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
发射机的指标测量

发射机的指标测量一、参考资料●GB/T 12192—1990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GB/T 15844.1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GB/T 15874—1995 集群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用规范●《通信技术标准汇编(移动通信卷)》二、测量条件1、国标要求的条件国标对指标测量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大致有以下方面。
●被测设备安装完整性●基本电源的标准条件●标准大气条件●测量场所、被测设备和测量工具的电磁屏蔽条件●测量仪器的精度●辅助测量设备的工作状况2、现有测量条件:●被测设备可能由于实时调试需要而未按规定安装完整,容易引入外界无线电干扰。
●应用由市电供电的直流稳压电源,交流市电源未经滤波稳压等净化处理,可能引进各种频段的干扰。
●由于缺乏电磁屏蔽室,整个测量过程只能暴露在存在各种电磁干扰的环境中进行,可能导致测量结果稍偏低于实际值。
●测量仪器主要有综测8920A、频谱仪8560E和失真度测量仪,对某些指标只能作近似测量或者对比测量。
●辅助测量设备主要是连接线、衰减器、耦合器,尽量其工作状态良好。
三、主要指标1、射频输出阻抗2、信道间隔3、工作频段4、频率误差5、输出载波功率6、输入功率与总效率7、音频失真8、频率稳定度9、调制灵敏度10、调制限制11、调制特性(音频相应)12、剩余调频13、邻道功率(邻道发射)14、杂散射频分量(杂波发射、杂散抑制)15、剩余调幅16、高调制频率时的发射频偏17、杂散噪声18、平均辐射载波功率19、发射机之间的互调20、共址多信道发射隔离21、相对音频互调产物电平22、发射机启动时间2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四、部分主要指标的测量方法根据以往的设备送检报告、南京厂验,针对性地对发射机(由发射模块和功放模块连接构成的大功率发射机)的主要指标中的射频输出阻抗、信道间隔、工作频段、频率误差、输出载波功率、输入功率与总效率、音频失真、频率稳定度、调制灵敏度、调制限制、调制特性、剩余调频、邻道功率、杂散射频分量这14个指标进行了详细测量,其余9个主要指标的测量将在日后陆续跟进。
发射功率的测量方法

1 发射功率是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也是无线电管理部门需要检测的技术指标之一。
本文主要介绍几种发射功率的测量方法。
功率测量的基本知识1.1 功率测量的理论分析 在直流和低频时,电压的测量是简单和直接的。
功率可以直接通过计算获得,P=V*I,由欧姆定律可知V=I*R,通过代换V或I,可得P=V*I =I2R= V2/R,只要知道V、I、R中任两个变量的值就可计算出功率值。
但在高频时,根据传输线原理可知,电压和电流可能随传输线的位置改变,如图1所示。
但功率是不变的,因此在射频和微波频率,大多数应用都采用直接功率测量,因为电压和电流测量已变得不现实。
1.2 功率单位 功率的国际标准单位是瓦特(W),但在无线电通信领域,我图1 高频电压随传输线位置改变52 中国无线电2005/92们常用的单位是分贝毫瓦dBm 。
定义如下: PdBm=10Lg(P/P0) 式中,P是以毫瓦为单位的功率值;P0为1 mW的参考功率。
由上式可知:0 dBm是1 mW。
根据对数基本性质,可得到一个简单导则是每3 dBm功率加倍,每-3 dBm功率减半。
每10 dBm为10倍,每-10 dBm为1/10。
例如+29 dBm是多少?29 dBm=(10+10+3+3+3)dBm=(10*10*2*2*2)mW=800mW,因此结果是800 mW。
1.3 功率的几种常用基本形式 平均功率是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信机在调制中以与所遇到的最低频率周期相比的足够长的时间间隔内,供给天线馈线的平均功率。
对于脉冲调制信号,则要在若干脉动重复上平均信号。
在所有功率测量中,平均功率是最常进行的测量。
峰功率是指最大瞬时功率。
平均功率和峰功率的关系,如图2所示。
对于射频脉冲信号,如果知道信号的占空比,就可从测量得到的平均功率按下列公式确定峰功率。
Ppeak = Pavg/占空比 发射功率的测量方法 目前我站配备的测量功率的仪器有德国R&S公司的CMS54综测仪、FSP30频谱分析仪、NRT功率计。
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测试要求及方法

第一部分:术语与定义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与定义 (1)4.符号和缩略语 (7)4.1 发射功率中的术语符号和说明 (7)4.2 缩略语 (7)参考文献 (9)III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测试要求及方法第一部分:术语与定义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的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600-2006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3、术语与定义3.1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 in-use transmitting equipment of radio station设置或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发射机及影响其发射性能的设备。
3.2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检测 in-use transmitting equipment of radio station testing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法定规则,对在用设备实施检测。
3.3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equivalent isotropically radiated power供给天线的功率与指定方向上相对于全向天线的增益(绝对或全向增益)的乘积。
3.4(指定方向上的)有效辐射功率(e.r.p)effective radiated power(in a given direction)供给天线的功率与指定方向上相对于半波振子的增益的乘积。
3.5频率容限 frequency tolerance发射所占频带的中心频率偏离指配频率(或者发射的特征频率偏离参考频率)的最大容许偏差。
频率容限以百万分之几或以若干赫兹表示。
13.6指配频率 assigned frequency指配给一个无线电台(站)的频带的中心频率。
中国无线标准

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军无委办公室:为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协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现发布重新修订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凡与本《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不相一致的其它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五日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一、具体技术指标(一)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类设备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磁场强度发射限值9kHz-50kHz 72dBμA/m(10米处)(准峰值)50kHz-190kHz 72dBμA/m(10米处)(每倍频程下降3dB)(准峰值)B类设备1.使用频率: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C类设备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1.使用频率:315kHz-30MHz范围内排除上述A、B、C类设备外的频率。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μA/m(准峰值);1MHz-30MHz:不大于-15 dBμA/m(准峰值)。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一、具体技术指标(一)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类设备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
2.磁场强度发射限值:9kHz-50kHz 72dBµA/m(10米处)(准峰值)50kHz-190kHz 72dBµA/m(10米处)(每倍频程下降3dB)(准峰值)B类设备1.使用频率: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µA/m (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
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
C类设备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µA/m (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
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的限值为9dBµ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1.使用频率:315kHz-30MHz范围内排除上述A、B、C 类设备外的频率。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µA/m(准峰值);对于1MHz-30MHz:不大于-15dBµA/m(准峰值)。
E类设备1.使用频率:40.66-40.70MHz。
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
3.频率容限:100×10-6。
F类设备本类设备是指工作于2400-2483.5MHz频段,除数字无绳电话、模型无线电遥控设备、轻型和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蓝牙设备、无线局域网设备以外的其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内容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一、具体技术指标(一)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类设备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磁场强度发射限值B类设备1.使用频率: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C类设备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围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1.使用频率:315kHz-30MHz围排除上述A、B、C类设备外的频率。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μA/m(准峰值);1MHz-30MHz:不大于-15 dBμA/m(准峰值)。
E类设备1.使用频率:40.66-40.70MHz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3.频率容限:100×10-6F类设备本类设备是指工作于2400-2483.5MHz频段,除数字无绳、蓝牙设备和无线局域网设备以外的其它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1.使用频率:2400-2483.50MHz2.发射功率限值:10mW(e.i.r.p)3.频率容限:75kHzG类设备1.使用频率:24.00-24.25GHz2.发射功率限值:不大于20mW(e.i.r.p)(二)通用无线遥控设备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不得在当地使用;若对当地声音、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核准检验时需满足的相关标准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核准检验标准要求。
1.电磁兼容性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应满足电磁兼容性的要求,以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其他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
对于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和抗干扰能力进行测试,以确认其在预设场景下的工作稳定性。
2.无线电频带使用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在进行核准检验时需要满足相关频带的使用规范。
这包括国家标准或者国际协议所规定的频率范围、带宽,以及功率等参数。
设备需要在特定频率范围内工作,并且不应超过允许的功率限制。
3.产品电气安全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需要满足相应的电气安全要求,以保证使用时的安全性。
这包括对电源电压、绝缘阻抗、接地和设备外壳的测试,以确保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用户造成电击、火灾等危险。
4.辐射辐射危害和电磁辐射限值: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核准检验要求也包括对其辐射辐射危害和电磁辐射限值的测试。
这是为了保护用户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避免超出国家或者国际规定的辐射限值。
5.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参数也是核准检验的重要内容。
测试包括频率范围、工作模式(模拟信号或者数字信号)、传输速率、调制方式等。
设备需要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其在使用时的可靠性和性能。
6.产品标识和文档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核准检验时还需要符合相关的产品标识和文档要求。
这包括设备的型号标识、生产厂商标识、合规标志等。
另外,设备还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用户手册、技术规格书和其它相关文档。
总结起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测试过程,旨在确保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或者国际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
这些标准要求包括了电磁兼容性、频带使用规范、电气安全、辐射危害和电磁辐射限值、技术参数、产品标识和文档等方面的要求。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一、具体技术指标(一) 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A类设备1.使用频率为:9kHz-190kHz磁场强度发射限值B类设备1.使用频率:1.7-2.1MHz,2.2-3.0MHz,3.1-4.1MHz,4.2-5.6MHz,5.7-6.2MHz,7.3-8.3MHz,8.4-9.9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9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6dB带宽不大于200kHzC类设备1.使用频率:6.765-6.795MHz,13.553-13.567MHz,26.957-27.283MHz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不大于42dBμA/m(准峰值)。
3.频率容限:100×10-64.杂散辐射:对于13.553-13.567MHz频段设备,频段两端偏移140kHz频率范围的限值为9dBμA/m(10米处,准峰值)。
D类设备1.使用频率:315kHz-30MHz范围内排除上述A、B、C类设备外的频率。
2.所发射的磁场强度在距设备10米处:对于315kHz-1MHz:不大于-5dBμA/m(准峰值);1MHz-30MHz:不大于-15 dBμA/m(准峰值)。
E类设备1.使用频率:40.66-40.70MHz2.发射功率限值:10mW(e.r.p)3.频率容限:100×10-6F类设备本类设备是指工作于2400-2483.5MHz频段,除数字无绳电话、蓝牙设备和无线局域网设备以外的其它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1.使用频率:2400-2483.50MHz2.发射功率限值:10mW(e.i.r.p)3.频率容限:±75kHzG类设备1.使用频率:24.00-24.25GHz2.发射功率限值:不大于20mW(e.i.r.p)(二)通用无线遥控设备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不得在当地使用;若对当地声音、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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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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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了4篇《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供大家借鉴与参考。
下载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射!
(4篇)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篇1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进行规范的标准。
这些标准对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使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设备类型,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和频段。
例如,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适用于移动通信领域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而无线电发射机相关则包括了各种不同类型和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通常,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参数项,即设备能够正常工作的频率范围。
2. 发射设备的上限工作频段,即设备能够正常工作的最高频率。
3. 发射设备的功率和调制方式,即设备输出的功率和信号的调制方式。
4. 发射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即设备在各种工作环境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发射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即设备与其他电子设备相互干扰的程度。
针对不同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类型和应用场景,还有相应的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
例如,对于广播发射机,需要测量其输出功率、载波抑制比、调制深度等参数;对于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需要测量其频率容限、调制方式、发射功率等参数。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篇2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进行规范的标准。
这些标准对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使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包括了一系列的技术指标,如频率容限、调制方式、输出功率、频率稳定性、谐波分量等。
这些指标的规范是为了保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在工作时不会对其他无线电设备产生干扰,同时也能保证通信质量的可靠性。
针对不同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也有所不同。
例如,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的测量方法就需要按照 GB/T 12192-1990 国家标准进行,而其他类型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则需要按照 GB 12572-2008 国家标准进行。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篇3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进行规范的标准。
这些标准对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使用都非常重要。
不同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有不同的参数要求和测量方法,因此需要根据设备的类型、用途和频率等特点进行选择和调整。
一些常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包括频率、功率、调制方式、频率稳定性、谐波等。
其中,频率是无线电发射设备最重要的参数之一,它决定了无线电波的传播频率和传播距离。
功率也是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重要参数,它决定了无线电波的强度和覆盖范围。
对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测量方法,常用的包括实验室测量和现场测量。
实验室测量可以在受控的环境下进行,可以精确地测量设备的各项参数。
现场测量则是在实际使用环境中进行测量,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设备的实际性能和稳定性。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篇4
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进行规范的标准。
这些标准对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使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设备类型,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的测量方法可能与广播发射机不同。
通常情况下,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包括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频谱特性、发射功率、调制方式、稳定性等方面。
2. 测量方法:包括测量设备的配置、测量步骤、测量结果的处理和表示等方面。
3. 测量环境:包括测量场所、电磁环境、温度和湿度等方面。
4. 测量精度:包括测量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