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公司导师带徒实施办法(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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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导师带徒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开发和管理力度,促进公司人才流动和技术交流,引导帮助青年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集团青年工作服务企业经营发展,服务青年健康成长,培育优秀青年人才的职能作用,集团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特制定导师带徒的实施办法。

第二条:导师带徒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师徒关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制度式轮岗,在三年内进行二到三个岗位的轮换;二是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轮换的岗位上与企业通过选拔、考核确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师结对,签订导师带徒协议,通过“传、帮、带”手段,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与学,帮助新入厂的青年员工树立崇高理想、塑造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迅速适应岗位。

第三条:导师带徒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企业正确定位员工,甄选不同人才,又帮助青年员工快速成长,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是集团公司规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促进青年成才的有效途径。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在集团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集团公司团委、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带徒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由团委、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工作的领导为落实导师带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内容、方式

第六条:制度式轮岗分为见习期轮岗(入厂第一年)和转正期轮岗(入厂第二、三年)。见习期轮岗主要是帮助新入厂员工尽快熟知公司各项制度文件、企业文化以及员工就位岗位的业务工作流程;转正期轮岗主要是帮助新入厂员工在

深化所学专业或从事岗位知识的基础上,加强相关专业的融通性学习。轮换岗位的设置应根据新入厂员工所学专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以及员工自我发展方向进行,一般工程类学生不应少于三个岗位,非工程类学生不少于两个岗位。

第七条:评聘导师。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团委(直属团总支)会同本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单位实际,结合青年员工培养方向,聘任一定数量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高级技师担任导师,并建立导师档案。

第八条:签订协议。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主,兼顾师徒双方意愿,由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师徒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书,明确师徒关系。由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青年员工类型及岗位(工种)技术、难易程度和师徒意见,确定协议期限及考核标准。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书在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双方职责。

导师职责。带头实践企业文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学员企业价值观体系、思想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注重学员“开拓创新”理念和“严谨精细”作风的培养;制定学员学习计划,明确学员发展目标,对学员在某一阶段学习哪些知识、了解哪些情况、提高哪些意识、增强哪些能力均有详实安排;适时适当的给学员出课题、压担子,引导学员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参加劳动竞赛、积极应用“四新技术”,努力锻炼成为青年岗位能手和德才兼备人才。

学员职责。积极践行企业文化,努力培养锻炼形成过硬的“严谨精细”的工作作风,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和典型经验,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不断超越自我,增强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热爱本职工作,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钻研业务,主动承担工作,提高实干意识,增强业务能力;摆正位置,尊重导师,虚心求教,用心用脑,勤学苦练,密切配合导师完成培养计划。

第十条:培养管理。

导师根据协议目标,制定相应的“授艺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进行

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同时,积极开展师徒技术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面。在导师带徒过程中,师傅和徒弟必须及时地填写“授艺纪要”和“学习体会”。

某一岗位轮换结束后,新入厂员工要写出轮岗学员工作报告,导师要填写轮岗工作鉴定,报告与鉴定一并报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入下一岗位的轮岗,重新确定导师,签订导师带徒协议,原则上每一岗位轮换时间不低于半年。

制度式轮岗结束后,由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导师工作鉴定对入厂新员工轮岗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工作态度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员工发展方向定位意见,并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定期组织考评,指导帮助,保证教学效果,并提出考评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建立导师带徒活动奖励和约束机制。对达到协议目标,教有成效、学有所获的优秀师徒给予奖励,并在考工升级、职称晋升、技师评聘中优先;对不能完成协议目标的师徒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进行考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导师带徒活动,由集团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1、导师带徒协议书

2、导师带徒登记表

3、导师带徒情况考评表

4、学员履行协议鉴定表

5、导师履行协议鉴定表

6、新员工轮岗工作鉴定

7、轮岗学员工作报告

按照《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导师带徒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员到(单位)岗位轮岗期间,由担任其导师,负责培养考核。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轮岗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导师为学员轮岗期间的培养责任人,对新员工的培养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培养结果直接与导师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轮岗结束后,导师要对学员的轮岗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进行总体评价,并对学员的发展方向提出意见。

四、导师与学员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缔结师徒关系,履行双方职责。如有一方违责,另一方有权提请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违约审核,终止协议。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协商解决。

导师:学员:

年月日年月日

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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