件表面检查:观察铸件表面是否存在缺陷、夹杂物等;根据不同的铸造材料,可以选择相应的检验方法来确保铸造材料质量。

四、验收规范为了确保铸造材料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验收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验收规范要求:1. 材料的外观质量: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夹杂物等缺陷;2. 成分符合要求:合金成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低于或高于标准限制;3. 机械性能:铸造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等力学性能应符合标准;4. 金相组织:铸造材料的金相组织应均匀细致,不得存在夹杂物和非金属夹杂。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JB/T 5000.4-1998)、铸钢件(JB/T 5000.6-1998)、有色金属铸件(JB/T 5000.5-1998)等铸件通用技术条件(1)灰铸铁件应符合GB/T 9439-1988的规定;球墨铸铁件应符合GB/T 1348-1988的规定;耐热铸铁件应符合GB/T 9347-1988的规定;耐磨铸铁应符合GB/ZQ 4304-1997的规定;可锻铸铁件应符合GB/T 9440-1988的规定。

(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应符合GB/T 11352-1989的规定;大型低合金钢铸件应符合JB/T 6402-1992的规定;耐热铸钢件应符合GB/T 8492-1987的规定;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T 5680-1998的规定;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应符合GB/T 7659-1987的规定;大型不锈钢铸件应符合JB/T 6405-1992的规定。

(3)铝合金铸件应符合GB/T 1173-1995的规定;锌合金铸件应符合GB/T 1175-1997的规定;铜合金铸件应符合GB 1176-1987的规定。

(4)铸件尺寸公差按GB/T 6414-1986,常用等级代号与公差见表1-2-17.同一铸件应选用同一种公差等级,公差等级按铸件毛坯最大尺寸选取。

公差带应对称于铸件毛坯基本尺寸配置,即公差的一半位于正侧,另一半位于负侧。

有特殊要求时,公差带也可非对称配置,但应在图样上标注。

斜面公差带应沿斜面对称配置。

(5)铸铁件和有色金属铸件的非机械加工铸造内、外圆角或圆弧,其最小极限尺寸为图样标注尺寸,最大极限尺寸为图样标注尺寸加公差值,壁厚尺寸公差等级可降一级选用。

如果图样上一般尺寸公差为CT12,则壁厚尺寸公差为CT13。

(6)铸件尺寸公差在图样上标注时采用公差等级代号标注,如GB/T 6414-1986CT10。

有特殊要求时,公差应直接在铸件基本尺寸的后面标注,如95±1。

(7)铸件表面上的粘砂、夹砂、飞边、毛刺、浇冒口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

关于铸件验收的有规定

关于铸件验收的有规定

关于铸件验收的有关规定为了对进入我公司的铸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要求,减少争议,方便铸件验收,明确验收准则,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一、增加质量价格100元/t,以下所有扣款总和不超过质量价格,严重不符合项,工厂予以拒收。

二、铸件材质1.物理性能(抗拉强度、硬度等):以同炉号的铸件试棒为准(同炉号的铸件无试棒时,经供货厂家同意,可从同炉号铸件上取样),每炉取3根标准试棒,其中两根以上试棒合格则判本批铸件合格,本批铸件可接收。

若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值的80%,则不接收该批铸件。

介于大于标准值的80%和理论值之间,可让步接收,但每低于理论值的5%,扣除本批铸件50元/t。

2.铸件成分:试棒的铸件成分应与同批次的铸件成分相符合,否则扣除本批次同炉号的铸件50元/t。

硫、磷元素(球铁增加镁和稀土残留量指标)每项每超出标准规定最小值的50%,则该批铸件不接收。

介于标准规定最小值和实测值之差,每项每超出0.01%,扣除本批铸件10元/t。

三、铸件外观1.因铸造缺陷不合格的,我公司不予接受,经双方同意接受时,扣除本批铸件50元/t。

2.因清砂,打磨的不合格的铸件,原则上由铸造厂家拉回重新返修。

经双方同意接收时,扣除本批铸件50元/t的返修费。

3.铸件应符合我公司的规定,每炉次的每个铸件上都必须有炉号,且序号需随炉次更换。

标识及炉号必须清晰。

无炉号的铸件我公司不予接收,标识及炉号不清晰的扣除本批铸件20元/t。

4.有铸造缺陷的铸件不允许铸造厂使用焊补及填充物修补,否则铸件不予接收。

若在我公司周转过程中发现后,立即按废品退库,并每件扣款10元。

5.铸件在我公司试压过程中出现断裂,由本公司直接在该铸件上取样,进行理化检测分析,因不符合本公司接收条件造成的损失,由铸件厂承担。

四、铸件加工过程的工废、料废的处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废、料废,由责任单位承担。

工废的铸件按铸件原值与市场废机铁价格的残值差价退回铸造单位,料费的铸件按我公司的生产成本从铸造厂货款中扣除,或以双方达成共识的方式解决。

铸造材料技术规范标准[详]

铸造材料技术规范标准[详]

铸造材料技术规范标准[详]一、目的为了向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的服务,有效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确保生产过程稳定,为原材料的验收和使用提供依据,特制定此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铸造用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包括冲天炉、电炉用主要金属炉料(生铁、机铁、废钢、硅铁、锰铁等)、修炉材料(耐火砖、耐火泥、石英砂等)及造型制芯用材料(原砂、煤粉等)的采购、验收。

三、引用技术标准1、铸造用生铁(GB718-84) 7、铜分类(GB466-82)2、球墨铸铁用生铁(GB1412-85)8、稀土硅铁镁合金(GB/T4138-93)3、硅铁(GB2272-87)9、一般用途的高铝砖(GB2988-87)4、锰铁(GB3795-87)10、冶金用石灰石(ZBD53002-90)5、炉锰铁(GB4007-83)11、铸造焦炭(GB8729-88)6、鉻铁(GB5683-870 12、高铝矾土熟料(YB2212-82)四、各类材料的技术条件I.冲天炉用主要金属炉料标准(一)生铁注:1.我公司灰铸铁优先选用Z18号生铁,次之选用Z14、Z22号生铁。

对同一牌号的生铁,原则上优先选用C、Si、Mn含量较高,而P、S含量较低的材料。

特殊情况下使用其它牌号生铁时,需经技术部同意,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球墨铸铁优先选用Q10号生铁,次之选用Q12、Q16号生铁。

2.生铁进厂时,必须提供符合本标准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生铁的牌号、化学成分分析结果、生产日期、重量、所符合的标准号等,使用前需经公司取样化验核实。

3.进厂生铁是三联或四联的,每个缺口均需打断,破碎成单个方可使用。

块长不大于200mm、块度为5±5㎏,大于7㎏与小于2㎏之和不得超过总重量的10%。

4.生铁进厂后,必须按其牌号、产地、进货日期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

5.生铁在投炉前,铁块表面应洁净,不应粘附泥砂和油污。

(二)机铁1.购成批机铁应按批进行化学成分检验,除确定C、Si、Mn含量外,S和P的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P≤0.12%、S≤0.12%;2.机铁的尺寸与重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300mm、重量≤20㎏;3.机铁保管要求:(1)机铁应根据来源及种类不同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识;(2)机铁内不得混有铸钢、合金钢、含铝铸铁、合金铸铁、有色金属及未经处理的废武器弹壳、密封器皿等危险品;(3)机铁在使用前应清除表面粘砂及型腔内的残留余砂等,力求洁净。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交通部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企业标准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重量在10吨以下的灰口铸铁和一般球墨铸铁件,对本标准中未定的特殊要求,应在图纸或专用技术条件中补充规定,铸铁外表毛坯质量按厂标“JQ/GJ8—4—82铸铁件毛坯质量评级标准”检验和验收。

凡本标准中所以用的国标,部标或其他标准,均以最新标准为准。

一技术要求1、铸铁的牌号、机械性能应符合国标GB976—67的规定。

2、灰口铸铁件验收的主要依据为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对硬度值和挠曲度值有测定要求者应特别指出。

3、球墨铸铁件机械性能以抗拉强度、延伸率及冲击值为依据,其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和硬度值的误差,如图纸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做验收依据。

4、铸铁件的外形和尺寸均应符合图纸要求,机械加工余量按(表1)(表2)(表3)(表4)规定的加工余量标准。

5、铸铁件尺寸偏差按(表5)(表6)(表7)的规定。

6、铸铁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按(表8)的规定。

一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1二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2三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3球墨铸铁件加工余量(毫米)表4一般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5二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6三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表7锻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表8注:(1)表中“公称尺寸”是指两个相对加工面之间的最大距离,或者从基准面或中心线(铸件图或零件图上标出的)到加工面的距离。

若有几个加工面到基准轴线或基准面是平行的,则“公称尺寸”必须采用最远一个加工面到基准面的距离,若加工面较大时,公称尺寸也可用加工面的最大轮廓尺寸来代替。

(2)根据零件的要求,应在铸件图或编有铸造工艺的零件图上标出精度等级,对于同一部件的不同部位,允许有不同的精度等级。

(3)铸孔的机械加工余量,不管其所在的位置如何,一般均采用各级的顶面加工余量。

铸铁件质量标准(YBJQ101.1.88)

铸铁件质量标准(YBJQ101.1.88)

9铸铁件表面质量9.1铸铁件上的型砂、芯砂、芯骨等均应清理干净,对于极度难清理的内腔的多肉或残留的芯骨和夹砂等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存在。

9.2铸铁件应将浇冒口、多肉、结疤、飞边、粘砂铲除或磨平并且保证一定的加工余量。

9.3表面粗糙度按GB 6060。

1 的规定进行检查。

9.4铸造缺陷应按铸铁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决定是否修补。

10铸铁件的重量偏差10.1铸铁件重量偏差,为铸铁件实际重量和公称重量之差应符合表18规定第一个铸铁件的实际重量或首批铸铁件的平均重量为标准。

11铸铁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11.1铸铁件毛坯缺陷修补范围11.1.1 铸铁件允许存在缺陷11.1.1.1 外露非加工表面上的铸造缺陷。

如:砂眼、缩孔、斑疤、冷隔等铸造缺陷(裂纹除外)其总面积不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3%,且不能聚积在一起(俗称蜂窝状)而不超过表19之规定。

表1911.1.1.2加工面上的铸造缺陷,在清净后其凹入深度,不超过该处加工余量的75%。

11.1.1.3不影响铸件质量的次要部位,(如:轴承座箱体、下平面或内腔非加工面)有少量明砂眼、缩孔、浇冒口根部细小发状裂纹等铸造缺陷,其表面不超出过所在面积的5%,凹入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每个铸件不超过三处。

11.1.2铸件件毛坯允许修补的缺陷。

11.1.2.1一般铸件缺陷如气孔、砂眼、夹渣或缩松等其缺陷总面积不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8%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3,且修补总数不多于四处。

11.1.2.2非箱体类铸件,表面出现的裂纹,其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所在部位与裂纹同向尺寸的1/2,且裂纹总数不超过1处,最长不超过200mm。

11.1.2.3箱体类铸件上面的某一表面上产生裂纹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1/2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所在部位与裂纹同向尺寸的1/4,且裂纹总数不超过2处。

11.1.2.4各种齿轮、滑轮、链轮的轮辐产生局部裂纹(3—6根轮辐)允许一处,但重载高速轮类例外。

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

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

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
本文档旨在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提供一份简要概述。

1. 引言
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是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标准,适
用于铸铁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该规范为确保铸铁件的性能和质量,提供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2. 技术要求
根据GB9439-88规范,铸铁件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 化学成分:铸铁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规定的限制范围。

- 机械性能:铸铁件应具备一定的机械性能,如抗拉强度、屈
服强度、伸长率等。

- 外观质量:铸铁件的外观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不应有明显的
缺陷和瑕疵。

- 尺寸和公差:铸铁件的尺寸应符合规定的公差要求。

3. 检验方法
为确保铸铁件的质量,GB9439-88规范提供了以下的检验方法:
- 化学成分检验:可通过化学分析仪器对铸铁件的化学成分进
行检验。

- 机械性能检验:可通过拉伸试验、硬度测试等方法对铸铁件
的机械性能进行检验。

- 外观质量检验:可通过目视检查和放大镜观察等方法对铸铁
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 尺寸和公差检验:可使用测量仪器对铸铁件的尺寸和公差进
行检验。

4. 结论
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对铸铁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了
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企业应依据该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以确保产
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注意:此文档为简要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原文。

铸铁件检验标准

铸铁件检验标准

铸铁件检验标准一、检验项目、装配尺寸、性能、外观颜色包装。

二、检验方式:实配、测量。

三、抽样设计及允收水准3.1依照一般检查水平:Ⅰ级进行抽样。

3.2、每批从四点以上分散随机抽样。

3.3严重缺陷[CR]AQL=0,主要缺陷[MA] AQL=,次要缺陷[MI] AQL=四、检验内容:4.1 尺寸:4.4.1 烤板、烤网类一般检验长度与宽度尺寸,除特殊要求外,公差一般为±1.5mm。

4.4.2 炉头类除了检验长度与宽度尺寸外,依照相应进料检验标准对其它重要装配尺寸进行检验。

4.4.3 其它不便检测之装配尺寸可利用检具或实配件进行检验。

4.2 外观、亮度及颜色:4.2.1铸铁烤漆件a. 刮边平直,无披锋、利边及尖角,无裂纹,无气孔起皮,浇铸不足、冷隔、沙粒、蚀料等铸造缺陷。

所有孔洞<3mm x 1mm(深),且在100mmx200mm范围内不超过3处。

烤板烤网变形量:面≤mm ,边≤2mm ,四脚(四角)≤2mm.b. 炉头类所有燃烧孔均匀及引火槽无堵塞,无明显扭曲,任何方向弯曲变形量<3mm.c. 烤板烤网类需无毒黑漆处理,炉头类普通黑漆处理。

颜色、亮度与确认的检验样板一致。

整体涂层均匀,油漆层完全烘干,无刮花、碰伤、气泡、漏喷、喷流、生锈等不良情形。

4.2.2 搪瓷铸件a. 瓷层均匀并完全覆盖基体,无烧焦、正面无明显焦点,无明显气泡,无毛刺。

表面瓷层无开裂,无裂纹,无污点,无杂色点等。

b. 无掉瓷爆瓷,正面无疤痕,侧面背面疤痕≤3mmx3mm且不超过3处,表面流痕≤3mm且不超过3处。

正面无搪瓷缺失,背面侧面搪瓷缺失≤3mmx3mm 且不超过3处。

c. 搪瓷铸件颜色、光泽与确认之样板一致.d. 铸件变形量:面≤3mm,边≤2mm , 四脚(四角)≤2mm。

4.3 性能4.3.1 铸铁件烤漆件a. 烧烤测试:取样在烤炉空烧1小时后油漆层可炭化,且油漆气味持续时间小于15分钟(每批次取样1~2pcs),此项为实验室测试,适用于新厂商开发、新工艺确认、新产品及不定期常规测试(2~4 次/月)。

铸铁件技术标准要求

铸铁件技术标准要求

铸铁件材料采购技术标准要求1、相关技术引用标准:(1)球墨铸铁件(GB/T1348—2019)(2)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3)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GB/T 231.2)(4)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 )(5)铸件重量公差(GB/T11351)(6)铸件表面粗糙度(GB/T 6060.1)备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标准、规范、规程;上述规范、标准或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较为严格标准执行,若有国家新标准时,按国家新标准执行;编制要点若与现行规范、行政法规不一致,以现行规范、法规为准。

2、技术要求2.1铁素体珠光体球墨铸铁2.1.1拉伸性能铁素体珠光体球墨铸铁试样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铁素体珠光体球墨铸铁试样的拉伸性能2.1.2 冲击吸收能量表2给出了室温和低温下的冲击吸收能量值。

如果需方要求时,可以做冲击试验。

三个试样的平均值和个别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铁素体球墨铸铁试样上加工的 V 型缺口试样的最小冲击吸收能量2.2 固溶强化铁素体球墨铸铁固溶强化铁素体球墨铸铁的铸造试样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固溶强化铁素体球墨铸铁铸造试样的拉伸性能2.3 几何形状及其尺寸公差2.3.1 铸件的几何形状及其尺寸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2.3.2 铸件的尺寸公差按GB/T6414 的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图样或有关技术要求执行。

2.4 重量偏差铸件的重量偏差按GB/T11351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图样或有关技术要求执行。

2.5铸件表面质量2.5.1 铸件应清理干净,修整多余部分。

2.5.2 浇冒口残余、粘砂、氧化皮及内腔残余物等去除要求应符合技术规范或供需双方订货协定。

2.5.3 采用等离子方法切割铸件后,应加工掉热影响区。

2.5.4 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 GB/T 6060.1 的规定,或需方图样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

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20**1.目的为确保公司铸铁铸件生产、检验、接收时有所依循并适合公司质量方针。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顾客没有提供或没有提供全部(有明确要求的及时纳入《顾客要求—材质》记录表中)技术标准和接受准则的灰铸铁铸件的检验和接收。

3.技术要求3.1材料力学性能采用国家标准:灰铁GB/T9439—88、球铁GB1348--88。

注:1.验收时,n牌号铸铁,其抗拉强度应在n 至(n+100)MPa的范围内。

2.要求本体性能请客户明确取样部位和性能要求。

3.1.2金相组织采用国家标准:灰铁GB/T7216-87(石墨形态、长度;金属基体;碳化物等)。

球铁GB9441-88 (球化分级、球化率;石墨大小;金属基体;渗碳体等)。

对于金像组织,用户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用户无要求时不作为验收依据。

3.1.3化学成分(%)铸铁的化学成分一般不作为铸件验收依据。

用户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砂型铸造灰铸铁化学成分的参考数据%在保证抗拉强度、硬度及金相组织的前提下,上列各元素允许在如下范围内波动: C±0.050% Si±0.050% Mn±0.030% 。

3.1.4根据铸件性能要求,针对铸件重量、壁厚、冷却条件等不同对我公司生产的材质做如下分类:3.2铸件外观质量要求3.2.1铸字(包括铸造日期代码、生产厂家标志、模具编号、铸件号等)要清晰可辩并符合图纸要求或用户要求。

3.2.2铸件必须质地均匀、无裂纹以及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

3.2.3铸件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砂眼、气孔、渣眼等孔洞类铸造缺陷。

3.2.4铸件非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的表面缺陷:在ф50mm范围内,允许存在3处—ф2mm×1.5mm的孔洞类缺陷,允许用铸造修补胶对其填塞修补,修补处刷硝基黑漆(按规定配比稀释后使用),然后防锈处理。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要求规范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要求规范

合用文案2.1.2 生铁查收规范2.1.2.1 生铁的查收应凭供方质量合格证明和本公司理化部门的成分化验单进行查收,硅、锰、硫、磷均作为查收指标,含碳量也应化验,但不作为查收指标。

2.1.2.2 化验取样方法a)考据试样的代表批量以供方来货生铁重量为批。

b)从生铁堆上取样时,按批量大小在铁堆上平均分布若干个取样部位,每个部位采用圆满的一块生铁作为一个试样。

详尽取样份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小于 30t 取三块, 30~100t 每增加 10t 多取一块。

c)无论取几个样块进行化验,化验结果应切合同一个铁号及相同的组、级、类,有一个样块不合格,应视为整批不合格,要作退货办理。

2.2 废钢2.2.1 范围:合用于冲天炉熔炼铸铁调整成分用碳素废钢2.2.2 废钢技术条件a)废钢应是45 号钢以下的一般碳素钢,其化学成分应切合以下要求 :C: ≤ 0.45;Si:0.1~0.6;Mn:0.35~0.65;p: ≤ 0.045;S: ≤b)废钢中不一样样意混有高锰钢、轴承钢、不锈钢、硅钢片,灰口、白口球铁。

c) 废钢表面不得有严重的锈蚀和油污及泥砂、否则将扣除1%~3%杂质。

d)废钢中不得混有弹壳,密封管头和其他易燃品。

e)废钢长度在(30~260 )mm 之间,其厚度应≥ 3 mm 。

2.2.3 废钢查收规范查收时可依照上述技术条件在卸车时凭目测全部检查,凡切合上述技术条件的即为合格,不合格的作退货办理。

2.3 各种铁合金2.3.1 范围:合用于冲天炉消融灰铸铁作为合金元素,调整化学成分用。

2.3.2 硅铁合金技术条件(摘自GB2272 — 87)2.3.2.1 牌号及成分应切合以下规定:牌号为FiSi75A11.5 — A成分:含硅量(72~80) %、锰:<0.5% 、铬 <0.5% 、铝<1.5%;2.3.2.2 硅铁浇铸厚度:FeSi75 锭不得高出100 mm ,硅的偏析不大于4%。

铸件铸造技术要求规范

铸件铸造技术要求规范

铸件铸造技术要求规范(ISO9001-2015/IATF16949)1.0目的:规定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原辅材料——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规则。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用铸件。

3.0引用标准API 6A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规范GB/T 3077 合金结构钢4.0职责4.1技术部负责制定产品零件的铸件技术要求。

4.2质保部负责产品铸件的检验。

5.0程序5.1铸件分承压铸件和非承压铸件。

5.2铸造用钢应符合GB/T9439《灰铸铁件》、GB/T1348《球磨铸铁件》、JB/T4403《儒墨铸铁件》等的规定。

5.3用一般熔铸方法制造的铸件,其最高工作压力额定值应不大于70Mpa。

5.4铸造5.4.1 对承压铸件(如阀体、阀盖、四通、三通、法兰等)铸造厂必须制定熔炼铸造和热处理的作业文件,全部文件应保证承压铸件的质量,在成批生产前必须对首件进行严格的全面质量检查。

5.4.2 铸件的加工余量、尺寸公差及重量公差按GB/T 1135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GB/T 11351《铸件重量公差》、GB 6414《铸件尺寸公差》执行。

特殊要求应在合同或图样上标出。

5.5焊补5.5.1 制造厂可对有缺陷的铸件,在热处理前进行焊补,选用焊条的强度应不低于被件补母材强度规定的最低值。

5.5.2 焊补抗硫化物应力开裂铸件的焊条,含镍量不得超过1%。

5.5.3 焊补应满足《焊接(补)工艺规范》的要求。

5.6热处理5.6.1 铸件必须进行时效处理,消除内应力。

5.6.2 铸件的热处理设备及工艺应符合《热处理检验规范》、《特殊过程控制程序》、《热处理工艺规范》要求。

5.7机械性能5.7.1 非承压铸件一般不作机械性能测试要求。

5.7.2 API 6A产品用铸件的机械性能应满足《金属材料机械性能试验规范》。

5.7.3 承压件需要进行机械性能测试时按5.7.2条执行。

5.8化学成份5.8.1 材料的化学成份应满足《铸钢件材料规范》要求。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交通部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企业标准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重量在10吨以下的灰口铸铁和一般球墨铸铁件,对本标准中未定的特殊要求,应在图纸或专用技术条件中补充规定,铸铁外表毛坯质量按厂标“JQ/GJ8—4—82铸铁件毛坯质量评级标准”检验和验收。

凡本标准中所以用的国标,部标或其他标准,均以最新标准为准。

一技术要求1、铸铁的牌号、机械性能应符合国标GB976—67的规定。

2、灰口铸铁件验收的主要依据为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对硬度值和挠曲度值有测定要求者应特别指出。

3、球墨铸铁件机械性能以抗拉强度、延伸率及冲击值为依据,其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和硬度值的误差,如图纸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做验收依据。

4、铸铁件的外形和尺寸均应符合图纸要求,机械加工余量按(表1)(表2)(表3)(表4)规定的加工余量标准。

5、铸铁件尺寸偏差按(表5)(表6)(表7)的规定。

6、铸铁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按(表8)的规定。

一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1二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2三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3球墨铸铁件加工余量(毫米)表4一般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5二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6三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表7锻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表8注:(1)表中“公称尺寸”是指两个相对加工面之间的最大距离,或者从基准面或中心线(铸件图或零件图上标出的)到加工面的距离。

若有几个加工面到基准轴线或基准面是平行的,则“公称尺寸”必须采用最远一个加工面到基准面的距离,若加工面较大时,公称尺寸也可用加工面的最大轮廓尺寸来代替。

(2)根据零件的要求,应在铸件图或编有铸造工艺的零件图上标出精度等级,对于同一部件的不同部位,允许有不同的精度等级。

(3)铸孔的机械加工余量,不管其所在的位置如何,一般均采用各级的顶面加工余量。

铸铁件综合技术条件

铸铁件综合技术条件

铸铁件综合技术条件铸铁件综合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标准根据GB 9439和GB 1348的相关内容,规定了灰铸铁及球墨铸铁的牌号及铸件技术条件,以下所涉及的铸铁均指此两类铸铁件。

本标准适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铸造的铸铁件。

对用其他铸型铸造的铸铁件亦可参照使用。

2 铸铁牌号2.1 根据GB 5612的规定,灰铸铁的牌号按Ф30单铸试棒的抗拉强度,将其分为HT100、HT150、HT200、HT250、HT300和HT350六个牌号。

2.2 根据GB 5612的规定,球墨铸铁的牌号分为单铸和附铸试块两类。

2.2.1单铸试块的机械性能分为QT400-18、QT400-15、QT450-10、QT500-7、QT600-3、QT700-2、QT800-2、QT900-2八个牌号。

2.2.2 附铸试块的机械性能分QT400-18A、QT400-15A、QT500-7A、QT600-3A、QT700-2A 五个牌号(注:牌号后面的字母A系表示该牌号在附铸试块上测定的机械性能,以区别单铸试块测定的性能)。

3 技术要求3.1 生产方法、化学成分和热处理生产方法、化学成分和热处理工艺,可由供方自行决定,但必须保证本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铸铁牌号及相应的机械性能指标。

如本组织或顾客对化学成分及热处理方法有特殊要求时,由双方在订货协议或相关文件中规定。

3.2 机械性能3.2.1 单铸试棒(块)的机械性能3.2.1.1 本标准根据单铸试棒加工成试样进行测定灰铸铁的抗拉强度,球墨铸铁的机械性能以抗拉强度和延伸率两个指标作为验收依据。

其机械性能见表1的规定:表1 单铸试棒(块)的机械性能注:验收时,n牌号的灰铸铁,其抗拉强度应在n至(n+100)Mpa的范围内。

3.2.1.2 球墨铸铁件单铸试块的冲击试验只适用于表2规定的牌号,并且仅在本组织或顾客要求做冲击试验时,冲击值才作为验收依据。

表2 球墨铸铁件单铸试块V型缺口试样的冲击值注:字母“L”表示该牌号在低温时的冲击值。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交通部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企业标准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重量在10吨以下的灰口铸铁和一般球墨铸铁件;对本标准中未定的特殊要求;应在图纸或专用技术条件中补充规定;铸铁外表毛坯质量按厂标“JQ/GJ8—4—82铸铁件毛坯质量评级标准”检验和验收..凡本标准中所以用的国标;部标或其他标准;均以最新标准为准..一技术要求1、铸铁的牌号、机械性能应符合国标GB976—67的规定..2、灰口铸铁件验收的主要依据为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对硬度值和挠曲度值有测定要求者应特别指出..3、球墨铸铁件机械性能以抗拉强度、延伸率及冲击值为依据;其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和硬度值的误差;如图纸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做验收依据..4、铸铁件的外形和尺寸均应符合图纸要求;机械加工余量按表1表2表3表4规定的加工余量标准..5、铸铁件尺寸偏差按表5表6表7的规定..6、铸铁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按表8的规定..一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1二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2三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3球墨铸铁件加工余量毫米表4一般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5二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6三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表7锻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表8注:1表中“公称尺寸”是指两个相对加工面之间的最大距离;或者从基准面或中心线铸件图或零件图上标出的到加工面的距离..若有几个加工面到基准轴线或基准面是平行的;则“公称尺寸”必须采用最远一个加工面到基准面的距离;若加工面较大时;公称尺寸也可用加工面的最大轮廓尺寸来代替..2根据零件的要求;应在铸件图或编有铸造工艺的零件图上标出精度等级;对于同一部件的不同部位;允许有不同的精度等级..3铸孔的机械加工余量;不管其所在的位置如何;一般均采用各级的顶面加工余量..4铸件精度等级说明:一级精度铸件——指尺寸精度和表面光洁度要求很高的铸件;如熔模精密铸造;以及其他特殊工艺方法所铸成的精密铸件..二级精密铸件——自尺寸精度和表面光洁度要求较高或者大批量生产的铸件主要是用机器造型的方法获得的..三级精度铸件——指尺寸精度要求较低;机械化程度不高及工艺装备不够完善或少量单件生产的铸件;主要是用手工造型的方法获得的..7、球墨铸铁机械性能一般均要经热处理获得;有些铸件也可直接在铸态下获得;对定性批量生产的相类似的铸件如减速箱壳体铸铁制动轮等应定期进行破坏性检查或取批量的1/100;检查内部缺陷;对重要铸件应进行无损探伤..8、浇口、冒口、毛边、飞刺、披锋、多内和凸出部分应铲除或磨掉..灰口铸铁铲除的根部最多不突出5mm;凹入3mm;球墨铸铁按下列数据:冒口直径或厚度mm<50 50~100 101~200 201~400 401~600 601~800±2 ±3 ±4 ±6 ±8 ±10 但若凹入铸件表面时;对加工面不超过铸件尺寸的下偏差和加工余量的下偏差;即为合格..9、铸件不应有降低强度和损害外观的气孔、缩孔、渣眼;浇不足、夹渣等缺陷;此种缺陷在下列情况下允许补焊..1对球墨铸铁件;铲除缺陷后的单个面积;铸件在50Kg以下不大于5cm2;50Kg以上时不大于8cm2;深度都不超过该处壁厚的50%;在同一个铸条上有这样的缺陷的数目不多于3处..2对灰口铸铁件缺陷铲除深度;对不加工面不得超过该处名义壁厚的50%;在加工面不超过该处名义壁厚的30%;补焊后焊肉金属与本体金属的重量比应在下列范围:50Kg以上 1.0%5~50Kg 2.0%5Kg以下 3.0%缺陷超过以上规定或产生裂纹的铸件应报废..10、在铸件不加工的次要表面上允许有不集中而细小的渣渣和脏物、小型气孔;粘砂和砂眼等缺陷;但这些缺陷面积不能超过铸件面积的5%;其深度不能超过相应厚度的10%..11、补焊缺陷应遵守下列条件:1 缺陷铲除知道呈现良好金属为止..2 对重要零件所用焊条;能保证其焊接机械性能不低于铸件本身性能..3 在补焊后进行热处理;对球墨铸铁件应进行高温退火不影响零件性能的焊补经技术检验允许可不进行热处理..4 对重要零件焊补处与主金属的硬度不超过HB30.二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12 试验用的试棒可与铸件分开单独铸出;用同一炉次、同一牌号的铁水在相同的砂型内浇铸;并应采用立铸或底铸;用金属模铸出的铸件;其试样在成品铸件上切取或用金属模浇铸 ;连续浇铸的铸件;则在成品上切取..13 试样每组至少三根;浇铸时间及切取位置应考虑到能代表该铸件的质量;不准用交界铁水或最初或最末包铁水浇铸试样..14 灰口铸铁的试验方法;按国标GB977—67的规定;抗弯和挠曲试验用试样尺寸为φ30x340mm..球墨铸铁的抗拉试验按GB228—76;冲击试验按GB229—63.硬度试验如在图纸或其他专用文件中没有规定试验的部位;通常以试棒硬度为准;方法按GB231—63规定..在铸件上测定时;应将测定部位加工过不小于1mm深度;方法可用砂轮、锉刀、凿刀或机床切削..15 对HT20—40以上牌号铸铁;同一炉、同一牌号者应浇取试棒一组三根作机械性能试验..16 对灰口铸铁件如无特殊要求时;首先进行抗弯试验实验结果有两根合格;该批铸件即为合格..如抗弯性能不合格;则在进行抗拉强度;其中有两根合格即为合格抗拉强度试样用折断的抗弯强度试样下半段加工而成..17 若试样有缺陷造成试样不合格时;则以备用试样重新试验..18 成品铸件验收由技术检验科执行;外形毛坯质量和铸件理化性能;以及其他技术要求按厂标“JQ/GJ8—5—82铸铁质量评级标准”和本技术条件的规定..三标志和证明书19 业经验收的铸件应在不加工的表面上由检验员打上或油漆写上合格的标记;每批铸件检验或抽查结果;如外形毛坯评定等级、理化性能、存在缺陷以及修补情况均应详细记录;一式不少于两份;一份交车间;一分检验科存档.. 20 对外厂订货铸件;每批应附有证明书;其上应注明下列各项:1 炉号2 铸铁牌号3 图号4 对图纸有要求的重要铸件应提供机械性能试验结果或提供试棒。

机床铸件技术要求及验收

机床铸件技术要求及验收

机床铸件技术要求及验收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机床铸件技术要求及验收适用范围:本要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的床身底座、立柱、工作台、主轴箱、工件架、滑座、横梁、支架等灰铸铁铸件的验收和不合格品的处理规定.参考标准及文献: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铸造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2 GB/T9439-1988 灰铸铁牌号和力学性能GB/T64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等级及加工余量GB/ 铸造表面粗糙度JB/T3997-94 金属切削机床灰铸铁件技术条件JB/ 金属切削机床灰铸铁件疏松级别评定 JB/ 金属切削机床灰铸铁件疏松级别比较样块 JB/GQ1082-86 机床灰铸铁件缺陷修补技术条件机械性能3.1 要求3.1.2 铸件的抗拉度强应合国符家标准GB/9439-8 规定3.1.2机床铸件须检验导轨面硬度 JB/T3997-1994 对机床灰铸铁件滑动导轨的工作面的硬度做了规定,可作为机床铸件导轨面硬度验收依据,如附表1附表1 机床导轨硬度的规定附表2铸件本体的硬度参照日本标准注:1,当导轨厚度大于60mm时,附表1 中的下限值允许降低5HBS. 2,要求表面淬火的导轨,附表1中的下限值应当提高5HBS.当表面硬度达不到表中要求时,须在设计的许可下,由供需双方协商依据金相组织进行铸件验收.3.1.3 表面贴塑或其他耐磨材料或者不属于滑动摩擦的导轨面,其表面硬度值可依照附表2 中的重要件作为参考.3.2 检验方法3.2.1 抗拉强度采用Φ30 单铸试棒加工成试样测定.试样的制作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9439-88 规定.3.2.2 硬度的测定直接在铸件导轨面上进行.导轨长度小于2500 时测定应不少于三点,大于2500 铸件重量大于5吨时应不少于四点. 3.3 检验规则3.3.1 批量划分:根据JB/T3997-94 规定,每包铁水浇注的铸件为一个批量,每批量铸件须提供一组试棒;如同一牌号铁水熔化量大,每包铁水均严格采用一定形式的工艺控制光谱分析、热分析、及三角试样检验时,可每炉次同牌号铁水浇一组试棒.每组试棒共四根抗拉强度试验一根,金相组织化学成分分析一根,两根备用.3.3.2 试验有效性抗拉强度试验有下列情况使得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该试验无效,应重新试验A.试样在试验机上安装不当或试验机操作不当.B.试样有铸造缺陷或试样切削加工不当.C.试样断口在平行段外.D.试样拉断后断口上有铸造缺陷.硬度试验有下列情况使得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该次测试无效,应重新测试.A.硬度计操作不当.B.铸件测定处有缺陷.3.4 检验结果的评定和复检3.4.1 抗拉强度检验时,JB/T3997-94 规定:先用一根试样进行试验,如果满足GB/T9439-1988 中的要求,则该批铸件合格.若试验结果达不到要求,且又不属于3.3.2 中的原因时.可从同一批试样中另取两根进行复检.若结果都达到要求,则该批铸件判定合格. 3.4.2 硬度试验时先在测试一组硬度值,如果满足 JB/T3997-94 中对硬度的要求,则该铸件合格,若不符合要求,且不是由于3.3.2 中原因引起时,可在不合格测试点附近再测两点硬度,若都符合要求,则铸件合格.如有一点仍不符合要求,则该铸件不合格.4.金相组织4.1 要求4.1.1 在设计图样、技术文件或技术协议中规定须检验铸件金相组织的,必须检验金相组织,检验结果应当符合图样、技术文件或技术协议的要求. 4.1.2 如果导轨面须淬火,其金相组织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4.1.1JB/T3997-94 规定:机床铸件导轨表面的金相组织不作为判定铸件是否合格的依据,但一般应该控制在如附表3 的范围:附表35.形状尺寸5.1 验收要求5.1.1机床铸件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GB/T6414-1999的要求.除设计图纸特殊规定的公差外,外观主要尺寸的公差按照GB/T6414-1999 中规定的不低于 CT9 级验收;内腔尺寸按 CT10~13 验收或者另行规定;其他未涉及的有特殊要求的尺寸由铸造生产部门与设计部门协商规定.5.1.2 壁厚尺寸:需要对铸件壁厚检验时可参照如下原则:1,不受力内腔壁厚和肋厚,须满足CT10~12 级标准.2,铸件外围壁厚,普通机床铸件的外壁壁厚应满足CT10~12 级标准;对强度和刚性有较高要求的铸件,须满足CT9~11 级标准,但小于设计壁厚的部分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3,对用于零件安装、强支撑等受力处铸件壁厚应不小于设计壁厚. 4,当铸件壁厚大于设计壁厚时不得影响零件的其他性能.5.1.3 加工余量:a,图样、工艺文件或技术协议对机械加工余量有要求的,应该按照图样、工艺文件或技术协议的要求执行;b,参照国家标准GB/T6414-1999 的规定,铸件毛坯不粗加工面的加工余量在没有特殊规定时应满足等级H,经过粗加工后表面留有余量应为3~6 ;c,在铸造工艺不易控制或者加工时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加工余量由加工车间工艺和铸造厂商定,但原则上不应大于155.1.4铸件错型:铸件错型量应当控制在公差范围内,外露非加工面产生错型后,应修磨成不大于10的斜坡面.5.2 检验方式方法5.2.1 铸件尺寸检验采用划线检测方法,由于设备及操作手段等原因无法划线检测的尺寸,可采用手工测量,但测量的量具和方法必须符合要求,测量结果作为参考,重要尺寸须经加工、装配检验.检测依据是铸件图铸造工艺图.5.2.2 全尺寸检验:新产品首件铸件和必须全尺寸检验;模型大修后上场生产的首件铸件须全尺寸检验;批量生产超过50 件后再生产的铸件须全尺寸检验;5.2.3 重要尺寸、控制尺寸检验:铸件每批次投料首件5.2.2 规定除外须检验;设计对局部进行设计更改与铸件毛坯有关的尺寸更改后生产的铸件应检测;工艺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特别要求须检验的. 5.2.4 用于加工用的划线检测:铸造生产厂要对铸件进行粗加工的铸件,必须划线划出铸件粗加工部分的尺寸线;和客户有技术合同要求的,须划出加工尺寸线.5.2.5 分析性检测:加工和安装时反馈有问题的尺寸应进行分析检测;技术部门出于分析控制质量提出的尺寸分析检测.5.3 尺寸检测结果评定5.3.1 尺寸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工艺图纸要求,公差满足标准规定,则可判定铸件合格.5.3.2 检测结果部分尺寸不符合工艺图纸要求,须由技术人员进行判定,判定时必须与设计沟通,确认需判定尺寸的性质属非重要尺寸、重要尺寸还是关键尺寸.A.非重要尺寸不符合工艺图纸要求,公差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在不影响铸件使用性能的情况下铸件可以使用.但铸造生产厂应拿出整改措施进行改进.B.重要尺寸不符合工艺图纸要求,公差不满足标准要求时,铸件应判定为不合格.铸造技术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应同设计协商,通报尺寸超差情况,判定该铸件是否报废、返修或回用.如可以返修,须共同商定返修措施.铸造厂必须拿出整改措施进行改进.C.关键尺寸不符合工艺图纸要求,公差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原则上铸件应判定为报废.如普通机床铸件确需要返修或回用,应会同产品设计、铸造技术质量主管领导、加工车间共同商定铸件挽救措施.铸造厂必须拿出整改措施进行改进.6.铸件表面质量6.1 要求6.1.1 铸件上的残砂、粘结物和芯骨应清理干净.浇冒口、披缝、毛刺应清除.多肉等应当打磨.6.1.2 铸件的油池、油箱及油道部位不得留有粘砂和阻塞油路的披缝、毛刺等.6.1.3 交验铸件在非加工面上的浇冒口和披缝、毛刺允许突出不大于2 .加工面允许留有少量残根.铸件内腔披缝允许残留突出不大于5 .如铸件无法清理到的地方允许有少量披缝残留5.1.2 中的情况除 21 外,但是不得影响零件的装配、穿线、起吊等使用性能.6.1.4 铸件的表面粗造度:JB/T3997-94 规定机床铸件表面粗造度应符合附表4 的规定:附表4 铸件表面粗造度注:铸件内腔非主要表面和加工表面的粗造度允许放宽一级验收. 6.1.5 粘砂:铸件外表面、油池、油箱、油道的粘砂必须清除干净,活动部件的内腔也不得有残留粘砂.非活动部件内腔如确实无法清理,在确定粘砂不会脱落的情况下,允许不做清理,铸件作回用处理. 6.1.6 油漆:铸件不加工表面,应在除锈和内外清理干净后涂防锈底漆,底漆应喷涂均匀,不应有起皱、堆积、流挂、露底、脱落等现象.6.2 检验方法6.1.1 铸件表面质量检验通常采用目视检验,如内腔无法观察,可用内窥镜检查.6.1.2 铸件表面粗造度的检查,如需要可参照GB/ 规定,采用比较样块对比评定铸件的表面7.铸造缺陷7.1 要求7.1.1 加工表面7.1.1.1机床铸件的加工表面不允许存在空洞类、夹杂类和残缺类缺陷.其它类型的缺陷根据铸件的使用性能另规定.导轨、工作台面、滑动轴承孔等重要面还不能有裂纹、组织异常等缺陷.疏松等级符合7.1.1.2 要求.7.1.1.2机床铸件加工面疏松等级要求按照 JB/ 评定.如附表5,疏松级别比较样块的对照评定参照JB/ 执行. 附表5 铸件疏松级别的允许范围7.1.1.3如缺陷不满足技术要求,可参照缺陷修补要求进行修补. 7.1.2 非加工表面7.1.2.1 铸件外表面在不影响性能和外观的情况下,允许存在Φ5 以下、深度不大于2 、每300300不多于10处的气孔、砂孔、渣孔等孔洞类缺陷.不符合此要求时,铸件应当按照相关的修补要求进行修补. 7.1.2.2 铸件内腔非加工面部分的缺陷不作具体的要求,但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对粘砂缺陷应符合6.1 的要求.B,内腔缺陷应不影响铸件的强度刚性及装配安装等使用性能.C,铸件内腔油箱油池、油路不得有引起油水渗漏得缺陷.8.缺陷修补8.1 修补的对象指铸件经验收不合格允许或要求返修的铸件,铸件常用的修补方式包括塞补、镶套、焊补、填补.8.2 1JB/GQn1082-86 规定了铸件的塞补规范,质量大于 1000 或长度大于 1000 的大型机床铸件,如果导轨表面存在气孔、砂孔、渣孔,可用灰铸铁嵌入物塞堵.多个塞子塞补时每个塞子的尺寸应不大于导轨宽度方向尺寸的四分之一,塞子相邻间距不小于其尺寸的5倍.8.2.2其他重要加工面上缺陷的塞补参照导轨面规定.一般加工面可以适当放宽.8.2.3 非加工面一般不采用塞补方式修补缺陷.8.3 镶套8.3.1在个别情况下,铸件的圆孔内加工后发现有气孔、缩孔、渣孔及孔径偏等缺陷时,在不影响装配机床性能的情况,可适当将铸件圆孔适当扩大后镶入套筒 8.3.2 镶入套筒的内径应符合附表6 的规定:附表6 套筒壁厚套筒的最小壁厚 1015 套筒与孔的的配合应符合H7/n6 或H7/p6 的要求.8.3.3 不得在同一孔内镶嵌两个套筒;主轴孔、油缸孔、液压件孔、轴承瓦盖孔等重要部位不得镶套.8.4 焊补8.4.1焊补是一种重要的常用铸件修补措施,焊补通常分为热焊合冷焊. 8.4.2 允许焊补的范围8.4.2.1 普通机床铸件导轨上不与其他重要零件滑滚动结合的表面及端部产生的气孔、缩孔、砂眼、渣孔等缺肉缺陷,其数量和大小不超过附表7 规定者,可用焊补方法修补.附表7 可修补缺陷的数量和大小8.4.2.2 处于导轨端部无相对运动、受力较小部位的裂纹类缺陷,在焊补技术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允许焊补.8.4.2.3 固定结合面和外露加工面上的孔洞类缺陷,其总面积不大于所在表面面积的5%、每处缺陷的面积最大不超过3000mm 时,允许焊补. 8.4.2.4 其他加工面的孔洞类缺陷,如缺陷总面积不大于所在表面面积的10%时,允许焊补.8.4.2.5 非加工面的孔洞、机械损伤及缺肉等缺陷,在不影响机床强度与刚度的前提下,允许焊补,但缺陷总面积不得超过其所在表面面积的15%;非加工面上的裂纹类缺陷,如果缺陷长度不超过所在表面相应方向长度的四分之一时,允许焊补.上的缺陷,其允许焊补的长度可受此限制.裂纹类缺陷焊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或产生新的裂纹.8.4.2.6 一般加工面或者非加工面,缺陷面积体积较大,但不超过1000mm 时,可用焊补件嵌入焊补,但不得降低铸件的刚度和强度. 8.4.2.7 重型机床和超重型机床铸件允许焊补的缺陷数量和大小,应在验收技术条件中规定或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8.4.3 不允许焊补的范围8.4.3.1 验收技术图样文件或合同明确规定不允许焊补的缺陷及部位或缺陷数量及大小时,不允许焊补.8.4.3.2 导轨上与其他重要零件滑滚动结合的表面或部位上的缺陷,原则上不允许焊补;导轨上的横断裂纹不得焊补.8.4.3.3 高精度机床导轨各部位的缺陷不得焊补.8.4.3.4 受冲击载荷较大和承受较大弯矩扭矩的铸件上的裂纹类缺陷,不得用冷焊方法焊补.8.4.3.5 各类缺陷较大,焊补后无法进行去应力处理可能导致变形的,或技术条件无法使焊补质量达到 23 要求的时候,不允许焊补. 8.4.4 焊补质量要求8.4.4.1 导轨上允许焊补的缺陷,焊补后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1焊缝金属应与目材熔合良好,焊缝平整,无气孔、夹渣和裂纹. 2加工后焊缝的色泽应与目材相同或相近.3焊接区包括焊缝、熔合区及热影响区的硬度应接近目材,与目材的硬度差不超过20HB,并不得高于255HB.8.4.4.2 外露加工面上允许焊补的缺陷,焊补后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1焊缝金属应与目材熔合良好,焊缝平整,无气孔、夹渣和裂纹. 2加工后焊缝的色泽应与目材相同或相近.3焊接区并不得高于255HB,不得影响切削加工性能.8.4.4.3 固定结合面及其他非外露加工面上允许焊补的缺陷,焊补后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1焊缝金属应与目材熔合良好,焊缝平整,无气孔、夹渣和裂纹. 2焊接区并不得高于255HB,不得影响切削加工性能.8.4.4.4 非加工表面的缺陷,焊补后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1焊缝金属应与目材熔合良好,焊缝平整,无气孔、夹渣和裂纹. 2水箱油池等盛油水的部位焊接后质量还应符合8.5.2 中的规定.8.4.5 去应力处理8.4.5.1 结构比较复杂、精度和稳定性要求较高的铸件,及有较大裂纹孔洞类缺陷的铸件,经焊补后可能导致铸件变形、影响机床精度的,焊补后应按照相关工艺进行去应力处理.8.4.5.2 各类铸件上缺陷比较小、焊接应力不大、对精度影响比较小的,焊补后可以不进行退火处理.8.4.6 焊补质量的检验8.4.6.1 铸件缺陷经焊补后,应逐个检验各焊接区的质量. 8.4.6.2 凡受冲击载荷和承受较大弯矩、扭矩的铸件上的裂纹类缺陷,焊补后应采用其他有效的方法检8.5防渗漏处理8.5.1 床身、立柱、主轴箱、底座等铸件的盛油水部位产生局部渗漏时,允许使用冷焊、钎焊或其他可靠的措施修补.8.5.2 防渗漏处理的检验1盛油水部位缺陷修补后,应灌入煤油检查,经四小时以上应无渗漏现象. 2工作压力大于 1000Kpa约一个工程大气压的盛油水部位缺陷修补后,应在工作压力四倍以上的气压下进行渗漏检验.8.6 填补8.6.1 铸件外露非加工表面上的小缺陷气孔、砂眼、夹砂等,缺陷深度不大于相对应处壁厚的三分之一时,在不影响铸件强度刚性和外观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用有效的专用填补剂或腻子填补. 8.6.2 无精度要求的工艺加工面、覆盖面及不重要的固定结合面上的缺陷,不宜采用其他修补手段修补的时候,可用颜色相近、粘结牢固的专用填补剂填补.8.6.3 填补前缺陷部位应按照相应的工艺规范清洗处理.8.6.4 如果铸件须退火等热处理,则应在热处理后填补.8.6.5 零件在强震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不宜采用填补方式修补铸件缺陷.9.铸件验收9.1 铸件入库发货前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参照本要求对铸件进行检验.对铸件作出评判.判定为合格品的铸件方可入库发货,判定直接回用的铸件也可入库,但必须进行相关的处理如做好交接手续,标记等9.2当铸件存在不合格项,铸件又不能直接回用时,应判定铸件返修或报废.对判定报废的铸件应做好标记,分类存放待处理.9.3 当铸件判定返修后,应按照要求中缺陷修补规范,参照相关的工艺规程对铸件进行缺陷修补,修补完后的铸件应当再次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附加说明:本要求适用于普通金属切削机床铸件通用的检验规范.如供需方有相关的验收技术合同,则以验收技术合同为标准验收,技术合同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可参照本要求执行.。

铸件验收标准

铸件验收标准

铸件验收标准(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本技术标准根据国标GB/T 1173,作为验收砂型铝合金铸件之用。

一.铸件分类:1、铸件按照工作条件和用途分为三类:第Ⅰ类:承受大载荷,工作条件复杂,用于关键部位、铸件损坏将危及整机安全运行的重要铸件。

第Ⅱ类:承受中等载荷,用于重要部位,铸件损坏将影响部件的正常工作,造成事故的铸件。

第Ⅲ类:承受低载荷,用于一般部位的铸件。

二.技术要求和检验:1.化学成分1)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1173的规定。

2)对于铸件的化学成分,供应商必须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2.力学性能1)单铸件或附铸试样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3的要求。

2)从铸件上切取试样检验力学性能,三根试样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的平均值,分别不低于GB/T 1173规定值的70%和50%。

3)铸件硬度检验按GB/T 231.1进行,硬度不合格的铸件允许进行重复热处理,随后再检验硬度,第三次热处理后仍不合格时铸件予以报废。

4)铸件尺寸和几何形状应符合图纸规定,铸件尺寸公差及加工余量应符合GB/T6414。

三.表面质量: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铸造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的规定。

2.铸件需抛光加工的表面按GB6060.4的规定执行。

3.铸件需喷丸,喷砂加工的表面按GB6060.5的规定执行。

4.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5.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

6.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7.螺纹孔内起始旋入四个牙距之内不允许有缺陷。

8.在不影响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经修补处理后的压铸件应做相应的质量检验。

9.铸件内表面表面粗糙度为:25um。

10.铸件非加工表面及加工后表面,允许有:1)在非加工表面上,单个孔洞的最大直径不大于3mm,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3。

铸件采购验收技术条件

铸件采购验收技术条件

TB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原则TB/T 2942-1999 铁道用铸钢件采购与验收技术条件1999—02—13发布1999—09—01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铁道用铸钢件采购与验收技术条件1. 范畴本原则规定了铁道用铸钢件旳级别、技术规定,实验措施和检查规则。

本原则合用于机车车辆及其他多种用途旳级别为A、B、C、D和E旳碳素钢和合金钢铸件。

2. 引用原则下列原则所涉及旳条文,通过在本原则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原则旳条文。

本原则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原则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原则旳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原则最新版本旳也许性。

GB/T 225—88 钢旳淬透性末端淬火实验措施GB/T 228—87 金属拉伸实验措施GB/T 22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实验措施GB/T 231—84 金属布氏硬度实验措施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GB/T 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GB 6803—86 铁素体钢旳无塑性转变温度落锤实验措施ASTM E604—83 (1994复审) 金属材料旳动态扯破实验措施ASTM A255—95 钢旳淬透性末端淬火原则实验措施3. 采购旳基础除非另有规定,A级钢铸件应以不退火、退火或正火状态供货。

B级钢铸件应以正火、正火加回火状态供货。

C级钢铸件应以正火加回火或淬火加回火状态供货。

D级钢和E级钢铸件应以淬火加回火状态供货。

3.1. 根据采购方旳规定,检查合格证将成为验收旳根据。

检查合格证应涉及这样旳阐明,即铸件是按照本原则旳所有合用条款来进行制造、取样、实验和检查旳,并符合原则条款旳规定。

每一份提供旳检查合格证应由制造方旳指定代表签字。

4. 记录制造方应将所售铸件旳熔炼炉次旳力学性能和化学分析报告保存不少于5年。

这些报告供采购方备查。

5. 熔炼措施钢水可以用平炉、电弧炉、坩锅炉、转炉或氧气顶吹转炉熔炼。

6. 热解决铸件在热解决前应予清理。

铸件内腔不得留有成块旳造型材料或被造型材料所堵塞。

铸铁件通用检验标准

铸铁件通用检验标准

v1.0可编写可改正1目的:规范企业对铸铁件的检查查收。

2合用范围 : 合用于铸铁件。

※本标准是铸件的通用标准,铸件有特别要求时,拜见有关铸件分类查收标准。

3查收标准:铸铁件材质检验标准:球墨铸铁件材质检验标准:球墨铸件材质查收标准应切合GB1348或 EN1563:1997 球墨铸铁的标准,以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延长率)、球化率和渗碳体含量为查收依照,硬度、其他金相组织及化学成份做为参照。

球墨铸铁牌号及机械性能( 单铸试块 ) 见下表:机械性能球铁牌号抗拉强度,折服强度,延长率,σb (MPa)σ (MPa)硬度( HB)δ(%)QT400-18≥400≥ 250≥18130-180 QT400-15≥400≥ 250≥15130-180 QT450-10≥450≥ 310≥10160-210 QT450-12≥450≥ 310≥12160-210 QT500-7≥500≥ 320≥7170-270 QT600-3≥600≥ 370≥3190-270 QT700-2≥700≥ 420≥2225-305 QT550-6≥550≥ 379≥6187-255球墨铸铁惯例金相组织球铁牌号球化率基体组织渗碳体QT400-18≥ 80%铁素体F≥80%≤ 3%QT400-15≥ 80%铁素体 F≥75%≤ 3%QT450-10≥ 80%铁素体 F≥75%≤ 3%QT450-12≥ 80%铁素体 F≥75%≤ 3%QT500-7≥ 80%铁素体 F+珠光体 P≤ 3%QT600-3≥ 80%珠光体 P+铁素体 F≤ 3%QT700-2≥ 80%珠光体 P≤ 3%QT550-6≥ 80%珠光体 P+铁素体 F≤ 3%球墨铸铁化学成份化学成份球铁牌号C,%Si ,%Mn,%P,%S,%Mg,%Re,%Cu,% QT400-18灰铸铁件材质检验标准:灰铸件材质查收标准应切合GB9439或 EN1561:1997 灰铸铁件的标准,以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和硬度为查收依照,金相组织及化学成份做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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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20**
1.目的
为确保公司铸铁铸件生产、检验、接收时有所依循并适合公司质量方针。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顾客没有提供或没有提供全部(有明确要求的及时纳入《顾客要求—材 质》记录表中)技术标准和接受准则的灰铸铁铸件的检验和接收。

3.技术要求 3.1材料力学性能
采用国家标准:灰铁GB/T9439—88、球铁GB1348--88。

3.1.1按单铸试棒性能分类:(中间牌号按客户要求执行)
注:
1.验收时,n 牌号铸铁,其抗拉强度应在n 至 (n+100)MPa 的范围内。

2.要求本体性能请客户明确取样部位和性能要求。

3.1.2金相组织
采用国家标准:灰铁GB/T7216-87(石墨形态、长度;金属基体;碳化物等)。

球铁GB9441-88 (球化分级、球化率;石墨大小;金属基体;渗碳体等)。

对于金像组织,用户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用户无要求时不作为验收依据。

3.1.3化学成分(%)
铸铁的化学成分一般不作为铸件验收依据。

用户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砂型铸造灰铸铁化学成分的参考数据%
砂型铸造球墨铸铁化学成分的参考数据%
在保证抗拉强度、硬度及金相组织的前提下,上列各元素允许在如下范围内波动: C±0.050% Si±0.050% Mn±0.030% 。

3.1.4根据铸件性能要求,针对铸件重量、壁厚、冷却条件等不同对我公司生产的材质做如下
分类:
3.2铸件外观质量要求
3.2.1铸字(包括铸造日期代码、生产厂家标志、模具编号、铸件号等)要清晰可辩并符合图纸要求或用户要求。

3.2.2铸件必须质地均匀、无裂纹以及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

3.2.3铸件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砂眼、气孔、渣眼等孔洞类铸造缺陷。

3.2.4铸件非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的表面缺陷:
在ф50mm范围内,允许存在3处—ф2mm×1.5mm的孔洞类缺陷,允许用铸造修补胶对其
填塞修补,修补处刷硝基黑漆(按规定配比稀释后使用),然后防锈处理。

深度≤0.8mm
孔洞类缺陷,可以不修补。

3.2.5交货前,铸件做好防锈处理,特别是非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迹。

3.2.6铸件应清理干净,飞边毛刺、劈缝、浇冒口残余高度不得大于0.5mm,铸件无残砂、氧化皮等。

3.2.7暴露的非加工面的表面粗糙度小于Ra100。

3.2.8用于夹紧定位的基准面(应与机加工单位会签确定)应清理平整,不允许有残留的劈缝及任何飞边毛刺。

3.3尺寸及形状检查
3.3.1铸件尺寸按铸件图检查(当没有铸件图时,按产品图及加工余量检查),并按客户要求填好《尺寸检查表》。

3.3.2铸件尺寸公差按铸件图和产品图的规定执行。

注:①手工造型按照8—10级执行;
②自硬树脂砂按照7—9级执行;
③机器造型按照6—7级执行;
④铸件壁厚公差可比以上一般尺寸公差降一个等级。

3.3.4铸件允许错箱值,参照GB6414 ─ 86CT7—8执行。

3.3.
4.1铸件公称尺寸:0—100 :0.5mm(A-B=1.0mm);100—200:0.7mm(A-B=1.4mm)200以上:1.0mm(A-B=2.0mm)
3.3.5铸件毛坯加工余量的大小按GB/T11350 ─ 89G级/CT9~10检查。

3.4出厂验收规则
3.4.1 铸件外观质量采用全检方式,当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时,及时返工,不合格率超过30%时该批铸件退回检查挑选。

3.4.2铸件基本尺寸采用抽检方式,检查项目及抽检率按照顾客要求执行并填写《尺寸检查
表》,当抽检发现不合格时,加倍抽检,如再发现不合格时,该批铸件返回检查挑选。

3.4.3 提供铸件同时提供铸件检验合格证,所提供的合格证必须清晰有效,所列数量与铸件实物数量相符合。

3.4.4抽检方案:采用一次、二次随机取样方案。

3.4.5灰铸铁抗拉强度采用一组Ф30的单铸毛坯试棒,然后加工成标准拉力试棒(见下图),
格。

3.4.7当灰铸铁壁厚大于20mm、重量大于200Kg;球墨铸铁壁厚大于30 mm、重量大于2000 Kg
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可以采用附铸试块,位置和性能也由供需双方商定。

3.4.8如需本体试块来检验时,取样的位置,和所能达到的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3.4.9试棒必须能代表熔化全过程的铁水质量,既正常浇注的首包倒一组或一根,浇注中间阶
段倒第二组或第二根,浇注接近尾声倒第三组或第三根,试棒的打箱温度要与铸件基本
相同,试棒必须尺寸合格且无铸造缺陷。

3.4.10硬度在铸件表面上有代表性的位置(顾客指定的除外)上测定(测前需去除表皮1mm)。

3.4.11金相试块在试棒或在铸件表面上有代表性的位置取样(同硬度取样位置),常规成分
分析在铸件或试棒或炉前试块上取样.
3.5检验项目、检验频次
3.5.1检验批定义
3.5.1.1灰铁熔化的每6包铁水浇注的铸件定义为一个检验批次。

3.5.1.2球墨铸铁熔化的每一包浇注的铸件定义为一个检验批次。

3.5.1.3从一批中抽检的一件铸件定义为一个单位样本大小。

3.6检验的工作程序(刘彦)
3.6.1铸造厂在生产产品(包括新产品)时,按照产品的材质成分、性能要求及试块的制作规定浇注试块,并在试块上做好标记(材质牌号、日期)。

3.6.2随机选取一个试块清理、切割好后,及时到加工厂按试棒图纸加工试棒,剩余试块按标识在指定位置摆放。

3.6.3将加工好的试棒及成分试样送至技术品质部检验,检验结果由副总工程师审核。

3.6.3.1检验合格方可按要求在剩余试块中选取试块并一起将《材质报告单》送至营业部,由
营业部发给顾客。

3.6.3.2检验不合格,在剩余试块中作如上检测,如果还不合格,做如下处理:
如果是新产品,将样件和试块作废并重新制作,程序如上,直至合格;
如果是常规产品,则检测本体的成分,性能,并由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4.0相关记录:
4.1《顾客要求—材质》
4.2《材质报告单》
4.3《材质报告单清单》
5.0相关文件:
5.1《过程监视和测量程序》
5.2《产品实现策划程序》
5.3《产品要求确定与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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