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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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行业务安全、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要求及《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结合我行风险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信息科技风险类“管理办法”,适用于某银行信息科技工作全过程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对象包括信息科技组织、管理过程和信息资产。

第三条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合规管理、支持业务创新和业务运营过程中,由于管理流程及资源缺失或不足、人为因素和技术漏洞产生的操作、法律、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风险类型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信息科技总体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策略、制度、物理环境、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

(二) 信息系统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及下线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风险。

(三) 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四) 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访问管理、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五) 外包风险是指本行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第六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识别、计量、评价信息科技风险的活动,旨在客观反映信息科技对我行发展战略的支撑程度。

第七条风险评估应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持续跟进”的原则。

第八条总行、一级分行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含自评估)工作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角色分工第九条风险评估可由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一级分行发起,承担机构是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实施团队。

某银行信息科技问题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问题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科技问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问题管理流程,深入分析各类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落实防范和解决措施,防止问题重复发生,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问题管理相关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问题管理是调查和分析 IT 基础架构、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隐患和查找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

第四条本办法中问题分为两类:(一)应用类问题,是指需要对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消除或规避措施的问题;(二)基础类问题,是指需要对基础架构及其环境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消除或规避措施的问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知识库是指将问题、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积累起来,并分门别类的进行管理。

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六条总行信息科技部为我行信息科技问题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科技问题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信息科技部技术支持中心主要负责记录主动识别或被动发生的问题;识别问题的紧急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问题的指派和处理;对问题进行根源分析,提供问题解决方案;对问题进行汇总及分析。

第八条技术支持中心系统管理岗负责应用系统、操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问题的识别、分析、登记和处理,网络管理岗负责网络线路、网络设备等问题的识别、分析、登记和处理,数据库管理岗负责数据库问题的识别、分析、登记和处理;综合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岗负责安全问题的识别、分析、登记和处理。

第三章问题报告机制第九条问题管理流程的触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事件经过临时方案解决后,需要调查原因时,可以由信息科技部门人员发起问题管理;(二)含有重大影响及高风险的事件在事件处理恢复后,必须进入问题管理;(三)通过定期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与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进入问题事件管理。

第十条信息科技部技术支持中心须及时发现问题并发起问题管理相关流程。

第十一条信息科技部技术支持中心根据问题类型,进行问题的指派和后续处理,系统应用类问题应指派到信息科技部开发中心,基础类问题应指派到信息科技部技术支持中心,安全类问题应指派到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

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确保科技体系持续稳定运转,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通过建立有效机制,实现对银行信息系统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预警和控制,推动村镇银行业务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村镇银行业务持续平稳发展。

第二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三条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及退出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发起行科技信息中心是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主要管理部门,发起行科技信息中心有以下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权限和职责:(一)建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管理架构,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防范和控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三)履行村镇银行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四)负责村镇银行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和监控等工作,提供村镇银行信息系统日常信息服务和运行技术支持;(五)负责指导和监督村镇银行科技部门落实有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六)发起行科技信息中心安全科是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发起行科技信息中心各科室按其职责范围承担相应工作。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具体控制要求第五条信息科技总体风险点是指信息系统在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

包括以下风险点:(一)缺少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策略;(二)自然灾害、运行环境变化;(三)信息系统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不完善;(四)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五)缺乏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六)数据中心机房物理安全;(七)使用盗版软件及自有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八)电子设备自身运行;(九)主机与网络运行;(十)网络安全;(十一)密码安全;(十二)数据加密安全;(十三)信息系统配置参数管理;(十四)数据管理;(十五)突发事件响应;(十六)信息系统故障导致影响银行信誉;(十七)网上银行安全。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应用系统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制度,结合我行应用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应用系统是指承载我行各类业务开展的在正式生产环境运行的应用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类、渠道管理类、客户管理类和产品管理类等自主研发或外部采购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应用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我行应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对我行应用系统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防篡改、抗抵赖、日志审计等方面的控制方案和措施进行统一规划;负责本办法的审议,并监督本办法的落地和实施。

第五条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负责应用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软件开发中心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对软件研发中的安全技术进行选型和实现;需求测试中心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进行安全需求分析与测试;技术支持中心负责应用安全运行所需基础安全设施、基础软硬件的选型部署和运维。

第六条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中心设有安全管理岗,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应用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修订和评审;(二)负责参与应用系统研发过程中的安全需求收集、分析和测试。

(三)负责对应用系统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对漏洞进行登记和管理。

(四)负责对我行各类应用系统定期进行渗透测试,并出具渗透测试报告和改进建议。

(五)负责对我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软件开发中心设有软件开发岗,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配合安全管理岗执行应用安全策略;(二)负责根据应用安全策略,选取合适安全开发平台、架构和技术并运用到软件研发过程中,保证安全策略的落地和生效;(三)负责根据安全管理岗提供的漏洞修复报告、渗透测试报告等建议,选取修复技术并制定修复方案。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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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免费下载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XXXX银行有效防范银行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二)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三)每年审阅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四)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

(五)确保银行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经其批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

(六)确保本法人机构涉及客户信息、账务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的核心系统在中国境内独立运行,并保持最高的管理权限,符合银监会监管和实施现场检查的要求,防范跨境风险。

(七)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机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

(八)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九)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我行应设立分管信息科技的副行级领导,直接向行长汇报,并参与决策。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1. 引言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是为了帮助银行机构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信息科技风险而制定的一套指导原则和方法。

本指引旨在帮助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和技术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信息科技环境和风险挑战。

2.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框架2.1 风险识别在风险识别阶段,银行机构需要全面了解其信息科技系统的组成、功能和关联性,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

这包括对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架构以及数据存储和传输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

2.2 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阶段,银行机构需要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对业务运营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潜在影响。

评估的指标包括风险的可能性、影响程度以及紧急程度等。

2.3 风险控制在风险控制阶段,银行机构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这包括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和规程,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和防护措施等。

2.4 风险监测与应对在风险监测与应对阶段,银行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这包括建立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处置安全事件,以减少损失和影响。

3.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关键要素3.1 领导支持与承诺银行机构的高层领导应给予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目标,确保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2 风险管理团队银行机构应组建专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策略,协调各部门的合作,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银行机构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全面了解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4 安全策略与规程银行机构应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和规程,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信息系统和技术的安全性。

3.5 信息系统监控与防护银行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监控和防护机制,包括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安全审计等,以及及时更新和修补系统漏洞。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建立健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防范信息科技风险,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术语释义(一)信息科技。

系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包括进行信息科技管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等。

(二) 信息科技风险。

系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等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三)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系指通过建立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评估、应对、监测和持续改进的方法和流程,实施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将信息科技风险降低或者控制在适当水平,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管理原则(一) 协调统一原则。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充分考虑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协调统一确定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二)全面覆盖原则。

信息科技风险覆盖到全行各条线、部门、岗位、人员和业务环节,本行全体人员均是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的参预者和责任人。

(三) 预防优先原则。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注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与前瞻性,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本行业务及信息科技发展情况,在发展过程中动态调整、持续优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合用范围。

本办法合用于本行各级机构、部门、岗位人员及业务环节。

第二章职责分工本行董事会是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其中,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董事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责,稽核部负责落实董事会审计监督职责。

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法一、引言信息科技在银行行业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信息安全威胁也日益增加,使得银行面临着保护客户数据和自身利益的挑战。

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并提高银行的竞争力,XX银行制定了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该办法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应用。

二、背景XX银行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科技安全体系,以确保客户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因此,该银行制定了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办法,以规范银行员工在信息处理和交换过程中的行为。

该办法旨在提供准确、可靠和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保护银行系统免受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破坏和滥用。

三、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意识XX银行要求所有员工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认识,并积极参与信息安全培训和学习活动。

2. 风险评估XX银行将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以识别和评估系统中的安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防范和管理。

3. 授权和访问控制银行员工必须在严格的访问控制下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并且只能访问其工作职责所需的信息和权限。

4. 安全监控XX银行将投入资源以实施监控措施,包括实时监控、日志管理和异常行为检测等。

任何异常行为都应及时发现和处理。

5. 安全防护为保护系统不受恶意软件、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威胁的侵害,XX银行将部署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软件等。

6. 事件响应XX银行将建立完善的事件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应对任何信息安全事件,并进行事后分析和改进。

四、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流程1. 安全策略制定XX银行将制定全面的信息科技安全策略,明确各种安全措施的要求和指导。

2. 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评估,银行可以识别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威胁和漏洞,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纠正措施。

3. 安全控制XX银行将对各类系统和应用程序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和安全措施,并应用加密技术保护敏感数据。

4. 安全培训为了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理解,银行将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保障和合规的需要,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指引》及《XX银行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策略。

第二条制定本策略的目的是通过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使信息科技管理的发展方向和相关工作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管理需要。

第三条本策略适用于全行的信息系统和人员,以及其它所有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所必需的结构、规则、过程和资源等要素。

第二章风险制度管理策略第四条本策略旨在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定期更新并发布,指导全行识别信息科技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使风险水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第五条安全制度发布范围包括与信息资产相关的本行所有部门、本行下属机构、关联公司及在本行进行有关活动的集成商、软件开发商、产品提供商、顾问、商业合作伙伴、临时工作人员和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人员。

可综合运用培训、会议、办公系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发布和传导。

第六条本行在信息系统与相关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对信息科技管理制度进行检查、更新。

第三章科技组织管理策略第七条本行应建立合理的信息科技管理组织架构,协调、监控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本行应有效管理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实施,批准信息科技方针,确定风险工作分工和相应人员,协调和评审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

(一)对于重要项目或重大事项,本行须建立与外部专家或组织的联系,以便跟踪行业趋势、各类标准和评估方法;(二)当处理信息科技事故时,提供合适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快速及时地对安全事件进行响应;(三)鼓励采用多学科方法解决信息科技问题。

第九条本行的信息处理设施和信息资产的安全不应因客户、第三方的访问或引入外部各方的产品或服务而降低,任何外部各方对本行信息处理设施的访问、对信息资产的处理和通信,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安全控制。

对需要开放本行信息或信息处理设施的外部组织与个人进行必要的控制,并与本行签订保密协议,向其声明本行的信息科技方针与策略。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行业务安全、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要求及《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结合我行风险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信息科技风险类“管理办法”,适用于某银行信息科技工作全过程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对象包括信息科技组织、管理过程和信息资产。

第三条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合规管理、支持业务创新和业务运营过程中,由于管理流程及资源缺失或不足、人为因素和技术漏洞产生的操作、法律、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ﻭ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风险类型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信息科技总体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策略、制度、物理环境、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二)信息系统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及下线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风险。

(三)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四) 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访问管理、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五)外包风险是指本行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第六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识别、计量、评价信息科技风险的活动,旨在客观反映信息科技对我行发展战略的支撑程度。

第七条风险评估应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持续跟进”的原则。

第八条总行、一级分行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含自评估)工作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角色分工第九条风险评估可由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一级分行发起,承担机构是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实施团队。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价操作规程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价操作规程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1.总则1.1.为规范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及《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1.2.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是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1.3.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对信息科技风险的风险辨识(包括分类)、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

1.4.本规程是对风险评估计划、风险评估准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析及报告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1.5.本规程适用于全行。

2. 风险评估计划2.1.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制定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计戈U,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2.2.出现以下情况,应结合本单位以往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启动信息科技风险评估:(1)新系统上线或已有系统进行重大变更;(2)内部或同业出现重大信息科技事件;(3)信息科技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4) 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

2.3.分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总行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

3.风险评估准备3.1.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目标。

评估目标包括:(1)满足监管要求;(2)满足我行业务持续发展在信息科技方面的需要;(3)识别现有信息技术及管理上的不足等。

3.2.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依据评估目标确定,包括:(1)信息资产,如物理、系统、网络、应用、数据等;(2)信息科技活动,如合规管理、开发管理、运维管理、外包管理等;(3)信息科技工作流程,如事件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等。

3.3.风险评估牵头部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团队,授权风险评估团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4.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计划书,明确风险评估实施的计划安排,包括评估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清单等内容。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1. 前言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应用,银行业务逐步数字化、智能化,信息系统对于银行经营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然而,信息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信息安全风险,给银行业务带来潜在的威胁和挑战。

为确保信息系统在业务中的稳健运行,银行需要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规范、控制风险。

2. 管理办法2.1 风险识别银行在识别信息科技风险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审查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识别潜在风险隐患;2.研究信息系统的关键设施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业务流程,特别是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业务流程;3.审查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数据、软件、硬件以及人员资源,了解其存在的风险;4.搜集和分析银行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包括安全事件、软件漏洞、黑客攻击等,根据其对银行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和破坏程度,确定信息科技风险的等级和范围。

2.2 风险评估针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不同等级,应当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银行需要基于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管理措施,具体如下:1.风险等级较低的信息科技风险,可以通过加强监控、审计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事件。

2.风险等级较高的信息科技风险,则需要通过加强系统防范和风险缓释措施来控制风险。

3.风险等级最高的信息科技风险,则需要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例如,停止相关业务并报告相关监管机构。

2.3 风险管理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在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风险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具体的风险管理方案如下:1.确立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负责人和管理团队,明确其职责和工作内容。

2.确立风险管理的标准和程序,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可操作性。

3.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维护信息安全和保密,规范内部操作流程及授权管理机制。

4.进行风险管理的监督和评价,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管理计划,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

3.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是银行在信息系统经营管理中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银行是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银行业务也在逐渐数字化,但与此同时,信息化也为银行带来了风险,如网络安全风险、信息泄漏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保障银行业信息安全,银行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办法。

一、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1. 建立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银行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工作。

2. 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风险银行应通过各种手段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的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漏洞库订阅等技术手段,还应定期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3. 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程银行应根据信息科技风险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程,保障信息安全,杜绝各种风险的发生。

4. 加强信息安全培训银行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识别、防范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信息安全。

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有序推进。

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流程等内容。

2. 实施信息安全防护银行应通过加密技术、密码学技术、防病毒技术等手段对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3. 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管理银行应对网络设备进行严密的管理,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设备,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监控,避免网络设备漏洞的出现。

4. 落实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对项目组成员、管理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资格审查和管理培训,确保团队的成员是符合资格和持有有效授权的。

5. 强化多层次的安全防范和监测机制银行应采用多种安全防范和监测工具和方式,对银行信息系统进行巡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三、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估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评估机制,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XXX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X(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制度,结合我行数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是指支持我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数据,包括系统的数据库数据、配置数据、日志数据、项目文档、合同等数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

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三条信息科技分管行长或首席信息官是我行数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四条总行信息科技部是我行数据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审议,负责对我行重要或敏感数据的定义、分类、分级标准和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生产数据安全防护等数据防护策略进行统一规划,负责本办法的落地和实施。

第五条信息科技部平安管理岗是数据平安管理的主管岗位,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我行数据平安管理举措的起草;(二)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数据平安管理策略;(三)负责协助其他岗位落实数据安全管理策略。

XXX其他岗位负责涉及本岗位数据安全策略的执行,负责协助安全管理岗完善数据安全管理策略。

第三章数据分类分级第六条数据分类。

我行信息科技类数据按其内容和用途不同分为业务类数据、技术类数据、行政管理类数据,具体分类如下:(一)业务类数据是指支撑我行各类业务正常开展的数据,包括账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余额、发生额、期限、利率、账户状态等要素的客户数据;(二)技术类数据是指保障我行各类系统正常运行的数据,包括系统日志、需求设计、开发规范、上线手册、运维手册、安全策略、安全配置等;(三)行政管理类数据是指支持科技部门内部管理正常运行的数据,包括部门制度、合同、员工数据等。

第七条数据分级。

我行数据按其敏感程度分歧分为敏感I类数据、敏感II类和非敏感类数据,敏感I类数据是指该类数据泄露、丢失会给我行带来不良社会影响,遭受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或系统平安受到威胁等潜在风险的数据;敏感II类是指该类数据泄露、丢失会给我行带来较弱社会影响,遭受较小的经济损失,但系统平安基本不受到威胁等风险的数据;非敏感类数据是指该数据泄露、丢失可能影响日常办公,但不会带来上述风险的数据。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编制部门:信息科技部版次号:A/0生效日期:目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机构职责 (5)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11)第四章信息安全 (14)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20)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23)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26)第八章外包与审计 (27)第一节外包 (27)第二节审计 (31)第九章附则 (34)附件: (34)修改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银行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根据我行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防范信息科技风险,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释义(一)信息科技。

系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等。

(二)信息科技风险。

系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等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三)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系指通过建立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评估、应对、监测和持续改进的方法和流程,实施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将信息科技风险降低或控制在适当水平,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协调统一原则。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充分考虑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协调统一确定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二)全面覆盖原则。

信息科技风险覆盖到全行各条线、部门、岗位、人员和业务环节,本行全体人员均是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的参与者和责任人。

(三)预防优先原则。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注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与前瞻性,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本行业务及信息科技发展情况,在发展过程中动态调整、持续优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部门、岗位人员及业务环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本行董事会是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其中,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董事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责,稽核部负责落实董事会审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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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X(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 号),以及本行信息科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及其所属部门、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评估、预防、监测和计量,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六条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管理原则是:专业主导、全员参与、协调统一、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动态管理。

专业主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信息科技管理部门为专业主导部门,对信息科技风险实施风险管理和控制。

全员参与:倡导“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文化,涉及与信息科技相关的员工,均负有对本岗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责任。

协调统一:即按照既定的组织职责分工,协调配合,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策略,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突出重点:即区分重点和一般,合理配置管理资源,优先确保重要业务、重要管理系统的信息科技安全。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信息科技风险控制在风险容忍度及其措施控制目标以内。

动态管理:根据信息科技资产配置情况及其风险程度的变化,跟进政策、策略和资源的调整,保证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持续有效。

第七条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的偏好和政策取向。

偏好是追求稳健。

政策取向是以可接受的措施成本将风险控制在容忍度以内。

第八条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文化。

(一)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创造价值:要认识到信息科技风险既是损失的来源更是收益的来源,要在既定的风险容忍度之下通过承担和管理信息科技风险来实现收益,创造价值;(二)容忍文化与控制文化相结合:一方面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战略对信息科技风险有合理的容忍限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对过度的信息科技风险和与收益不匹配的信息科技风险进行严格控制;(三)自上而下推动:信息科技风险文化应由高层到基层自上而下的示范和推动;(四)以制度为基础:把信息科技管理文化建设进一步上升到制度建设的层面,进而落实到员工行为之中。

第九条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从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中提取出来,作为相对独立的风险子系统实施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总体框架、总体政策、总体偏好保持一致。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信息科技风险治理;(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三)信息科技风险识别和评估;(四)信息科技风险的防范;(五)信息科技风险监测和计量;(六)信息科技风险的控制。

第十条本行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一节信息科技法人治理第十一条信息科技治理是本行法人治理的组成部分。

本行法定代表人是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办法的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本行董事会的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执行XXXX的信息科技政策和规定。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

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八)每年审阅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九)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

(十)确保银行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经其批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

(十一)确保本行涉及客户信息、账务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的核心系统在中国境内独立运行,并保持最高的管理权限,符合银监会监管和实施现场检查的要求,防范跨境风险。

(十二)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机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

(十三)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十四)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董事会应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十三条本行董事会授权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董事会相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能。

负责监督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的管控,派员列席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的重要会议,确保董事会风险管理政策得到落实。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职责的履行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本行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审议批准风险管理部提出的基于本办法的配套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计划及其措施。

第十四条本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研究决定信息科技工作管理事项时,应同步考虑信息科技风险的具体管控,满足董事会对风险管理的政策要求。

召开会议研究信息科技管理重要事项时,应通知监事会、风险、审计等有关负责人列席。

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本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对信息科技风险的管控,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本行设立首席信息官(或明确分管信息科技工作的领导),直接向行长汇报,并参与决策。

首席信息官的职责包括:(一)直接参与本行与信息科技运用有关的业务发展决策。

(二)确保信息科技战略,尤其是信息系统开发战略,符合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三)负责建立一个切实有效的信息科技部门,承担本行的信息科技职责,并确保其职责得到履行。

(四)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使有关管理措施落实到相关的每一个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

(五)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技能。

(六)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本行风险管理部是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综合部门,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拟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基本政策、制度和流程,经高级管理层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批准实施。

(二)负责构建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并监督、指导信息科技部门具体落实。

(三)监控重大信息安全威胁。

(四)参加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协调制定有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尤其是在涉及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合规性风险等方面。

(五)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直接报告。

第十八条本行信息科技部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履行以下职责:(一)提出信息科技项目发起和管理建议;(二)开展专业化研发;(三)提出信息科技策略、标准和流程,信息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四)信息系统和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和升级;(五)提出并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灾难恢复计划;(六)信息科技外包具体管理;(七)提出并执行信息系统退出;(八)提出信息科技预算和支出;(九)实施信息科技风险识别和评估;(十)实施信息科技风险的计量和监测;(十一)依据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并实施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十二)提出并实施信息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制度;(十三)实施业务连续性管理有关工作;(十四)第九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信息科技管理、风险管理的有关工作。

信息科技部应定期或及时向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应抄送风险管理部。

第十九条本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信息科技部门人员配置、资质审查、内部管理职责界定审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一)各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要岗位应制定详细完整的工作手册并适时更新。

对相关人员采取下列风险防范措施:1.验证个人信息,包括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2.审核信息科技员工的道德品行,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

3.确保员工了解、遵守信息科技策略、指导原则、信息保密、授权使用信息系统、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流程等要求,并同员工签订相关协议。

4.评估关键岗位信息科技员工流失带来的风险,做好安排候补员工和岗位接替计划等防范措施;在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后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二)应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纳入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并进行绩效考核。

(三)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通报风险管理职能、职责的设定划分,履职考核、绩效考核情况。

第二十条本行审计部设立信息科技风险审计岗位,负责信息科技审计制度和流程的实施,制订和执行信息科技审计计划,对信息科技整个生命周期和重大事件等进行审计。

审计部应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报告直接报送董事会、监事会,审计评价报告应抄送风险管理部、人办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本行按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信息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制度,并使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并遵照执行。

确保购买和使用合法的软硬件产品,禁止侵权盗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机构自主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本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和及时披露信息科技风险状况。

第二节信息科技的联合治理第二十三条根据XXXX对本行的授权,对XXXX的信息科技管理成立管理委员会,实行联合治理。

委员会是XXXX信息科技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XXXX的信息科技政策和规定。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行董事长担任,委员由各行社董(理)长、本行首席信息官(或分管信息科技工作的领导)组成。

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XXXX有关信息科技工作的重大事项。

委员会成员负责委员会决定在本行社的贯彻落实。

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行信息科技部。

主任由本行首席信息官(或分管信息科技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各行社分管信息科技工作的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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