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湖泊水体生态过滤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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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湖泊水体生态过滤处理技术
近三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养殖污水的大量排放以及对水资源过度的开发利用,使得大量的氮、磷及有机质等营养物质富集,导致我国大部分浅水湖泊及河道呈现富营养化污染状态,水质恶化。同时水体中外源有机污染物的积累也会引起水中溶解氧的消耗,导致水体缺氧并滋生厌氧微生物,水体透明度变差、颜色发暗,甚至有异味,严重的可造成水体发黑发臭,成为黑臭水体,丧失水体功能。湖泊因其多为近于封闭的静止或缓流的浅层水体,具有流动性较差、水体流速低、水动力条件较差、水体自净能力有限等特点,因而一旦受到外界污染则很难自行修复,从而成为富营养化和黑臭问题的集中爆发点。
为此,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指出,人民政府是整治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多部委指导地方落实并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湖泊河流水域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数量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众所周知,湖泊水体污染实则是水体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污染负荷超出水体的自净能力,仅靠水体原有的生态系统难以完成净化过程。目前常见的水体污染治理技术大致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及生物法。其中物理法主要包括截污、清淤、引水等水利工程,以及气浮、增氧、人工造流等措施;化学处理法涉及絮凝沉降、药物灭藻等措施;而生物法是利用特定的水生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原生动物、后生动物等,通过其新陈代谢过程对水体污染物进行吸收、转化或降解,达到减少或消除水体污染,去除水体营养物质及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微生物处理、水生动植物操纵调控等方法。但因湖泊水体污染治理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污染物的来源和影响因素比较多,存在周期性反复的问题,而水处理中常用的物理过滤、化学处理及生物降解均存在各自的优势、不足和适用条件,很难彻底解决湖泊水体富营养化与发黑发臭的问题,使得湖泊水体污染治理成为
一个极为困难的过程。
“三分治理、七分养护”,这是水体生态修复处理的经验总结,也充分说明了水体污染重在预防,包括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护坡等工程措施,尽可能削弱甚至避免水体受污染。而一旦湖泊水体出现了污染,水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则其治理将是相对较难的一个过程,唯有在去除水体污染物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水体生态平衡系统,增强水体的生态恢复与自净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湖泊水体的富营养化及水质黑臭的问题。
生态过滤技术(Ecological Filtration Technology,简称EFT)是从水环境生态平衡原理出发,模拟自然生态系统的自净功能,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将微生物、原生动物、湿生植物等生物体与生物填料、过滤介质等载体有机结合,互为共生,形成具有高度生物活性的微生态平衡系统—仿自然生态处理系统,对污染水体进行净化的新型生物治污技术。
生态过滤技术(EFT)创造性地将人工湿地工艺与生物接触氧化法有机结合,依靠互生作用及协同效应,持续净化水体污染,改善水动力,提升水体复氧效率,优化生物种群结构,增强水体自净与修复功能,从根本上解决湖泊河流水体水质恶化与水体修复问题。并且生态过滤技术(EFT)引入生态景观设计理念,在增强水体抗污染与自净能力同时,具有较高的景观绿化效果和观赏价值,而且无二次污染,能耗低,占地面积少,特别适合用于中小型湖泊、河流水体污染治理与生物修复,并且在湖泊、河流生态引水领域以及雨水回收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也表现出了广阔的应用前景。
需要注意的是,生态过滤技术(EFT)宜与外源截污、内源清淤工程措施结合起来,否则会由于外源污染物的不断注入、内源污染物的不断释放而影响湖泊水体净化效果。当然对于不具备截污条件、不适合内源清淤处理的水体也可直接采用该生态过滤技术(EFT)原位将污染的湖泊水净化处理后再进入水体,全面提升水体水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