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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8.12.10•【字号】皖安监规〔2008〕169号•【施行日期】200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安全监管局:现将《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经营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第七章罚则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煤矿除外,下同)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适用本办法。
地方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省安全监管局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三)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四)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六)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超详细word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效力级别发文字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法律主席令第69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国家法律主席令第63号3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99号4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450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行政法规中国民航局令第29号6 中央救灾委员会组织简则行政法规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8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9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10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发[2006]24号11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国办函[2015]32号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14]63号13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行政法规国办函[2014]119号1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国办发[2013]101号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09]59号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07]52号1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2007]13号18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行政法规国办函[2004]39号19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行政法规国办函[2004]33号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1995]22号2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2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行政法规23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5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6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7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8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9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0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1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2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3 国家核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行政法规34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5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修订】行政法规36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行政法规国办函[2016]25号37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国办函[2015]134号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2016]104号3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17]35号40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化督发[1994]597号41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部门规章[86]化生字第1078号42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4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部门规章铁道部令第32号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部门规章卫生部、交通部令[2004]第2号45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卫生部令第39号46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7号47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部门规章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5号48 核事故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1号49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部门规章50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51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52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2013]8号5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办[2015]11号5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管网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办明电[2014]14号5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安委办[2010]25号5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部门规章安委办[2009]11号5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5]26号5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5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3]54号60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147号6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114号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50号6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65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使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1]140号6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1]108号6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0]169号6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0]145号6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明电[2010]28号7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0]13号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0]12号7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7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172号7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9]126号7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7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7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 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8]78号7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8]62号7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设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138号80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109号8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88号8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7]84号8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34号84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5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6 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7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8 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9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9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11号9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9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6]155号93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9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矿山救援队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办字[2005]210号9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字[2005]43号96 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管办字[2004]128号9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特大事故抢救工作总结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管司办字[2004]67号9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使用问题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管函字[2003]40号9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摘要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督导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合[2015]27号10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公布第一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5]21号101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 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4]29号10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协调[2014]24号10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全国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矿山[2014]17号10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3]29号105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刻汲取吉林八宝煤矿和四川杉木树煤矿事故抢险救援教训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矿山[2013]26号10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编制《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装备实用手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技装[2013]18号107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借鉴新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经验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效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3]16号108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内务规范(试行) 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3]13号10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2]41号11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借鉴重庆市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成果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2]31号11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1]14号11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转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0]26号11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推广学习大连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经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技装[2009]18号11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09]6号115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部门规章公通字[2008]54号1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的通知部门规章发改办运行[2015]825号11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发改运行[2015]703号118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部门规章教基一厅[2014]2号119 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120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服务企业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21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工运行函[2014]25号12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应急产品和技术的通知部门规章工信厅运行[2012]289号123 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工信部运行[2012]98号124 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工信部运行[2009]446号1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工信部安[2009]186号126 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司发[2005]7号127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国土资发[2010]105号128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部门规章国土资厅发[2009]49号129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现场监督实施程序的函部门规章环办函[2015]1361号130 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部门规章环办[2015]48号131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环发[2015]4号13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部门规章环发[2013]85号133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部门规章环办[2012]89号134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部门规章环发[2010]146号135 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环办[2010]138号136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部门规章环办[2010]10号13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部门规章环办[2010]5号138 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环办[2007]17号139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环办[2007]17号140 环境监察局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机构建设方案部门规章环办[2006]80号14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建质[2014]34号142 电梯应急指南部门规章建住房[2006]3号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6号14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交办运函[2015]462号145 水路原油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6 水路粮食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7 水路交通非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运发[2011]682号149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救捞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双基建设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通报部门规章救捞办字[2011]114号150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1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制定应急救助作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2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海发[2010]366号153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部门规章交安监发[2010]301号154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应急发[2010]165号155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和《代表主管机关行事的组织授权的导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第26号156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7 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公路发[2009]713号158 外国籍商船违法逃逸应急处置规定部门规章海通航[2009]692号159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非水网地区水上搜救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搜救发[2009]306号160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部门规章交公路发[2009]226号161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09]3号162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水安监[2014]19号163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的公告部门规章水利部公告2012年第60号164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和《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医发[2013]13号165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农办发[2013]5号166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农发[2012]2号167 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牧发[2012]2号168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农机发[2011]1号169 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12号170 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10号171 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7号17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网上渔业水上安全事故和海难救助管理系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办渔[2009]124号17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草原雪灾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办牧[2008]4号174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农办农[2006]91号175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农渔发[2006]9号176 关于农业部第1201号公告、《农业部门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废止的公告部门规章农业部公告第1663号177 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医发[2005]29号178 农业部关于学习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意见部门规章农政发[2005]5号17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储备商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商办运函[2013]494号180 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部门规章商合发[2013]242号181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文市发[2012]27号182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文市发[2012]27号18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国卫发明电[2013]1号184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2]34号185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1]118号186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1]94号187 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11]40号188 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10]57号189 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101号190 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100号191 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40号192 卫生部关于启用中国卫生应急标识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7]294号193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7]229号194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6]355号19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06]215号196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6]197号197 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卫疾控发[2006]55号198 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卫办发[2006]16号199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疾控发[2005]196号200 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方案部门规章卫监发[1998]第12号201 核事故或辐射应急时用于公众防护的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部门规章卫监发[1995]第10号202 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安全导则部门规章2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部门规章国资厅发[2007]70号204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工商办字[2005]86号205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数据归集规则(试行) 部门规章质检特函[2015]38号206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特[2014]433号207 质量技术监督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部门规章国质检执[2012]37号208 国际航行邮轮群体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9]72号2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6]461号210 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6]385号211 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 部门规章国质检卫函[2005]791号212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特[2005]206号213 口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检疫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5]46号214 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4]475号215 关于加强外来传染病传播媒介预警应急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4]185号216 口岸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2]34号217 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部门规章218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部门规章219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部门规章气发[2014]68号220 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221 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7]292号222 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意见部门规章科工安[2003]1280号223 核应急管理导则——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应急准备与响应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3]147号224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25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报告制度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1]1033号226 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部门规章227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部门规章228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部门规章海办发[2012]6号229 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部门规章国海预字[2010]835号230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海环字[2009]443号231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国海环字[2005]579号232 国家海洋局海上应急监视组织实施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国海管发[1992]002号233 铁道部关于救援列车起重工安全作业规则部门规章铁机[1989]114号23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银监会机关消防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部门规章银监办发[2010]28号235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保监厅发[2015]54号。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试行)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试行)目录1.前言 (1)2.范围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1)4.基本要求 (4)4.1评估目的 (4)4.2评估重点 (4)5.评估形式 (4)6.评估方法 (5)6.1形式评估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提交评估的应急预案,从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装订印刷等方面进行评估。
形式评估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应急预案形式评估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A.1。
(5)6.2要素评估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提交评估的应急预案,从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和衔接性等方面进行的评估。
要素评估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估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A.2。
(5)7.评估程序 (5)7.1评估准备 (5)7.2会议评估 (5)7.3意见处理 (5)7.4实施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6)附录 A (6)A.1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见A.1表。
(6)A.2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见表A.2。
(7)A.3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见表A.3。
(11)A.4 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见表A.4。
(13)备注 (13)附录 B (14)B.1 应急预案评估意见表B.1。
(14)B.2 应急预案参考封面B.2。
(15)1.前言为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厅制定了《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试行)》。
2.范围本导则包括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及程序、评估内容等。
本导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以及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估。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长政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8日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目录一、规划背景和面临的形势(一)取得的主要成效(二)面临的新挑战(三)发展的新机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三、重点任务(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2.健全应急管理机构3.建立联防联控机制4.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二)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6.严格安全准入7.推进产业结构调整8.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三)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9.全面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10.强化事前风险评估11.有效管控灾害风险12.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1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14.提高城乡基础保障能力(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15.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16.健全行业专业救援队伍17.加强应急救援军地联动18.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19.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五)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20.强化理论技术创新21.建设科技创新团队22.推行应急管理信息化(六)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23.强化应急预案管理24.强化应急物资保障25.强化应急资金保障26.强化应急运输保障27.强化应急机制保障28.强化应急信息保障29.强化灾后救助保障30.推行安全责任保险(七)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及制度体系建设31.加强法规规章建设32.强化应急标准化管理33.完善监管执法机制34.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八)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35.提高公众参与能力36.提升基层治理能力37.提升社会服务能力38.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四、重点工程(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二)实施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程(三)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四)实施灾害综合防治工程(五)实施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七)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经费投入(三)强化监督评估“十四五”时期是国家机构改革“大安全、大应急”格局确立后,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的关键时期。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为防范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而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和治理;本指南未作规定事宜,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或规定;2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安部令第39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标准、技术规范、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3 隐患排查内容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按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情况;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可参考附表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就上述至内容开展相关隐患排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1是否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等各类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所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急池或全部收集;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正常情况下厂区内涉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排水管道如围堰、防火堤、装卸区污水收集池接入雨水或清净下水系统的阀闸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废水处理系统的阀闸是否打开;受污染的冷却水和上述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3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生产废污水系统的总排放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全部收集;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1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2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3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情况,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可参考附表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清单;4 隐患分级分级原则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隐患分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一般隐患;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隐患,除此之外的隐患可认定为一般隐患:1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隐患;2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企业自行制定分级标准企业应根据前述关于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的分级原则、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隐患分级标准;可以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一般可不判定为重大隐患;5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作业人员,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监督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明确分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按照生产区、储运区或车间、工段等划分排查区域,明确每个区域的责任人,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的操作规程和检查、运行、维修与维护等规定,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各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建立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制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档案文件并做好存档;及时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与企业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企业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综合排查是指企业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2企业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4企业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5企业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6企业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7企业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12企业停产后恢复生产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自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隐患排查表,包括所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及其具体位置、排查时间、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排查项目现状、是否为隐患、可能导致的危害、隐患级别、完成时间等内容;自报;企业的非管理人员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在日常交接班过程中,做好隐患治理情况交接工作;隐患治理过程中,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自改;一般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立即组织治理并确定完成时限,治理完成情况要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重大隐患要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报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发,抄送企业相关部门落实治理;企业负责人要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进度,可指定专门负责人对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加大治理力度;自验;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企业应当定期就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建立档案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企业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附表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企业可参考本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自查用表排查时间:年月日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附表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企业可参考本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自查用表;一般企业有多个风险单元,应针对每个单元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表;排查时间:年月日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
环保和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表
114.
150
《辽宁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年6月12日
115.
15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年12月1日11源自.15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05年10月1日
117.
15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
96.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
97.
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11月1日
98.
1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12月1日
99.
13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
100.
2010.04.09
2010.04.09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政办发〔2010〕13号
76.
111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1994.01.07
1994.01.0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国家环保局
辽宁省政府转批
77.
112
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2010.01.06
2010.02.22
辽宁省政府
128.
164
《安全色》
2002年6月1日
129.
165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1996年10月1日
130.
2003.09.30
2003.09.30
国家安监局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局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局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有关财产保险机构: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减量和事故预防功能作用,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落实好《应急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169号)要求,现就助力帮扶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帮扶合力(一)应急管理及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
二是结合专项行动部署和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于11月21日至12月15日前对属地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和保险机构承保安责险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开展好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
(二)保险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与市、县相关部门建立政保沟通协作机制。
二是结合所承保高危行业领域特点和各地区实际,制定印发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具体工作方案。
三是根据投保企业需求,自主或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并强化监督约束,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切实发挥出事故预防服务作用。
四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投保企业,要立即报告当地应急管理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是将事故预防服务开展情况实时上传至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平台。
(三)相关企业的主要任务。
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投保安责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与承保机构确定服务需求。
家具厂突发环境应急危废预案-精选.
山东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有限公司2015年3月8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山东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编制人:发布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山东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3月8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批准页编制:(人员签名)年月日评估:(人员签名)年月日复核:(人员签名)年月日批准:(人员签名)年月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提高我公司及各部门、岗位、人员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人员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损害,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济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环字[2012]5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单位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是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年月日批准发布,年月日正式实施。
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主要负责人:年月日报备:微山县环保局济宁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本预案的编制意在最大限度的降低本公司危险废弃物存放、管理中的因火灾、爆炸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或者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露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贯彻环境安全预付为主的方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事件,事先主动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以杜绝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
而事件一旦发生时,能够确保迅速做出响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增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以保障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免受侵害,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本导则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4.1确定编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2确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4.3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计划;4.4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4.5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审批和发布;4.6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订。
5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5.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5.2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5.3应急资源保障措施;5.4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5.5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5.6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措施。
6格式和要求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6.1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6.2应急预案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6.3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及时性和准确性;6.4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6.5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可评估性和可追溯性;6.6应急预案应当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
以上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基本内容,企业(或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导则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和处置。
术语和定义本文介绍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其中包括《危险物质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等危险物质名录,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文件。
此外,还包括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文件,以及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相关文件。
术语和定义方面,本文给出了危险物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等概念的定义。
危险物质指的是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废物则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为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并能够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的要求,编制了《XXX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小组名单如下:批准页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特编制了《XXX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经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过应急预案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现予批准发布,于2012年11月6日起实施。
《XXX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等内容。
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与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为确保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员工均应认真执行,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落实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演练,使每一位员工都熟悉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
批准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目录批准页 (III)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 (1)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应急预案体系 (3)1.5 应急工作原则 (5)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5)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5)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8)3组织构及职责 (16)3.1 应急组织体系 (16)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7)3.3各级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替补原则 (18)4预防与预警 (19)4.1危险源监控和管理 (19)4.2 预警行动 (22)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23)5应急响应 (26)5.1响应分级 (26)5.2 响应程序 (26)5.3 应急结束 (27)6信息发布 (29)7后期处置 (30)7.1现场保护与洗消 (30)7.2事故后果影响消除及生产秩序恢复 (30)7.3善后处置与赔偿 (30)7.4应急救援能力评估与应急预案的修订 (30)7.5事故调查 (31)8保障措施 (32)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32)8.2 应急队伍保障 (32)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2)8.4 经费保障 (32)8.5 其他保障 (33)9培训与演练 (34)9.1 培训 (34)9.2 演练 (35)10奖惩 (39)10.1奖励 (39)10.2责任追究 (39)11附则 (41)11.1 术语和定义 (41)11.2 应急预案备案 (41)11.3 维护和更新 (41)11.4 制定与解释 (42)11.5 应急预案实施 (42)第二部分专项应急预案 (43)一、化学品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3)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3)3组织机构及职责 (43)3.1 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43)3.2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机构及职责 (44)4预防与预警 (44)4.1 危险源监控和管理 (44)4.2 预警行动 (44)5信息报告程序 (44)6应急处置 (44)6.1 响应分级 (44)6.2 响应程序 (45)6.3 处置措施 (46)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47)二、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9)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9)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9)3组织机构及职责 (49)3.1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49)3.2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机构及职责 (50)4预防与预警 (50)4.1 危险源监控和管理 (50)4.2 预警行动 (50)5信息报告程序 (50)6应急处置 (50)6.1 响应分级 (50)6.2 响应程序 (51)6.3 处置措施 (52)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57)第三部分现场处置方案 (58)一、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8)1事故特征 (58)2应急组织与职责 (58)3应急处置 (59)4注意事项 (61)二、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2)1事故特征 (62)2应急组织与职责 (62)3应急处置 (63)4注意事项 (65)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6)1事故特征 (66)2应急组织与职责 (66)3应急处置 (67)4注意事项 (68)四、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9)1事故特征 (69)2应急组织与职责 (69)3应急处置 (70)4注意事项 (72)五、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3)1事故特征 (73)2应急组织与职责 (73)3应急处置 (74)4注意事项 (76)六、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7)1事故特征 (77)2应急组织与职责 (77)3应急处置 (78)4注意事项 (79)七、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80)1事故特征 (80)2应急组织与职责 (80)3应急处置 (81)4注意事项 (82)八、熔铜炉泄漏现场处置方案 (83)1事故特征 (83)2应急组织与职责 (83)3应急处置 (84)4注意事项 (85)第四部分附件 (86)附件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86)附件2应急救援器材配置一览表 (88)附件3规范化格式文本 (89)附件4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四至图 (91)附件5厂区主要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92)附件6应急疏散路线及救援人员行动方向示意图 (93)附件7重要防护目标分布图 (94)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1 总则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30•【文号】环办[2010]138号•【施行日期】2010.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尾矿库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尾矿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我部组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针对我国目前尾矿库种类复杂、数量繁多、分布广泛的现状,以及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实际情况,为构建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体系,实现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指南。
1总论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放射性选矿之外的金属与非金属选矿项目的尾矿库(含干式处理的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
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的环境应急管理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1.2术语和概念(1)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湿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2)尾矿库企业:指建设和使用尾矿库的企业。
(3)突发环境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4)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应急预案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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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
• 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 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对应急机 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 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应急预案 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 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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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评 审 说 明
• 2018年1月5日,怀化景镇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怀化景镇能源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部技术评审会。会议邀请了本公 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预案进行内部评审。经过厂区现场查看, 与会代表在听取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介绍和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的汇报后,经认真讨论,评审组形成技术评审意见,详见附件9。
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指生产、 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不当及违章操作等原 因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或非正 常排放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事件:指雷暴、冰雹、台风、暴雨等
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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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一般污染事故:
•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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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 编制依据-其他文件
(1)《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洪区环字 (2013)51号
(2)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洪区环字 (2014)21号
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臵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保护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1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gb185992001编制依据其他文件1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洪区环字201351号2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洪区环字201421号3怀化市洪江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15•【字号】鄂府办发〔2022〕169号•【施行日期】202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69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5日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化解洪涝干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4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2号)、《防洪标准》《干旱灾害等级》《城市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及国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为防范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而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和治理。
二、合规依据和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令第15号);(7)《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年第74号);(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三、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行政部是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机构,厂长是公司环保负责人,环保专员是公司环保管理人员,污染源产生的生产部门负责人员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负责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是公司环保技术人员,按分工承担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公司环保负责人对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掌握、监督重大隐患治理情况;2、污染源产生的生产部门负责人员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负责人员,是每个区域的责任人,承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公司环保负责人组织污染源产生的生产部门负责人员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负责人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的操作规程和检查、运行、维修与维护等规定,确保各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一文了解!事故应急池设计相关规范及管理要求
⼀⽂了解!事故应急池设计相关规范及管理要求事故应急池⼜称事故缓冲池或应急事故池,是指为了在发⽣事故时,能有效的接纳装置排⽔、消防⽔等污染⽔,以免事故污染⽔进⼊外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收集设施。
在实际事故处置过程中,通过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最⼤程度的降低了由事故引发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概率,保障了环境安全。
⽆污染的⼯⼚是否需要设置事故应急池?按照《化⼯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化⼯建设项⽬均应设置。
在⽣产过程中⽆污染的⼯⼚,发⽣⽕灾,有关介质燃烧后会产⽣有毒有害废物,在⽕灾扑救过程中,会产⽣有毒有害消防废⽔,都不能直接外排,需应急池临时储存,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污染物进⼊⽔体。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泄漏物质、消防⽔、污染⾬⽔等扩散⾄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要求,建设项⽬应设置事故废⽔收集(尽可能以⾮动⼒⾃流⽅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和污染⾬⽔的需要。
从以上法律法规等⽂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
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油化⼯企业给⽔排⽔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结合⾃⾝特点进⾏设计、建设、管理。
⼀、关于事故应急池设置的相关⽂件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法》(HJ941-2018)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3、《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4、《化⼯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5、《⽔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6、《化⼯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7、《事故状态下⽔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8、《⽯油化⼯企业设计防⽕规范》(GB50160-2008)⼆、事故应急池容积的计算不同⾏业对事故应急池的称谓各不相同的,且容积的计算⽅式也存在差别,现就⼏个事故应急池容积的确定⽅法介绍如下:1、《建设项⽬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油库漏油及事故污⽔收集池有效容量设置要求如下:库区内应设置漏油及事故污⽔收集系统。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紧急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和附则等八个部分。
总则部分规定了本预案的目的和编制依据,旨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包括指挥体系、应急机构和人员配备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部分重点介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及信息报告和发布的程序和要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部分包括了应急响应级别的划分和具体措施,以及应急响应结束后的评估和总结。
善后处理部分主要是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清理、消毒、隔离和救治等工作,以及对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部分包括了技术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交通保障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预案管理与更新部分规定了本预案的管理和更新机制,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附则部分包括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补充说明和相关条款。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以及周边和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等。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及主要内容资料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和主要内容一、应急预案编制程序1.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
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1.2 基本情况调查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1.2.1 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经纬度)、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边等)、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及其他情况说明。
1.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1)企业(或事业)单位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名称及日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贮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3)企业(或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对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及堆放地,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焚烧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等,还须明确纳污或收集范围及污染物主要来源。
(4)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手续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等)。
(5)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处置方式。
汽车修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汽车修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单位:XXX汽车修理厂编制单位:XXX汽车修理厂实施日期:2022年6月批准页为确保XXX汽车修理厂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修理厂财产安全,提高本厂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能力,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抢险救援,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厂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了《修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用于规范、指导本修理厂的应急求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阐明了本修理厂的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叙述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及其可能性和后果,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应急措施。
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更新等内容。
它是指导本修理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技术性指导文件。
本预案是首次发布,本预案于2022年6月20日通过本修理厂内部评审会议。
希望本修理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理解,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及时、准确,以实现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
希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XXXX修理厂2022年6月20日目录批准页 (1)1 总则 (4)1.2编制依据 (4)1.3适用范围 (5)1.4工作原则 (5)1.5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图 (6)1.6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6)1.7编制程序 (7)1.8应急预案体系与事件分级 (7)1.9与有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8)2.1组织体系 (8)2.2组织机构职责及组成 (9)3应急响应 (11)3.1应急响应程序 (11)3.2预警 (11)3.3应急响应机制 (13)3.4信息报告与通报 (16)3.5应急措施 (17)3.6应急监测 (20)3.7应急终止 (21)4后期处置 (22)4.1 现场保护与净化恢复 (22)4.2善后处置 (23)4.3调查与评估 (23)4.4环境恢复 (23)4.5保险理赔 (24)4.6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24)5应急保障 (24)5.1应急保障计划 (24)5.2经费保障 (24)5.3人力资源保障 (24)5.4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25)5.5应急通讯与信息保障 (25)5.6交通运输保障 (25)5.7 救援医疗保障 (25)5.8其他保障 (26)6奖惩 (26)6.1奖励 (26)6.2追责 (26)7监督管理 (26)7.1应急培训 (24)7.2预案演练 (24)7.3预案管理 (30)8 附则 (31)8.1名词术语 (31)9 附件(略) (32)附件1:营业执照 (32)附件2:内部应急机构联系方式 (32)附件3:外部救援机构联系方式 (32)附件4:环评批复 (32)附件5:检测报告 (32)附件6:环境风险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持续改进实施计划一览表 (32)附件7:应急物资一览表 (32)附件7:修理厂危险品一览表 (32)10 附图(略) (32)附图1:XXX修理厂地理位置图 (32)附图2:XXX修理厂平面布置图 (32)附图3:XXX修理厂区域排水走向图 (32)附图4:XXX修理厂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32)附图5:XXX修理厂排水管网分布及应急监测点位图 (3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突发环境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高效应对,从而降低环境事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建立健全XXX修理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确保XXX修理厂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启动和运行,最大限度减轻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