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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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根据业主大会的选举产生的依法设立的组织。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自愿参与、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乱纪,损害业主利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管理规则和本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其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矛盾。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普通委员,经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从中推举产生,负责主席交办的工作并协助主席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普通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程序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主持选举程序的主持人进行计票。

票数最多的候选人获选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积极为小区改善服务。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为:1. 负责召集和组织业主大会,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2. 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3. 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4. 组织业主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5. 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和投诉;6. 保障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7.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为:1.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2.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罚;3.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4.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5. 业主委员会有权发起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相关事项;6. 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内业主的自我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和谐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的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

第三条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之间的权益,负责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出发点,旨在维护小区的整体利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和工作。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应当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总责,副主席应当协助主席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当负责会议召开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记录。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报名,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的程序和方法,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每届的成员人数为奇数,不得少于五人。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小区内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有权调解小区内的纠纷,处理业主之间的矛盾。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倡导节约能源、环保意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代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与协商。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分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共同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组织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居住小区内业主的自发组织,是小区业主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居民自治的基本组织。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服务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加强业主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来源于业主大会,行使职权应当依法公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名单等文件,应当经由组成委员会的业主多数签字,并通知全体业主。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组成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依法行使职权,代表业主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应当经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选举的结果要经过全体业主的确认。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届满之后,应当重新选举产生。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小区配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社区服务等工作;(三)收集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四)组织业主大会及其他业主委员会会议;(五)制定和修订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六)其他为履行职责必要的事项。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职务,由选举产生。

主席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整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业主中的居住者,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任期内应严守职责,履行职权,不得违法违纪。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从各业主的物业费中划拨。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是业主居住小区内所有业主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决策。

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文

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文

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所属街道巷先的每个业主,包括小区内的住宅、商业用房、公共设施等。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2.1 组成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业主委员会的届期一般为两年。

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和成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

2.2 职责2.2.1 主持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2.2.2 组织制定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公示于小区公告栏。

2.2.3 组织审核小区费用的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给业主。

2.2.4 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2.5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小区内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三、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的通过程序3.1 召开程序3.1.1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

3.1.2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或者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3.1.3 业主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每个业主,通知形式可以采用短信、邮件、张贴等方式。

3.1.4 业主大会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按照议程召开。

3.2 决议通过程序3.2.1 决议的通过应当符合简单多数的原则,即获得与会业主过半数的同意。

3.2.2 决议的内容应当准确表达,并由业主委员会书记作出记录。

3.2.3 决议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所有业主,并在小区公告栏公示。

四、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和考核4.1 工作管理4.1.1 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者,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1.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代理主任职责。

4.1.3 成员是业主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事项。

4.2 考核标准4.2.1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业主利益,不得收受贿赂。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活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一节业主委员会的组织1.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过11人。

2.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2. 组织开展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关议案。

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居民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4. 监督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5. 监督小区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组织第一节业主大会的召开1.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2. 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提前30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书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二节业主大会的议程1. 业主大会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2) 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报告。

(3) 业主意见和建议的汇报。

(4)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的汇报。

(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项。

2. 业主可以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议程上未列出的议题,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第四章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第一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3.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居民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评估和监督1.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业主大会的重要参考资料。

2. 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促进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和谐的业主关系。

适用范围为小区内所有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1.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所有业主共同组成,委员会人数由业主大会确定,每届任期为三年。

2. 业主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数名委员组成,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副主席由主席推荐并经业主委员会批准。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真诚为小区利益服务,不得谋取私利,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规章制度,并向业主大会报备。

2. 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对其不作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不履行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制止。

3. 维护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提出维修、改造等相关建议,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反馈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4. 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公益事业等,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5. 协助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争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

四、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和责任1.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物业管理公司的良好沟通,积极参与小区内事务的处理和决策,不能缺席重要会议。

2.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业主的个人隐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以个人利益谋取私利。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在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廉洁,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汇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五、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议1.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2. 业主大会的决议应经过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方能生效,重大事项的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能生效。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及居委会携手共创和谐、幸福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笔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大额支出由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收支公开透明,每半年进行财务向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5、年终结算一次。

6、年终财务账册存档。

四、接待制度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来访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会议学习制度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前言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重要的业主自治组织,在小区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利益,本文特提供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规章制度遵循原则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规章制度遵循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政策法规,并与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会进行协调沟通。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为了适应工作的发展和小区管理的需要,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会讨论后决定,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公示。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员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的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代表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二年。

第六条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一)主持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二)及时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并协调解决纠纷;(三)组织居民小区业主的活动和文体娱乐等各项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四)监督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会依法履行职责,检查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会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委员会成员的换届和罢免(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选举,应在业主代表会上进行。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八条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开。

业主大会应当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决策业主大会主要负责制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选举业主委员会、审批物业公司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审核和决定物业服务费用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表决在业主大会表决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以投票权的多数作为决定结果。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物业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维修和保管小区公共部分和设施设备,及时处理小区业主的投诉,并经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会和业主大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权益,促进小区文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业主行使善意管理权益,推动小区发展的组织。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履行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小区内的事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不得超越业主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如需连任,应当依法进行重新选举。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其中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

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小区内的业主,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投票表决,取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助制定小区规章制度,主持召开业主大会并组织实施大会决议;2.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3. 负责协调业主间的纠纷,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4. 保护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及时处理物业维修;5. 组织小区内的文化、体育、社区活动,促进邻里和谐。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业主参与管理的具体方式和程序,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密切配合物业公司,共同处理小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业主委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治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打算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办法愿和要求,下面给大家带来业主委员会治理制度,盼望大家喜爱!业主委员会治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治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治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

其次条本业主委员会承受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治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制造干净、美丽、舒适、文明的环境。

其次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承受业主大会及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视。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立单位或物业治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以下文件向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视下,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治理的实施状况;(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打算;(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四)采纳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治理企业,与物业治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治理(托付合同);(五)审议物业治理效劳费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六)审议年度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小区良好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物业管理方。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协商、沟通和监督的机构,负责小区内的事务管理和业主权益保护。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公开、专业、公正原则,定期公布管理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切事项均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决策。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社区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实行轮换制。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行使职权应当服从小区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廉洁公正,勤勉尽责,对业主负责。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九条小区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小区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小区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业主。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具有决策小区重大事项的权力,决议应经过2/3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议题应当事先向业主发送,及时反馈业主意见,并提前组织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定小区管理费收缴标准、确定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政策、审议并决定重大经济支出等。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应当详实、准确,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应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并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和参会人员名单。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通过小区业主大会公示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物业管理、审查并决定重大事项、组织业主大会、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业主纠纷等。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尽快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的安宁和繁荣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

3.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拥有管理小区事务的权力。

4. 所有业主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1.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共同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任期为2年。

2.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与小区事务有关的职务。

3.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委员会成员由亲自选出,任期不得超过2年。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组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换届程序。

2. 负责起草和修改本小区的规章制度,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3. 监督小区内物业公司和相关服务人员的工作,确保其履行职责。

4. 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5. 维护业主的权益,协助解决小区内产生的纠纷和矛盾。

6. 负责审核小区内的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7.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小区内的安全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向业主通报。

8. 组织和协调小区内的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享有参与业主大会的权利,可以就小区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业主有权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并在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上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3. 业主有权要求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小区内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解决。

4. 业主应遵守小区内的规章制度,保持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5. 业主应尊重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委员会对小区的管理和服务。

6.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物业设备,不得损坏或私自占用。

五、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和组织,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是业主共同讨论小区事务的重要场合,所有业主都有参会权和发言权。

业主委 员会管理制度

业主委 员会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小区业主,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选举结果应当在小区内公示。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制度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定期召开,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也可以临时召开。

第五章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规范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业主投诉处理记录、物业服务合同等。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业主共同利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机构,具有协调、监督、决策等职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下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民主。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章程规定,勤勉、尽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行使权利,听取业主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组成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产生原则为人数最多的依次选拔。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团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应当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代表人物。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一次。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业主共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保持小区的良好面貌。

(二)审议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和决算,并监督物业公司的财务运作。

(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内的问题。

(四)协助管理规划和建设,推进小区的改造和发展。

(五)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业主的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质。

(七)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八)代表业主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各种委员会或工作组,协助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业主大会制度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最高机构。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文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业主委员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1. 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2.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程和临时管理规约,并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3.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4.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 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 管理和使用小区的共同部位和设施。

4. 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

5. 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6.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

7. 其他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规程1. 业主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2.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应当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4.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会议议题、发言、表决等情况,并予以公布。

5.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制度,妥善保管会议记录、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等资料。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决策程序1. 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业主委员会作出重要决定,应当事先征求业主的意见。

3.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决策情况。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经费管理1.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可以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2.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3. 业主委员会经费的使用,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更换和辞职1. 业主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辞职。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促进业主自治,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组成的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内的业主依法自愿结合起来,管理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受业主大会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任务是代表业主全体的意愿,参与和监督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共同权益,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推动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依法独立自主,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有业主资格,并表现出对小区管理的热情和责任心。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为5-9人,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2届。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书一人,财务一人,其他成员职务由委员自行分工。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负责主席委托的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秘书负责记录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决议,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负责与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的联系。

第十三条财务负责管理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收支,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工作,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委员会分工的具体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业主委员会的过半数成员认可。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组,负责小区内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如环境卫生、安全巡逻等。

第三章选举程序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最高组织,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和组织。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议程。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居民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依法组成,负责居民小区的管理,并代表业主行使业主的权利。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妥善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制定有关小区管理和业主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由全体业主监督和撤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修改,由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和征求意见。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一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享有政治权利的业主,在小区居住或经营。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处理纠纷的能力,以及服务意识和公正品质。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通过公开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制订,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选取人数为业主委员会规定的基数。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2年,届满后应当组织新的选举产生。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益与义务第一条业主委员会的权益包括:参与小区管理的决策和监督;代表业主行使业主的权利;享有小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使用权利。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代表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日常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为业主提供公开、透明和及时的信息,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批评。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积极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第一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业主守则,经全体业主审议通过;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小区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监督和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组织小区文化、体育、娱乐等各类公共活动。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改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本公司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普选产生的代表机构,代表业主行使维护共有财产、维护共同利益和选择物业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物业服务监督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2. 协调居住小区内部矛盾、纠纷,处理居民的合理诉求,并对居住小区的内部安全、环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 审核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专项预算和重大决策,保证财务公开透明;4. 承担选举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商选择评选等工作;5. 能够代表业主谈判,签署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和协议,包括与物业服务商的服务合同和协议。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普选产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五人。

其中设主席、副主席,分管财务、安保、绿化、修缮等职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具体情况设立其他必要的职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应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和规定,并与物业服务商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协助物业服务商进行小区管理。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等社群媒体及时向业主宣传。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第九条业主大会是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最高权力机构。

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每隔一年(又称“半期换届”)选举一次。

委员会成员可以连任,但外部成员最多只能连任两次。

第十条业主大会选举方式为现场投票或者邮寄选举。

投票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有过半数业主投票同意(即得票数超过总业主数的一半),方能产生效力。

第十一条如有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获得选票,须由业主委员会根据顺序补充代表。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内业主的自治能力,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设立的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全部业主组成的、代表业主协调管理小区事务的组织。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的自治组织,其行为和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小区业主关系协议的规定,行使以下职责:1. 组织业主大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关系协议的规定提出决议。

2. 监督和评价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并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价。

3.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

4. 协调小区内的公共事务,制定并执行小区相关规章制度。

5. 收集业主的建议和意见,反映业主的诉求。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的最高决策机关,代表业主行使权力。

第六条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关系协议的规定,定期召开,并符合以下条件:1. 业主大会应当提前30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应当明确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方式。

2. 业主大会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主持,或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

3. 业主大会应当按照出席业主的人数,确定是否满足法定的出席人数和投票权的要求。

4. 业主大会应当由业主委员会记录会议纪要,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七条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 选举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3. 确定小区物业管理和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

4. 通过小区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事项。

5. 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关系协议的规定,经过表决、计票,并取得法定数量的同意。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决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1.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3. 违反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业主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但不得超过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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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057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
Owner committe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

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
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

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

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7、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

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主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8、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财务制度
1、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服务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财务制度为准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商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商场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商场公共事业财务使
用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4、合理配置商场资源,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5、依法对物业服务、商场发展、设施、环境开发、维护等费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业主权益。

6、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

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

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

涉及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9、业委会需购置必要的用品、设备或设施,由主任列出详细的项目、清单、总金额及用途,交业委会会议审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一致通过后方可购买。

物品采购或制作完毕后,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非经办人)签收,手续完备后方可审批报帐。

对于项目不清,用款不当的,出纳或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并提交会议进行权衡审议。

10、外来原始凭据,内容填写不全,大小写金额不符,未经审批签字的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11、现金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保管,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

12、更换现金保管人或会计,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1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商场明显部位和商场总群中,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

14、年终结算一次,财务账册存档。

15、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公章、存折、密码、审批,分开管理。

16、违反上述规定属个人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或法律责任。

五、接待制度
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网络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会议学习制度
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月十五号,有特殊情况另作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a、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认为必要,书面要求召开;b、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要求召开的;c、
十名以上业主书面要求召开的;但上述情况会议召集人必须在会议前一日将会议内容通知每位委员。

3、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或通知规定时间在总群中讨论,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4、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5、必要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6、参加商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开会同意后方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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