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模版
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促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三条决策原则1、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3、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大事项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一)非日常经营类重大决策事项1、公司股权变动、经营方式改变、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以及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等事项;2、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注销、解散和破产等事项;3、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4、股权激励计划;5、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6、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的审议;7、发行公司债券;8、非日常经营性合同(非货币性交易、委托经营、承包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9、关联交易;10、对外担保、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借款以及集团内部借款;11、资产抵押与质押;12、对外捐赠或赠与资产、提供财务资助;1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决策;14、重大政府补贴项目的申报决策;15、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重大资产处置、应收款核销、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二)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三)日常经营类重大决策事项1、重大项目支出;2、租入或者租出重大或核心资产;3、签订框架合同、战略协议等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四)其他1、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2、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3、企业文化建设重要内容的制定与修改,例如愿景、使命、价值观;4、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政策制定及变更;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方案。
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中国·某市二〇一一年二月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决策管理,保证公司科学、安全和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经理应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四条公司进行交易,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决定;超过总经理权限范围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受赠资产;(八)债权或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下列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决策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决策。
(三)公开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公开,确保决策结果公正、公平。
(四)效益原则:以公司长远发展和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规划的制定与调整;(二)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规章的制定与修改;(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四)公司投资、融资、担保、贷款等重大经济活动;(五)公司收购、兼并、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等重大资产交易;(六)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与审批;(七)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签订与执行;(八)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薪酬和考核;(九)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十)公司涉及公共利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决策方案: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决策方案,经初步论证后报公司决策机构。
(二)审议决策方案:公司决策机构对决策方案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
(三)表决决策方案:决策方案经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表决。
(四)实施决策方案:表决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决策方案。
第六条决策机构:(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审议、表决和监督等。
(二)股东会: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最终表决。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司决策机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决策方案的制定、审议、表决和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XXXX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企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经营,保障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人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职能部门)以及直接拥有其资本权益的各类全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民主化原则凡属重大经营决策,在形成决议前应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
(二)科学化原则凡列入重大经营决策的问题,提交讨论前公司总部职能部门需进行调查研究,还需经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审议后,提交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批。
(三)规范化原则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同时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原则涉及公司总部对所属独资、控股、参股成员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管理时,必须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
即先由集团公司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外派产权代表通过“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机构意志成为成员企业的相应决议。
(五)紧急情况弹性处理原则凡发生紧急事项,子公司可启动相关决策程序,当事人可越级越权进行止损决策或避险决策,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决策机构直至总经理办公会如实做出专题汇报。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作出会议决策。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根据权限审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第六条综合部作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提交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及相关材料;(二)接收需提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审定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案;(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的会议安排、议题材料核准和会务工作;(四)起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的会议纪要,经综合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按有关规定形成档案;(五)督办决议的执行情况,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议。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人员的智慧和参与度,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大额贷款、业务合作、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二条决策权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分级确定,如下:1. 董事会决策:涉及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变更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以投票形式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董事会投票结果执行。
2. 高级管理层决策:涉及公司业务发展、项目投资等事项,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高级管理层决策结果执行。
3. 部门决策:涉及部门内部的业务操作、人事任免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协商决策。
决策结果需按照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决策文件执行。
第三条决策程序1. 事项提议:任何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人员,包括高级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等,均有权向相应决策权限的机构提出事项提议。
提议应包括事项的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等必要信息。
2. 决策准备:决策权限机构需组织相关人员对提议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研究,制定决策方案和实施计划。
涉及重大投资、贷款等事项,还需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
3. 决策讨论:决策准备工作完成后,决策权限机构召开讨论会议,就提议事项进行讨论和辩论。
会议应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
4. 决策投票:决策权限机构成员针对提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方式可以是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投票结果以多数意见为准。
5. 决策执行:决策权限机构根据投票结果制定决策文件,明确决策内容、责任人和执行计划,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6. 决策监督:决策权限机构应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召开监督会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条决策纪要和归档决策权限机构应对每次决策过程进行纪要记录,包括讨论内容、投票结果和决策理由等。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公司超过领导人员职责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主要包括预 算 内大额度资金使用,超预算的资金使用,财务资助,委托理 财及
委托贷款,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二章 事项决策原则 2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
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并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征询专
家意见,使决策符合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 要求。
二、民主决策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 体智慧,防止“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
八、严守保密纪律。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 的 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泄密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九、做好决策记录。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8 策结论等,要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严格变更程序。特殊情况下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时,
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四章 决策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主要责 任人。总裁在职责范围内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公 司各部门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按其职责分工组织执行“三 重一 大”事项制度。公司所投资控股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是本 企业执 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其责任范围按 照本企业 议事规则规定。 第八条 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公司股份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股份决策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股份决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股份持有及交易行为,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股东等。
二、股份持有1. 股份转让:股东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的相关手续应当依法办理,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 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当具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得存在违法经营、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
3. 股份变动:股东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报告其股份的变动情况,包括股份增减、质押及冻结等情况。
三、股权激励1.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当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制定并实施符合公司利益及员工激励目标的股权激励计划。
2. 股权激励对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应当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员工或其他对公司业绩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
3. 股权激励措施:公司可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形式进行股权激励,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推动公司业绩和价值的增长。
四、股东权益保护1. 股东权益平等:公司应当尊重并保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损害任何一方股东的行为。
2. 股东权益公开: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公开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要事项等信息,保障股东知情权。
3. 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应当努力维护和提升公司价值,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权益。
五、股东会议1. 股东大会:公司应当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决策事项、选举产生公司领导层及董事会等事项,确保股东意见充分表达。
2. 股东会议程序:股东会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保障会议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进行。
3. 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合法程序通过,并切实执行,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违规处理1. 违规处理程序: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四篇)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决策程序,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别管理层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程序与规范。
第三条重大事项是指公司运营和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公司经营策略的制定与调整;2.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项目的决策;3.公司的战略合作与业务重组;4.公司的重大人事任免与离职;5.公司的重大项目实施与推进;6.其他需要公司高层决策的事项。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公正、透明、高效。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五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如下:1.决策发起: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战略目标,提出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并提交决策发起申请。
2.决策呈报:决策发起者应将决策建议形成决策呈报,详细说明决策背景、目的和方案。
决策呈报应当包括事项的现状分析、目标设定、可行性研究及预计风险等内容,并提交决策呈报材料给公司高层领导。
3.决策审议:公司高层领导在收到决策呈报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呈报材料进行认真审议。
审议内容主要包括对决策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评估的讨论。
审议过程中,各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决策会议:公司高层领导根据决策呈报材料和审议意见,组织召开决策会议。
会议应当充分交流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并就决策方案达成共识。
5.决策结果:决策会议结束后,由公司高层领导针对决策方案做出决策结果并作出书面决策文件。
第六条决策呈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决策建议的背景和目的;2.事项的现状分析以及可能影响因素;3.目标设定及达成方案;4.可行性研究和预计风险分析;5.决策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6.其他必要的附件和补充材料。
第三章决策执行第七条决策结果应当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八条决策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应的跟踪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决策实施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精神以及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管理监督、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股份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股份公司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第二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扬民主管理,有利于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第二章决策原则第三条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相统一、相结合,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决策规范,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四条集体决策原则。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五条民主决策原则。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第六条科学决策原则。
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决策程序,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决策主体及决策内容第七条公司董事会(一)重大事项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2.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方案;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6.修改公司章程方案;7.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8.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9.听取并评价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10.有关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1.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的方案。
12.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13.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所属企业重大事项。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外汇等各类投资。
3. 投资决策流程3.1 投资计划编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各部门负责人应编制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预算、时间表等,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2 投资论证财务部门应对投资计划进行论证,评估投资项目的前景、投资回报率、风险等,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投资论证会议,讨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3.3 决策审核投资决策由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审核,评估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对公司战略的适应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投资。
3.4 实施管理投资事项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应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照预算和时间表执行,并及时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5 持续监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预期收益的实现。
4. 投资风险管理4.1 风险评估财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对重大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风险发生。
5. 报告和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高层领导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投资回报率等,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上仅为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的一份简单参考,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一、背景公司作为一个经营机构,需要不断面对各种重大事项。
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公司建立了集体决策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并确保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财务投资、人事任免、市场开拓、合作伙伴选择等。
三、决策程序1. 问题提出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提出重大事项,并附上详细的问题描述和解决方案建议。
公司需确认问题的重要性和紧急性,决定是否纳入集体决策范围。
2. 组织决策团队公司首先成立一个决策团队,由相关部门的代表和决策负责人组成。
决策团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问题分析决策团队成员根据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数据收集和分析。
他们应评估不同解决方案的成本、风险和效益,并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进行权衡和抉择。
4. 决策会议决策团队召开决策会议,就问题进行详细讨论和辩论。
会议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各成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并寻求共识或达成一致意见。
5. 决策结果决策团队在会议结束后制定一份决策报告,明确决策结果、原因和实施计划。
该报告应提交公司高层审批,并公示于全员。
6. 实施和监控决策报告的实施和监控由决策团队负责。
他们应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并及时调整和修正决策方案,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四、决策原则1. 制度化公司的集体决策制度应是一套完整、可操作的程序,并被全员严格遵守。
制度化可以确保决策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2. 信息透明公司应及时向全员公示决策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和决策结果。
同时,决策团队需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数据,以便全员进行理性的讨论和决策。
3. 公平公正决策团队成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决策过程中不受个人利益的干扰,只根据事实和数据做出决策。
4. 风险控制决策团队需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评估和控制风险,确保决策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或重大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的本办法所述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子公司均不得自行对其对外投资作出决定。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在子公司经营层讨论后,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由子公司依据合法程序以及其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办法所述投资决策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办法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投资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办法,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重大投资的范围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一)对生产类固定资产、重大技术改造、研究开发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或经营相关的投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具有经济价值且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或限制的权利;(二)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或实体提供委托贷款(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除外);(三)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股票、债券的投资,委托理财;(四)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债券、公积金、未分配利润以及任何其他合法资产或权益等可支配的资源或利益,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认购增资或购买股权、认购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购权益或收益份额等方式向其他企业或实体进行的,以获取短期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以及(五)对上述投资或投资形成的权益或资产所做的直接或间接(包括行使投票权进行的)的处置,处置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他方管理或行使控制权、赠与、出租、抵押、质押、置换或其他届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权益转移或资产变现方式。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投资决策的基本流程。
从项目的初步筛选、可行性研究,到最终的投资决策,每一步都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责任人。
例如,初步筛选阶段,应由投资发展部负责搜集信息并形成初步判断;可行性研究阶段,则需财务部门和市场部门共同参与,对项目的成本收益进行深入分析。
风险管理是投资决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制度应规定,在进行任何一项投资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这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多个层面。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出具详细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后评价机制。
监督机制要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任何形式的内部人控制或利益输送。
后评价机制则是对已实施投资项目的绩效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为了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制度中还应引入专家咨询和第三方评估机制。
通过聘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和客观的意见,帮助企业更好地把握市场脉动,避免盲目投资。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应根据其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管理流程。
例如,对于一些小额投资项目,可以简化流程,缩短决策时间;而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则需要更加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高层的支持。
因此,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投资决策管理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风险意识。
同时,高层管理者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西安XXX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XX年九月西安XXX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安XXX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XXX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承包、分包合同的事项;(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购买或者出售、处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十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十三)新建生产线;(十四)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____ie____iebang.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____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
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
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股份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股份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公司运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制度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决策程序、财务管理、股权变更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公司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
第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第七条董事会应设立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组织董事会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应设立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负责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
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组织监事会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更换和薪酬制度,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十条公司重大决策应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充分调查研究,听取专业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的审查和决定。
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实施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执行委员会由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集体决策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人事任免等。
第三条公司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决策程序第四条决策事项提出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提出决策事项建议。
2. 决策事项建议应当明确决策目标、预期效果、实施方案、所需资源等。
第五条决策事项审议1. 决策事项提出后,由公司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
2. 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 决策委员会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决策事项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条决策事项表决1. 决策委员会对审议通过的决策事项进行表决。
2. 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为通过。
3. 表决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七条决策事项实施1. 决策事项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决策委员会汇报进展情况。
三、决策监督第八条决策监督机制1. 公司设立决策监督小组,负责对决策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
2. 决策监督小组由公司监事会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九条决策监督内容1. 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2. 决策内容是否科学、合理;3. 决策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4. 决策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条决策监督方式1. 决策监督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决策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 决策监督小组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3. 决策监督小组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可提请公司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处理。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具体实施要求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决策事项提出、审议、表决、实施等环节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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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防范各种风险,强化决策责任,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等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公司章程》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四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行为的决策权限及程序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需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决策权限经公司批准后,再由该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后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第六条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及批准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活动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分层决策制度。
公司投资活动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经营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一)净资产10%以内(含10%)的对外投资决策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资产处置权(包括资产收购、出售、抵押、租赁等)、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委托理财;
(二)决定公司担保总额控制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以内的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三)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
(四)净资产值10%以内(含10%)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权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五)股东大会以决议形式通过的其他授权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公司经营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四)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