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法适用于太原选煤厂各部门和各科室,差旅费是指工作 人员临时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 差所产生的费用。
差旅费管理原则
差旅费管理遵循严格标准、事前审批、厉行节约、超支自 负的基本原则,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节约开支,严 禁变相旅游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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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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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住宿规定
出差目的地是北京的,出差人员原则 上应在驻北京办事处住宿,住宿标准 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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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伙食费
伙食费报销规定
伙食费按规定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报销 标准不能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超出标准需个人承担
出差人员需严格遵守报销标准,超出标准部分需由个 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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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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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附则
培训费用报销
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限额之 内凭票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期间费用
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事项,按《关于下发<西 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 知》(西山煤电发【2014】21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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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定 义
交通工具等级与 审批
审批与报销
晚8点与卧铺票
燃油附加费与交 通意外保险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 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 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 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 用。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 乘坐交通工具,未经批准 不得乘坐飞机,特殊情况 需填写审批表经审核后执 行。
报销管理
严格遵守差旅费规定
完整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13]531号2013年12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整体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2. 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进行分类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审批应遵循责任分工、程序规范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申请人在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时,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差旅费的报销1. 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应包括报销申请表、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差旅费的报销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应的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
4. 差旅费的报销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实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章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1. 差旅费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经济,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
2. 差旅费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发现差旅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差旅费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是《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为差旅费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加强差旅费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像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责任制定: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发放、审核及报销,各部门主管负责差旅费的预算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差旅费申请
第六条出差人员需提前申请出差,并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差旅费申请应得到所在部门主管的批准,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差旅费申请审批流程:一级主管审批后,报送二级主管审批,财务部门在二级主管审批通过后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申请的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根据差旅费申请表中填写的费用进行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交差旅费报销表和相关发票,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等。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支付。
附件:差旅费申请表、差旅费报销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差旅费:指因出差需要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⒉报销:指出差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向公司申请费用的支付。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的差旅费管理。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2.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
2.2 差旅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报销管理总要求3.1 员工出差前,应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预借差旅费。
3.2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提交完整的报销材料。
3.3 报销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四、城市间交通费规定4.1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
4.2 员工出差时应优先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
4.3 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住宿费及补贴标准5.1 住宿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不同地区和级别的标准执行。
5.2 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3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用,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出差审批管理制度6.1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过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出差。
6.2 出差申请表应注明出差目的地、时间、人数、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信息。
6.3 出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计划,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经过审批。
七、财经纪律与廉政建设7.1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将差旅费用于个人消费或变相谋取私利。
7.2 公司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与解释权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提倡节约型办公,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定义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申请第三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需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四条差旅费申请表须包括出差人员的姓名、出差目的、出差时间、预计行程、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审核差旅费申请表时,需核实差旅目的地、出差时间、预计费用是否合理,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第六条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表,并附上相关费用的发票和凭证。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表须包括差旅目的地、出差时间、实际行程、实际费用等详细信息。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在审核差旅费报销表时,需核实实际行程和实际费用是否与差旅费申请表相符,并在报销表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收到完整的差旅费报销表后,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差旅费返还给出差人员。
第五章差旅费的限制和监督第十条差旅费需按照公司的出差规定执行,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差旅费在使用期间需进行实时监督,如发现违规使用差旅费现象,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需定期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差旅费申请表附件二:差旅费报销表注释:1. 差旅目的地:差旅出行的具体目的地。
2. 出差时间:指出差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时间。
3. 预计行程:指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地、目的地、途径地及行程顺序等。
4. 预计费用:根据预计行程和差旅政策确定的费用估计。
5. 实际行程:填写实际出差时的行程安排,与预计行程进行对比。
6. 实际费用:根据实际行程和差旅政策确定的费用。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引言差旅费管理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保证财务的合理、透明和高效,制定本《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工作。
三、差旅费申请1.差旅费申请应提前提交给单位财务部门,并注明差旅的目的、时间、地点和预计费用等信息。
2.差旅费申请应经过所在部门的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四、差旅费标准1.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差旅地点的级别和出差时间长短进行计算。
2.差旅费标准应及时调整,与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相适应。
五、差旅费报销1.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财务部门。
2.差旅费报销应提供相关票据和费用明细,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财务部门应及时审核和支付差旅费报销。
六、差旅费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监督部门应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差旅费管理应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对差旅费使用和报销情况进行评估。
七、差旅费管理的责任1.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做到公款不私用。
2.财务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管理,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和差旅费的合规性。
3.部门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的合理、透明和高效。
希望各单位能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差旅费的管理水平,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精心整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 住宿费、 无明确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局)由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确告。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1. 背景
公司为了规范员工的差旅费用管理,提高差旅费用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公务差旅中产生的费用报销。
3.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3.1 费用范围
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因公出差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个人额外支出的费用不予报销。
3.2 报销方式
员工出差后需准确填写差旅报销单,并附上相关费用发票、票
据等材料。
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差旅报销单,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报销。
3.3 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应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超出标准的费用
不予报销。
不同出差地区的报销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公务差旅津贴标准执行。
4. 差旅费用支出管理
4.1 预算管理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预算情况,合理规划员工差旅费用的支出。
超出预算的差旅费用应当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批后
方可支出。
4.2 控制措施
财务部门应定期审核差旅费用支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
行处理。
对于频繁超支或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5. 其他
5.1 变更与解释
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及修改权。
如有关于差旅费用管理的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结语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差旅费用管理行为,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使用及报销,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行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
希望全体员工能严格遵守该办法,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利益和形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如下: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轮船一等舱。
2、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特殊情况需乘坐更高等级交通工具的,需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应按照规定购买相应的票证。
因个人原因导致超标准购票的,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订票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办理,以享受协议优惠价格。
第三章住宿费第七条员工出差住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职级进行划分:1、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普通员工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
2、二线城市及其他地区:相应标准适当降低。
第八条员工应选择公司协议酒店入住,如无协议酒店,应选择符合住宿标准的正规酒店。
第九条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1、出差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特区的,每人每天补助_____元。
2、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助_____元。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宴请客户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宴请费用单独报销,相应餐次的伙食补助费不再发放。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每人每天_____元。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等。
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注明事由。
第六章报销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按照公司财务审批流程进行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差旅行为的效率和合理性,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差旅费的范围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其他费用等。
具体涉及差旅费的具体项目和使用范围,详见附件一。
2.差旅费的标准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差旅目的地和差旅时长进行区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的差旅费标准详见附件二。
三、差旅费的申请和报销流程1.差旅费的申请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的差旅目的、出发时间、差旅地点、预计费用等。
申请需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2.差旅费的报销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报销申请,包括差旅活动的具体费用明细、费用发票、出行证明等。
报销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销。
四、差旅费的管理责任与监督1.差旅费的管理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差旅费的管理,并对本单位差旅费的预算、审批和使用进行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的报销审核和核算工作。
2.差旅费的监督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财务部门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附件一:差旅费项目明细1.交通费:包括机票费用、火车票费用、公交车费用、的士费用等。
2.住宿费:包括宾馆房费、旅馆房费等。
3.餐费:包括早、中、晚餐费用。
4.通讯费:包括国内长途电.化费用、国际长途电.化费用、上网费用等。
5.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用、礼品费用等。
附件二:差旅费标准差旅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差旅目的地和差旅时长进行区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差旅目的地----差旅时长----差旅费标准--------------------------------------------------国内城市A ----1-3天 ----标准A --------国内城市B ----1-3天 ----标准B --------国内城市C ----1-3天 ----标准C --------国际城市D ----1-3天 ----标准D ----附件三: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请至附件表格中查看。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用管理,确保差旅活动高效、节约,根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1.3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
第二章差旅申请与审批2.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并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
2.2 出差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2.3 紧急出差未能及时申请的,应在出差后24小时内补交申请,并说明紧急情况。
第三章差旅费用标准3.1 交通费: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经济舱或二等座,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3.2 住宿费:根据公司职级规定,员工出差应选择相应标准的酒店,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3.3 伙食补助:按照出差地区的生活成本,公司将提供每日伙食补助。
3.4 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但需提供相应票据。
3.5 通讯费: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但需提供通讯费用明细。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4.1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将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附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4.2 财务部门应在收到报销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公司规定支付报销款项。
4.3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并通知员工进行补充或说明。
第五章差旅纪律与责任5.1 员工出差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出差目的无关的活动。
5.2 员工应妥善保管差旅期间的所有票据,以备报销时使用。
5.3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或损坏,由员工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6.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财务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执行。
6.3 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管理办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超支,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 审核后可酌情处理。
如何处理发票遗失问题?
及时报告
员工在发现发票遗失后,应立即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补办手续
员工需尽快联系相关单位或个人,补办发票或取得其他有效凭证。
公司协助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如向相关单位发函请 求协助等。
结算周期
员工提交完整的差旅费报销资料后,财务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及付款工作。具 体结算周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注意事项
员工在办理差旅费报销过程中,需确保提供的发票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否则将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员工应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以备后续核查。
03
差旅费报销标准
交通费报销标准
火车票
如何处理紧急出差情况?
紧急申请
如遇紧急出差情况,员工可直接向直属上级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提出申请,说明出差原因、目的地、时间和预算等。
简化流程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出差申请和报销流程,确保员工能够及时 出行并顺利报销。
事后补办手续
员工需在出差结束后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包括提交出差报告、报销单 和相关凭证等。
预算审批
出差申请中需包含详细的差旅费用预 算,经财务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报 销依据。
填写报销单及附件要求
报销单填写
员工出差归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 差旅费报销单,详细列明各项费用支出 。
VS
附件要求
报销单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行程 单、住宿清单等,确保费用真实、合理。
审核与审批流程
部门审核
通常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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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财〔2014〕10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2014年7月23日河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46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出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教授、正处级及以上干部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任务紧急的,可乘坐飞机;其余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但若出差路途较远(1000公里以上),并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在出差前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票乘机。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标准按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校领导、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住宿费按不超过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数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其住宿费按不超过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和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见附件2)。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第十六条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报销管理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1.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2.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3.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4.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
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凭会议通知或主办单位证明和差旅费的相关发票、凭据报销。
会议、培训通知是外文的,应自行翻译成中文。
会议、培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且食宿费及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个人应如实申报,会议期间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会议、培训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公杂费和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带学生实习期间,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河南理工大学出差审批表》(见附件1),机票(行程单或发票会同登机牌)、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伙食补助费、公杂费,转入职工个人工资卡。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五条实际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用而票据丢失的,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出差的购票凭证、乘坐凭证等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六条出差自带交通工具应当从严控制。
实际使用学校车辆、租用社会车辆出差的,报销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行程记录,同时提供租车合同(协议)、费用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并经分管领导审批;科研业务中使用自有车辆出差的,报销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行程记录、车辆全程过路过桥费、住宿费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八条出差期间住宿费发票完整,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不连续完整的,报销时应当提供不连续期间的接待单位或承运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各项出差费用只按票面金额报销,不计算发放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第二十九条人均住宿费标准在国家规定住宿费限额标准20%及以下的,应当提供出差合作单位开具停留工作的有效证明并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计算发放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否则各项出差费用只按票面金额报销。
第三十条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
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七章特殊情况的差旅费开支标准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参加扶贫、救灾、防疫、医疗等各种工作队到基层支援工作,或到基层工作锻炼(不包括到基层单位挂职人员),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在基层工作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党校学习或从事课题、实验和现场设计等现场工作,以及各种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焦作市区学习或工作的,学习或工作期间不发放任何补助费;到焦作市区以外地方学习或工作的,报销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焦作市至学习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
根据进修班、学习班主办单位或工作现场实际收费情况在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不发放公杂费。
学习或工作时间在15天以内且有住宿费的,可按正常差旅费报销;超过15天不超过6个月且有住宿费的,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超过6个月以上且有住宿费的,按每人每天16元的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
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包括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应如实申报,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学习或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返校的,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只报销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十三条在焦作市内办理业务或带实习等,不享受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需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时,可凭市内公交车票或出租车票报销。
第三十四条学生实习的规定学生实习的差旅费指实习中发生的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其他费用按规定凭据报销),可凭据报销,或由各学院根据实际实习的学生人数定额包干造表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入学时学校统一办理)。
考虑到各专业性质差异、实习地点不同等因素,实习住宿、城市间交通费标准不要求各学院统一,但原则上控制在下列标准内:1.住宿标准学生每人每天60元;2.城市间交通费按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标准核定;3.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2元。
第三十五条职工探亲和外地就医的有关规定1. 职工探亲,原则上只报往返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二等座。
年龄在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并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报硬席卧铺票。
2. 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因病需要到外地治疗者,原则上只报销本人的往返路费。
对病情严重,本人不能自理者,经校医院院长审核,职工所在单位或离退休处批准后,可报销一名陪护人员往返路费,不报销住宿费。
以上费用由审批单位的包干经费支付。
第八章监督问责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
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主要内容包括:1.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4.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不得有下列行为:1.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5.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校办产业、万方科技学院、非独立法人但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