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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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准入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引进力度,科学公正地遴选项目,提高引进项目质量和政策扶持精准度,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享受区级产业、人才、招商政策,计划到我区落户,或已经落户未享受政策,且无需建设用地的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企业)。
申请享受平台、镇街本级扶持政策的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区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准入评价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科技局、区投促局主要负责人和区委人才办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投促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全区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准入评价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推进工作。
准入评价的实施由区科技局负责牵头、指导和监督,按照“依靠专家、科学评价、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的原则,同一口子征
集、同一标准评估、同一程序评价,按高层次人才项目和科技类项目进行分类评价。四大平台项目由各平台负责评价,鼓励有条件的镇街自主开展评价,非自主评价镇街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科技类项目分别由人社社保局和投资促进局组织评价。各评价组织单位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评价一次,必要时可不定期开展评价。
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人才办:牵头完善高层次人才项目评价办法和扶持政策。
区投促局:1、项目信息收集;2、牵头出台科技类项目准入招商政策;3、负责非自主评价镇街的科技类项目准入评价。
区科技局:1、建立准入评价网上平台;2、制定科技类项目(企业)准入评价标准;3、牵头建立准入评价专家库,具体负责行业技术专家的征集;4、负责准入评价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区人社局:1、完善高层次人才项目准入评价标准;2、负责行业技术专家的征集;3、负责非自主评价镇街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准入评价。
区发改局:负责准入评价项目产业导向的审核。
区经信局:负责创业成功者和企业管理专家的征集。
区金融办:负责专业投资人专家的征集。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评价结果应用的资金。
三、评价指标
围绕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技术水平、管理及资金状况、市场前景、项目可行性、商业模式、投资主体等分别由区人社局、
区科技局制定高层次人才项目和科技类项目的准入评价标准。
四、评价程序
(一)项目征集。项目方由网上平台进行申报,自主选择高层次人才项目或科技类项目,及拟落户的平台、镇街。选择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进入“5213”计划评审程序,选择科技类项目的进入科技类项目准入评价程序。
(二)落户地确认。平台、镇街对申请评价企业的落户平台(镇街)和政策类别进行确认。
(三)形式审查。各评价组织单位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四)会议评审。按照产业门类设立专家评价组(每组成员为 7人,其中行业技术专家3人、投资专家2人、企业家2人),根据评价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表。
(五)结果公示。评价结果确定后,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评价组织单位出具评价告知单。
五、结果运用
(一)科技类项目(企业)评价结果分A、B、C三类,A、B 类为准入项目,C类为非准入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按“5213”计划实施。
(二)评价告知单作为科技类项目(企业)享受区级产业、人才、招商扶持政策和专项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 A、B类项目分别对应不同的扶持政策。申请“一事一议”政策必须先通过准
入评价且评价结果为A类。
(三)项目主体凭评价告知单办理相关手续。
(四)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同一项目在其评价结果有效期内不可重复参评,累计参评不得超过2次,如无重大项目进展不再重复申报。
六、监督管理
(一)各平台、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会同各平台、镇街对全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予以通报。
(二)对已经同意准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内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调整的,须由评价组织单位重新进行准入评价。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科技类项目(企业)准入评价标准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科技类项目(企业)
准入评价标准
一、准入前提
(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导向鼓励类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
(二)项目属于我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并与落户载体的主导产业相一致。
(三)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
(四)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以上,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五)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为高层次人才,或拥有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获投资机构投资的,可优先参评。
二、评价指标
评价总分为100分,包括6个评价指标:
1.负责人及团队(20 分):主要从负责人的创业目的性、创业精神、经历背景,团队中研发和管理人才的组合搭配、创新意识、专业素质、开拓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2.技术水平(40 分):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的技术创新程度(独创性和新颖性、集成创新和继承创新)、项目产品技术先
进性的比较(是国际领先还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还是国内先进)、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的复杂程度、技术的难易度、研发经费的投入)、知识产权(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方面进行评价。
3.管理及资金状况(10 分):主要从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资金现状和实施项目计划的匹配能力,资金筹措方案的可信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4.市场前景(10 分):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市场需求度、市场成熟度)、项目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性能、成本、市场准入条件)、产品未来实现产业化可能性及未来的销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5.项目可行性(10 分):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设定的合理性、技术产品商品化经济指标预期的合理性、项目实施方案(商业计划)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6.商业模式(10 分):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产品开发、生产策略的合理性,市场营销策略、项目产品的获利方式以及未来
1-5 年的定位与发展规划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评价专家组每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为该项目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A类项目,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B类项目,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C类项目。A、B类为准入项目,C类为非准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