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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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1(精)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1(精)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一、《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性质《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是我国监狱在执行刑罚、改造罪犯过程中的有关运用劳动改造罪犯、依法组织罪犯劳动、进行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监督控制罪犯劳动、进行罪犯劳动考核奖惩、并保护罪犯劳动合法权益为内容的罪犯改造思想,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通过劳动改造罪犯,造就社会新人的一系列执法过程中的管理、改造活动。

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课程。

本课程是监狱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是监狱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与掌握罪犯劳动管理的知识技能是从事监狱工作和现代监狱管理的必备课,是监狱管理专业培养监狱一线干警的基本专业技能的一门必修课。

二、学习目标罪犯劳动管理是监狱的基础性工作,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重要途径,是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内容的主要方面之一。

罪犯劳动改造将罪犯置身于特定的生产关系之下,在劳动实践中感受和体验人生价值、社会价值和法律规范等,逐步使他们形成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世界观。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具备相应的罪犯劳动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了解罪犯劳动管理岗位职责,能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本课程的具体目标分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个方面的能力标准与要求进行描述。

1、专业能力1)掌握罪犯劳动管理基本专业知识2)了解监狱劳动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3)依法安排罪犯参加劳动4)熟悉监狱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流程5)能完成常规岗位工作任务6)能预防与处理罪犯劳动现场异常情况的能力2、方法能力1)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相互转换的实际应用能力2)科学计划安排工作的能力3)融会贯通监管、管理与劳动教育的能力4)坚持原则与灵活性结合解决问题的能力5)善于观察、分析、归纳、总结思考不断总结经验能力3、社会能力1)能正确履行职责具有依法、科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理念2)处事公道,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爱岗敬业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4)具有团队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5)积极乐观向上,不怕困难的精神6)具有不断探索并不断完善,学习提高精神三、学习内容本课程由罪犯劳动管理概述;罪犯劳动管理职权与岗位职责要求;罪犯劳动项目选择;罪犯劳动技能测定、培训;组织罪犯劳动;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罪犯劳动安全事故的防范、事故处理;劳动竞赛管理;罪犯劳动绩效管理;罪犯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管理;十个学习情境组成,总计48学时。

罪犯管理11234

罪犯管理11234

罪犯管理11234罪犯管理和“三大现场”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监狱是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安全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行罪犯劳动竞争上岗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监狱罪犯劳动改造组织形式的创新,其目的在于通过创新,促使罪犯由被动强制改造向主动自我改造转变,达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目的。

为了实现管理规范化、执法法制化、防范制度化,努力改善“三大现场”管理状况。

弥补警力不足,均衡押犯单位工作量,切实消除监管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对全监狱无劳动能力的罪犯进行全面鉴定,确实有病的调入老残监区改造。

除老残监区外,其他监区每天罪犯出工后关闭电源和水源,并由警务大队对监舍门上锁。

夜班值宿罪犯由狱政科统一管理。

对生产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对封闭区域内的小屋小房进行全部清理,禁止罪犯掌管各类场所的钥匙;并设定罪犯就餐场所、休息场所、吸烟场所,禁止罪犯随身携带火种、私设小灶;实行干警点名制度和干警执勤制度,要求监区至少有两名以上干警佩戴标志和自卫警械进行执勤。

保证监舍内没有了闲散人员,杜绝了监舍内违纪事件的发生,卫生状况也得到了明显的改观。

罪犯生产现场管理有序,整齐划一,既减少了罪犯违纪,又消除了监管隐患。

使罪犯监舍管理和劳动现场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充分认识当前狱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国一些监狱的监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反映出当前监管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同时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监管改造工作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隐患和不足,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高度重视。

各监区务必要对当前严峻的狱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要结合近期国内发生的改造、生产事故,引以为戒,迅速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一次深入的安全意识教育,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罪犯一日生活规范管理制度+

罪犯一日生活规范管理制度+

罪犯一日生活规范管理制度为了维护监管秩序,确保监内稳定是有效地对罪犯进行监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结合实际,对罪犯在狱内的一日生活管理做好如下规定:一、按作息时间和要求组织起床、出操、整理内务、打扫环境卫生。

1、值班干警按规定时间发出起床号令,罪犯听到号令后应立即起床,十分钟后干警予以监督检查,病号夜值班除外。

2、集合点名出操,查清人数,3、按秩序洗漱,按规定标准搞好内务和环境卫生。

二、按时整队就餐,以小组为单位打饭,值班干警监督,剩余饭菜不准带回监舍,杜绝浪费。

三、各分监区长按计划或事先研究好的劳作项目,集合自己分管的犯人清点人数,按规定时间出工。

列队出监区大门,各分监区长向监区大门值班干警报告人数,对罪犯必须严格搜身。

劳动工具由专人统一领取,集中携带,行进途中要保持队形,不准取笑打闹,带队干警要随队严格管理。

四、到工地后,带队干警要提出要求,分配好任务,劳作范围尽量集中,要教育罪犯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不准在工地嬉戏打闹,干警要坚守岗位,不断巡视,监督检查,按工地安全制度规定及时清点人数,对表现好的要及时给予鼓励,对消极怠工的要加强教育;对有逃跑、行凶、闹事危险的要加强控制;对正在逃跑、行凶、打架闹事的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农田劳动歇工时要集中休息,严禁离开劳作区域。

需要在工地就餐的,要在指定地点就餐,干警必须在场监督。

就餐后就地休息,不准随意走动。

五、按规定时间,由带工干警负责集合,清点人数,整队回监舍。

途中要保持队形,工具要由指定的专人统一带回。

清点数目后交工具房保存,严禁带回监舍。

进监区大门时,要向监区大门干警核实人数。

带班干警和值班干警必须对罪犯严格搜身。

六、下午出监区大门,劳动或收工回监,也要按上述要求进行。

七、学习要按三课教育计划进行。

学习时要精神集中,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准闲聊,躺卧和取笑打闹,干警要深入学习现场掌握学习情况。

八、晚饭后安排文体活动,监区图书室、阅览室要正常开放,文体活动时,值班干警要加强巡查监督。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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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罪犯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切实规范劳动现场管理,根据室内加工的特点,结合当前劳动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民警现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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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78须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确保监管秩序稳定和生产正常进行。

9、对需要从劳动现场抽调安排其他活动的罪犯必须有分监区监领导批准,由民警交接带领方可离开。

10、车间内发生罪犯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睡觉等,现场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向分监区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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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分监区劳动现场每日应当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当日劳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劳动现场“两个安全”,及时处理劳动现场当日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持当天车间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二、罪犯生产现场管理规范
1、罪犯在劳动现场必须在指定的机位或固定的劳动岗位进行生产,未经民警批准不准擅自更换劳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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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带入监舍。

9、罪犯生产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不能利用生产之机干私活,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罪犯劳动管理

罪犯劳动管理

名词解释1、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所谓劳动组织与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劳动组织结构,规定职务或职位,明确责权关系,以使劳动组织中的成员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劳动,有效实现劳动组织目标的过程2、罪犯劳动考核罪犯劳动考核是指监狱机关按照一定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罪犯劳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思想、行为及劳动成果进行考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3、罪犯劳动改造质量罪犯劳动改造质量是指监狱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犯得到改造,从而在罪犯身上所表现的优劣变化程度。

4、罪犯劳动定额指罪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5、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是指为完成罪犯劳动任务,根据监狱生产活动的规律和目的,考虑罪犯劳动的安全、质量、效率等制约条件和物品自身的特点,划分适当的放置场所,确定物品在场所中的位置状态,明确人与场所、物品联系的信息媒介,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6、罪犯的劳动时间指罪犯在法定的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7、手工业性罪犯劳动手工业性罪犯劳动在我国监狱劳动中也较普遍。

手工业性罪犯劳动主要指以手工为主的科技含量不大的以产品加工和装配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8、智力型罪犯劳动所谓智力性罪犯劳动又称脑力性罪犯劳动,是指针对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高智商、高科技罪犯的实际而开展的一种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复杂的生产物质性和精神性产品的活动过程。

简答题1、罪犯劳动现场的互监包夹机制是指以2—4名罪犯(一般为3名)组成的一个联号同行组,通过罪犯之间的相互监督,对重控罪犯落实包夹,从而达到罪犯严格遵守监规纪律,防范各类违规事件、监管事故发生的目的;2、如何避免罪犯出收工时队列不整秩序混乱情况的发生?一是树立民警的管理意识。

二是要加强民警的责任心教育,教育民警到岗尽职,防止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影响习艺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并由此给集体和自己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司法部35条规定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司法部35条规定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2009年11月17日司法部)为切实加强监狱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清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根据《监狱法》和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戒设施管理1.监狱应当按照《监狱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安全警戒设施、健全功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收押条件的监狱,上级监狱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收押罪犯,整改无效的,将罪犯调出。

2 .监狱围墙内侧5 米范围内应当划定警戒区域,并安装4 米高的金属隔离网墙和蛇腹形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等区域应当有明确的功能划分,主要建筑物之间应当以金属隔离网墙和蛇腹形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

3 .监狱均应建立监控指挥中心,各区域视频监控信号应当与监控指挥中心联网,监狱大门、围墙、禁闭室、会见室等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信号应当与驻监武警部队作战勤务室联网。

监狱的大门、围墙、会见室、禁闭室、警察值班室、劳动现场、学习现场、监舍走廊等所有需要监控的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监狱应当安装手机信号屏蔽装置。

监狱警戒围墙应当安装红外线、雷达、泄露电缆等报警装置,构成智能监控报警系统。

4 .监狱内警察值班室、大门值班室、监舍走廊、餐厅、学习劳动现场等警察带班执勤部位应当安装触发式报警装置。

5 .监狱大门内外应当划定警戒线,留有不少于10 米的警戒区域。

监狱大门应当设置AB 门,分设行车通道和行人通道。

行人通道应当安装带有数字密码和人体特征识别功能的电子门禁系统、附带金属探测器的安检设备并安装确保1 人1 卡1 次通过的滚闸,行车通道应当安装防撞桩、破胎阻车器等防冲撞装置,配备车底视频监控探头和照明设备。

6 .监舍、车间、医院、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志,接规定配置使用消防器材,安装应急照明系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二、狱政管理7 .监狱大门值班工作应当由监狱人民警察担任,值班警察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值班警察应当严格执行大门安检制度,对所有人员逐人查验身份证件并予以换发狱内通行证,对外来人员进行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禁止任何人未通过门禁识别或者未经查验身份并换发狱内通行证通过监狱大门,禁止任何人携带手机、打火机和火柴等明火源以及其他违禁品进入监狱。

关于罪犯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的一些思考

关于罪犯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的一些思考

关于罪犯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的一些思考《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由此可见,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具有强制性,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罪犯要劳动改造,就一定有生产场地或生产车间,就势必涉及到对罪犯生产现场的管理。

如何对生产现场进行行之有效管理,特别是对劳动工具的管理,如何控制罪犯利用风险性工具在生产现场作案,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是我们基层干警一直以来的困境。

20XX年,我狱根据司法部和省局的要求,进行了对监狱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推行5s活动,对生产现场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我们监管环境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自推行“5s”生产现场规范化生产活动以来,无论是民警在罪犯的管理上,还是罪犯在生产劳动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得监管安全稳定,改善了现场脏乱差的现象,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任务完成量高。

这证明了推行罪犯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在我们现实的罪犯管理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保护基层民警和罪犯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生产车间对劳动过程罪犯使用的风险工具,由民警亲自从库房领出,发放到罪犯手中,保证了民警心中有数,并实行定置管理、束缚管理和目视管理,从源头制止了罪犯利用劳动工具和设备作案。

罪犯按照规范操作流程操作,把不利于安全的危险设施设备维修加固,有利于避免罪犯伤亡事故的发生。

监狱是人口密集型,保持生产车间良好的卫生和通风设施,有利于避免传染疾病的传播。

二是有利于监狱企业的发展。

通过对环境的整理,对原辅料,成品进行规划分区,分类别整理堆放,减少场所的浪费,并标示清楚,缩短寻找物品的时间,减少劳动量,工作效率提高,降低企业成本。

整洁的工作环境,罪犯的改造热情,有序的管理方法,产品品质的保证,有利于吸引合作方继续合作的信心,做得好,还会得到免费宣传,有利于合作方主动找上门合作。

浅谈监狱工作的现场直接管理

浅谈监狱工作的现场直接管理

浅谈监狱工作的现场直接管理浅谈监狱工作的现场直接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监狱作为刑法执行机关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公众对监狱的执法期待也越来越高,监狱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在不断发生转移,由过去的防逃求稳,转变为现实的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执法的规范、公平正义,以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互统一。

看好大门已经不再是监狱工作的唯一重心。

要想做好监狱工作这个管理大量人的工作,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的基础。

干警对服刑人员的直接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对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控制以及教育改造的有效措施,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的有力保障。

直接管理制度是指服刑人员出工收工、开会、流动、计分、考核等活动都有民警亲自清点人数,亲自整理队形、亲自记录,亲自进行小结,严格执行每小时点名和夜间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服刑人员监舍进行搜查,监区民警要深入服从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做到管理视野必须覆盖到每一名服刑人员、二十四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情况、实时处理狱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在岗在位、在位尽责,做到对服刑人员24小时不脱管。

直接管理作为“三防”体系中人防的重要手段,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

第一、现场直接管理是监狱基层民警警务活动的基本内容,能使监狱基层民警保持对服刑人员的直接观察、接触、了解、掌握,从空间和情感上保持同服刑人员的“零接触”,是获取狱情的主要渠道,只有了解熟悉狱情,才能发现问题,及时清除隐患。

这样有利于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矫正和管理,对狱内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更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第二、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是发挥监狱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的重要内容,是规范罪犯行为、提高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目前监狱工作的工作方针。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为确保罪犯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切实规范劳动现场管理,根据室内加工的特点,结合当前劳动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民警现场管理规范1、劳动现场带班民警必须规范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夏季不能赤背、穿拖鞋、背心等。

2、罪犯出收工由带班民警亲自整队、点名和带队,并亲自喊口号和指挥唱歌,与值班民警共同搜身登记后方可带罪犯出入监。

3、劳动现场带班民警不能聚集在一起闲谈、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在劳动现场不准吸烟、使用明火,并严格管理罪犯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每30分钟亲自清点一次人数,并做好登记和签名工作。

6、亲自落实罪犯劳动岗位,督促检查罪犯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对当日未完成定额的罪犯要查明情况耐心教育,并向分监区提出处理意见。

7、严格落实罪犯工休制度,按规定时间和区域组织罪犯工休,严肃工休期间的纪律,带班民警应在工休现场监管,不得离岗、脱岗。

8、罪犯出现生产质量问题或请教加工师傅时与加工师傅发生矛盾,带班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确保监管秩序稳定和生产正常进行。

9、对需要从劳动现场抽调安排其他活动的罪犯必须有分监区监领导批准,由民警交接带领方可离开。

10、车间内发生罪犯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睡觉等,现场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向分监区进行汇报。

11、各分监区劳动现场每日应当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当日劳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劳动现场“两个安全”,及时处理劳动现场当日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持当天车间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二、罪犯生产现场管理规范1、罪犯在劳动现场必须在指定的机位或固定的劳动岗位进行生产,未经民警批准不准擅自更换劳动岗位。

2、罪犯进入车间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能从机位中穿越,生产期间不能超越规定区域。

3、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与他犯交谈、大声喧哗。

甘肃省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范一

甘肃省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范一

甘肃省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范一、劳动区域布局管理规范(一)劳动区域各类建筑、设施和生产现场的人、机、物实行定置管理,并绘制劳动区域定置平面图和生产现场定置平面图,明确标示各功能区相对位置,图物相符,统一编号,悬挂位置适当。

(二)劳动区域布置合理。

区域标示规范、醒目。

生产现场布局做到“五条线”即设备摆放一条线、操作台摆放一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配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规范制作劳动区域内的办公室、值勤室、休息室、更衣室、值班室、厕所等辅助生产用室的标识牌,室内物品定置摆放、有序、整洁。

(四)统一工具箱、更衣箱、资料柜、执勤办公桌、凳子等颜色,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内中物品分类存放。

二、设备、设施管理规范(一)劳动工具管理规范。

劳动工具实行定人、定位、编号管理禁止罪犯保管、登记、分发劳动工具,劳动工具登记台账必须与实务相符。

刀具、刃具、锐器等有危险性的劳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实行钝化、链化。

危险源点和事故易发生点警示牌醒目。

生产现场各种物品按规定区域有序存放,各种物料堆放不超高,做到堆放成型、成线。

现场废旧物品和物料定点存放、定期清理。

料筐、料架、料箱摆放整齐划一。

材料库、半成品库和成品库内物品有序、整齐存放,进出手续规范,账、卡、物相符。

(五)劳动现场不得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罪犯的生活物品(随身携带的水杯、卫生纸除外)。

紧急出口、消火栓、灭火器、电动机、配电柜前2米内,以及通道、出入口、楼梯等处不得放置物品。

(六)劳动现场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做到“三净”,即开工场地净、完工场地净、停工场地净。

生产劳动班组与罪犯互监组统一起来。

罪犯劳动实行“五定”管理,即定岗,固定劳动现场每个岗位;定责,明确罪犯各类劳动岗位的职责;定员,固定每个劳动岗位的罪犯;定位,明确规定罪犯的操作和行走路线、区域;定置,规定劳动工具,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摆放位置。

罪犯加班劳动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当天加班当天审批有效。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规范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规范

劳动现场管理工作规范一、罪犯劳动现场行为规范管理(一)不准罪犯在车间内随意站立、走动1、罪犯在劳动期间,未经巡查岗民警允许不得随意站立或擅自离开劳动岗位。

因生产需离岗的罪犯必须佩戴监狱统一配发的袖章,并在规定的区域内走动,完成相应劳动任务后,民警应督促罪犯迅速返回自己劳动岗位,不准罪犯在车间其它地方逗留或和其他罪犯聊天;2、罪犯在劳动期间有事找民警必须举手示意,由巡岗民警按管理区域负责处置;未经民警同意,罪犯不得站立或离开劳动岗位。

3、生产期间由监区统一安排罪犯送开水,其他罪犯不得私自打开水;(二)不准罪犯在劳动时讲话、聊天、东张西望1、罪犯在劳动期间不得讲话、聊天;遇来宾或民警,注意文明礼貌和行为规范,不准东张西望、品头论足。

2、提前完成生产任务的罪犯可在岗位上原地休息。

在岗位上原地休息的罪犯不得站立、走动、讲话、聊天、嬉戏打闹。

(三)不准罪犯擅自使用、转借劳动工具罪犯应按规定规范使用工具,不得将工具转借他人,因故需离开劳动岗位,应及时将工具归还民警。

刀具等有危险性的工具使用,必须在民警视线范围内使用,禁止罪犯擅自使用劳动工具,巡岗民警应每半小时对工具链化情况及罪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不准罪犯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以及食品带入劳动车间罪犯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及食品带入劳动车间。

确需带入的日用品、调味品应经民警同意后统一集中存放在储物箱内,禁止罪犯私自保管。

因身体原因需将食品带入劳动场所的应由监狱医院开具的证明,并集中存放在储物箱内。

(五)不准罪犯在劳动期间吃零食和其它食物罪犯在劳动期间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吃零食和其它食物;因身体原因需吃食物的,应由监狱医院开具的证明,并统一安排在生活区食用。

(六)不准罪犯擅自与外来人员接触,索要任何物品罪犯不得擅自与外来人员接触,因生产需要接触时现场必须有民警监管。

严禁罪犯与外来人员聊天、索要任何物品。

(七)不准罪犯违反互保制度和队列纪律1、民警应督促罪犯严格遵守“互保”制度,教育罪犯熟记互保目的、意义和互保组员,并加强现场的检查考核。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监狱警察直接管理的重要性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监狱警察直接管理的重要性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监狱警察直接管理的重要性(一)本单位罪犯劳动岗位组织情况1、罪犯劳动项目。

监狱严格以“有利于监管安全、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提供稳定的劳动岗位、有利于提高罪犯劳动技能、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为原则,引进劳动项目,并严格依法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劳动生产。

2、根据罪犯的生理状况、文化程度、刑期长短、改造表现级入监甄别等情况,结合监狱生产实际,建立科学的分流模式,合理对罪犯进行分工。

3、岗位技能培训。

监狱对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在其服刑期间,对其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岗位技能培训。

主要包括:入监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

4、劳动报酬。

监狱建立健全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明确规定罪犯劳动报酬的提取、管理、分配标准和使用办法,定期为参加劳动的罪犯发放劳动报酬。

(二)劳动现场组织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1、严格落实省局下发的《劳动现场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对生产现场进行“7s”管理,严格落实罪犯“三人互监”制度,实行错时上厕所、模块化移动等管理规定,实行罪犯标识管理,严禁罪犯在生产车间无序流动。

2、充分保障罪犯的劳动、学习、休息时间。

严格落实“5+1+1”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罪犯劳动的改造功能,通过互帮互学、互相监督、互相促进,提高罪犯劳动积极性。

3、加强劳动保护。

监狱为罪犯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以及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罪犯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存在问题:1、监狱对罪犯劳动力资管理还存在调配不合理的情况;2、监狱皮包、pe袋等项目因生产工序多、物料多,且监狱厂房设计有缺陷,存在现场清理不及时较乱的情况;3、疫情期间外协人员无法进入生产车间,且警察对生产工艺不熟悉,废品率增加。

工作建议:1、加强罪犯排查,严格审批岗位;2、加强现场规范化管理;3、加强警察教育,提高业务能力。

(三)本单位对罪犯进行劳动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做法,效果如何,下一步应如何完善和规范.对罪犯劳动的考核,是对罪犯改造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将罪犯的劳动表现、劳动成果与罪犯的减刑、假释等奖励条件切实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罪犯劳动和改造质量的双丰收。

三监区罪犯劳动改造生产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总结

三监区罪犯劳动改造生产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总结

三监区罪犯劳动改造⽣产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总结三监区罪犯劳动改造⽣产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总结按照监狱的统⼀安排部署,我监区被列为了监狱罪犯劳动改造⽣产现场标准化管理的试点单位。

监区⾼度重视此项⼯作,成⽴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了实施⽅案并加以实施,现就此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监区基本情况三监区现有在职警察46名,⼯⼈3名,现有押犯587⼈。

下设五个分监区、管教办公室,其中:⼀、六分监区从事外协机械加⼯,⼆分监区从事机床护罩加⼯,三分监区从事钨钢表粒、圈⼝加⼯,五分监区不锈钢表扣加⼯。

⼆、活动开展情况(⼀)⽣产现场组织管理1、认真学习,统⼀思想。

监区多次组织警察职⼯认真学习监狱2011年65号⽂件精神及省局《评价标准》,充分认识标准化管理实施的重要意义,将罪犯劳动改造现场⽣产现场管理纳⼊重要⼯作议程,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记录。

监区警察职⼯⼀致认为: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有利于保护警察和罪犯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避免罪犯伤亡事故的发⽣,有利于避免传染疾病的传播,有利于监区⽣产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民警对罪犯的现场管理,有利于提⾼罪犯的改造质量,有利于监管安全隐患的排除和消防。

2、成⽴组织机构,建⽴责任体系,落实各级责任,制定监区实施⽅案。

⼀是明确了监区领导、责任警察、罪犯⽣产⼩组、辅助⼯序对罪犯劳动改造⽣产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的责任、⼯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位的实施模式;⼆是根据监区现有⽣产项⽬,制定适宜有效的罪犯劳动改造⽣产现场管理组织系统,并绘制了组织系统图、定置管理平⾯图;三是根据监狱⽂件要求,结合监区实际,于2011年8⽉底制定了《三监区罪犯劳动改造⽣产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化管理⼯作。

3、加强宣传⼒度,及时培训教育。

⼀是组织警察职⼯学习企业“6S”管理内容和⽅式⽅法,学习先进先进的安全⽣产管理理念;⼆是对罪犯进⾏集中教育,组织罪犯学习、熟知“6S”内容和⽣产规范化的要求,以便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三是利⽤⿊板报,墙报宣传定置管理和6S管理的内容,营造氛围;四是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新下队的罪犯指定了专⼈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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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罪犯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切实规范劳动现场管理,根据室内加工的特点,结合当前劳动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民警现场管理规范
1、劳动现场带班民警必须规范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夏季不能赤背、穿拖鞋、背心等。

2、罪犯出收工由带班民警亲自整队、点名和带队,并亲自喊口号和指挥唱歌,与值班民警共同搜身登记后方可带罪犯出入监。

3、劳动现场带班民警不能聚集在一起闲谈、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在劳动现场不准吸烟、使用明火,并严格管理罪犯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每30分钟亲自清点一次人数,并做好登记和签名工作。

6、亲自落实罪犯劳动岗位,督促检查罪犯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对当日未完成定额的罪犯要查明情况耐心教育,并向分监区提出处理意见。

7、严格落实罪犯工休制度,按规定时间和区域组织罪犯工休,严肃工休期间的纪律,带班民警应在工休现场监管,不得离岗、脱岗。

8、罪犯出现生产质量问题或请教加工师傅时与加工师傅发生矛盾,带班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确保监管秩序稳定和生产正常进行。

9、对需要从劳动现场抽调安排其他活动的罪犯必须有分监区监领导批准,由民警交接带领方可离开。

10、车间内发生罪犯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睡觉等,现场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向分监区进行汇报。

11、各分监区劳动现场每日应当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当日劳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劳动现场“两个安全”,及时处理劳动现场当日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持当天车间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二、罪犯生产现场管理规范
1、罪犯在劳动现场必须在指定的机位或固定的劳动岗位进行生产,未经民警批准不准擅自更换劳动岗位。

2、罪犯进入车间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能从机位中穿越,生产期间不能超越规定区域。

3、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与他犯交谈、大声喧哗。

询问加工师傅技术问题要有礼貌,并小声交流保持车间安静。

4、生产线工作台上,只能放置加工用的原材料,不能放置罪犯的生活日用品,罪犯的衣物不能靠近生产线,不能接近机器。

5、罪犯必须遵守工休时间和工休制度,在工休时间内上厕所。

生产期间非特殊情况,并获民警批准,不准随意离开机位出车间。

6、未经允许,不准私自与外协人员接触,与其接触要注意文明礼貌规范。

7、加工的原材料和产品应按分监区指定的位置分区整齐放置,禁止乱摆乱放、随意丢弃。

8、禁止罪犯将一切食物从监舍带入生产车间,并在车间内食用,禁止私自将原材料带入监舍。

9、罪犯生产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不能利用生产之机干私活,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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