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FICO-成本中心结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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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开始分享成本中心的结算,后续会花几篇分别介绍结算方法。例如分配、分摊、直接作业分配、间接作业分配、重过账等等。今天我们先分享分配~
1.概述
1)成本中心结算
成本中心结算就是将成本费用从发生地成本中心结转到目的地成本中心。举个例子,某公司某月,IT部门收到电信公司给的电话费账单2万元,共10000分钟的通话。最开始做账时这2万元会全部挂在IT部门的成本中心。但是,实际使用这10000分钟通话的部门并不是IT部门,而是财务部使用1000分钟,工艺部门使用1000分钟,生产部门使用1000分钟,行政部门使用3500分钟,供应链使用3000分钟,IT部门使用500分钟。那么在月结时,就需要将这2万元的费用从IT部门成本中心按照一定的规则结转到其他部门成本中心。这个过程就叫成本中心结算。
在整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发送方、接收方、成本要素、结转规则等。后面我们会详细讲解~
2)分配
分配是将发送方的初级成本要素结转到接收方,在这个过程中,成本要素是不发生变化的。接收方仍可以看到接受成本的成本要素和具体金额。
2. 分配操作
1)定义循环
使用事务代码KSV1
我们会在循环中定义成本中心的分配规则。再在循环中设置不同的段,每一段可以有不同的发送方、接收方、分配规则。例如我们需要将间接生产成本中心的费用(间接人工、机器费用、行政杂费等)结转到直接生产部门,就可以创建一个循环,循环下面创建不同的段。一个段用于间接人工的结转,维护规则为按实际作业分钟数计算进行分配;一个段用于机器费用结转,维护规则为按百分比进行分配;一个段用于行政杂费的结转,维护规则为按实际统计关键指数-例如部门人数进行分配。
增加具体的段
段抬头页签:
•段名:必须是唯一的,不可重复
•锁定标识符:不需要执行分配循环的段可以通过锁定实现
•发送方规则:1记账金额-已过账的实际成本;2固定金额-手工填写金额
•发送者比例:一般都是100%
•接收方规则:1可调整份额-使用接收方的追踪匀速计算接收金额;2固定金额-手工指定金额;3固定百分比-手工指定百分比;4固定份额-手工指定权数
•可变部分类型:只在接收方规则选择1可调整份额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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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方接收方页签:
定义发送方-哪些成本中心的成本要素需要进行结算,可以是成本中心组中的成本中心要素
定义接收方-成本结转到哪些成本中心,可以是成本中心组
接收方追踪因素页签:
2)执行分配
使用事务代码KSV5
例如我创建的分配循环,是将各间接生产部门的机器费用按比例结转到直接生产部门
未进行分配前,循环段中这个成本中心组中成本要素组的成本费用如下(事务代码S_ALR_87013611 ):
实际过账成本1000元
执行分配:
没有问题,拿掉测试运行,执行分配3)查看报表
使用事务代码S_ALR_870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