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1
《民用航空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事故征候》
一、填空题
1、机场活动区是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是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3、发生小于规定间隔事件时,危险指数累加计算,危险指数(大于等于90)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危险指数(75(含)~89(含))为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4、航空器运行阶段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5、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是在(非运行阶段)但是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事故征候。
6、跑道侵入是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人员误入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的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二、简答题
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文件规定,举例说明五种是通用航空事故征候的情况。
答:1、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起飞或着陆。
2、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
员轻伤。
3、落错机场、跑道。
4、未放起落架着陆。
5、迫降。
6、迷航。
7、空中挂碰障碍物,造成航空器受损。
8、空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丧失工作能力。
9、空中遇颠簸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10、空中航空器的任何部位起火,导致航空器受损。
11、空中未经批准进入(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修订简介
放映时鼠 标滑过可
打开
三、主要修订内容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将旧版《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飞行事故征候的62条中,涉及通 用航空的条款以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训练飞行事故征候36 条合并归入《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最终合并为 10条27个样例。
二、修订原则
2. 旧版《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标准中的部分条款针对的是违规 违章且无后果的事件,该类事件的调查和处罚在实际操作中执行难 度大,现已将这类条款纳入《航空安全奖励办法》中的违规违章样 例。修订后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主要针对有后果或严重危及 航空安全的事件。 例如:删除原标准中4.3“发动机滑油油量、液压油油量低于机型 规定的最少数量起飞”; 删除原标准中5.2“加注规格错误的燃油、滑油、液压油起 飞”;
三、主要修订内容
标题的修订
旧版《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主要强调的是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 的危及航空安全的事件,而修订后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则 涵盖了航空器运行阶段和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事故征候,从而扩大了 标准涵盖范围。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更名为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三、主要修订内容
条条条 款款款
条条条
、
款款款
、
123
条
款
、 、
条 款
62
条条条 款款款
、 、
条 款
123
25
123
36
三、主要修订内容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6.2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6.2.1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GB14648-93《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1994.07.01起实施)6.2.1.1主要内容与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飞行事故的等级划分准则和分类指标,是确定飞行事故严重程度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所有航空器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在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所有航空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适航证之前的所有民用航空器的试飞活动。
6.2.1.2 事故等级划分1)划分飞行事故等级的原则a)飞行事故等级是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航空器损坏程度确定的。
但由于各种自然原因,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亡,或藏在通常供旅客和机组使用范围之外偷乘航空器而造成的伤亡除外。
b)飞行事故的时间界限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
c)在规定的时间界限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航空器损坏,必须与航空器运行有关,才能定为航空器飞行事故。
2)飞行事故等级分类飞行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
a)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人及其以上者;·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其以上者。
b)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飞行事故:·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及其以下者;·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最大起飞重量5.7吨及其以下的航空器除外);·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39人及其以下者。
c)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飞行事故:·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人及其以下者;·最大起飞重量5.7吨(含)以下的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最大起飞重量5.7吨-50吨以下(含)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10%(含)者;·最大起飞重量50吨以上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5%(含)者。
关于下发《2013年2月民航不安全事件统计分析报告》的通知
1、机场责任一般事故征候 3 起(均为鸟击),同比增加 1 起;
2、责任单位填报为“其它”的“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3 起(均为车辆与航空器碰撞);去年同期发生“航空器地面 事故征候”5 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2 起。
地面保障原因事故征候及万架次率趋势分析如图 6 所 示。
45.07% 23.47%
人为原因事故征候万时率/ 目标值(运输航空)
9.39% 0.00%
严 重 事 故征候万时率 /目标 值(运输航空)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万架次 率/目标值
指标值/目标值
(图 4 )2013 年 1-2 月安全指标情况雷达图
将 2013 年 2 月,民航各种安全指标情况绘制成雷达图
8
西藏航空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华夏航空有限公司 昆明航空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
2190 23115 4907 6526 27699 18939
62.83 46.74 43.10 36.64 30.86 29.48
1489 11494 3579 3469 18825 7980
民航不安全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2013 年 2 月
一、2 月份总体安全情况
2013 年 2 月份,全行业发生航空器事故征候 19 起,同 比增加 2 起,其中: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1 起,同比持平;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16 起,同比增加 4 起; 未发生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同比减少 1 起; 发生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 起,同比减少 1。 2013 年 2 月,事故征候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2 起,万时 率增加 4.60%,与 2011 年同期相比增加 11 起,万时率增加 90.74%;环比增加 11 起,万时率增加 145.98%(如图 1)。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2004年修订)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200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23•【文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6年12月23日发布,2004年修订,2004年7月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并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也适用于境外注册并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在本标准中称为航空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
本标准3.1、4.28、4.29、4.35适用于在航路和航线上飞行并由民航提供管制指挥服务的军用航空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飞行事故征候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2.2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 serious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2.3 训练飞行事故征候 training flight incident培养飞行学生的院校或被局方批准的训练机构,使用最大起飞重量5700kg以下(含)的航空器和2730kg以下(含)的直升机,从事训练飞行时发生的飞行事故征候。
2.4 飞行实施过程 flight implementing phase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助自身动力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过程。
2.5 航空器受损 aircraft damage航空器机体、发动机、及其附件损坏程度未构成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已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EL、外形缺件清单CDL及偏离放行指南DDG)的航空器损坏。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程序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目录第一章 总论 (4)1.1 概述 (4)1.2 依据 (4)1.3 适用范围: (4)1.4 调查目的 (5)1.5 调查基本原则 (5)1.6 定义和等级 (5)1.7 调查的组织 (6)1.8 调查组的职责与权力 (8)第二章 通知与初始响应 (11)2.1 概述 (11)2.2 事故信息的通知和报告 (11)2.3 对通知和报告的响应 (17)2.4 先遣人员行动 (20)2.5 确定调查的组织部门 (23)2.6 组建事故调查组 (24)2.7 出发前准备 (30)2.8 后方支援保障 (31)第三章 现场调查 (33)3.1 概述 (33)3.2 初始行动 (34)3.3 现场管理 (37)3.4 现场勘察 (38)3.5 现场残骸的处置 (44)3.6 现场拍照 (47)3.7 调查工作进展会议 (48)3.8 事故信息发布 (49)3.9 结束现场调查 (50)附件3-1 (51)第四章 实验验证 (52)4.1 概述 (52)4.2 项目确定 (54)4.3 机构选择 (54)4.4 人员选派 (55)4.5 实验件现场获取 (56)4.6 实验件包装运输 (58)4.7 实验计划方案制定 (60)4.8 实验验证实施 (61)4.9 实验报告编写 (62)附件4-1.飞行数据和舱音记录的研究分析 (64)附件4-2.非易失性存储器实验分析 (66)附件4-3.航空器残骸实验分析 (67)附件4-4.发动机残骸实验分析 (68)附件4-5.机载设备残骸实验分析 (69)附件4-6.证人证词分析 (70)附件4-7.模拟实验分析 (71)第五章 调查报告 (72)5.1 概述 (72)5.2 专业小组报告 (72)5.3 最终调查报告 (74)5.4 安全建议 (77)附件5-1 事故调查报告标准格式和内容 (79)附 录 (93)第一章 总论1.1 概述本章节包括事故及事故征候调查的依据、本程序的适用范围、调查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调查的组织分工及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力等内容。
2018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正式发布,更新如下
2018版《民⽤航空器事故征候》正式发布,更新如下2018年12⽉20⽇(本周四),中国民⽤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了《关于批准发布<民⽤
航空器事故征候>等18项民航⾏业标准的公告》(民⽤航空⾏业标准公告2018年第4号)。
我们安全管理⼈员常⽤的《民⽤航空器事故征候》在本次公告中发布了2018版,替代了2015
版,即将于2019年1⽉1⽇实施。
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原则,民航⾏业标准的必须服从和符合国家法律、条例的要求,因此,
《民⽤航空器飞⾏事故等级》、《民⽤航空器地⾯事故等级》、《民⽤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
错》均已被《安全⽣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等条款替代(注意:⼀般事故标准不
考虑1000万元以下损失的条款)。
民航⾏业制定的标准只对事故以下的事故征候等安全事件实
施管理。
民航⾏业安全事件标准由低⾄⾼⼀般分为:⼀般安全事件、等级安全事件、⼀般事故征候、严
重事故征候、⼀般事故、较⼤事故、重⼤事故、特别重⼤事故。
⼀般安全事件和等级安全事件
⼀般为企业⾃⾏调查处理,并开展风险管理等相关⼯作,⼀般事故征候⾄重⼤事故由民航⾏业
主管单位(各级民航局)进⾏调查,特别重⼤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
调查组进⾏调查。
企业⾃⾏管理与⾏业主管单位管理的边界就在于事件性质是否符合《民⽤航空器事故征候》,
因此,本次更新对民航⾏业的各级安全管理⼈员都具有重⼤意义。
下表就是个⼈对新版《民⽤航空器事故征候》更新内容的汇总和梳理,便于⼤家速查,由于本
⼈从事机场安全管理⼯作,所以必定存在其他⽅⾯知识储备的⽋缺,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2015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宣贯材料解析
运输 航空 一般 事故 征候
航空器着陆前未放起落架,高度下降到机场标高100 m以下 航空器着陆前起落架未放到位,高度下降到机场标高100米 以下
二、修订内容及变化
运输 航空 一般 事故 征候 航空器在着陆时超过该机型的使用最大过载(G值),造成 机体结构或起落架受损
在起飞或初始爬升过程中明显未达到预定性能
第12页
二、修订内容及变化
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等特定事由所征用航空 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航空体育运动、个人 娱乐飞行等特定事由的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 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 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 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燃油量或燃油分布需要飞行员宣布紧急状态的情况。
运输 航空 严重 事故 征候
严重影响航空器运行的一个或多个系统出现的多重故障 飞行中,严重影响航空器运行的一个或多个系统出现的多重 故障
二、修订内容及变化
运输 航空 一般 事故 征候 航空器安定面配平超出起飞允许的范围、襟翼不在规定的位 置继续起飞 航空器未在规定起飞构型而继续起飞
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辆或人员错误的出现或存在指 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的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运输 航空 严重 事故 征候
航空器起火冒烟或发动机起火,即使这些火被扑灭 驾驶舱(内)、客舱(内)和货舱(内)起火或冒烟,或发动机起火, 即使这些火被扑灭
二、修订内容及变化
运输 航空 严重 事故 征候 因燃油量不足,需要飞行员宣布紧急状态。
新旧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对比1
3.3在关闭或被占用的跑道上起飞或 3.3在关闭或被占用的跑道上起飞或 中断起飞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 跑道上中断起飞( 跑道上中断起飞(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 运行); 运行);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 跑道上起飞(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 跑道上起飞(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NOV 2011
B类跑道侵入
CHINA EASTERN AIRLINES 客户服务热线 : 95530 |
4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部分
旧版标准 新版标准
任意一台发动机空中停车
4.4上升、平飞、 4.4上升、平飞、下降及着陆接地前 上升 一台发动机停车
4.5“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 4.5“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 且在决断高度( 或最低下降高度( 且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 以下复飞
仪表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 仪表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 且在决断高度( 或最低下降高度( 且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 以下复飞;目视进近认错跑道( 以下复飞;目视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 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60 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60 m 以下复 飞
未被列为事故的航空器损坏或发动机 解体, 解体,包括非包容性涡轮发动机失效
3.10飞行中, 3.10飞行中,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 飞行中 丧失工作能力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NOV 2011
空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丧失 工作能力
CHINA EASTERN AIRLINES 客户服务热线 : 95530 |
CHINA EASTERN AIRLINES 客户服务热线 : 95530 |
4月19日邮政航空B737B-2527号机在昆明长水机场被维修工作梯刮碰事件调查报告
航空安全调查报告航空安全调查报告SWCAAC-YN-SIR-2016-4—————————————————————————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及其他不安全事件调查报告维修工作梯与航空器相刮碰造成航空器受损中国邮政航空B737-300/B-2527号飞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16年6月17日民航云南监管局航空安全委员会《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第3章第3.1段规定:“调查事故或事故征候的唯一目的是防止事故或事故征候。
这一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分摊过失或责任。
”该附件第5章第5.4.1段规定:“任何分摊过失或责任的司法或行政程序应与根据本附件规定进行的任何调查区分开。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R1)第四条规定:“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提出安全建议,防止事故和事故征候发生。
”概述2016年4月19日,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川航云南分公司”)原停放在昆明机场328停机位附近的维修工作梯被大风吹到723停机位,刮碰了停放在723停机位上的中国邮政航空B737-300/B-2527飞机,飞机左翼受损超标。
事件发生后,云南监管局立即成立由航安办、适航维修处、机场处相关监察员和值班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此事件造成飞机损伤超标,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5)第6.1条,该事件构成一起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1.事实情况1.1事件经过2016年4月19日19:21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昆明机场”)某护卫人员在325机位监护飞机,19:29分天气突变,刮起大风并伴随大雨,护卫人员看到328机位附近的一个维修工作梯以很快的速度被风吹向723机位方向,立即报告机场相关部门。
昆明机场通过调取录像确认该工作梯原停放在328机位,19:33:30被大风吹跑开始移动,19:34:56刮碰了停放在723机位的中国邮政航空B737-300/B-2527飞机,移动距离约300米。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的具体条款,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滑翔机、热气球、飞艇和道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
2定义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飞行事故征候flight incidents航空器运行的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的情况或发生航空器损坏、人员受伤,但其程度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的,为飞行事故征候。
2.2飞行实施过程flight implementing phase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起动动力装置直至到达停机地点关停动力装置的过程。
3飞行事故征候条款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凡构成本章所列任何一条,即为飞行事故征候。
3.1航空器机翼(旋翼)、尾翼(尾桨)、螺旋桨或操纵面及其活动关节带有冰、雪、霜起飞;机型手册另有规定的,超过该手册规定的标准,航空器起飞。
3.2航空器加注规格错误的燃油、滑油起飞。
3.3发动机滑油量低于规定的最少数量,航空器起飞。
3.4未按规定数量加注燃油,导至航空器超过该次起飞允许的最大重量限制或少于规定的备用油量起飞。
3.5航空器货舱的货物、集装箱、集装板未按规定固定,导致飞行中重心改变,造成航空器操纵困难或损坏舱壁、设备。
3.6航空器装载重量超过以下限制起飞、着陆;a)该次飞行允许的最大业载;b)该机型的最大无燃油重量;c)该次飞行允许的最大起飞、着陆重量。
3.7航空器重心位置超过极限起飞、着陆。
3.8航空器低于主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MEL)、外形缺件清单(CDL)规定的标准起飞。
3.9未按规定执行适航指令或必改通告,航空器飞行。
3.10起动时,发动机的磁电机开关不在“关断”位置,通知地面人员扳螺旋桨。
3.11飞行实施过程中,发动机温度、转速超过最大允许值及时间限制,并导致发动机损伤需要修复。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的报告、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预防民用航空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1)和《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AC-396—AS—2010—05)等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空管系统各单位和个人的空管安全信息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空管系统是指民航局空管局、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以及各直属单位的统称。
第四条空管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逐级上报、应用共享的原则。
民航局空管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空管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用于空管安全信息报告、存储、分析和发布的空管安全信息系统.各地区空管局和空管分局(站)应当制定空管安全信息管理程序,负责本辖区的空管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并应当定期利用民航局空管局空管安全信息系统存储、分析、发布和上报本辖区内的空管安全信息。
第二章空管安全信息分类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空管安全信息包括强制报告信息、自愿报告信息和日常报告信息。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强制报告信息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下简称事故征候)及其他不安全事件。
(一)本办法所称事故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二)本办法所称事故征候按照《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1)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严重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一般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事故器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事故症候及差错标准
21.4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MH/T 2001-2008)21.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21.4.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航空器运行阶段fligh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机场活动区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serious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事故征候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安全事故差错标准
未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要求。
完成飞机维修工作,但未在FLB完成签字放行手续,飞机投入运行的。
保留单错办、漏办、误办影响飞机适航性的。
由于航材检验原因造成不合格航材入库的。样例4
样例5
样例6
样例7
机组未严格执行手册限制要求,影响航班运行的。
驾驶航空器未按操作程序或规定使用手柄、电门、开关等操作部件。
机组未严格执行《飞行机组使用手册》的相关程序要求,并造成后果。
未按飞机计划加注燃油,造成航空器减载飞行或航班延误。
航班运行中触发QAR硬警告,未超过手册规定本机型各种限制,但造成一定后果,如需进行特检或影响航班后续运行等。
未按程序办理飞机三证或监控不到位,造成飞机不能正常投入运行的。
运行控制安全严重差错
运行控制类标准未满足局方或厂家要求,影响飞行安全的。
航行资料接收后未及时处理,并被航班使用,导致航班发生延误、备降、返航。
如:航行情报、气象信息、导航数据库等。
手册、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机场分析、性能数据、配载平衡等)编写出现数据、程序等重大错误,并被航班使用,导致航班发生延误、备降、返航或影响飞行员操纵。
着陆垂直载荷超过2.0G。
机组资源管理不当,未满足局方要求且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对训练设备管理、维修不当,影响飞行训练的。
飞行训练、技术管理方面不能满足局方规章相关要求的。
未携带齐合格的“三证”(执照、空勤登机证、身体合格证)或飞行文件飞行,并影响航班运行的。4.2.10不按规定使用航空器上的应急设备,影响适航。
未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影响运行安全的。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判断题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判断题《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判断题1.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运输航空地面事故征候和通用航空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航空体育运动、个人娱乐飞行、取得单机适航证之前的试飞等特定事由的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1分]2.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未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运输航空地面事故征候和通用航空事故征候.()[1分]3.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执行定期或非定期飞行任务的飞机,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具有很高事故发生可能性的事故征候.()[1分]4.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执行定期或非定期飞行任务的飞机,非运行阶段发生的未构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的事故征候。
()[1分]5.运输航空地面事故征候:在机场活动区内运行阶段发生的,造成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审定的航空公司的飞机受损的事故征候。
()[1分]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执行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1分]7.航空器受损是指,航空器损坏程度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仅轮胎损坏,或临时修理后符合放行标准的情况除外,如:打磨、填充、黏贴金属胶带等。
用于教学飞行且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低于5750 kg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的情况。
()[1分]8.人员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1分]9.跑道侵入是指,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人员错误的出现或存在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的地面保护区的情况.()[1分] 10.飞行中,座舱高度达到客舱氧气面罩自动脱落的情况,或出现烟雾/毒气等需要飞行机组成员使用氧气的情况,此情况属于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1分]。
民航局关于印发《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的通知
民航局关于印发《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1.08.04
•【文号】民航规〔2021〕25号
•【施行日期】2021.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航
正文
民航局关于印发《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的通知
民航规〔2021〕25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机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航空设计制造公司,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校验中心:为准确判定和划分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更好的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有效预防航空器事故,民航局依据《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制定了《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8)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启动废止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8月4日附件: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
[精品]新旧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对比1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 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 格审定规定》(CCAR-141)或《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 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3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部分
旧版标准 新版标准
需要飞行机组成员紧急使用氧气的 情况
修订了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3.8需要飞行机组人员紧急使用氧气 的情况
3.11空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 丧失工作能力
飞行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丧失工作能力
3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部分
旧版标准 新版标准
起飞或着陆过程中,冲出、偏出跑道或跑 道外接地
2
术语和定义部分
增加了“飞行时间”和“飞行中”的定义,修改
了“通用航空事故征候”、“人员轻伤”定义
飞行时间: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依靠自身动力开
始移动时起,至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时间。 飞行中:自航空器为实际起飞而使用动力时起, 至着陆冲程终止的过程。
2
术语和定义部分
人员轻伤injury
4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部分
• 4.11 飞行中,任意一台发动机停车。 • 4.12 仪表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决断高度(高) 或最低下降高度(高)以 • 下复飞;目视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 60 m 以下复飞。 • 4.13 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造成调整其他航空器避让等后果,或者 区域范围内双向陆空通信 • 联系中断 10 min(含)以上,进近或塔台范围内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 3 min(含)以上。 • 4.14 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 4.15 迷航。 • 4.16 飞错航路(线),或未经管制部门许可严重偏离计划航路(线) 。 • 4.17 航空器部件脱落造成航空器受损。 • 4.18 轮胎爆破或脱层,造成航空器其他部件受损或影响飞行操作性能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03.220.50A 50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2001—2011代替 MH/T 2001-2008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 aircraft incident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2)4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3)5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4)6 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航空器小于规定间隔事件危险指数评价方法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示例 (8)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MH/T 2001—2008《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与MH/T 200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第1章范围中修改了本标准不适用的情况;——在第2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人员轻伤”和“跑道侵入”的定义;——在第3章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中增加了对于小于规定间隔事件的危险指数界定标准;将“客舱和货舱起火冒烟”修改为“航空器起火冒烟”;删除了“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上进近,并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以下复飞”的示例,将相应内容转至第4章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在第4章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中将原标准的“示例”转变为条款;增加了对于小于规定间隔事件的危险指数界定标准;增加了“目视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60m以下复飞”的内容;修订了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的内容;修订了“飞错航路(线),或未经管制部门许可严重偏离计划航路(线)”的内容;修订了“有发生可控飞行撞地风险”的内容;——在第5章通用航空事故征候中增加了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的内容;——在第6章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中将原标准的“示例”转变为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尔学、熊杰、乔以滨、毛延峰、王浩锋。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T 2001—2004、MH/T 2001—2008。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等特定事由所征用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航空器运行阶段 aircraf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机场活动区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air transportation serious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air transportation incidentMH/T 2001—2011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未构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 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2.7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aircraft ground incident在非运行阶段但是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事故征候。
2.8航空器受损aircraft damage航空器损坏程度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或用于教学训练飞行且重量低于5 700 kg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的情况。
2.9人员轻伤injury物理、化学或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注:轻伤鉴定标准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2.10跑道侵入runway incursion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人员误入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的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跑道侵入分为:——A类:间隔减小以至于双方必需采取极度措施,勉强避免碰撞发生的跑道侵入;——B类:间隔缩小至存在显著的碰撞可能,只有在关键时刻采取纠正或避让措施才能避免碰撞发生的跑道侵入;——C类:有充足的时间和(或)距离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发生的跑道侵入;——D类:符合跑道侵入的定义但不会立即产生安全后果的跑道侵入;——E类:信息不足无法做出结论,或证据矛盾无法进行评估的情况。
[国际民航组织 DOC9870 AN/463 (防止跑道侵入手册)]3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MH/T 2001—20113.1 为避免航空器相撞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危险接近。
发生小于规定间隔事件,且危险指数大于90(含)的飞行冲突,详见附录A。
3.2 几近发生的可控飞行撞地。
3.3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跑道上中断起飞(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
3.4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跑道上起飞(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
3.5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跑道上着陆或尝试着陆(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
3.6 在起飞或初始爬升过程中明显未达到预定性能。
3.7 航空器起火冒烟或发动机起火,即使这些火被扑灭。
3.8 需要飞行机组人员紧急使用氧气的情况。
3.9 未被列为事故的航空器损坏或发动机解体,包括非包容性涡轮发动机失效。
3.10 严重影响航空器运行的一个或多个系统出现的多重故障。
3.11 空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丧失工作能力。
3.12 因燃油量不足,需要飞行员宣布紧急状态。
3.13 A类跑道侵入。
3.14 起飞或着陆事故征候,如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
3.15 系统故障、天气现象、在飞行包线外飞行或其他情况可能导致的航空器操纵困难。
3.16 空中必需的飞行引导与导航冗余系统中一个以上的系统出现故障。
3.17 类似上述条款的其他事件。
典型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参见附录B。
4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4.1 为避免航空器相撞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危险接近。
发生小于规定间隔事件,且危险指数介于75(含)至89(含)之间,详见附录A。
4.2 航空器安定面配平超出起飞允许的范围、襟翼不在规定的位置继续起飞。
4.3 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静压孔塞或尾撑杆未取下起飞。
4.4 航空器着陆前未放起落架,高度下降到100 m以下。
4.5 起落架机轮(滑撬)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不影响放行的尾撬擦地除外)。
4.6 航空器在着陆时超过该机型的使用最大过载(G 值),造成机体结构或起落架受损。
4.7 B类跑道侵入。
4.8 飞行中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4.9 任意一台发动机空中停车。
4.10 仪表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以下复飞;目视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60 m以下复飞。
4.11 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造成调整其他航空器避让等后果,或者区域范围内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10 min(含)以上,进近或塔台范围内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3 min(含)以上。
4.12 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4.13 迷航。
4.14 飞错航路(线),或未经管制部门许可严重偏离计划航路(线)。
4.15 航空器部件脱落造成航空器受损。
4.16 轮胎爆破或脱层,造成航空器其他部件受损或影响飞行操作性能。
4.17 空中航空器操纵面、发动机整流罩、各种舱门、风档玻璃脱落、蒙皮揭起或张线断裂。
4.18 空中遭雷击、电击、冰击、鸟击或其他外来物撞击,导致航空器受损。
MH/T 2001—20114.19 航空器与航空器、车辆或其他物体刮碰,造成航空器受损(仅轮胎损坏除外)或人员轻伤。
4.20 货舱的货物、集装箱、集装板未按规定装载、固定,导致航空器重心改变,影响航空器正常操纵或航空器受损。
4.21 货物、邮件、行李重量计算与实际不符,影响正常飞行操纵。
4.22 有发生可控飞行撞地风险,但未达到3.2的情况。
4.23 未按规定装载、运输危险品,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4.24 类似上述条款的其他事件。
5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5.1 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起飞或着陆。
5.2 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5.3 落错机场、跑道。
5.4 未放起落架着陆。
5.5 迫降。
5.6 迷航。
5.7 空中挂碰障碍物,造成航空器受损。
5.8 空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丧失工作能力。
5.9 空中遇颠簸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5.10 空中航空器的任何部位起火,导致航空器受损。
5.11 空中未经批准进入(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5.12 空中航空器操纵面、发动机整流罩、外部舱门、风档玻璃脱落、蒙皮揭起或张线断裂,严重影响飞行操作性能。
5.13 空中遭雷击、电击、冰击、鸟击或其他外来物撞击,导致航空器受损,严重影响飞行操作性能。
5.14 空中航空器的主操纵系统出现卡阻或完全失效。
5.15 空中进入急盘旋、飘摆、失速警告状态(特定训练科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