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及法律体系结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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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政府的组织概述

2 中国政府的组织概述

第二章 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 1)国家级政府机关-
政府职能概述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 中共中央委员会
(1)中共中央机关
政府职能
公共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与公共行 政职能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 构与职能 中国政府机关 的职能 中国政府机关 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 的结构
中 共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中 共 中 央 宣 传 部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共 中 央 统 战 部
中 央 政 策 研 究 室
中 央 政 法 委 员 会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工 作 委 员 会
第二章 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
政府职能概述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构
1)国家级政府机关-(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国 务 院 侨 务 办
新 华 通 讯 社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防 动 员 委 员 会

学 位 委 员 会
第二章 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
政府职能概述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构
1)国家级政府机关-(3)国务院 ① 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和改委、商 务部、教育部等 ② 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 航空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统计局等 ③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 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④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 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 ⑤ 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邮政局、国 家文物局、国家烟草专卖局等。 ⑥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文档资料

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文档资料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 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 参政议政。
中国政府机关 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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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概述
政府职能
公共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与公共行 政职能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 构与职能
中国政府机关 的职能
中国政府机关 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 的结构
政府职能与公共行 政职能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 构与职能
中国政府机关 的职能
(3)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 (4)政协省(直辖市、自治区)委员会
3)地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政府机关 (1)市(州、区)党委
中国政府机关 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 的结构
(2)市(州、区)人大常委会 (3)市(州、区)政府 (4)政协市(州、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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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
政府职能概述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构
政府职能
公共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与公共行 政职能的关系
中国政府机关的结 构与职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0.27•【分类】政府白皮书正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27日)目录前言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结束语前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它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

建国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着组建和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艰巨任务。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

四川省文化廳
四川省衛生廳
四川省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川省審計廳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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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
• 政府部門設置的基本原則 • 職能優先、完整統一、權責一致、 • 精簡與效能、依法設置 • 各部門須有“三定”規定 • 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 改革趨勢 • 職責法定化,部門組織法
精选2021版课件
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22中央政府基本架構中央政府基本架構2121組成部門組成部門2828外交部國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2222直屬機構直屬機構1818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323辦事機構辦事機構44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列入中央序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列入中央序列24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地震局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33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3131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的關係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省政府自治區政府直轄市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地級市政府自治州政府自治縣政府縣政府縣級市政府市轄區政府縣政府市轄區政府鎮政府鄉政府民族鄉政府街道辦事處3232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市資訊化工作辦公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委市政府信訪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文物局市新聞出版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地方稅務局市交通委員會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3333四川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四川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四川省審計廳四川省計劃生育委員會四川省衛生廳四川省文化廳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四川省林業廳四川省農業廳四川省水利廳四川省交通廳四川省建設廳省大型水電工程移民領導小組辦公室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監察廳四川省國家安全廳四川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四川省科技廳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四川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四川省資訊產業廳44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職責法定化部門組織法55政府部門內設機構5151省級人民政府層級圖省級人民政府層級圖省級人民政府層級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5252地市級人民政府層級圖地市級人民政府層級圖地市級人民政府層級圖市人民政府地區行署地市級5353市縣級人民政府層級圖市縣級人民政府層級圖市縣級人民政府層級圖市縣人民政府5454鄉鎮級人民政府層級圖鄉鎮級人民政府層級圖鄉鎮級人民政府層級圖鄉鎮人民政府政府及

我国的行政组织体系分析

我国的行政组织体系分析
我国的行政组织体系
行政组织体系
• 行政组织体系又称为官僚政治或官僚主义, 并不带有贬义 • 各机关,各部门及各阶层之间,为履行行 政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相互关系模式, 由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交叉而成
中央人民政府机构
1.国务院办公厅 2.国务院组成机构
3.国务院直属机构
4.国务院办事机构 5.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6.国务院行政序列外机构
国务院组成机构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 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 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机构,其设置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 定。其行政首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 其行政首长一般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的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到25个。
国务院行政序列外机构
由国务院非常设机构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组成 新华通讯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地震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气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行政机构。 具有相对独立性,副部级。 国家信访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铁路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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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是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设立的正部 级国务院部门,承担相关专门职责。中国国务院目前有七个国务院直属部门。 国务院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专门事项的研究、发布,因此不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 央直属机构序列。)

我国立法体系制度和结构

我国立法体系制度和结构

既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四)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还可以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五)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还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六)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立法体制,是指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立法权限划分的情形和状态,是关于立法权、立法权运行的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体制,根据各级各类国家立法机关的权限,可以作如下分类:一、中央一级(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其他的基本法律。

中国地方政府结构

中国地方政府结构

中央委员会
中央军委 大军区 党委 集团军 党委 师党委 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 市、地、州党委
中央国家 机关党委
国务院行政主管 部门党委 省级行政主管 部门党组 市级行政主管 部门党组 区县职能部门 党委或党组
企事业单位 党委或支部
团党委
Hale Waihona Puke 区、县党委 乡、镇、街道 党委 村(居)委会 党支部
营党委
连党支部
党政结构(以洪山区为例)
地方政府机构类型
第1级
地方政府
第2级
办 公 机 构
工 作 部 门
直 属 机 构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办 事 机 构
派 出 机 关
第3级
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
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
机构内的机构
政府机构类型:
人大常委会会议每2个月至少举行1次,由人大委员会主任召集。人大常 委会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日常工作。人大常委会还设立各种专门委员 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人大联络处不是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担负在省级人大常委会和 地区所属各县人大常委会之间的情况沟通工作。
省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设立的时间
法院体系
最高法院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其 他 专 门 法 院
石 油 法 院
农 垦 法 院
森 林 法 院
海 事 法 院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高级法院
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 直辖市内设立
军 事 法 院
省、自治区辖市的
自治州内的
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
中级法院
县和(县级)市的 自治县的 市辖区的 基层法院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检察院体系

中国当代行政组织结构

中国当代行政组织结构

二、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副总理、 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国务院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行长、审计长、秘书长负 责本部门的工作,同时对总理负责。 (2)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 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并对重大问题拥有最 后决定权,该权力不受“少数服从多数” 原则的限制。 (3)总理拥有人事提名权。 (4)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中国行政组织结构
本章重点
了解我国各级政府组织的机构设臵情况 理解各级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 掌握我国中央政府组织体制的主要内容
本章框架
第一节 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 法律地位 领导体制 职权配置
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关
省级人民政府 市级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 乡级人民政府
第三节 特别地方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3、总理的罢免与辞职 国务院总理的罢免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罢免案应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提出。 国务院总理可以提出辞职。
三、国务院的职权配置
立法权 提案权 领导与管 理权
监督权
人事权
三、国务院的职权配置
1、行政立法权 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在全国范围内 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即行政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有权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决定和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行政规章。 此外,国务院还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 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条例等。
三、国务院的职权配置
4、行政监督权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发布 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 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 的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同样有权对地方政府制定的行 政措施和行政规章行使监督权,有权改变 或者撤销那些违反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 的规章,以保证全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忠 实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 法规。

国家组织机构图介绍

国家组织机构图介绍

首先说一下这些都是政府网站上面可以找到的东西并且已经公布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以及相关条文。

经广大朋友们提醒,再说明一点有些部门领导已经更换有些资料相对滞后~但这个日志主要是让大家了解组织架构,除了这个,如果有什么错误请大家吐槽,谢谢~中国人提起部委,往往会加上“中央”两字作为前缀,因其往往掌握一个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大权。

中央的诸多法规和决策,背后多是部委意见,只是后来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发出,戴上了中央的帽子。

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部委资源分配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跑部钱进”之说,也由此国家发改委才会被称为“小国务院”。

实际上,部委是统称,其实也分三六九等。

其本身地位在官方系统内就有明摆着的不同,至于实际权责之下的民间影响,则更是千差万别。

首先是隶属于党中央的“部”: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

这些党口的“部”,一般来说规格都比其他部委高。

像中组部和中宣部,部长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统战部部长则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也是副国级的高级官员。

党的部门比如中组部、中宣部是不挂牌子的,而且凡是党的部委门口必有武警站岗,不许拍照。

其次的一些部委,按照官方表述,是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实就是“内阁”部门。

这些部门很多我们平时很熟悉,诸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司法部、环保部、文化部等。

国务院的部委很多没有武警,行人可于门口拍照。

“内阁”部委之下,是一个孤单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

给予这个“直属特设机构”的名称,是表示对国资委的重视,因为国资委管着100多家大型央企。

除了这些“部”和“委”之外,接下来是很多部级的“总局”和“总署”,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安监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它们就不是“内阁”部门了,而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同样是正部级,但是和“内阁”部委在权力上却有很大区别,当初国家环保总局就为了升格为环保部奋斗多年。

具体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只负责执行,不能参与决策。

中国国家政治权力结构

中国国家政治权力结构
中国政治权力结构
当代中国实际的权力结构体系
军队
中共中央政治局
中共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政协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
中共省委
省级政府
省级人大
中共市/县委 基层党组织
市/县级政府 乡镇级政府
县级人大 略 乡镇级人大
省级政协 县级政协
宪法规定的我国权力结构体系
国家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由国务院组 业务,具有
成 主 务
部门管理, 管特定业 ,行使行政
独 管
立 理
的行 职能
政 ;
管理职能; 设立由国务
设立由国务 院决定
院决定
办事机构 (4)
总理办理专 门事项,不 具有独立的 行政管理职 能;设立由 国务院决定
议事协调 和临时机构
• 党章规定: – 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 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 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 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现实中执政党对国家立法机构的领导关 系是通过领导人的交叉任职实现的。
地方各级 人大及其
常委会
地方各 级人民 政府
所属各工 作部门
中央政治局 及其常委会
地方各级 党委
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特点
• 1954年以来一直是“双元双轨”的权力结构。 —同时存在执政党和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两个权力中心; —同时存在党和国家两个权力体系。
• 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绝对权威,同时 具有很强的直接示范作用。
高级检察院

国家组织机构图

国家组织机构图

首先说一下这些都是政府网站上面可以找到的东西并且已经公布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以及相关条文。

经广大朋友们提醒,再说明一点有些部门领导已经更换有些资料相对滞后~但这个日志主要是让大家了解组织架构,除了这个,如果有什么错误请大家吐槽,谢谢~中国人提起部委,往往会加上“中央”两字作为前缀,因其往往掌握一个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大权。

中央的诸多法规和决策,背后多是部委意见,只是后来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发出,戴上了中央的帽子。

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部委资源分配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跑部钱进”之说,也由此国家发改委才会被称为“小国务院”。

实际上,部委是统称,其实也分三六九等。

其本身地位在官方系统内就有明摆着的不同,至于实际权责之下的民间影响,则更是千差万别。

首先是隶属于党中央的“部”: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

这些党口的“部”,一般来说规格都比其他部委高。

像中组部和中宣部,部长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统战部部长则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也是副国级的高级官员。

党的部门比如中组部、中宣部是不挂牌子的,而且凡是党的部委门口必有武警站岗,不许拍照。

其次的一些部委,按照官方表述,是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实就是“内阁”部门。

这些部门很多我们平时很熟悉,诸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司法部、环保部、文化部等。

国务院的部委很多没有武警,行人可于门口拍照。

“内阁”部委之下,是一个孤单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

给予这个“直属特设机构”的名称,是表示对国资委的重视,因为国资委管着100多家大型央企。

除了这些“部”和“委”之外,接下来是很多部级的“总局”和“总署”,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安监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它们就不是“内阁”部门了,而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同样是正部级,但是和“内阁”部委在权力上却有很大区别,当初国家环保总局就为了升格为环保部奋斗多年。

具体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只负责执行,不能参与决策。

解读宪法政府的组织结构

解读宪法政府的组织结构

解读宪法政府的组织结构宪法政府的组织结构是指国家宪法所规定的政府机构以及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能划分。

在现代国家中,宪法政府通常由多个机构组成,每个机构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功能,共同协作以实现国家的治理和发展。

本文将对宪法政府的组织结构进行解读,并探讨其重要性和作用。

一、立法机构宪法规定的政府组织结构中,立法机构是其中之一。

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在民主国家中,立法机构通常由代表人民意志的议会或国会构成。

议会中的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代表着人民的利益。

他们通过讨论、辩论和表决的方式来制定和修改法律,确保国家的法律体系完备、公正和合理。

立法机构的作用非常重要,它是保障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能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保障公民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立法机构也起到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确保政府依法执政。

二、行政机构行政机构是宪法政府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和管理国家的政策和法规。

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实施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

在行政机构中,国家元首、总理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是行政机构的代表。

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通常是分层次的,上下级之间有着明确的权责关系。

国家元首负责总体统筹和决策,总理负责国家政府的日常运行,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管理。

行政机构的良好组织结构和高效运作对于国家的有效治理至关重要,它能够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提高政府执行力度和效率。

三、司法机构宪法政府的组织结构中还包括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解决纠纷和维护公正。

司法机构通过审判和法律解释的方式来实现公民的权益保护、社会的秩序维护以及法律的适用。

通常,司法机构由法院和检察院组成。

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以法律为依据进行判决。

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负责依法实施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公平适用,打击犯罪行为。

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是其最重要的特点。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图表总结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图表总结
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
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省级外经贸委
省级住建委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
外经贸委
住建部
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
(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
■超载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 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物权法
■ 侵权责任法
■ 公司法
■ 招标投标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城乡规划法
■ 建筑法
■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 标准化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预算法
■ 审计法
■ 节约能源法
■ 政府采购法
■ 反垄断法
■ 残疾人保障法
■ 矿山安全法
■ 劳动法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浅谈当代中国政府基本架构,主要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

浅谈当代中国政府基本架构,主要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

浅谈当代中国政府基本架构,主要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作者:魏福多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12期【摘要】在分析研究当代中国政府时,首先要了解中国政府的执政方式及政府等级划分,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承担的职能角度,了解并掌握政府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

本文从纵向的政府层级划分和横向的职能划分两个角度探讨当代中国政府。

【关键词】政府;架构;关系在研究中国政府时,首先要明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府最大的政党,也是中国政府唯一的执政党,在中国的政府事务管理中占有主导地位,所以,在研究中国政府时,了解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历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本文不作展开描述。

一、政府的含义及职能(一)政府的含义政府是一个国家为了维护和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按照区域分割原则,以暴力统治为依托,组织起来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政府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则泛指各类国家权力机构,包括一切依法享有制定法律、执行和贯彻法律,以及解释和应用法律的公共权力的机构,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狭义的“政府”概念仅仅是指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

1、广义政府:即指一个国家内行使国家权力的全部组织体系。

在不同的国家,从广义上看,主要在以下不同的含义上使用政府概念(1)在中国和许多其他国家,政府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经常被使用。

例如,当国家领导人和外交代表,如国家主席、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外交部长和大使,在讲话或文本中谈论“我代表国政府”时,他们指的是“中国政府”代表中国政府的全部或整个中国国家机关。

(2)政府等于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总和。

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在政党政治的意义上,政府和政党是一体的,这是当代大多数国家的现实。

2、狭义政府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国家政治权力体系的组织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权。

这是在日常管理与生活中通常使用的狭义政府的含义。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 * 台办 * 新闻办。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1个)信访局粮食局烟草局外专局海洋局测绘局邮政局文物局中医药局外汇局煤矿安监局* 档案局* 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知识点21)中央人民政府的架构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国务院的组织体制:(1)国务院组成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2)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院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3)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4)会议制度:国务院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总理办公会议制度。

注: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3.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机构、国家行政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注:(1)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2)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但行政首长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但可列席国务院全体会议。

(3)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2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a.省、地级市设秘书长。

秘书长是领导职务。

b.乡镇原则上不设工作部门。

2.任期:省、市、县(区):五年乡镇:三年正副行政首长均由人大选举产生。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

即省长、市长、镇长负责制。

4.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与上级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关系:a.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要由本级政府报请上级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b.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国家税务c.实行省级政府垂直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5.派出机构:其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但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并在管理效力上与派出它的政府或政府部门相同。

法律常识:行政法知识考查精要解读行政法是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警考试、三支一扶考试、选调生考试等公职考试中的法律常识的考查知识点之一,在本文中归纳总结了行政法知识的考查要点供考生复习参考。

一、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
中国政府机构的基本状况
中国政府的基本状况
一、中国政府基本概况 二、政府机构改革与自身建设
一、中国政府基本概况
1、政府的含义 2、中央政府的基本架构 3、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 4、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5、政府部门内设机构 6、政府运行机制
1、政府的含义
广义: 泛指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类似于公共部门、国 家机关等概念&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国 家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
3、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世界各国两种类型:单一制和联邦制 • 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关系 • 改革趋势 明确各级政府职能
3.1、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省政府
自治区政府
直辖市政府
特别行政区政府
地区行政公署
地级市政府
自治州政府
自治县政府 县 政 府 县级市政府 市辖区政府 县 政 府 市辖区政府
常委会
地方各 级人民 政府
所属各工 作部门
中央政治局 及其常委会
地方各级 党委
1.4、其他相关机构
党群机关&中共及各民主党派8大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 关;各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社团
党政机关&党群机关和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归属于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开支事业
经费&共有9类:教育单位;科研单位;规划和勘探勘察 设计单位;文化新闻出版单位;卫生单位;农业事业单位;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公职机关或公共部门&“吃财政饭”、“吃皇粮”机关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一级政权
2.1、组成部门28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

中国政府组织结构图一、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结构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体系
三、中国国家权力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四、中国政府机构(国务院基本架构)
五、中国政府部门官员级别
A、官员升级流程: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八级台阶。

(从一个普通科员成长为一位正厅局级官员,大约需要25年!)
B、准国级城市:香港、澳门2个特区城市(享受国家级待遇,可以单独参加国际经济、社交等,高级自制,有自己的区旗,区徽)。

C、省级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享受正部级待遇)。

D、副省级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成都9
个城市和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5个计划单列城市(享受副部级待遇) E、准副省级城市: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10个“较大的市”。

F、正厅级:一般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为正厅级干部),正厅及以上为高级干部。

G、正处级:一般县级市(县委书记、县长为正处级干部)。

六、第十八届中共中央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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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结构
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共中央
军事委员会
寺主各级人民政
府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
的自治机构
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四十五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
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负责。

对人大和人大常委负
责。

法院是审判机
关,检察院是检察院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
关,同时也是公诉案
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
查批准逮捕,其自侦
案件的侦查,以及审
查起诉,和所有公诉
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
庭作控方。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
关,其主要职责是依
法行使审判权,包括
民事案件,刑事案件
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
是审判监督关系,不
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
关系。

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
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
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
程,并对法院的违法
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
见与提出抗诉等。

另外在刑事公诉案件
中,检察院和法院以
及公安是分工协作,
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的关系。

宪法国旗法国徽法
国籍法
戒严法
立法法
缔结条约程序法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领海及毗连区法
引渡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工会法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五人大国歌的决议
国务院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批复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法
物权
人身权
侵权行为法
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知识产权
债权
婚姻家庭继承
市场经济主体
公司法
破产法
企业法
证券、期货、债券
海商
保险
票据
租赁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法律制度与体系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环境保护
24.海关
25.旅游
26.气象
27.地震与地质灾害
28.测绘
1.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
2.犯罪和刑事责任
3.刑罚
4.量刑
5.自首
6.数罪并罚
7.缓刑
8.减刑
9.假释
10.危害国家安全罪
11.危害公共安全罪
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罪
1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
14.侵犯财产罪
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6.妨害婚姻家庭罪
17.危害国防利益罪
18.贪污贿赂罪
19.渎职罪
20.军人违反职责罪
21.反革命罪(废)
1.经济体制改革与对
外开放
2.计划、投资
3.财政
4.税收
5.金融
6.基本建设
7.标准化、计量
8.质量管理
9.统计
10.资源与资源利用
11.能源与能源工业
12.交通运输
13.邮政电讯
14.农牧业
15.工业
16.商贸物资仓储
17.工商管理
18.物价管理
19.市场中介机构
20.对外经济合作与
三资企业
21.对外贸易
22、反不正当竞争法
1.劳动
2.社会保障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知识产权诉讼
5.海事诉讼
6.告诉申诉
7.仲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
性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
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
治沙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
环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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