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司法考试论述题真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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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试题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答案解析一、概述司法考试试题的解答通常需要对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分析和解释。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试题答案解析做详细论述,并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说明。

二、案例分析案例一:关于合同成立的问题问题描述: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时,甲方在合同文本中的名字写错了一个字母,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甲方拒绝。

请分析该情况下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是否需要变更合同文本。

解析: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三个要件:合意、标的和合法形式。

在本案例中,甲方签署了合同并表达了意愿,符合合意要件;合同标的明确,符合标的要件;然而,合同文本中甲方的名字涉及拼写错误,这可能会引发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当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文本要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变更。

因此,该案例下合同成立,但需要变更合同文本。

案例二: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问题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每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方未按时支付。

请分析该情况下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甲方未按时支付房租,已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约定,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由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考虑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等后续追偿措施。

案例三:关于合同解除的问题问题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代理合同,约定甲方代理乙方销售产品一年。

然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多次无故拒绝接受甲方的代理并提前解除合同。

请分析该情况下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二十四条,当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并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在本案例中,乙方无故拒绝接受甲方的代理行为,且提前解除合同,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条款并严重影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

因此,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10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0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正确答案】:D2、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 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 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正确答案】:D3、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 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B. 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C. 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D.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正确答案】:A,B,D4、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正确答案】:5、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 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 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正确答案】:A,C,D6、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7、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论述题与模板总结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论述题与模板总结

历年论述题总结论述题其实只是一个填空题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统一”的万能模板【模板一:和2009年相同】【定概念】+【说联系】+【抄材料】+【喊口号】【题目】材料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或者是三个统一的,要求你从法理学的某个角度,来谈一下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或者对三个统一(三个至上)的认识。

【问题】从A与B的关系的角度,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统一(三个至上)的认识。

【参考模板一】【定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线和灵魂,也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和关键。

“三者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既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要求。

坚持“三者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才能浑然一体,从而具有生命力和强大活力。

)【说联系】A和B关系密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A对B有重大的影响,B对A有指导作用。

同样,B对A有独立的反作用,A对B有保障作用。

因此,A的水平的好坏决定了B的发展的好坏。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A有影响,从而影响了B的发展。

【抄材料】(略)【喊口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或者三个统一)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如提高A……;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如实现B……;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如保障A……;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如推动B……;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连接A和B的重要指导力!【行政法论述题的万能模板】A、真题指引【2006年真题】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乙两人因债务纠纷发生争执,甲在争执中将乙打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

A. 故意伤害罪B. 过失致人重伤罪C. 故意杀人罪D. 非法拘禁罪答案:A解析:甲在争执中将乙打成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甲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该公司的行为构成()。

A. 侵犯著作权罪B. 侵犯商业秘密罪C. 侵犯专利权罪D. 侵犯商标权罪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因此,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3. 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缓刑考验期内,张某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于张某的缓刑考验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缓刑考验期自动延长B. 缓刑考验期不变C. 缓刑考验期缩短D. 缓刑考验期取消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因此,张某的缓刑考验期被取消。

二、多项选择题4.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A. 甲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抓获而主动放弃B. 乙在抢劫过程中,因同情被害人而主动放弃C. 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因被害人识破骗局而未能得逞D. 丁在实施故意杀人过程中,因被害人求饶而主动放弃答案:A|B|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选项A、B、D中的行为均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而选项C中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丙未能得逞是由于被害人识破骗局,而非丙主动放弃。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带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带解析

1、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2、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3、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4、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

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

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

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5、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6、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

2010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0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完美解析

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完美解析

1、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以下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2、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立标准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标准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3、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

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对此,以下选项中正确的选项是: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那么有救济〞的法律原那么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4、关于个人所得税,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以下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6、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

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那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C.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D.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B.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C.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D.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参加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8、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司法考试题和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和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和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A. 甲在与乙发生争执时,不慎将乙推下楼梯,导致乙死亡B. 甲在与乙发生争执时,故意将乙推下楼梯,导致乙死亡C. 甲在与乙发生争执时,故意将乙推下楼梯,但乙未受伤D. 甲在与乙发生争执时,故意将乙推下楼梯,但乙被他人救起答案:B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在选项中,只有B选项中的甲是故意将乙推下楼梯,导致乙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构成侵权行为?A.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树木,树木生长过高,遮挡了邻居乙的采光B.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树木,树木生长过高,导致邻居乙的房屋受损C.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树木,树木生长过高,导致邻居乙的农作物受损D.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树木,树木生长过高,导致邻居乙的宠物受伤答案:B解析: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在选项中,只有B选项中的甲的行为导致邻居乙的房屋受损,侵犯了乙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行为。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回避?A. 证人在法庭上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B. 被告人在法庭上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C.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主动提出回避D. 检察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主动提出回避答案:C解析:回避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被申请回避。

在选项中,只有C选项中的法官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主动提出回避,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回避。

二、多项选择题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 合同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合同当事人违反公序良俗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公序良俗。

2012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案例分析2

2012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案例分析2

材料1.某市交通委员会表示,要建立一套视频系统,每一台公交车的车厢内都安装摄像头,公安的网络系统连接起来,一旦发生盗抢,公安将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材料2.为了贯彻“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某人民法院指出,“对于在追诉期内的犯罪,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改表现以及所在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材料 3.2009 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由于采用便民立案措施,全国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的比例,同比分别上升13.23%和31.47%;同时由于加大调解力度;各级法院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涉诉信访同比下降49.74%。

结合上述材料,谈一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案要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级意识形态,内容上主要包括“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重要保证。

首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执法工作设定的价值追求。

执法中坚持公平正义,就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合法合理、坚持正当程序、保证及时高效。

该市为了及时打击犯罪,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安装摄像头,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同时也符合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其次,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赋予司法工作的重要使命。

司法工作要善于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其中,经济建设为首要目标。

该市法院要求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护企业的发展,符合服务大局的要求。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D选项“财产权”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2. 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缓刑期间,张某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请问张某的缓刑是否应当撤销?A. 是B. 否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因此,张某的缓刑应当撤销。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A. 公开侮辱他人B. 诽谤他人C. 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解析: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公开侮辱他人(A)和诽谤他人(B)。

使用他人肖像(C)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D)分别属于侵犯肖像权和侵犯住宅权的行为。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向王某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5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30万元,剩余20万元约定在货物交付后支付。

然而,王某在交付货物时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王某因此起诉李某要求支付剩余款项。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如果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此,法院应当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无需支付剩余款项。

四、论述题题目:请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解析: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采取的制止行为。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A.用假币缴纳罚款B.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2、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4、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5、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

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

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6、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7、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2. 论述题论述题1.材料: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下降、信用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例一:2007年8月,同升市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同升市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外贸公司”)2亿元人民币。

近1年时间,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

外贸公司遂向同升市法院申请执行。

同升市法院执行法官李某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除一些变现难度大且价值不高的财产外,尚持有上市股票ZX科技3000万股,遂进行了查封。

当时股票的市值每股仅3元多,如抛售可得9000余万元。

李法官综合分析市场大势,认为ZX科技不仅近期会有送股,而且还有上涨可能,主张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

李法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同升市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一致支持,也取得了外贸公司的同意。

此后1年多时间,ZX科技先后2次送股.被查封的股票数量达到4000多万股,股值上涨到7元多。

李法官请示法院领导后,速与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涉以当时市场价格强制卖出股票,所得钱款足以支付被执行人张某所欠本金及利息。

例二:2007年6月,中都市法院陆续受理了湘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湘妃公司”)等单位申请执行太平洋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公司”)10余起欠款纠纷案,标的约2000万元。

执行法官张某查明。

太平洋公司主业是水族馆,因经营不善已歇业,除剩有4年期的水族馆经营使用权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张法官经过对水族馆项目前景谨慎评估后,经请示法院领导,决定在经营使用权上想办法,敦促被执行人寻找新的投资合作人,盘活资产。

历司法考试论述题.doc

历司法考试论述题.doc

1、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増值额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I)•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正确答案:D2、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英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満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

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正确答案:c3、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立法法》规定?()【多选】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別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別规定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草Z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I).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正确答案:ABD4、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

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

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卜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I).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己送达正确答案:BC5、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门徳国魏玛宪法以來,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Z—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川案第十八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I)•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木原则正确答案:D6、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 000元)。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9、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答案】C
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12、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论述题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论述题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论述题参考答案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论述题参考答案一、参考答案债权可以转让,但判决书不宜买卖。

判决书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处置自己的债权,但是买卖判决书则是违背法理的。

理由如下:1.判决书中确立的债权转让,法理上可行,也符合法律的规定(1)民事判决书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处理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一旦确立后,依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予以转让,除非是双方约定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确定不能转让的债权。

因此民事判决书中所确立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2)在申请执行的主体中,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申请人不但可以包括债权人,还可以包括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这意味着经过转让取得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的主体可以以权利承受人的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判决书的买卖,违背了诉讼原理(1)判决书是国家审判权的最终体现,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以公权力解决的结果,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对判决书进行变更或处置,当事人无权处置(特别是转让或买卖)判决书。

(2)法院的判决是对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的解决,一般并不涉及与案外人的争议,虽然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当事人转让的仅仅是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而不是判决书本身。

即使该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转让了,该判决书所解决的纠纷仍然是原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如果启动再审程序,也应当是原审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而不是债权的受让人参加诉讼。

因此,买卖判决书的说法是违背基本的诉讼原理的。

当然,出现这一现象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我们应当着力完善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加大依法执行的力度,以避免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失去信心的现象发生,遏制社会中出现的叫卖判决书的行为。

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同时,也应使权利人明白,任何经济行为都是有风险的,在债务人确实无力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是不可能通过国家强制力实现的。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解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解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
解析
一、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选项A是最符合题意的答案。

2. 答案:B
解析:题目中明确要求选择最佳答案,选项B在文中提到了相关的论点和证据,所以是最佳答案。

3. 答案:C
解析:选项C是唯一提到了相关法律条款的选项,根据题目描述,选项C是正确的。

二、判断题
1. 答案:错误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选项错误的论述了相关问题。

2. 答案:正确
解析:题目中明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选项中的论述是符合题意的。

三、案例分析题
题目: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纠纷案,如何处理?
答案:根据合同法第X条的规定,应该首先对合同中的争议条款进行解释,然后通过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解析:根据题目中的描述和合同法相关条款,应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对争议条款进行解释,并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纠纷。

四、论述题
题目:请论述合同法中的履行义务。

答案: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交付等。

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履行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交付等。

当事人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对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的部分题目的答案解析。

请注意,以上解析仅供参考,具体答案以考试官方发布为准。

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

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

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

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

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

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

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

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

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

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

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答案】:1. 张某、王乙、王小甲。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带答案和解析

1、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3、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完整word版)司法考试论述题历年经典真题评析

(完整word版)司法考试论述题历年经典真题评析

司法考试论述题历年经典真题评析2009-4-7 11:39【大中小】一、历年论述题的内容分析2009 年的相关预测:1、政策性和理论性的结合2、注意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3、关注热点时事,提倡法治理念二、论述题出题的思维导图(从出题老师的角度)三、试题类型化分析和09 年应对策略1、时政简答题:2007 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 字。

参考答案: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第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第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三,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2008 年全国版材料:据新华社4 月13 日电:2006 年4 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 年2 月1 日报道:2007 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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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论述题真题剖析导读:司法考试的考生都知道真题的重要性,但往往忽视了论述题,给论述题真题的研习时间较少,最终导致了论述题得分不高的状况。

2002—2008年司法考试论述题共有11题,本文针对这11道论述题真题进行剖析,让大家了解论述题的解题思路。

第一部分:考点分布与总体分析03年-第8题:交通管理违章举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04年-第7题:邻居吵架“赌棍、妓女”案——权利的救济方式、纠纷的解决方式、法律与社会关系第8题:喜悦家庭、基因宝宝案件——权利的限度与滥用、行政许可、自由与秩序的关系05年-第7题:超市搜身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官自由裁量第8题: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理论题目,两大法系法律渊源的区别,我国判例制度的发展方向06年-第5题: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厂问题——行政信赖保护、依法行政第6题:民事活动依照法律、习惯、法理——理论题目,民法意思自治与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区别、法的渊源的效力层级、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对法条的适用07年-第1题: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政治性)题目,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基本内涵(人人平等、法律权威、依法办事)。

第7题:选择一:中国古代厌诉、息诉和当代中国诉讼数量增加的比较——理论题目,法制现代化、权利观念的兴起、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法律文化、司法的发展选择二:城市土地使用许可的收回——行政信赖保护、行政诚信、行政合理08年-第1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与政治合法的作用的角度)——理论(政治性)题目第7题:两个“裸聊案件”——理论题目角度一:分析案件,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角度二:从罪刑法定的角度分析、论述案例第二部分真题具体分析(一)(03-8)案例分析题: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

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

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

(2)法律与道德。

(3)法治社会的权利保障。

法治的目的、意义。

(二)(05-8)论述题(25分)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

我国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500字。

考点:判例法、案例、司法解释、成文法。

[解题思路]1、背景说明本题的原型来自人民法院的一项改革。

2、关于审题做答论述题有三个环节:一是审题。

二是知识。

三是论证。

论述题的主要难点就在审题上,审题的中心问题是:命题者希望你做什么?了解命题意图的第一步是审查论述题要求考生回答的问题是什么?3、关于解题本题的解题分两步进行:一是知识部分,即分析和对比判例法、成文法、司法解释及判例的概念,以及成文法与判例法的优缺点。

二是看法部分。

它考察的重点是考生对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自的优缺点的认识。

(三)(06-6)论述题(35分)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请:1.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2.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3.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答题要求: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4.不少于600字。

[解题思路]角度一: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本题的设问一,要求考生论述该条规定与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其理论基础,这要求考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本题具有极强的理论深度和难度。

同时也具有深刻的现实背景:(1)民法上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和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刑法上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为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发展个人人格,民事活动的规则是多元的,包括法律、习惯和法理等。

而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司法擅断,刑事追诉活动一定要严格依法进行,切实贯彻“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

角度二: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

法的渊源的含义。

该民法典的规定体现了制定法、习惯、法理三大渊源,三者之间相互作用、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该条规定的效力体系。

在这个效力体系中,三大渊源的地位不是并列的,而是按照一定的价值位阶呈现出梯度排列,并由此构成了法的适用“轨迹”。

三大渊源的价值位阶、适用梯度与其在法律效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关联,由此形成了体现法律价值判断的效力依据。

总之,该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了制定法、习惯、法理三大渊源,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分析该条文、阐释其效力依据的关键。

角度三: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该条明确规定了法官解决民事争议时,适用民事活动规则的顺序。

对我国的民事司法活动及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具有借鉴意义。

法律解释,就是对法律的含义进行说明和解析。

法律推理,就是运用法律前提来推出法律结论的过程和活动。

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

本条的规定具有三个层次的重要意义。

该条在法律适用上提出了三个条件。

该规定在民事法律适用上具有重要的价值。

在适用该条进行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解决法律争议时,也要注意如上所述的各种限制条件。

(四)(07-1)简答题(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提示]本题为当年司法考试教材中新增加的考点。

本题提醒我们必须关注可能出大题的新考点【参考答案】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第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第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三,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五)(07-7)论述题(本题25分)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

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甲题: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凶。

”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

素材二:1997年3月11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199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20多万件,比上年上升约16%。

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多万件。

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厌讼”、“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解题思路]素材一是古代中国关于诉讼的观念,材料二表明当代中国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

本题的答题角度包括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中国法律传统与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司法的地位、功能以及当代中国司法的发展,司法与人权保障,司法中的法律价值,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等。

本题的难点在于审题后难以找到其中心主题,并且找到合适的答题角度。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为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纸,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经生效的许可。

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了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经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经生效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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