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监理细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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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监理
实施细则
(桥梁工程监理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桥梁工程监理细则
明挖基础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监理程序框图(附后)
二、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内容
1)检查承包人明挖基础施工所需的材料与机械
2)复核承包人的测量放样
3)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审查重在开挖方案,对开挖坑壁的坡度、支护稳定性进行验算,审查基坑排水方法与措施。
4)审查开工申请报告,如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或同意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基坑开挖
(1)基坑大小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有渗水土质的基坑坑底开挖尺寸,应根据基坑排水设计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深度、施工经验和现场具体情况确定。(2)基坑坑壁坡度,应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经验和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①基坑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期,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基坑壁坡度应参照规范要求办理。
②基坑深度大地于5m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设平台。如土的湿度可能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缓于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
③没有地面水,但地下水位在基坑底以上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若土质易坍塌或水位在基坑底以上较深时,应加固坑壁开挖。(3)基坑顶面应设置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与动载间至少应留有1m宽的护道,如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或动载过大,宜增宽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
(4)基坑壁坡不稳定并有地下水影响,或放坡开挖场地受到限制,或放坡开挖工程量大,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时,可按具体情况,采取钢板支撑、钢木结合支撑、混凝土护壁等加固措施。
2)围堰
围堰常采用的形式有:土围堰、土袋围堰、钢板桩围堰、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竹(铅丝)笼围、套箱围堰等。
(1)围堰尺寸要求
①堰顶高度,宜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50∽70cm
②围堰外形,应考虑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流速增大引起水流对围堰
③堰内面积: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
④围堰断面:应满足堰身强度和稳定的要求。
(2)围堰要求防水严密,应尽量减轻排水工作。
2)挖基和排水
挖基的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在基础开挖开始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检查,测量基础平面位置和现有地面标高。在完成检查测量及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开挖。为便于开挖后的检查校核,基础轴线控制桩应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
(2)开挖应进行到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的标高。最终的开挖深度要依设计期间所进行的钻探和土工试验,并结合基础开挖的实际调查资料来确定。在开挖的基坑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浇筑砼或砌筑圬工。低于批准基底标高的超过规定界线的部分,应由承包人自费补填,并应使用批准的材料压实到规定的标准。
(3)在原有建筑物附近开挖基坑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使开挖不致危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所采用的防护措施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所有从挖方中挖出的材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适用,可以作回填或修筑路堤,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它方法处理。
(4)在基桩处的基坑开挖,应在打桩之后完成。
(5)必要时,挖方的各侧面应始予以可靠的支撑,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6)石方基础挖方的施工,也要符合上述的规定。
排水的一般要求:
(1)所有基础挖方都应始终保持良好地排水,在挖方的整个施工期间都不致遭受水的危害。对低于已知地下水位的地方进行开挖并砌筑基础时,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建议用于每个基础的排水方法以及为此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报告,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维护天然水道并使地面排水畅通。
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3)基底处理
当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满足要求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基底处理。
(1)对于碎石类或砂类土层基底,应将其承重面修理平整,当坑底渗水不能彻底排干时,应将水引至基础外排水沟;在水稳性较好的土质中,可在基底上铺一层25—30cm厚的片石或碎石,然后在其上砌筑基础。
(2)粘土层基底,应将其低洼处加以铲平、修整妥善后在最短时间内砌筑基础,不得暴露或浸水过久。
承包人对基底经过处理后,须报请监理工程检查验收。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5)基底检验
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应首先由承包人自检并报请检验,确认合格后填写地基检验表。经过检验签证的地基检验表由承包人保存作为竣工交验资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砌筑基础。
基坑检验的内容:
(1)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标高;
(2)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
(3)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施工日志及有关试验资料等。
基底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①平面轴线位置:+200mm
②基底标高:土质:+50mm
按桥涵大小、地基土质复杂情况及结构对地基有无特殊要求,一般采用以下不同检查方法:
①小桥涵的地基检验,一般采用直观或触探方法,必要时,可进行土质试验。
②大、中桥的地质复杂、结构对地基有特殊要求的地基检验,一般采用触探的钻探取样作土工试验,或按设计的特殊要求进行荷载试验。
6)回填
(1)所有结构物的回填必须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能够充分压实的材料,不得用草皮土、垃圾和有机土等回填。严禁结构基础超挖回填虚土。
(2)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对结构物回填,应同时在两侧及基本相同的标高上进行,特别要防止对结构物形成单侧受土压。必要时,挖方内的边坡应修成台阶型。
(3)回填材料应分层摊铺,并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压实。每层都应压实到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压实度标准,回填用土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
(4)需回填的基坑应尽可能地及时排水。若无法回填进展到该处的水全部被回填的砂砾材料所吸收并达到能充分压实的程度时,再进行充分夯实。
钢筋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监理程序框图(附后)
二、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一)钢筋原材料监理要点
1、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首先承包人应做好原材料的试验自检和报批工作,承包人应将原材料的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对大宗钢材进场还须报总监办批准,经检验合格并予批准后,开始原材料的进场,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的频率对每批进场钢筋抽检,抽检的项目包括:强度、伸长量、冷弯、焊接试件和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而指定的试验项目,抽检合格后,方可加工并用在工程上,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