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卫生监督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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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卫生监督总结
医疗废物卫生监督总结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日,中央有关媒体曝光了河南省周口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甚至个别机构、人员存在非法买卖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我部和环境保护部也分别接到媒体举报,反映山西省稷山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不规范。上述事件反映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部分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管理,落实法定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职责,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管理措施,健全处置方案。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工作,并将医疗废物交由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要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和病理性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医疗
器械,均应当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利器盒中,一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罚。
三、全成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
(一)开展自查(201X年12月—201X年2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开展监督检查(201X年3月—201X年6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地区以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覆盖辖区内100%的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少30%的县(区)进行抽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少于20%的市(州、盟)进行抽查。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对于造成危害后果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汇总本辖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情况并形成报告,于201X年6月30日前报送我部医政司、监督局。我部将适时对部分省(区、市)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四、不断总结探索,完善长效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已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与环保、物价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合理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标准并纳入医疗成
本。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与环保部门协商,共同制订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并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全程规范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各项管理职责;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管理力度。
附送: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一、xx-xx年工作情况xx-xx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年度管理监督工作要点,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基本实现了“转变观念、增强意识、完善机制、规范设施、扎实推进”的目标。
(一)基本情况
1、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市卫生局印制发放了9000余册《医疗废物管理文件汇编》,市、区县两级印制发放了12万余册各类宣传品,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3000余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以上。市卫生局组织了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规知识培训,并对新修订的《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各类培训活动201X余次,培训约5万余人,专门从事收集、运送人员的受训率达90%以上。
2、监督检查情况。市卫生局组织了5次指导、检查活动,对12个区县及97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共组织了31次指导检查,涉及913个单位。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执法监督5788次,对54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
医院、卫生院3家,占5.5%,诊所、门诊部36家,占66.7%,村卫生室15家,占27.8%。市卫生局聘请了36位医疗废物巡查员,每个区县2名,开展了417次巡查暗访活动,反馈信息1612条。
3、互查工作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在第三季度组织了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及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废物管理互查活动。市卫生局制定印发了互查方案,分八个方面共35项互查内容和评判标准,每两个区县之间各互查两所医院,市属三级医院与中央直属三级医院之间进行互查。同时,要求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将《xx-xx年医疗废物互查评判标准》下发至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整个互查活动于9月底结束,相关单位均完成了互查工作,互查中发现有20所医院存在43项不规范内容。
4、服务保障情况。市卫生局统一制作下发了201X块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牌。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组织集中收集、转交医疗废物;通州区、海淀区政府出资修建、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小型、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培训师资等。
(二)工作成效
1、完善机制,齐抓共管促落实。新修订的《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一年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