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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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规章制度范文(2篇)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范文(2篇)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范文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上下班考勤规定。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岗。

二、每周一早会制度。

每周星期一上午____点____分,召开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早会,由分管局机关的领导主持,会议听取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本窗口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本周工作安排;通报一周来相关单位窗口的业务办理、文明服务等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意见。

三、上班期间工作纪律。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工作时间不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听音乐、炒股票、网上聊天、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大声喧哗、串岗。

三、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接待到大厅窗口办事的群众,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凡申报材料齐全的要直接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对审批所需提供资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建立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台帐;局属各单位相关业务必须在大厅全程办理,杜绝“双轨”运行。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微笑服务,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件零差错、效能零投诉,为群众和企业单位提供热情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三)实行审批单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九公开”,确保服务对象对审批项目办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严格按照一周办结、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制度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五)其他事项。

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向带班领导反映,要积极主动参与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服装礼仪规定。

窗口代表着人社部门的形象。

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应坐姿端正,举止大方;要注重个人形象,穿着整齐。

五、卫生责任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窗口的办公环境,保持窗口整洁。

受理台面应当摆放窗口单位工作牌、对外宣传咨询资料等,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窗口管理制度窗口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1、“六公开"制:公开服务内容、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办结时限,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首问责任制:对联办件,由第一受理窗口组织协办单位窗口进行审查,直至办结;对群众咨询,由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负责答复。

3、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当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发现有缺件和不合要求的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者.4、首席代表制: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首席代表,各单位授权首席代表行使审批权。

5、贴心服务制: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导办服务,指导填写相关资料;为晚到的群众提供延时服务,直到办完相关手续为止;为边远山区群众、外来客商提供预约服务;对重大基建项目、招商项目由中心相关窗口负责全程代办,跟踪服务;每个村都设立代办点,确定代办员,群众需要县政府或县直单位审批的事项,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代办.6、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7、超时默许制:对承诺件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许制.8、并联审批制:审批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中心牵头,实行并联审批。

9、一审一核制:所有审批项目均实行一审一核制。

10、统一收费制:所有审批收费一律集中到中心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二、首问责任制度1、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群众或其他服务对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证照、咨询投资政策和证照申请事宜,首先问及的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为责任人,并为其提供服务.2、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甘当首问责任人,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3、首问责任人接到服务对象的提问,要做好解答说明工作,如服务对象所办或所问事项属本窗口业务,应立即给予回答或办理,如不属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其带到相关窗口办理。

4、工作人员发现服务对象需要办事但不知办事窗口时,应主动问及对方,并针对情况做好解释和引导服务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 (1)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通报制度 (5)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6)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岗位职责 (9)政务服务中心挂牌上岗制度 (10)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一、窗口设立将审批事项和办件量较少,不具备在政务中心设立单独常驻窗口条件的部门,作为综合窗口成员部门进驻政务中心,并在政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

二、工作人员派驻1、综合窗口设一个位,工作人员由县政府确定进驻综合窗口的相关职能部门轮流派驻,每次一个部门,轮值计划由政务中心根据各部门事项办理时间季节性特点统一排班。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包括首席代表(兼B岗)、窗口负责人(可兼职A岗)和A岗人员,窗口实行AB岗工作制,A岗人员为轮值期间的常驻人员,B岗人员为替换人员。

成员部门派驻综合窗口的人员必须保持半年不变。

2、派驻综合窗口的人员应当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且为正式在编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工作人员在综合窗口轮值期间要接受本部门和“中心”的双重管理,遵守中心各项制度,接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三、部门职责及窗口审批权限1、综合窗口实行授权审核审批制,成员部门需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下简称事项)授权给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办理。

所有成员部门的全部事项必须统一从综合窗口受理、转办和发出。

2、成员部门要将受理权和审核权下放给综合窗口,同时负责培训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综合窗口人员,使其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办件程序、初审本部门事项的申报材料,能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

3、轮值部门除受理本部门事项外,必须同时受理办理其它成员部门的事项,并作好材料初审、登记录入、转办登记、发出登记等工作。

根据《服务指南》确定办件类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进行办理。

即办件必须在窗口当场办结,其他件须在0.5个工作日内移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必须按时限规定将办理结果返回窗口发出。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4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4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1. 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2. 服务窗口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

3. 服务窗口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穿着整洁规范,不得穿着太过奇异或暴露的衣物。

4. 服务窗口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都应友善、耐心、热情。

5. 服务窗口应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并能够准确提供相关咨询或帮助。

6. 服务窗口应保持服务台的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7. 服务窗口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顾客的个人信息以及业务相关的信息。

8. 服务窗口应准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并对工作进展进行及时报告。

9. 服务窗口不得接受私下交易或索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10. 服务窗口应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支持、帮助。

11. 服务窗口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2)下面是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有非常详细的服务窗口规范制度,还有几小点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的错施,这篇文章。

第一条为加强各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政能力,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做一流贡献的要求,根据部、省有关服务窗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服务窗口包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包括人才市场、职介市场等)、人力人才服务(包括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包括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机关社保服务大厅、农保服务等各类办事窗口)、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社保大厦、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等。

第三条各服务窗口要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项制度要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企业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服务窗口的管理和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服务窗口,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窗口、投诉窗口、询价窗口等。

第三条企业服务窗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及时、有效、礼貌的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四条企业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积极向上,勤勉敬业。

第五条企业服务窗口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篡改文件、违规接受礼品、收受贿赂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章服务窗口设置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类型的服务窗口,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七条服务窗口的设置应当合理规划,位置明显,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客服窗口应当配备专业客服人员,提供即时解答、专业指导的服务。

第九条投诉窗口应当设立独立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客户投诉和建议。

第十条企业服务窗口应当定期进行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客户前来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时,服务人员应当主动问候客户,待客有礼。

第十二条服务人员应当认真倾听客户需求,及时解答问题,给予专业建议。

第十三条服务人员应当正确记录客户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保持沟通畅通。

第十五条服务窗口应当及时更新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六条企业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严禁穿着不雅服装上班。

第十八条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保持个人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放任自流。

第十九条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勤勉工作,完成工作目标。

第二十条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为服务窗口管理人员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员工绩效。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一、窗口服务标准1.1服务宗旨1.1.1窗口服务宗旨为“高效、热情、专业、周到”,确保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感受到良好的服务体验。

1.1.2服务时刻保持微笑,注重礼仪和语言文明,为客户创造温馨的服务氛围。

1.2服务准则1.2.1窗口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进行无关事务。

1.2.2服务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主动热情的协助。

1.2.3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二、窗口服务流程2.1客户取号2.1.1客户进入服务大厅后,应自助机器取号,确保业务有序进行。

2.1.2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检查自助机器运行状况,及时处理故障。

2.2等候区管理2.2.1设置明确的等候区域,确保客户有充足的休息空间。

2.2.2窗口服务人员应在等候区主动引导客户,提供服务信息。

2.3窗口业务办理2.3.1窗口服务人员应在客户取号后迅速办理业务,保持高效率。

2.3.2对于复杂业务,窗口服务人员应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供详细的业务解释。

2.4业务审核与确认2.4.1完成业务办理后,窗口服务人员需进行业务审核,确保文件齐全、准确。

2.4.2如发现业务不正常情况,窗口服务人员应主动与客户沟通,提出解决建议。

三、窗口工作人员管理3.1岗前培训3.1.1新入职窗口服务人员需接受全面的业务和服务培训,包括公司文化、窗口流程等。

3.1.2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2岗位责任3.2.1窗口服务人员需明确各自的业务办理权限,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3.2.2每位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自查个人工作,确保工作无误。

3.3工作绩效考核3.3.1设立定期的绩效考核机制,包括业务办理效率、服务态度等多方面指标。

3.3.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励和培训机会的重要依据。

四、投诉处理与服务改进4.1投诉接收4.1.1设立专门的投诉窗口,明确投诉渠道,接受客户投诉。

4.1.2窗口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并反馈投诉信息。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窗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窗口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忠诚工作,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窗口人员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除。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并按照规定时间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六条窗口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文件、物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七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八条窗口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对客户发脾气或使用粗口。

第九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用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或单位内部信息。

第十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处理客户问题,不得私自处理或拖延处理客户问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窗口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串岗、代班,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高效处理客户需求,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窗口人员应及时记录客户反馈和投诉,不得遗漏或掩盖问题。

第十四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相关资料,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第十五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来访客户,不得违规接待外来人员。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八条对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结束语窗口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希望全体窗口人员共同努力,共同进步,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安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公安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公安服务窗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安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服务窗口的设置1.根据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公安服务窗口设置的具体位置和数量,设置在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的大厅或办公室等便利人民群众的场所。

2.公安服务窗口应设置在人员密集、便于管理、交通便利的地方,符合消防要求,并做好窗口的标识,方便人民群众辨别。

三、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1.公安服务窗口主要面向社会大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等各类群体提供公安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交通管理服务、户籍证明、打印证件、咨询指导、提供法律援助等。

3.公安服务窗口应全天候为社会群众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窗口服务人员1.公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窗口服务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公安形象,礼貌待人,主动热情地为来访者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五、服务流程及管理1.公安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程序,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2.服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来访者取号排队、填表登记、受理申请、办理手续、核验资料、领取材料等。

3.窗口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窗口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六、服务设施及装备1.公安服务窗口应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装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提高服务效率。

2.服务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窗口应具有良好的服务环境,保持整洁干净,使来访者感受到亲切、温暖的服务氛围。

七、窗口服务质量评估1.公安服务窗口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对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效率、满意度等方面定期进行评估。

2.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

银行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银行各个分支机构的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银行服务窗口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窗口的设置和布局第四条银行服务窗口的设置应当根据业务量和客户需求合理确定,保证客户能够便捷地进行业务办理。

第五条服务窗口的布局应当合理,窗口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隙,避免客户之间相互干扰。

第六条窗口前应留有充足的等候区域,方便客户排队等候,并保障客户的隐私。

第七条窗口内应装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具,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和业务操作的准确性。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态度友好,礼貌待客。

第三章服务窗口的开放和关闭第九条服务窗口的开放时间应当与银行营业时间一致,确保客户有足够的时间办理业务。

第十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关闭某些窗口,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业务调整,确保客户的权益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窗口关闭时,应当保留一定数量的窗口对外开放,以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

第四章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各类业务流程和规定,准确无误地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窗口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五条窗口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操作。

第五章服务窗口的绩效考核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给予相应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当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章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监督第十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对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6篇)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6篇)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综合窗口工作制度为切实提高窗口的对外服务形象,保证窗口工作质量,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特制定本窗口工作制度如下:1、全力协助居委会主任、书记认真做好中心一楼大厅的日常管理,达到办公场所管理有序、整洁卫生,工作人员去向明确。

2、对窗口受理事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的,相关材料不齐全的,窗口应给予具体指导,当场告知做到一次性告知完整。

3、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属于承诺的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给以办结。

4、严格执行用印管理盖章的审批手续和用印登记手续。

5、认真做好各窗口所受理的事项办结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6、接待来访者应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7、自觉维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做到工作资料、桌面用具摆放整齐,积极协助管理中心搞好办公环境卫生,保持洁净、整齐、规范、有序的窗口形象。

8、积极参加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准时出席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以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服务窗口规章制度(2)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服务窗口规章制度:1. 上班时间:规定服务窗口的上班时间,包括每天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午休时间和其他休息时间。

2. 着装要求: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着装要求,包括统一穿戴工作服、整洁干净、不准穿着拖鞋等。

3. 工作纪律: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包括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等。

4. 服务礼仪: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与客户接触时的礼仪要求,包括微笑、主动问候、有礼貌待客等。

5. 服务态度: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待客户的态度要求,包括耐心、热情、细致等。

6. 信息咨询: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提供准确、及时、详细的信息咨询服务。

7. 问题解决:规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客户问题时应积极主动、及时解决,并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服务窗口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服务承诺制一、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目标。

二、不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

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保证工作质量。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挂牌上岗,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使用忌语。

五、违反上述承诺者,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中心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限时办结制一、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间的,必须严格执行。

二、凡对办结时间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三、基于政策原因暂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业务,要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造成超时办件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规定处理。

首办(问)责任制一、首办(问)责任制目的是提高中心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树立良好的“为民、便民、利民”形象。

二、首办(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洽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

三、首办(问)责任制是指群众到窗口办事,首办(问)责任人必须以礼相待,对群众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四、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多次补件的情况出现。

五、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

六、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群众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七、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八、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人才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人才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人才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才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人才的流动与配置,保障人才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人才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才服务窗口是本单位为吸引、留住、培养和激发人才的服务平台,为社会人才提供咨询、服务、交流等服务的窗口。

第四条人才服务窗口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维护公平公正的服务原则,严守保密纪律。

第五条人才服务窗口的管理应当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配备专业素质过硬的服务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七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建立良好的服务品牌。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人才服务窗口的设置第九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按照本单位的业务需求和人才服务要求设置。

第十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设立固定的服务时间,提供统一的服务标准。

第十一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配备完善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

第十二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服务目标。

第十三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形成服务协同机制。

第十四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第三章人才服务窗口的服务内容第十五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为人才提供就业咨询、职业规划、职业培训等服务。

第十六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建立人才信息库,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信息对接服务。

第十七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开展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才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为人才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等服务。

第四章人才服务窗口的管理第十九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第二十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第二十一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建立服务台账,做好服务记录和信息统计。

第二十二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质量。

“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精选

“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精选

“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精选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

1.3 “一窗式”受理服务是指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的受理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大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的服务方式。

1.4 “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应遵循“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公开透明”的原则,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方便申请人办事。

二、受理服务窗口设置2.1 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立“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类别和数量,合理设置窗口数量。

2.2 “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确保窗口服务高效、便捷。

2.3 政务服务大厅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和专业受理窗口。

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专业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特定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受理服务流程3.1 申请人向受理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3.2 受理服务窗口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并根据事项类别,将申请材料推送至相应的办理部门。

3.3 办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审批决定。

3.4 办理部门将审批决定告知受理服务窗口,受理服务窗口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窗口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窗口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1. 窗口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

2. 窗口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提前离岗或迟到。

三、工作内容1. 窗口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相关服务。

2. 窗口工作人员需准确办理公文、材料的收发、传递。

3. 窗口工作人员需及时协助处理来访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

4. 窗口工作人员需妥善保管和管理窗口办公用品和设备。

四、工作待遇1. 窗口工作人员需按规定享受工作福利待遇,如工资、休假、医疗等。

2. 窗口工作人员需按规定享受奖励和表彰。

五、工作纪律1. 窗口工作人员需遵守办公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 窗口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规章制度,不得违章违纪行为。

3. 窗口工作人员需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六、工作态度1. 窗口工作人员需热情、耐心、细致地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服务。

2. 窗口工作人员需尊重前来办事的群众,不得出现冷漠、怠慢的行为。

七、工作检查1. 窗口工作人员需接受日常工作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准确性。

2. 窗口工作人员需接受定期考核,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八、工作安全1. 窗口工作人员需做好窗口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

2. 窗口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规行为。

九、工作纠纷1. 窗口工作人员需妥善处理与前来办事的群众出现的纠纷,确保不影响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

2. 窗口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纠纷处理程序,不得采取私自处理的行为。

十、责任追究1. 窗口工作人员需承担自己的工作责任,不得推卸责任或者逃避责任。

2. 窗口工作人员需接受领导的合理批评和指导,不得对工作提出异议。

十一、奖惩制度1. 窗口工作人员表现突出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窗口工作人员不遵守制度和纪律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3. 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

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够熟练办理各项业务。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五、窗口服务规范1. 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业务,不得拖延、推诿。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办事群众介绍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引导群众办理业务。

3. 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4. 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群众提供的资料,不得泄露群众隐私。

5. 窗口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办公设备,节约办公用品。

六、考核与奖惩1. 政务中心办公室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

2. 对考核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3. 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请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窗口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涉及公共服务窗口工作的单位。

二、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高效便捷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高效、便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 规范统一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规范、统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 便民利民原则: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方便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工作内容1. 窗口设置与职责划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窗口,明确各窗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业务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设立考核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3. 服务流程与规范:制定窗口服务流程和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4. 信息管理与共享:建立窗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办理业务。

5. 投诉与监督: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

四、工作制度1. 窗口工作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认真负责地办理业务。

2. 首问负责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及时予以解答和办理。

3. 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4. 限时办结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和办理流程,合理承诺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

5. 预约服务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提供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6. 绿色通道制度:为特殊人群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业务,确保群众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7. 值班制度:设立窗口值班制度,确保窗口工作不断档,方便群众随时办理业务。

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窗口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窗口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窗口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建立科学的窗口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包括业务咨询、办理手续、投诉处理等。

第三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秉承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同时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窗口工作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窗口工作规范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准时上岗,工作时间内严禁私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禁止穿拖鞋、短裙等不符合规范的服装。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高度关注窗口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群众需求,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准确的信息。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理业务的程序和规定,不得为个人私利提供不正当便利。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三章窗口工作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窗口工作应设立工作日志,记录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和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销假、补休,并在工作日志上注明。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窗口工作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和培训考核成绩。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完善窗口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便利群众。

第四章窗口工作督导监督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设立窗口工作督导组,负责对窗口工作的督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窗口工作督导组应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不称职者及时提出批评和改进要求。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督导组应听取群众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第十九条窗口工作督导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窗口工作的督导报告,反映窗口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中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维护政府形象。

第二章窗口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性质、数量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窗口。

(二)便民原则:窗口设置应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三)高效原则:窗口设置应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

(二)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现场勘验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事项的公示、公告、通知等。

(五)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资料。

(六)其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政务服务业务。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受理、审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质量。

窗口值班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窗口值班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窗口值班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窗口值班人员,包括前台接待、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等岗位。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窗口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窗口工作流程。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窗口工作的高效、准确、规范。

3. 接待来访客户,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客户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4. 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妥善解决客户问题,维护公司形象。

5.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

6. 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四条窗口值班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规范:1. 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2. 工作时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 工作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避免与客户发生冲突。

5. 对客户资料和公司内部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爱护办公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公司定期对窗口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公司对窗口值班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

2. 业务能力:是否熟悉业务流程,是否能够准确解答客户问题。

3. 服务质量:是否热情周到,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4. 工作效率: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够高效处理客户需求。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七条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窗口值班人员,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工作表现不佳的窗口值班人员,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窗口值班人员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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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551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Service window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各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政能力,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做一流贡献”的要求,根据部、省有关服务窗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服务窗口包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包括人才市场、职介市场等)、人力人才服务(包括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包括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机关社保服务大厅、农保服务等各类办事窗口)、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社保大厦、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所(站)等。

第三条各服务窗口要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项制度要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第四条各服务窗口要优质高效服务。

公共场所要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办事程序科学、规范、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明确、具体,严禁履职不力、办事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各服务窗口必须做到办事公开透明。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凡涉及服务对象的各类事项,要按要求公开政策规定、运行程序、办结时限,没有应公开而不公开事项,工作人员办事公开要有制度、有载体、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服务窗口要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着装整洁、举止端庄。

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及时
倾听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七条各服务窗口要认真执行文明接待规定。

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实行“三一四有”,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谢绝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工作人员家中去办有关业务。

第八条各服务窗口要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九条各服务窗口要不断坚持改革创新。

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机制制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开拓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程信息化进程;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和监督渠道,提高权力运行
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各服务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严格遵守“五个不准”。

落实好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公职人员提出的“八条禁令”,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

第十一条驻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处室,定期不定期对市、县各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每月要将明察暗访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系统通报一次。

第十二条凡被省、市双评办、效能办“明察暗访”拍摄,省、市文明办检查发现或市电视台“聚焦行风”等栏目曝光,影响市人社局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所在处(室)、局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所在单位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驻局监察室要牵头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工作。

每年要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全系统分行业进行排序,并按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奖优惩劣。

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的错施:
1,建立基础工资升降与岗位淘汰制度。

对窗口业务人员在严格、全面岗位技能、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定期调升调降窗口业务人员的基础工资。

对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条款,可纳入聘任合同,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素质长期不达标的业务人员,组织下岗培训或予以解除合同。

2,建立坚持主任坐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

各营业室主任(负责人)必须亲临营业室监督窗口业务人员的服务工作,逐日按人做现场服务考评记载,及时处理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问题。

较小的营业部、处、所的内勤主任(负责人)不要脱产,要临柜做业务工作,要在业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遵守岗位规范等各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

3,把业务骨干配置在窗口服务岗位上。

大、中型营业处,多个窗口要同时办理业务,不得随意关闭对外窗口,以减少客户排队和等候时间。

一切内部活动,包括学习、开会、上级检查工作等,都不许随意停止对外营业,也不允许部分窗口停止(或中止)对外营业。

要履行承诺,不许擅自减少挂牌公布的对外办公营业时间,以取信于客户。

4,建立健全窗口业务人员岗位工作规范。

建立服务公约,开展客户对窗口业务人员的评议活动,依据评议结果实行奖罚。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要深入开展爱岗敬业教育,热爱本职工作,端正服务态度。

必须做好窗口业务人员上岗培训,达标选优竞争上岗,业务技术不达标的不能上岗。

5,各级行处的领导,要分工负责,专人主抓营业窗口的服务工作,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调动窗口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步调一致同心同德树立新的金融企业形象,以不断提高本行的同业竞争能力,促进本行业务经营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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