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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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推广工作,明确推广任务,细化工作职责,考核推广绩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单位

参与系统推广的单位包括江苏辖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省内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赋予14位金融机构编码的金融业机构(含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等)。

二、推广内容

系统包括公众版APP和专业版APP,推广的主要内容为:人民银行面向辖内分支机构用户推广公众版及专业版APP,金融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推广公众版APP、面向辖内分支机构用户推广公众版及专业版APP。

APP下载: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里搜索《金融网点通》(公众版APP)和《金融数据汇》(专业版APP);

Android手机用户在安卓市场里搜索《金融网点通》(公众版APP)和《金融数据汇》(专业版APP);如手机未安装《安卓市场》,请先手机百度搜索下载《安卓市场》,再进行上一步操作。

三、推广目标

通过江苏辖内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业机构的宣传推广,力争实现公众版及专业版APP在江苏辖内人民银行和金融业机构从业人员100%全覆盖。公众版APP在全省的用户规模数达到5万人。

四、推广工作安排

系统推广分为人员准备、数据准备、全面推广及总结4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准备阶段

人员准备阶段,各单位上报系统推广工作的联系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完成中心支行系统管理员注册工作。

1.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科技部门指定一名推广工作人员,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开展推广工作,4月20日前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系人业务网邮箱。

2.各金融业机构指定负责系统推广工作的业务和科技人员各一名,填写《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将报送至辖区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联系人处。各金融机构专业版APP账号由当地人民银行统一创建并下发。

(二)数据准备阶段

4月20日至5月11日,各金融业机构下载APP,组织辖区内分支机构开展系统中机构信息的录入、核查和更新工作。

1.数据录入。各机构网点基础数据录入采取微信小程序收集的方式(微信小程序下载方式及使用说明见附件3),各金融机构推广

工作人员需将数据录入工作分配至每个网点,要求网点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上传本网点地理位置信息、受理业务类型、门面照片等网点数据信息。

2.数据核对。确认公众版APP中有关本网点的详情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地图定位、地址和电话等与服务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查看方法可参见《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公众版_V1.1_操作手册》(附件4)。若机构信息有误,登录专业版APP,进入“机构信息更新”模块进行信息更新。机构信息更新操作详见《金融业机构信息共享系统-专业版_V1.1_操作手册》(附件5)中2.2.16机构信息更新章节。

3.其他说明。APP中的机构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同步,当各机构新增分支机构后,需要同步在APP中完善新增机构的地图定位、业务种类等信息。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督促辖内金融业机构完成机构信息的核对更新,并检查辖内机构信息的更新情况,及时通报未更新、信息更新不准确的机构名单。

(三)全面推广阶段

2018年5月中旬至6月底,全面推广阶段各单位重点完成系统推广任务,同时做好问题及建议的收集上报工作。

1、系统宣传推广工作要求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科技部门负责在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内推广公众版和专业版APP。积极主动向业务部门宣介APP,关注业务部门的使用体验,同时启发业务部门(特别是调查统计、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支付结算、货币信贷、反洗钱、征信管理等部门)发现新需求,对业务部门提出的新需求进行初步评审,在可行性、价值度等方面评估通过后,将需求说明书上报南京分行。

各金融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及辖区内分支机构人员全面推广公众版APP,在网点放置系统安装二维码、通过电子屏推送系统介绍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系统知晓度。指导社会公众及辖内区分支机构人员安装、使用系统,提升APP下载安装及使用率。对于机构内用户,要求安装后必须通过APP的意见反馈功能填报下载安装人的姓名和单位,后期将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公共版APP将提供例如网点排队预约叫号等功能链接接口,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需求,如有能与APP相结合的已有移动应用,应及时与辖区人民银行沟通接入可行性。

2、问题及建议上报要求

各参与单位应于每月15日集中上报系统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至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系人邮箱,如遇节假日或周末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四)总结阶段

各参与单位总结工作成效,撰写总结报告,于6月30前报送至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系人邮箱。报告格式不限,内容必须具体,有统计数据做支撑,切忌空话套话。

五、绩效考核

(一)信息质量考核

金融业机构应确保系统中机构所有网点的信息真实准确,若人民银行多次收到机构信息错误的反馈,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

(二)推广成效考核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定期统计下载安装量,总结系统推广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公布各单位推广情况排名。

(三)总体工作考核

系统全面推广阶段结束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统计相关数据,评估系统推广效果,通报系统推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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