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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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6题)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正确答案:A,D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意见》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者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者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可见,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选项A正确。
尽管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法定代理人仅具有类似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他们与诉讼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别。
例如,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裁判所针对的不是法定代理人而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引起诉讼程序的中止,而在一些身份关系案件中,如果诉讼当事人死亡,则会引起诉讼程序终结。
由此可见,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类似的诉讼地位,而不是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还是有差别的。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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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 9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
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
同年7⽉5⽇,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申请。
7⽉13⽇,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
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级国税局 B.复议机关应⾃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起⼆个⽉内作出复议决定 C.被告为县国税局 D.是否适⽤《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结算缴纳税款之⽇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政复议管辖、⾏政复议期限、⾏政诉讼被告。
《⾏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垂直领导的⾏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政复议。
故A项正确。
根据规定,⾏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受理申请之⽇起60⽇内作出⾏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政复议期限少于60⽇的除外,故B项正确。
《⾏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政⾏为的,作出原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政⾏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
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故是否适⽤《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结算缴纳税款之⽇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D项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政⾏为的是: 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 B.被诉⼟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字错误 C.被诉⼯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审期间作出书⾯答复 D.县政府针对甲⼄两村⼟地使⽤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予以认可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政诉讼程序中被告改变原具体⾏政⾏为的情况。
2007年司法考试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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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今年是联合国秘书长的换届年,联合国将依据《联合国宪章》选举产生新任秘书长。
根据《联合国宪章》,对于秘书长的选举程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关于程序性事项的投票程序,直接表决选出秘书长B.由联合国大会直接选举,大会成员2/3多数通过C.由安理会采取实质性事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经联合国大会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D.由安理会采取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经联合国大会表决获2/3多数通过答案:C 。
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人选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推荐,安理会推荐联合国秘书长人选适用非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
而宪章要求,对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一致同意。
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不投反对票。
联合国大会将要表决的事项分为一般问题和重要问题,对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采取2/3多数通过。
而联合国大会通过新任秘书长的决议属于一般问题。
故本题答案为C.30.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
两国的边界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
甲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条约。
现甲国提议开发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社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项目。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法从事?A.在纳列温河甲国一侧修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观光栈桥B.游客乘甲国的旅游船抵达乙国河岸停泊观光,但不上岸C.游客乘甲国渔船在整条河中进行垂钓和捕捞活动D.游客乘甲国游船在主航道上沿河航行游览答案:D.解析:界河是流经两过之间并作为两国领土分界线的河流。
界河沿岸分属两个国家,其水域也由沿岸国进行划分,本题中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所以该河流是两国的界水。
关于界水的利用和保护一般由边界文件加以规定。
一般的,沿岸国对界水有共同的使用权。
一国如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故A错误;除遇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故B错误;界河分属沿岸国家部分为该国领土,处于该国主权之下,所以渔民一般只能在界水的本国一侧捕鱼,故C错误;相邻国家在界水上享有平等的航行权。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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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民法总论﹞分类解析一自然人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2题,单选﹞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及解析:D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本题中,丁继承的甲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财产因为是丙从甲处继承的,所以返还给甲。
另外,丁从乙处代位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2003年卷三第9题,单选﹞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故选B.二法人1.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52题,多选﹞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CD逐项解析并非所有事业单位的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经过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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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三第83题)A.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诉讼请求范围,法院不应批准B.除杂货店的分割,协议的其他内容法院应当批准C.调解协议将债务约定由一人承担违法,法院不应批准D.除债务承担部分,协议的其他内容法院应当批准正确答案:A,B,C,D解析:《调解规定》第9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过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结合本题,甲在起诉时,要求与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但甲乙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涉及了甲在诉讼请求范围之外的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的分割问题,根据《调解规定》第9条的规定可知,选项A和选项B 均为错误。
《调解规定》第12条规定,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可见,尽管甲乙约定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可能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的规定可知,即使甲乙作出上述约定,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甲乙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如果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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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确答案:C2.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
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
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D.孙某人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C4.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
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正确答案:A5.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
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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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2. B3. B4. A5. B6. A7. B8. D9. C10. B11. D12. A13. B14. C15. B16. B17. C19. D20. C21. C22. B23. C24. C25. D26. D27. B28. D29. B30. C31. A32. B33. C34. B35. A36. B38. C39. A40. D41. B42. A43. A44. C45. A46. B47. B48. C49. D50.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A B C D52. A B C D53. B C54. A C D56. A B D57. B D58. A B D59. A B C60. B C61. A B C62. A C63. A B C D64. A C D65. A B C D66. A B D67. A C D68. A D69. A B C70. A B D71. A C D72. A D73. A B C D75. A B C D76. A B C77. A C78. A D79. A B D80. B C D81. A C D82. A B83. B D84. A C85. A C D86. B C87. A B C88. A C89. B C90. A C 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C93. B94. A B95. D96. A B C D97. A D98. A B C99. B C D100. A B C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C3. C4. C5. A6. D7. C8. D9. C11. D12. D13. B14. B15. B16. D17. B18. B19. C20. D21. C22. D23. C24. D25. B26. B27. D28. C30. B31. D32. B33. D34. D35. B36. B37. C38. C39. B40. B41. B42. D43. C44. C45. B46. C47. B49. A50. 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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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正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3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3](https://img.taocdn.com/s3/m/56791a6f25c52cc58bd6be0e.png)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3(2007年)8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A.行政机关职务B.审判机关职务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D.政协委员答案:AB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因此,A、B、C是正确答案,D项错误,检察官兼任政协委员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88.下列哪些属于法官张某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定的情形?A.年底前,张某要求当事人撤诉,明年再起诉,理由是年底不结案就会影响全年结案率B.张某之妻从事律师职业C.张某私下通知当事人王某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否则将败诉D.张某与对方当事人同时出现在某研讨会上答案:A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9条规定:“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
”,所以,张某要求当事人撤诉明年再起诉,该行为是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A项当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不禁止配偶从事律师职业。
因此,B项不当选。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司法考试:/kcnet770/ 司法考试培训:/xsf/第5条规定:“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
”因此,张某私下通知当事人王某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否则将败诉的做法违反法官职业道德,C项当选。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4条的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只要这些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
”因此,D项不当选。
89.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A.依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B.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C.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D.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答案:BC解析:《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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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2007 年刑法真题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B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答案:C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答案:C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答案:C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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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3.杜甫有诗云:“朝回⽇⽇典春⾐,每⽇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处有,⼈⽣七⼗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选项可以成⽴?( )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典”或“典当”⼀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因职权之便⾮法收受财物的⾏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 A.《宋刑统》为我国历第⼀部刊印颁⾏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凡律所不载者,⼀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第⼀部刊印颁⾏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借贷,⽽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凡律所不载者,⼀断于敕”,敕已到⾜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折杖法”,意在笼络⼈⼼,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1⽇,在上海英租界发⾏的《苏报》刊载邹容的《⾰命军》⾃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命,排斥满⼈。
5⽉14⽇,《苏报》⼜指出:《⾰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严加查办,于6⽉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进⾏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_真题-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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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74,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
1.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3,单)A. 甲承担全部责任B. 丙承担全部责任C. 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 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2.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21,单)A.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 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 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 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
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卷三—6,单)A. 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 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4.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
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
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
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16,单)A. 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D.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5.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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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答案】A【逐项解析】《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买卖)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赠与),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已经构成了重大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题中由于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事实上已经无法返还财产,而只能折价补偿,因此 B 项正确,AC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酒店在客房内备有带标价单的洋酒属于要约,关某饮用洋酒属于承诺,关某应按标价付款,因此误选了 A;有的考生认为,根据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应作出对酒店不利的解释,该洋酒应视为免费提供,因此误选了 C。
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答案】D【逐项解析】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00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711a2a30a32d7375a4178047.png)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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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
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29题)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正确答案:D解析:AB项考查联合国的行为能力。
联合国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组织,与国家一样也是国际法的主体,是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可以从事采购活动,故此A选项错误。
国际组织是派生的国际法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国际组织一旦成立即可独立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因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以联合国名义承担国际义务,不应视为其会员国的行为,B选项也是错误的。
CD项考查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就诉讼管辖权而言,有3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1)联合国的会员国;(2)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3)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
国际组织、法人、个人均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C选项中,联合国大会本身无权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故此错误。
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_真题-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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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总分68,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
1. 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14题)A. 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 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不构成侵权C. 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 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2.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
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
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15题)A. 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 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C. 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D.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3. 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16题)A. 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 “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C.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 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4. 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
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17题)A. 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B. 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C. 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D. 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5. 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https://img.taocdn.com/s3/m/97bcb4bf5a8102d277a22f63.png)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历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又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宋刑统》为我国历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
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9659685bec3a87c24128c437.png)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2007年试卷三第10题)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正确答案:D解析:所谓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即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原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建立善意取得制度,有助于保护交易秩序,《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判断可知:首先,本题选项A中的受让人可以取得所有权。
因为:(1)在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属于原物的合法占有人;(2)在其将自己占有的标的物卖给第三人时,第三人并不知其无权处分该动产,因此,作为受让人的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3)该转让行为并非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4)动产交付已完成。
所以,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完全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受让人可以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其次,选项B中,债权人可以取得质权。
《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
2007年司考试题卷三两道异议题答案及解析
![2007年司考试题卷三两道异议题答案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e569c6d108a1284ac85043d1.png)
; 被告经传唤不到庭,法院该怎么办?涉及该问题的司法考试试卷三第38题,引起了不少考生的异议。
试卷三第38题: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
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
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答案】A【解析】武汉新司考训练营教练沈峰、周丽萍认为:《民事诉讼法》第136条,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才可中止诉讼,故B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题干没交待是经两次传票传唤,故C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缺席判决。
故D不选。
排除B、C、D后,选A。
供电中断造成损失由谁“买单”?涉及该问题的司法考试试卷三第55题,引起了不少考生的异议。
试卷三第55题: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A.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答案】ABCD 此题考察合同法分则供用电合同【解析】此题争议焦点在D选项。
武汉新司考训练营教练沈峰、周丽萍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因此,供电公司应当先赔偿损失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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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答案】D【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此A 项错误。
《合同法》第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B 项错误。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因此C 项错误,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的行为属于缔约过失,因此误选了B。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答案】C【逐项解析】《物权法》第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 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C 项正确。
《合同法》第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误选了A 或B。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 万元,便将其中1 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 元;另外1 万元投入股市。
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
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 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 万元已获利2000 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万元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 万元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 万元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 2 万元及其孳息【答案】D【逐项解析】《民法通则》第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
《民通意见》第131 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因此 D 项正确。
A 项的错误在于未计算孳息。
B 项、C 项的错误在于对孳息的计算不准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孳息是2500 元,因此误选了C。
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 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 万元,广告有效期10 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逐项解析】《合同法》第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可见商业广告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构成要约。
《合同法》第14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题中,甲在广告中说明了汽车的型号、数量、价格,内容可谓具体确定;甲还声称广告的有效期为20 天,其实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甲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因此,甲发布的该广告可以认定为要约。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构成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如今车全部售完,无货可供,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A 项正确,BCD 错误。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商业广告肯定是要约邀请,合同未成立,因此误选了 B 或D。
14.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答案】B【逐项解析】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属于创作艺术作品的行为,甲依法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
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相反这正是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展览权),因此A 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22 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因此B 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47 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复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构成了对甲的著作权的侵害,因此C 项错误。
《商标法》第31 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本条所称“在先权利”就包括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权利。
因此 D 项错误。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并不影响甲的著作权,因此误选了D。
15.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
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逐项解析】《专利法》第11 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可见ABC 三项均不正确。
须注意的是,《专利法》第63 条第 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本题中乙的制造行为是在甲公司取得专利权之后,不得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乙的行为仍然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63 条第2 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D 项正确。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以《专利法》第63 条第2 款的规定为依据,而误选了A;有的考生误认为丙、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其实他们的行为仍然构成侵权,只不过不承担赔偿责任)。
19.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
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
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答案】B【逐项解析】飞跃公司在安装程序中作出的“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据此,飞跃公司该免责条款无效,黄某不受其约束,因此A 项错误,B 项正确。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合同法》第113 条第2 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而本题中飞跃公司并无欺诈行为,黄某无权获得双倍赔偿,因此C 项错误。
该软件质量存在瑕疵,飞跃公司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黄某有权提起违约之诉;该软件运行中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构成对黄某财产权的侵害,黄某有权提起侵权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