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郑州航院重新核查新生登记表

合集下载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范文(六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范文(六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范文郑州航院工会会计学院分会会员会籍管理制第一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本院教职工,包括符合入会条件合同制教职工、临时合同制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人中国工会组织。

第三条要求加人工会的教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人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校工会批准之日算起。

第四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退会自由。

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并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第六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____个月不缴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第六条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学院工会委员会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八条工会会员调离本院,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院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雷同。

第九条会员因失业或下岗,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本院工会保留其会籍。

第十条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织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第十一条会员离休、退休,可保留会籍。

第十二条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报告学校工会委员会核准,由校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缴纳会费。

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以后,离退休人员的会员证由本人保存,其他保留会籍者的会员证自作出保留会籍的决定之日起失效,并由院工会收回。

第十三条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教职工,又提出申请人会,允许其重新办理人会手续。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范文(二)郑州航院工会会计学院分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计学院工会分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在中共会计学院党总支领导下,代表会计学院教职工利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

郑州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郑州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郑州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郑州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亲爱的同学:为确保您平安顺利入学报到,特通知如下:一、入学报到前做好准备(一)健康打卡和行程信息填报(1)请按照学校要求,每天如实在“郑州大学师生健康上报平台”完成健康上报。

(2)学生报到时间为9月12日、13日,请按照通知时间报到,原则上不得提前到校。

(3)提前安排入学报到行程,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尽量选择直达的火车、航班,较少换乘。

鼓励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点对点、一站式”送学生入学报到活动。

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开车送学生入学报到,家长把学生送至学校附近指定的停车区域后尽快离开。

(4)9月10日,登录健康上报平台,点击“新生报到”选项,提交个人行程信息。

同时,扫描国务院大数据“疫情防控行程卡”“国家政务服务”,上传扫码截图。

返程信息要写明返程交通方式(火车、飞机、私家车)、到达郑州时间等信息。

学校在郑州火车站、高铁东站、飞机场安排有接站,请注明是否需要接站。

学校接站时间为9月12日、13日8:30—19:30郑州东站:郑州东站出站口有志愿者举牌引导新郑机场:新郑机场到达口有志愿者举牌引导火车站西广场:火车站西广场地上靠北侧设置有郑州大学入学报到接待处,请需要乘坐的同学从火车站西出口出站上广场地面后,到接待处乘车。

(5)通过健康打卡系统查询进入校门和住宿位置。

(二)准备行李物品请准备必须的生活用品,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学生入校后前10天要佩戴口罩。

(三)健康评估和管理根据《郑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12号),及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请按照《郑州大学2020级新生风险评估与健康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个人健康评估。

河南省外的新生(含开学前14天到过省外的新生)报到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8.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程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件和郑州市工程系列注册类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郑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一)网上申报:2022年8月1日---8月25日;(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31日;(三)评审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三、申报评审政策(一)正常申报工程师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评价标准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1. 考核认定的范围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

包含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1)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注册消防工程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工程师、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注册设备监理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

郑州航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讨论稿)

郑州航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讨论稿)

郑州航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是反映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能与权限,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和档案管理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三条本科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

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分类保管和利用。

在较短时间内对本科教学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短期档案由教务处、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按档案的形成及其相关性负责保管和利用。

其中,教务处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常规教学档案,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统一保管和利用;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常规档案主要由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和利用。

第四条档案馆、教务处、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分管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配备相应专(兼)职教学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教学档案。

(一)档案馆职责1.监督、指导教务处和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组卷工作,并接收组卷完毕的档案进馆。

2.负责对接收来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鉴定、保管和统计。

3.开展教学档案的开放与利用工作,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服务。

4.确保归档教学档案的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5.利用本科教学档案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和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配合教务处对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本科教学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教务处职责1.贯彻学校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学校教学的规章制度之中。

2.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协同做好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教务处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规范。

郑州工商学院

郑州工商学院

郑州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章入学、新生复查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

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给予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2周内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新生复查工作由主管院领导负责,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分院及相关部门配合。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第五条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发给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发展党员材料汇编

发展党员材料汇编

郑州航院发展党员材料汇编中共郑州航院党委组织部2017年4月目录发展党员流程图 (1)入党申请书的写法和要求 (2)申请入党谈话记录表 (3)党员推荐意见表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说明 (5)思想汇报的写法和要求 (8)群众意见汇总表 (9)发展对象人选答辩记录表 (10)自传的写法和要求 (11)函索证明材料 (13)关于XX同学入党的政治审查报告 (14)郑州航院发展党员预审表填写说明 (15)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16)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20)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21)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填写说明 (22)转正申请书的写法和要求 (23)郑州航院XXXX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表 (24)郑州航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5)补充说明 (34)发展党员流程图入党申请书的写法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

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学应写书面申请,字数在2000字左右。

字迹要清晰工整,避免涂抹不洁、难于辨认。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l、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找出的差距、存在的不足、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4、结尾。

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

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5、落款。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XX班XXX学生”,下一行居右书写“XXXX年XX月XX日”。

申请入党谈话记录表党员推荐意见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说明说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需要考察3个月以上,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列为发展对象至少需要考察1年以上。

关于举办郑州航院第十四届大学生科

关于举办郑州航院第十四届大学生科

关于举办郑州‎航院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纪念建团九‎十周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搭建具有时代‎特征、青年特点的大‎学生校园科技‎艺术活动平台‎,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积极投身郑航‎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经研究决定举‎办郑州航院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为确保艺术节‎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本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建团九‎十周年,全面推进郑航‎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为主‎题,以发挥学生专‎长、展现学生风采‎、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充分展示近两‎年来我校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的丰硕成果‎,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引导当代大学‎生建功中原,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时间4月18日-6月1 日三、组织领导成立郑州航院‎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名单如下:顾问:张力奎施进发主任:郭秀华程天宝副主任:李现宗贺金社张锐郝红军王霞申金山石培哲高海水委员:刘红林徐保山王志强常天德颜敏叶忠明张又林张留杰贺庆来叶伟杰胡中艳齐允峰甄尽忠常春福田恩宝李泽锋田军李胜伟秦洪珍史淑桃白全礼李春灿石英王利红郭银玲李玉梅张新红路玲王艳萍卫铁林刘兆瑜楚恩熠赵辉葛育新薛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主任:吴红兵成员:校团委其他人‎员;艺术教育中心‎相关人员;各院(系、部)团总支,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院(系、部)学生会及相关‎社团负责人。

高芳芳与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其他公安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高芳芳与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其他公安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高芳芳与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其他公安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0【案件字号】(2020)豫71行终1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红伟王伟王婧【审理法官】侯红伟王伟王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高芳芳;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王全忠【当事人】高芳芳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王全忠【当事人-个人】高芳芳王全忠【当事人-公司】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刘红卫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张瑞杰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红卫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张瑞杰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红卫张瑞杰【代理律所】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高芳芳;王全忠【被告】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航空港区分局具有对高芳芳作出被诉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第三人鉴定结论合法性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航空港区分局具有对高芳芳作出被诉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本案中,高芳芳于2019年5月17日18时17分许,驾驶(防盗备案号郑州9023108)立马牌两轮电动车沿郑州航空港区始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凌庄村口处时,与沿始祖路同向行驶的王全忠驾驶的(防盗备案号郑州9051781)台铃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王全忠摔倒受伤。

高芳芳未下车查看,驾车离开了现场。

王全忠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上述事实有受案登记表、高芳芳的询问笔录、现场视频、现场勘查笔录、现场事故照片、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

毕业论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毕业论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论文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应另选题目
创作,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 答辩,或直接按照结业处理。
4、5月10、11日(第11周周二、周三), 法律系对学生毕业论文查重,并将检测结 果通知相关论文指导教师。
5.5月12日(第11周周四):首次检测通过的学 生,论文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所有论 文材料(含论文预评成绩)交到系办。
• (2)每位指导老师一定要确认您所指导的学生所提交给您 的论文电子版为最后成形的、最终的毕业论文。(当然, 如果第一次查重未通过检测需要修改者例外)
• 第一次查重:
• (1)A类:文字复制比<30%,通过检测;(2)B类 :30%≤文字复制比<70%,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导 下修改论文,在论文答辩前一周修改完毕并再次 查重,如果文字复制比仍≥30%,不得参加本届毕 业论文答辩;(3)C类:文字复制比≥70%,查重检 测直接视为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当年学生毕业
认。
• (建议:文字使用Microsoft Word编排,图形可使用其它软件绘制)。
法律系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 (四)编排构成
• 1.前置部分
• (1)封面设置
• 第一排:“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黑体小二号字,居中排列,第一排前空两 行(三号字);
• 第二排:“毕业论文(设计)”,黑体一号字,居中排列,与第一排空一行(三 号字);
• 8、5月19日(第12周周四)上午,二次查重 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将论文相关纸质材料交给指 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将材料交至系办。
法律系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 9、5月19日(12周周四)各答辩小组 领取相应的材料,准备答辩事宜。
• 10.5月30日至6月3日(第14周周一— —周五)毕业论文答辩。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存根)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存根)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存根)
告知书第号学生_____,学号_____,于___学年—___学年第__学期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特进行预警。

送达人签字:_______领取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
………………………………………………………………………………
告知书第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
______同学:
您在___学年—___学年第_学期中具有如下___情况:
□(一)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二)一学年(大一学年、大二学年)所修读课程总学分不足30学分的;
□(三)第七学期(城市规划第九学期)期末,除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外,仍有应修课程未取得学分的;
□(四)一学年内旷课累计达到20学时以上或因其他原因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

注:艺术类专业学生由所在院系自行确定预警对象
如此类情况不能及时消除,您将有可能因此无法顺利圆满地完成学业,请给予高度重视。

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院系(部)取得联系。

学生本人签名_____
年月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教办〔2016〕1046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教办〔2016〕1046号各高等学校:定于2016年12月23日至31日,开展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现将《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12月20日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安全工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高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治理、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时间12月23日至31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掌握。

二、检查分工此次检查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组成检查组,每组3-5人,教育部门由有关高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高校安全保卫处处长、检查学校属地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检查组组长单位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

各检查组联络员要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同志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各检查组组长单位要为检查工作提供车辆等后勤保障。

参加检查人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第一组:(10所高校)组长:河南大学副校长成员:河南师范大学保卫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李建坡(河南师范大学保卫处长),电话:188****6869检查单位: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郑州成功财经学院、郑州科技学院、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第二组:(10所高校)组长:河南理工大学副校长成员:安阳师范学院保卫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理工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郭成立(安阳师范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5****8762检查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铁道警察学院第三组:(9所高校)组长: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成员:河南科技学院保卫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师范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张文成(河南科技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6****0615检查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工程学院、郑州师范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州财经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四组:(10所高校)组长:南阳师范学院副院长成员:河南理工大学保卫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南阳师范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娄平仁(河南理工大学保卫处长),电话:139****1543检查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郑州校区)第五组:(10所高校)组长: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成员:洛阳师范学院保卫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科技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王利超(洛阳师范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9****5181检查单位:郑州大学、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六组:(9所高校)组长:河南科技学院副院长成员: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许昌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叶先锋(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6****3429检查单位: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城市职业学院、郑州工商学院(原万方学院)、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郑大体育学院、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第七组:(10所高校)组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成员:河南工业大学保卫处长、新乡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张景现(河南工业大学保卫处长),电话:136****5918检查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新乡校区)、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第八组:(8所高校)组长:河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成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保卫副处长、焦作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中医药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刘炜(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保卫副处长),电话:138****7692检查单位: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黄河科技学院(济源校区)、黄河交通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九组:(7所高校)组长:商丘师范学院副院长成员: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保卫处长、信阳或驻马店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商丘师范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李志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8****5079检查单位:信阳师范学院、黄淮学院、信阳农林学院、信阳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组:(8所高校)组长:河南工程学院副院长成员:中原工学院保卫处长、洛阳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河南工程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吴翔胜(中原工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8****1890检查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拖拉机学院第十一组:(7所高校)组长: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副校长成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处长、平顶山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魏保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处长),电话:135****1761检查单位: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教育学院、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二组:(10所高校)组长:安阳师范学院副院长成员:河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长、周口或商丘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安阳师范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刘明(河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长),电话:136****8878检查单位:商丘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工学院、商丘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永城职业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组:(6所高校)组长:黄淮学院副院长成员:郑州大学保卫副处长、开封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信阳师范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李建勋(郑州大学保卫副处长),电话:136****0383检查单位:河南大学、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开封大学、商丘学院(开封校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开封教育学院)第十四组:(7所高校)组长:洛阳师范学院副院长成员:郑州师范学院保卫处长、许昌或漯河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洛阳师范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郑斌(郑州师范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5****4960检查单位: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组:(8所高校)组长:中原工学院副院长成员:河南工程学院保卫处长、安阳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中原工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任重(河南工程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5****5956检查单位: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工学院、安阳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十六组:(6所高校)组长:周口师范学院副院长成员:郑州轻工业学院保卫处长、南阳市公安消防部门1名同志、周口师范学院1名工作人员联络人:朱仁可(郑州轻工业学院保卫处长),电话:136****8338检查单位: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职业学院、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三、检查内容(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1、动员部署情况。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1)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件校教〔2013〕60号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学校各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已于9月2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8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为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充分利用我校优质教学资源,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二、修读条件具体下列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教育: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2.在校期间主修专业所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且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的在校一年级本科学生;3.无考试违纪、作弊和纪律处分记录;4.申请修读的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须分属不同学科门类,且在校期间限修读一个双学位专业;5.符合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和审批程序1.符合以上修读双学位条件的学生,每年4月份提出申请,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报送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2.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制订本专业选拔办法,并具体组织学生选拔工作。

选拔办法报送教务处备案;4.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根据学校拟定的双学位录取计划和选拔结果,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教务处;5.教务处将预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放修读双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

四、学籍管理1.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为双学位学生建立修读双学位的学籍档案;2.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为某一双学位专业后,须在每学期开学初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双学位资格;3.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自行退选。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2 2 4 2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2 2 2 2
2 2 2
2 2
2
3400 3400 3400 3400 3400 3400 9400 9400 11400 11400 4 3400 5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4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4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2 3400 4 3700 4 3400 2 3700 10 3700 4 3700 2 3700 10 3700 4 3700 2 3700 2 3700
1
5 5 10 10 10 10
18 77 0 95 0 95
4 1 26 8 18 10 106 22 57 20 8 0 0 0 140 30 75 30 5 0 0 0 145 30 75 30
11 2 10 20 40 100 0 0 50 120 13 0 63 120
3700 3700 3400 3400 3400 3400 3400 34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400 3700 3400 3700 3700 3700 3700 3700 3400 3400 9600 9600 5700 5700 5700 5700 9500 950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21•【文号】学位办[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将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1.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中医师承)、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等专业学位。

2.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1. 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2、附件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工作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全国联考科目和时间安排见附件5。

4. 考务工作全国联考考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具体事宜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指学校对已经通过初步审核的新生进行再次审核,以确保其入学资格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介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内容。

1.学籍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包括确认新生是否具有合法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新生的学历背景真实可靠。

2.身份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核实新生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合法。

这包括检查新生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对于国际学生,还需审核其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健康状况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其身体健康。

这包括体格检查、病史调查等。

学校可能要求新生提供健康证明或进行一些必要的体检项目。

4.财务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能力支付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如果有需要,学校可能要求新生提供财务担保文件、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5.语言能力审核:对于需要特定语言水平的专业或课程,学校将对新生的语言能力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具备进入该专业或课程的基本语言能力。

这可能包括面试、语言考试等环节。

6.其他审核:学校还可能对其他涉及新生入学资格的因素进行审核。

比如,学校可能会严格审核新生的违纪、违法记录,以确保校园安全和秩序。

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学校通常会要求新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进行一些必要的面试、测试或调查。

对于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材料或无法通过其他审核的新生,学校有权拒绝其入学申请。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保证学校招收的新生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

这有助于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办学质量,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

因此,学校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证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总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的重要环节。

通过审核,学校可以确保招收到的新生具备合法的学历背景、真实的身份信息、健康的身体状况和良好的财务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