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大建筑施工毕业实践实施细则08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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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与管理毕业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毕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活动,是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实践,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创造条件。

为更好地达到以上目标,根据中央电大《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毕业实践教学要求(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毕业实践的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掌握一般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材料应用、检测和保管、工程计量与计价、内业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能力目标

能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建筑生产一线基层的技术及管理岗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和技术观。明确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毕业实践的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的教学要求体现于整个工作各个阶段中,可根据课题的特点而有所侧重,但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根据课题任务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

2.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资料搜集、文献检索查阅;

3.毕业实践活动提倡从当地和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实际的单项工程施工现

场作为实践的基地。学生则以施工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助手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学习专业技能,练就岗位能力。如果可能最好选择一些能在毕业实践期间经历从开工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并根据本

细则第七项所设方向及学生岗位方面的要求进行轮岗;

4.对毕业实践进行总结,撰写设计或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三、毕业实践的组织实施

1.校部专门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工作的安排布置;对毕业设计过程的管理、检查、指导;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终审、毕业答辩的组织及成绩认定。

2.各基层试点单位应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该专业毕业设计的具体实施。要求必须有至少一名本专业专(兼)职教师具体负责。试点单位须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报校部,并按校部批准的计划开展工作。

3.各试点单位负责毕业实践成绩的初审和汇总,并向西安电大报送有关材料;西安电大负责验收;中央电大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终审,终审后确定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参加毕业设计的资格及其认定

1.修完本专业全部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毕业所需最低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

2.所有参加本专业学习的学员均必须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方具备毕业资格。毕业设计和答辩不得免修。

3.毕业实践课程不得免修,且有效设计时间不少于10周,学分为10分。

4.基层试点单位负责初审,并按要求进行学生毕业设计资格申报。

五.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设计的业务指导者,又是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的全过程。

(一)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2、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土建类专职教师担任,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或聘请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一线任职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等)担任。外聘的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务或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3、参加西安电大集中实践环节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二)上报“指导教师申报表”流程

1、各教学点初审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的前一个学期第18周之前将本教学点聘请的指导教师情况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上报西安电大;

2、西安电大在收到“申报表”后1周内将复审后的“指导教师申报表”其中二份返还分校(分校存档一份,返还教学点一份),另一份留省校备案。

3、经审核合格的教师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4、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都要由指导教师详细记录指导的时间、内容和指导方式,即填写《指导教师记录表》。指导工作结束后,由学员将指导记录装订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封面之后。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全过程,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7、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四)指导教师工作量

为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8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0人为上限。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

六.毕业设计的进程计划

为保证学生毕业设计有足够的时间,应在第五学期末布置毕业设计任务,是学生利用假期进行毕业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第六学期进行毕业。

毕业设计进程见下表1(各阶段任务以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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