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区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最新发布
[摘要] 本文从资本公积金的界定和用途入手,从保护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方面以及政府税收方面分析了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原因,肯定了我国新公司法中关于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正确性。
[关键词]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
一、资本公积金的界定和用途
根据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一个企业的资产主要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负债,企业要按合同或者规定到期还本付息。另一部分是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所谓净资产,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资本公积是指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以及其他资本公积等”就我国的上市公司而言,资本公积金主要是由于股票溢价发行而形成。我国上市公司A股股票面值统一为1元,发起人股东通常将其账面净资产按略高于1元的价格折股,流通股股东则以远高于面值的价格认购股票,发行价格高于1元的部分则作为资本公积金入账。因此,从本质上来说,资本公积金属于公司股东的原始出资。
关于资本公积金的用途,1999年修订的公司法和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是不同的,1999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转增资本。这里的公积金主要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也就是说1999年的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可以弥补亏损。只是这三个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顺序没有交代清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和顺序做了规定,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应按照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的顺序来依次弥补,仍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的,可通过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及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部分加以弥补。而新颁布的公司法第169条则明确规定“资本公积金不能用于弥补亏损”。
二、为什么资本公积金不能用来弥补亏损
1.从资本公积的来源来看,资本公积金主要是股本溢价所得,从财务会计的角度看,它不能用于企业的亏损弥补,原因是企业的投入资本通常被视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根据资本维持原则,投入的资本不能任意支付和分配给股东,资本公积是企业所有者投资的一部分,具有资本的属性。它不是来源于企业的经营行为,与企业的利润无关,如果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亏损,它不是资本的收益,而是资本的发回;
企业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如果当年还有盈利,则要分配给股东红利,这在事实上是一种变相抽逃资金的行为,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债权人的利益,这是不允许的。在正常情况下,资本是不能转化为利润,企业根本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保证资本的增值而并非减值。所以,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角度来看,资本公积金是不能用来弥补亏损的。
2.从政府立场来看,如果允许企业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政府就能增加税收,可为什么公司法还要规定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呢?为什么政府要放弃这一部分税收呢?从企业的立场来看,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就可以少缴所得税,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企业赶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前发布公告决定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亏损呢?这看似矛盾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原因。《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五条规定“公司三年是否连续盈利”作为企业是否能首次发行股票的条件,为此,一些公司为了能上市融资,而又不符和“三年连续盈利”条件的,他们在期末为了做靓报表,就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亏损,而不用税前利润来弥补亏损,这样虽然上缴了一些企业所得税,但报表上却显示企业年末是盈利的,就可以通过证监会的这一“三年盈利”的硬性规定而获得上市条件,以便能融资,更好的圈钱。而实际上这些公司通过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亏损掩饰了他们的实际经营情况,等上市了,股票也发行了,钱也圈了,可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早晚也会露马脚出问题的,于是就屡次出现了上市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的案例,其结果损害的是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所以,为了避免这一继续用资本公积金马弥补亏损从而做靓公司报表的现象,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69条就明确规定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来弥补亏损”。这一规定表面上看虽然减少了政府的税收,但却保护了广大股民的利益。所以,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来看,资本公积金不能用来弥补亏损。
3.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分红的基本前提是账面有未分配利润,对于亏损企业而言,必须已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并按规定计提了盈余公积、公益金后的未分配利润,才可向股东分配,账面有未弥补的亏损,就意味着无法现金分红。这是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直接原因,但这显然并非是实质性的原因。众所周知,我国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回馈股东方面历来是铁公鸡,很少有出手阔绰的上市公司,更何况这些亏损累累的公司呢。笔者认为,之所以会有如此众多的公司热衷资本公积金金补亏,关键的动因还是两个字:圈钱!
为落实“国九条”,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并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现金分红作为再融资的条件之一。这一条款目前普遍被称为上市公司强制分红。
也许正是这一条触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神经,近期以来,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一下子由冷而热。就这些巨额亏损的公司而言,其资产重组的主要动力就是再融资,而当再融资与现金分红挂钩时,其账面累计
的巨额亏损显然就成了障碍。对于那些希望能在这个市场成功圈钱的企业而言,为了能够分红以满足再融资的条件,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因此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说要想发行新股继续融资门槛又提高了,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上市公司三年的分红派息情况如何是决定公司能否再次发行股票的一个重要条件。而如果公司年末没有盈利是不能分配红利的,于是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能继续发行新股,能更好的继续融资,就不惜一切手段以达到分红派息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动用公司庞大的资本公积金来弥补亏损,以达到公司的年末报表看起来是盈利的,从而能给原有股东分红利,以便能继续融资,能继续发行新股。而事实上公司是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分红利,即把股东的资本又变相分给股东了,这也是一种变相抽逃资金的行为,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侵犯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也掩盖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欺骗了广大不知情的股民,如果公司在又融资后经营不善破产的话,受害的往往又是那些不知情的中小股东,所以,无论是从债权人的角度还是从广大中小股民的角度来看,都不能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4.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将会降低企业的内在价值。这是因为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将会使企业失去了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机会。这其实是公司的管理层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因为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溢价发行股票所得,也就是主要是流通股股东贡献出来的。“但是,此时上市公司为了未来的再融资,就利用流通股股东贡献的资本公积金进行弥补亏损,导致公司现金流的流出与税负的增加上,因为上市公司净利润亏损有一个持续五年用税前净利润进行充抵的税法规定,所以侵害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且,这种侵害还体现在日后的净利润分配中,因为这其实也涉及利息税问题,如果不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的分红与转增等利润分配会延续,在这样的背景下,是不可能产生实质现金流的。但如果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就会使分红提前,降低了公司的内在价值。”
总之,无论是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广大流通股的股民考虑,还是从公司自身考虑,资本公积金都不宜用来弥补亏损,新公司法第169条中关于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规定是正确的。
该文章转自《小柯论文网》网址:原文地址:/lunwen23/4246.html
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区别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资本公积与盈余公积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为股东投入资本,而后者属于企业留存收益。
净资产
它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既所有者权益。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
净资产=资产-负债,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不等于或不代表”净资产的市场价值。
由于是市场价值(通常是现在的市场价值),当然“不等于或不代表”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这里是历史成本)。
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