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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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一、协议书双方甲方:建筑工程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二、保险标的1. 保险标的:指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所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具体详情如下:(在此填写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施工周期等,以确保保险标的的明确性与准确性。

)2. 保险责任: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投保范围及条款,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进行赔付,但以下情况除外:(在此列举不包括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恶意破坏等)三、保险期间及费用1. 保险期间:本次保险的起止时间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保险期间不得超过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

2. 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金额和支付日期如下:(在此填写具体的保险费用金额和支付日期,确保支付方式的明确性与及时性。

)四、索赔及赔付1. 索赔程序: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尽快向乙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据材料等,以便乙方对索赔进行核实与处理。

2. 赔付方式: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符合保险责任的索赔申请进行核实,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赔付。

赔付金额将由乙方根据索赔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五、协议终止1. 保险协议终止原因:(在此填写保险协议终止的具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等。

)2. 终止后的责任及处理:(在此填写保险协议终止后双方的责任和处理方式,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六、其他条款1.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协议签订地(填写具体的争议解决地点)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协议生效与变更: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需双方书面协议。

3. 其他事项:(在此填写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以确保协议的完整性与权益的保障。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书通用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书通用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书通用版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30230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书通用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第一条责任范围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1]

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1]

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缔约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同意对被保险人通过投保申请表与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率及费用等条款。

本合同经被保险人签署并经保险人订立后生效。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合同所载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间不包括停保期间。

第三条保险对象1.本合同所保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中国境内进行,项目的工程地点应在投保地内。

2.本合同所保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及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订立情况,投保工程造价经确切测算的全部保险价值。

3.保险人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承保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保险。

第四条保险责任1.保险人自工程项目实施起,对于承保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损失,承担依法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2.保险人承诺支付保险金以赔偿在保险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招标文件所承承载全部及只是境外保险人定期结汇法律凭据所清楚承担的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全部损失。

3.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被保险人提供清单和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及时进行核实、评估损失,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第五条保险费1.被保险人应根据工程造价及其他有关因素,按照保险费率计算方法,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2.保险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事项,由双方约定。

如被保险人未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支付保险费,则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保险事故处理1.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被保险财产免受进一步损失。

2.对于因保险事故引起的第三方的损失,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赔偿,保险人有权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保险金。

第七条保险合同的解除1.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支付本合同生效期间内已产生的保险费。

施工单位保险合同

施工单位保险合同

施工单位保险合同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保险期间内,甲方在其施工工地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施工人员。

2. 保险金额: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累计不超过人民币____元。

二、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若甲方施工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乙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案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三、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保险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续保的,应当提前__天通知乙方。

四、保险费率1. 保险费率为____%,保险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其他约定1. 甲方应当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 甲方应当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的保险资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合同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乙方(保险公司):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拟投保建设工程保险,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保险金额”)______元整。

1.2 保险费为人民币(以下简称“保险费”)______元,甲方应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

第二条保险责任与范围2.1 本合同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发生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性损坏等意外事故的损失。

2.2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赔付甲方因保险范围内的损失造成的修复费用或损失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期限及终止3.1 本合同自投保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限为______年。

3.2 若保险期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保,但需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3.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保险公司不退还保险费用。

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方式4.1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交保险理赔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

4.2 乙方应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及时核实损失情况,并根据保险条款赔付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险费支付方式5.1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的保险费用。

5.2 若发生续保,甲方应在续保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6.1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的理解或履行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别交存各方。

甲方(投保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乙方(保险公司)签章: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建设工程保险合同范本,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上述条款。

愿双方合作顺利,共同维护建设工程的安全与利益。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期间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三、保险责任(一)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意外事故: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三)第三者责任:因甲方的施工工程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其他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工程成本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二)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五、赔偿处理(一)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乙方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理赔;(三)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比例计算,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六、免责条款(一)因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等导致的损失;(三)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导致的损失;(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一)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二)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解除时须向乙方说明理由并支付未了保费;(三)乙方在发现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建筑工程投保相关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包括甲方委托乙方承保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双方约定确定。

2. 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三、保险责任与赔偿处理1.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建筑工程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等)、意外事故、爆炸、建筑物本身的缺陷等。

2.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

3. 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费用根据工程预算、保险金额及双方约定确定。

2.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保险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补充协议。

2. 在保险期间内,若建筑工程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调整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若需续签,双方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______日续签新的保险合同。

土建保险合同模板

土建保险合同模板

土建保险合同模板保险合同编号:【保险合同编号】甲方(保险人):【甲方名称】乙方(被保険人):【乙方名称】鉴于乙方对其土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与保障有重要利益和需求,甲方愿意承担乙方所承担的土建工程项目的保险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乙方驻地:【乙方驻地地址】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为乙方所承担的土建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的一切风险。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承保范围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相关损失。

2. 保险期间为工程项目开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保险金额】元。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率为保险金额的【保险费率】%。

2. 保险费用应在乙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1. 乙方一旦发现工程项目发生意外事故及相关损失,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理赔工作,并根据双方协商的理赔方案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出现恶意造成事故或故意隐瞒事故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险人):签字:日期:乙方(被保険人):签字:日期:以上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保险合同编号】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的标的为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的设施、设备及其相关财产。

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及说明为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表及乙方确认的保险期限为准。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以甲方根据工程实际价值确定的金额为准。

2. 保费:甲方应按照乙方确定的费率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2.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设备的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抢险、施救等费用。

五、免赔额(率)1. 本保险合同设立免赔额(率),具体数额及适用范围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2. 免赔额(率)内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工程的风险情况,如工程地理位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3. 乙方有权对保险标的进行查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协助。

4. 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后,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及协助,以便乙方行使代位追偿权。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的证明资料。

2. 乙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根据损失程度及免赔额(率)确定。

通用版保险合同范本(2篇)

通用版保险合同范本(2篇)

通用版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自愿向甲方投保,甲方同意承保,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保险标的为乙方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财产/人身)。

2. 保险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因以下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等;(3)盗窃、抢劫;(4)其他意外事故。

2. 甲方对下列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1)保险标的的自然损耗、折旧;(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等;(3)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的部分;(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四、保险金额与赔偿处理1.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2.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证明材料后,经审核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照以下方式赔偿:(1)财产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的差额赔偿;(2)人身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的差额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开发商,乙方系从事保险业务的合法机构,为转移和分散甲方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位于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安装等部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坍塌、裂缝等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本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双方约定的投保金额为准。

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损失。

2. 经双方确认损失金额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款项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免责条款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责任:1. 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等引起的损失;3. 核辐射等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 间接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建筑工程保险书

建筑工程保险书

建筑工程保险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好!为了确保您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和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保障,我们特别为您制定了本保险合同。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保险标的本保险适用于您参与的建筑工程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期间和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发生的意外风险和损失。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从您承担建筑工程合同的日期开始,到工程竣工并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1. 承包商责任险:保障您在工程期间对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等。

2. 工程一切险:保障您承担的工程项目发生的物质损失和意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盗窃等。

四、保险金额与费率根据您的项目规模和风险评估,我们将为您提供适当的保险金额和费率。

具体金额和费率请参见您的保险合同。

五、保险费用支付您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向我们支付保险费用。

在未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下,本保险不生效。

六、保险事故和索赔处理1.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请您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我们。

您应提供详尽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我们将按照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处理您的赔付请求,并在合理范围内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保险合同解除在以下情况下,本保险合同可被解除:1. 您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2. 您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3. 您违反合同约定。

八、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在建筑工程期间,请您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我们将根据您的安全管理情况调整保险费率。

九、争议解决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书的内容,并确保了解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您同意接受本保险,即视为您自愿接受本保险合同的约束,并愿意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保险公司。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范本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范本1. 引言本文档是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标准范本,旨在规范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制定和执行,为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提供明确的合同条款和保险责任。

本范本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制定,各方在签署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 合同信息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名称]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率]3. 定义3.1 建筑工程指有关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以及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线缆工程等。

3.2 保险金额指建筑工程所确定的投保金额,包括建筑工程的合同价款、临时设施费用、拆除费、设计变更费用等。

4. 保险责任4.1 建筑工程财产损失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暴风、风暴、洪水、地震、盗窃等意外因素,导致建筑工程财产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4.2 第三方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其他特定责任除上述保险责任外,本合同还包括特定责任:•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失•工期延误导致的经济损失•建筑工程装修造成的损失•其他约定的特定责任5. 除外责任情况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意外事故前已经存在的损失•意外事故发生时未经修复或未采取适当措施的损失•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其他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除外责任6. 保险费及支付方式6.1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6.2 保险费支付保险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支付。

如保险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则保险合同自动失效。

7. 保险赔偿7.1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关的理赔申请资料。

7.2 理赔处理保险公司接到理赔申请后,将进行核查和评估。

工程保险询价合同文件(通用)

工程保险询价合同文件(通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询价文件目录第一章报价邀请函 (1)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1.总则 (4)2.报价文件 (4)3.报价文件 (5)4.报价 (7)5.评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工程项目资料 (11)第四章保险条件 (12)1.投保标的及金额 (12)2.保险合同(格式) (13)第五章报价文件编制格式 (14)1.保险报价函 (17)2.委托授权书格式 (18)3.资格审查资料 (20)3.1 报价人基本情况 (20)3.2 报价人承保类似工程项目情况 (21)3.3 报价人近三年违法行为情况 (23)4.增值服务汇总表 (24)5.承诺函 (25)6.保险服务总方案 (26)7.再保险安排简述 (27)附件 (24)(被邀请单位名称):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XX-XX标段土建施工(以下简称“XX公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工程保险”)已具备投保条件,受项目业主XX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投保人(XX合同标段承包商)共同委托,XX 保险公司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人,特邀请贵公司参与上述项目的保险报价。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持本报价邀请书彩色影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

报价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在参与报价的保险公司在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人民币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报价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询价人:XX保险公司年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报价须知的具体概述,如后文内容与本表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工程保险投保条件,现对项目工程保险进行报价。

建房保险合同书

建房保险合同书

建房保险合同书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保险人):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被保险人):姓名/单位名称:【乙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乙方拟在【建房地址】建造一幢建筑物,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建房保险服务,特订立本建房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1 本合同的保险标的为【建房地址】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室内装修、附属设施等。

第二条保险期间2.1 本保险合同自【合同生效日期】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日期】止。

第三条保险责任3.1 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灾、盗窃、恶意破坏等造成的房屋结构损坏、财产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4.1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人民币。

第五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5.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5.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账户为【支付账户信息】。

第六条保险事故通知6.1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保险理赔7.1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将尽快进行理赔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按照本合同的赔偿规定进行理赔。

第八条合同解除8.1 本合同终止时,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本建房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生效日起生效。

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

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应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四)清除残骸费用。

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五)违章安装、危险安装、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通用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2024年标准版

通用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2024年标准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通用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2024年标准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保险范围第二条保险人及被保险人2.1 保险人2.2 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标的3.1 保险标的的定义3.2 保险标的的范围第四条保险期间4.1 保险期间的开始和结束4.2 保险期间的延长第五条保险责任5.1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5.2 除外责任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6.1 保险金额的确定6.2 保险费的支付第七条保险金的赔偿方式7.1 保险金的赔偿标准7.2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合同的变更8.2 合同的解除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9.1 通知义务9.2 通知的方式和时间第十条保险合同的终止10.1 合同终止的原因10.2 合同终止的程序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1.1 争议解决的方式11.2 争议解决的程序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日期12.1 合同的生效日期12.2 合同的终止日期第十三条合同的附加条款13.1 附加条款的定义和范围13.2 附加条款的制定和变更第十四条合同的未尽事宜14.1 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14.2 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保险范围本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或者部分建筑工程,以及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临时设施等。

保险公司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人及被保险人2.1 保险人保险公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开展保险业务,并承担本合同项下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2.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享有保险权益,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一方。

被保险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

第三条保险标的3.1 保险标的的定义保险标的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所拥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包括建筑工程、设备、材料、临时设施等。

工程保险合同范文

工程保险合同范文

工程保险合同范文保险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投保人):[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或邮箱]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全称]地址:[保险公司地址]代表人:[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保险公司联系电话或邮箱]鉴于甲方希望为其工程项目获得保险保障,乙方愿意根据以下条款提供保险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工程保险合同:一、保险项目1. 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具体工程地点]3. 工程概况:[简要描述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主要内容]4. 工程期限:自[工程开始日期]至[工程结束日期]二、保险责任1.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全过程的物质损失、第三者责任、施工期间的设备损坏等。

2. 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3. 保险期限:自[保险生效日期]至[保险终止日期]4. 免赔额:[具体免赔额]三、保险费率及支付1. 保险费率:[具体保险费率]2. 保险费用:[具体保险费用]3.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具体天数]内一次性支付全额保险费用。

四、保险赔偿1. 赔偿条件:在保险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 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3. 赔偿程序: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具体时间]内向乙方报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

2. 合同解除: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通用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2024年标准版

通用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2024年标准版

通用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2024年标准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1.1 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1.2 保险合同的附件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期间的保险责任2.2 保险事故的认定2.3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第三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3.1 投保人的义务3.2 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四条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4.1 保险人的权利4.2 保险人的义务第五条保险事故的处理5.1 保险事故的通知5.2 保险事故的调查和核实5.3 保险赔偿的支付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保险合同的解除6.2 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七条争议的处理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诉讼时效第八条保险合同的转让8.1 保险合同的转让条件8.2 保险合同转让的程序第九条保险合同的变更9.1 保险合同的变更条件9.2 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第十条保险合同的履行保证10.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履行保证10.2 保险人的履行保证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违约责任11.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违约责任11.2 保险人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适用法律12.1 保险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争议解决13.1 争议解决的程序13.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第十四条保险合同的解释14.1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4.2 保险合同的解释主体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1.1 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1.2 保险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期间的保险责任2.2 保险事故的认定保险事故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工程在建造、安装、维修、试运行、运行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工作停滞、工程损坏等。

2.3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双方约定的金额。

保险费用按照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因素确定。

具体金额在投保单中列明。

工程框架合同 购买保险正规范本(通用版)

工程框架合同 购买保险正规范本(通用版)

工程框架合同购买保险1. 引言本合同旨在规定工程框架项目中的保险购买事宜。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减轻各方承担的风险,特定购买适当的保险。

2. 保险类型本工程框架项目中购买的保险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几种:•工程一切险:用于保障工程施工和材料的全面损失,包括工程发包人、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利益保护。

•工程施工责任险:用于保障工程施工期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用于保障雇主因员工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赔偿责任,确保雇主的经济安全。

•工地盗窃险:用于保障工程施工期间的材料设备盗窃造成的损失,降低工程项目延误的风险。

•公众责任险:用于保障工程项目中的公众利益,主要是工程项目可能对公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

3. 投保方案本工程框架项目中购买保险的具体投保方案如下:3.1 工程一切险•投保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确定投保金额。

•保险责任:全面覆盖工程施工和材料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的损失。

•投保期限:从工程开工日期开始,工程竣工并验收结束时终止。

3.2 工程施工责任险•投保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风险确定投保金额。

•保险责任:保障工程施工期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投保期限:从工程开工日期开始,工程竣工并验收结束时终止。

3.3 雇主责任险•投保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员工数量和工资水平确定投保金额。

•保险责任:保障雇主因员工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赔偿责任。

•投保期限:工程框架项目的整个期间内有效。

3.4 工地盗窃险•投保金额:根据工程项目中的材料和设备价值确定投保金额。

•保险责任:保障工程施工期间的材料设备盗窃导致的损失,降低工程项目延误的风险。

•投保期限:从工程开工日期开始,工程竣工并验收结束时终止。

3.5 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对公众造成的潜在风险确定投保金额。

•保险责任:保障工程项目中对公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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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O-FS-PD119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
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

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
价值计算。

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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