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技研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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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技研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加快推动科技研发创新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新孵化等服务,提升科技服务支撑能力。
2020年,科技研发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1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3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8亿元、企业达到2.8万户、就业人数达到7万人。
到2021年,科技研发业增加值达到264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2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4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8亿元、企业达到3.3万户、就业人数达到7.5万人。
到2022年,科技研发业增加值达到290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5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9亿元、企业达到3.8万户、
就业人数达到8.5万人,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科技创新基础进一步夯实,研发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科技研发及服务支撑能力
1.加大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人才、研发能力聚集优势,支持高校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成果,有效增加科技创新源头供给。依托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基地),优化整合配置资源,聚焦5G、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
等前沿领域,支持重点企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切实提升应用研发能力。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深度产学研合作,开展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建链强链、配套耦合,打造可持续的创新生态体系。(责任单位: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快培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支持引进高科技企业或一流科研团队在黔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由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制定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具体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视同省
属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支持范围。大力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推动科研、产业、资本的有效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逐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形成梯次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快引导企业在重点基础领域实施质量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行动,破解制约制造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着力打造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生态化的“贵州制造”和“贵州制造”产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
3.优化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互联网+检验检测”服务新模式,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提供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大型仪器设备资源,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增加科研仪器设备综合利用效率,提高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检验检测共享服务水平。支持软件技术标准测试认证平台建设,提升软件技术标准测试能力。加强医学检验及临床检验能力,提升重大疫情、重点疾病、流感、麻疹、病媒生物检验监测水平。(责
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
(二)加快推进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4.部署建设重大基础研究平台。按需择优部署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中心等基础创新平台,力争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成为贵州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引擎。加快贵阳信息技术研究院、贵州省医学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5.推进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以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为主业,创新能力突出、示范作用显著、各具特色的科技服务集聚区和双创示范基地,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遴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产学研示范基地、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三中心两基地一示范”建设。充分发挥贵阳软件园、贵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贵州科学城等“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的作用,逐步建立省市联合孵化机制,与市州共建一批专业孵化器、众创空
间。到2022年培育120个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力争培育45个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6.完善检验检测平台布局。推进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二期)项目、贵州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到2022年,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10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28家。依托贵州西南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建成西南医学检验中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7.加强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贵州技术交易平台,完善技术转移信息发布、展示交易、线上线下对接交易功能。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体系建设,在各市(州)、贵安新区和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站。鼓励和支持研发投入大、科技成果产出多的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到2022年,培养150名以上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育20家省
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8.推动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协同推进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机制。联合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贷款,重点解决中小微科技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物问题。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产业基金作用,为产业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撑。(责任单位: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9.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以创新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职责,确保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到2022年,专利代理师人数达到300人,实现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转化,持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