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典当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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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典当公司标准流程

开办典当公司标准流程

需要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通过后再报省一级商务部批准最后到商务部核准一共45个工作日可批完开典当行目前对资质审查较严,注册资金门槛较高,从300万元、500万元、1500万元不等,交涉旳政府部门重要是商务部、公安部、工商局,也就是要办理“三证”,典当行政经营许可证、特种行政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什么不清晰旳,建议你先征询商务部有关经办人。

祝你顺利典当行旳前景好坏重要是看你选址、市场调查、操作运营等各方面因素决定旳。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旳章程;(2)有符合本措施规定旳最低限额旳注册资本;(3)有符合规定旳营业场合和办理业务必需旳设施;(4)有熟悉典当业务旳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6)符合本措施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旳治安管理规定;(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旳规定。

有关注册资金:(1)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2)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3)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4)典当行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旳货币资本,不涉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旳资本。

有关证件办理: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旳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旳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典当行章程、出资合同及出资承诺书;(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备措施;(4)具有法定资格旳验资机构出具旳验资证明;(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旳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她高档管理人员旳简历;(6)具有法定资格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旳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旳董事会(股东会)决策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符合规定旳营业场合旳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旳有效证明文献;(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旳《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

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内部管理制度材料(范本)

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内部管理制度材料(范本)

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内部管理制度材料(范本)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典当企业法人。

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特色,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自然人提供融资服务,为国家增加收入,为自我发展积累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业务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各级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稽核。

第五条公司名称:****经营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经营以下业务:(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三) 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七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与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第八条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本行股东姓名、出资及股权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 **** **%第九条依法出资认购公司股份者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出资比例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股本和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七)其他合法权利。

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典当公司是一种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其核心业务是提供贷款以物抵押的服务。

对于典当公司来说,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管理。

为了确保公司的良好运营和客户的权益,典当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公司目标和价值观1.公司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典当服务,并保护客户的利益。

2.公司的价值观包括诚信、专业、务实、创新。

二、公司组织架构1.公司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日常管理。

2.公司设立典当部、财务部、风控部、客户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三、人员管理1.招聘和录用人员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资质审查。

2.建立人事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培训记录等。

3.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或奖惩措施。

4.提供员工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四、业务流程管理1.建立贷款审核流程,确保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贷款用途和抵押物的真实性。

2.建立客户风险评估模型,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适当的贷款额度和利率。

3.确立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并详细记录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利率等条款。

4.设立还款管理制度,定期跟踪客户的还款情况,及时提醒客户还款。

5.建立抵押物管理制度,确保抵押物的安全和保值。

五、财务管理1.建立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会计核算和审计制度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2.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进行财务管理。

3.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六、合规管理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民法通则》、《典当法》等。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并制定应对措施。

4.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典当行会计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

典当行会计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

典当行会计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典当行会计业务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典当行会计业务流程。

(一)当户交当。

1. 验当与评估。

- 当户将当物送到典当行时,首先由业务人员进行验当。

会计人员虽然不直接参与验当过程,但需要关注业务人员对当物的评估价值。

这一评估价值将影响到后续的会计核算,因为它是确定当金数额的重要依据。

例如,对于一件珠宝首饰,业务人员会根据其品质、市场行情等因素评估其价值为10000元。

2. 确定当金。

- 根据评估价值,典当行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当金数额。

假设按照评估价值的50%确定当金,那么当金数额就是5000元。

会计人员此时要记录这笔潜在的业务收入。

3. 办理手续。

- 当户和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会计人员需要审核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当金数额、典当期限、综合费率等。

这些条款直接关系到会计账务的处理。

例如,典当期限为1个月,综合费率为每月3%。

在当户交付当物并签订合同后,会计人员要根据合同信息建立当户的档案,记录当物信息、当金金额、典当期限等基本数据。

(二)发放当金。

1. 账务处理。

- 会计人员在发放当金时,要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质押贷款(或抵押贷款,根据当物性质而定) - 当户姓名5000元。

-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果通过转账发放)5000元。

- 这样的账务处理反映了典当行将资金贷给当户的经济业务,同时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三)续当。

1. 当户申请与审核。

- 当典当期限即将到期时,当户可能会申请续当。

业务人员会审核当户的续当申请,会计人员同样需要参与审核过程中的财务相关部分。

例如,审核当户是否已经按照原典当合同支付了综合费用等。

2. 账务调整。

- 如果当户续当成功,会计人员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假设续当1个月,综合费率不变:- 将原“质押贷款 - 当户姓名”账户的余额不做变动,因为当金金额没有改变。

- 然后,确认续当期间的综合费用收入:- 借:库存现金(或应收账款 - 当户姓名,如果当户未即时支付)150元(5000×3%)- 贷:综合费收入150元。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

纳雍县永华典当有限公司业务规则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典当业务行为,促进公司的典当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第二条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

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明文件。

第三条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条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五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第六条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

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七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典当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2号《典当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一年八月八日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国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未经批准,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第九条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设立申请报告;典当行章程;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安徽省典当行审批和管理暂行规定

安徽省典当行审批和管理暂行规定

安徽省典当行审批和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典当行审批和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3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促进我省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典当行审批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典当行申办的审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审批原则,注重资质条件,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审批程序。

(二)扶优扶强和比较优势的原则。

重点支持经济实力较雄厚、人才优势较明显的投资者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典当行。

(三)适度发展与合理布局的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规范发展”的整体要求,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防止盲目发展和过度竞争。

第三条省经贸委负责受理设立典当行申请,按《办法》和本规定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四条县级以上经贸委负责对在本辖区内申请设立典当行进行初审,并按本规定转报省经贸委审批;受省经贸委的委托,对本辖区内典当行进行监管。

第二章典当行的申报及程序第五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四)有熟悉典当行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符合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六)典当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品格。

因经济问题受到行政处分或有故意犯罪史的人员不得从事典当业。

第六条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二)典当行章程;(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四)验资证明;(五)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六)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申请人身份证明;(九)国家经贸委和省经贸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解散工作指引修订版

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解散工作指引修订版

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解散工作指引(修订版)根据《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典当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解散工作指引如下。

一、申请条件省金融监管局对全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包括: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地址、股权等)分立或合并以及解散事项,实施审批管理。

其中,在我省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名称。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标明“典当”字样。

(二)注册资本金。

设立典当行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性缴纳且来源真实合法。

设立分支机构拨付营运资金每家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注册资本减去拨付分支机构运营资金后不低于2000万元,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注册资本金低于2000万元的典当行,应于2个年检周期内补足。

(三)股东。

典当行应当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或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承诺2年内不转让所持有股权,不将所持有典当行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典当行章程中载明。

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典当行,应于3年内增加至两个企业法人股东完成整改。

1.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1)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3)最近2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5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4)如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应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业;(5)有对外投资的法人股东,应承诺如实申报长期股权投资。

2.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个人收入或可支配资产与出资情况相匹配,并书面承诺来源真实合法。

2020年典当业务管理条例

2020年典当业务管理条例

2020年典当业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典当业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典当行,典当行按照约定支付典当资金,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典当财产或者支付相应价款的一种短期融资活动。

第三条从事典当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典当业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典当业务。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典当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典当行设立与经营第六条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4. 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5. 符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 申请书;2. 可行性研究报告;3. 资金来源证明;4. 经营场所和营业设施证明;5. 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和简历;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设立的,颁发典当行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典当行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经营范围、合并、分立或者终止经营,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条典当行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向当户出示典当合同文本,明确告知当户的权利义务;2. 不得收当下列财产:a. 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b. 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c. 权属有争议的财产;d.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e. 价值低廉、易于损耗的财产;f.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收当的财产;3. 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典当资金;4. 按照约定及时归还典当财产或者支付相应价款;5. 妥善保管当户的抵押或者质押财产;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典当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6页)

典当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6页)

典当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5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典当业务的公司。

公司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拥有员工50人,其中包括专业鉴定师和客服人员。

公司拥有先进的典当管理系统,保障客户权益,是市场上信誉良好的典当机构之一。

第二章:公司管理组织1. 公司管理架构公司设立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管理体系清晰明了。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决策、统筹公司各项工作。

2. 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公司的合规运营。

第三章:员工管理1. 培训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保证典当业务的顺利进行。

2. 岗位责任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公司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根据绩效进行激励或调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四章:经营管理1. 风险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典当政策,确保典当物品的真实性和价值,降低贷款风险,保护公司利益。

2. 客户服务公司注重客户体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建立了快捷、便捷的典当流程,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赢得客户信赖和支持。

第五章: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监控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透明。

2. 成本控制公司注重成本控制,提高盈利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和费用管理措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典当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升服务品质,努力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典当服务。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公司典当业务规则
典当公司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典当业务,为客户提供典
当贷款和典当物品买卖等服务。

为了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典当公司需
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典当业务规则。

其次,典当公司应该明确规定典当物品的种类和最低价值。

不同的公
司可能典当不同类型的物品,如首饰、贵金属、钟表、名牌包等。

对于每
种物品,公司应该规定每件物品的最低价值,以保证借款金额的安全性。

再次,典当公司应该有明确的评估和鉴定程序。

在办理典当业务时,
典当公司需要对客户提供的物品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物品的真实价值。

评估和鉴定的程序应该公正、科学,确保物品的价值被正确评估,并避免
评估失误给公司和客户带来损失。

最后,典当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借款和还款管理制度。

在客户办理典
当业务时,公司应该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权益保护。

同时,公司应该建立日常的还款管理制度,及时提醒客户还款,并确保借
款本息的及时回收。

总之,典当公司的典当业务规则应该包括客户资格要求、典当物品的
种类和最低价值、评估和鉴定程序、借款利率和期限,以及借款和还款管
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维护
典当业务的正常运行。

同时,典当公司还应该根据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及时调整和完善典当业务规则,以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化。

典当公司章程(3篇)

典当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批准机构名称]批准,[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动产典当、财产权利典当、房地产典当、绝当物品销售、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安全的典当服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信誉;4. 能够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第十条股东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6.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 修改公司章程;8. 管理公司日常事务;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监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财产权利典当业务操作流程

财产权利典当业务操作流程

财产权利典当业务操作流程财产权利典当操作程序可按以下11个步骤进行,即:当户申请→受理、调查→估价→确定当金及息费率→内部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办理质押手续→开票发放当金→贷后检查与管理→还款,解除担保。

1由借款企业或自然人向典当行提出以其所拥有的财产权利作质押申请典当借款,向典当行陈述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并按照典当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初步资料,包括拟进行质押的2、典当行受理并进行贷款调查(1)当户基本情况调查典当行受理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后,对自然人当户,要首先调查当户的身份情况,其次要调查当户的资质信誉、家庭情况、经济收入以及当户名下财产状况;另外还要对当户的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进行调查和核实。

对企业当户,要首先调查当户的主体资格,其次要调查当户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及负债情况。

另外,对当户的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亦应进行调查和(2)查验拟质押的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当户典当财产权利应向典当行财产权利凭证及权属证明。

对于财产权利凭证,典当行要审查其真实性及记载事项的有效性。

①对于汇票、本票、支票,要向票据的出票行申请查验票据的真实性及票据上记载事项的有效性。

②对于债券、存款单,要向债券发行单位或有关银行核实其真实性及记载事项的有效性。

③对仓单、提单,要向仓单签发人或提单的签发人或货物的承运人核实其真实性及记载事项的有效性。

④对于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要向登记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部门)核实其真实性。

⑤对于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分别向商标局、专利局核实其真实性及记载事项的有效性,并要核实权利的有效期;对于著作权,典当行应要求著作权人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已发表的证明文件或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证明文件。

另外,对于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还应审查许可使用情况。

⑥对于应收账款,典当行应核实当户提供的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如发货单、出库单、送货单、提供服务的证明等)、当户财务凭证等,并向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核实当户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以及应收账款的金额。

典当公司业务规程完整版

典当公司业务规程完整版

典当公司业务规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公司的业务运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典当公司的各项业务操作,包括典当物品的鉴定、典当贷款、赎回及处置。

第三条典当公司应当依法经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典当物品的鉴定第四条典当公司在收取当事人典当物品前,应当对物品进行鉴定。

鉴定应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品质、市价等相关信息,以确定物品的价值。

第五条典当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鉴定部门,依法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第六条鉴定时,典当公司应当向当事人提供鉴定物的知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典当物品的价值。

第三章典当贷款第七条典当公司在鉴定完物品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应明确当事人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当事人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应当按约定的方式向典当公司提供相关抵押品,并在相应的期限内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九条典当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存贷款账户,确保贷款金额能够及时归还给当事人。

第四章赎回第十条当事人在贷款到期后,可以通过向典当公司支付相应本金和利息的方式进行赎回。

第十一条典当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赎回申请后,及时对赎回金额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整个赎回金额,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赎回,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章典当物品的处置第十三条当事人未能在贷款到期后及时赎回物品的,典当公司可以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典当公司在处置物品时,应当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典当公司对于处置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优先顺序依次清偿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典当公司应当依法保存处置物品的相关证明和记录,以备查阅。

第六章监管和处罚第十七条典当公司应当接受监督,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典当行的申请流程

典当行的申请流程

典当行的申请流程一、了解基本要求。

宝啊,你要是想申请典当行呢,得先知道一些基本的要求。

这典当行可不是你想开就能开的,就像不是每个人都能随随便便当明星一样,哈哈。

一般来说呢,你得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这地方不能是随随便便找个小破屋就行的。

得有一定的面积,还得符合安全啥的要求。

比如说啊,不能在那种特别容易发生火灾或者水灾的危险地段。

而且这个场所要能够方便顾客找到,不能藏在那种犄角旮旯的地方,谁还费劲去找你典当东西呀。

另外呢,你得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这钱数可不能太少,毕竟典当行是要处理各种价值的物品的,如果注册资本太少,人家顾客也不放心把贵重东西交给你呀。

具体的金额呢,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肯定都是有个下限的。

二、准备相关材料。

宝,这准备材料可太重要了。

就像你出门得带钥匙一样,少了哪个都不行。

首先呢,你得有申请书,这申请书就像是你的自我介绍一样,得把你为啥想开典当行,你有啥优势,还有你的基本情况都写上。

比如说你叫啥名儿,你打算把典当行开在哪,你的联系方式啥的。

然后呢,要有公司章程。

这章程就像是典当行的小宪法一样,规定了典当行内部的各种规则。

比如说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呀,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呀,利润分配的方式呀等等。

这章程可得写得清楚明白,不然以后容易出乱子。

还有哦,你得有股东的身份信息证明。

这就好比是你交朋友得知道对方是谁一样。

要证明股东是合法的,有能力参与典当行的经营的。

像身份证复印件这些肯定是不能少的。

再就是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前面不是说要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嘛,这时候就要拿出证据来。

比如说房产证复印件呀,如果是租的房子,就得有租赁合同啥的。

这就像你住房子得有个凭证一样,典当行的经营场所也得有个说法。

三、提交申请。

材料准备好了,就该提交申请啦。

这就像你把精心准备的礼物送给心仪的人一样,得小心翼翼的。

你得找到当地负责典当行审批的部门,一般来说是商务部门啦。

然后把你准备好的一摞材料都交上去。

这时候呢,你就只能耐心等待啦。

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典当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典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旭日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当行)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典当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成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行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典当行承担责任,典当行以其全部资产对典当行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典当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典当行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典当行的名称和地点第四条典当行全称:第五条地点: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六条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注册资本额确定)。

第七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动产抵押业务;(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四)发放信用贷款;(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第九条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二)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三)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四)对外投资。

最新典当管理办法

最新典当管理办法

最新典当管理办法最新典当管理办法(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变更、终止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五章当票第六章经营规则及风险控制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未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典当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典当”字样。

典当行应当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司招牌应当使用商务部规定的典当统一标识。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典当行应保守客户隐私与商业秘密。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设立典当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具有符合《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四)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设施;(五)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管和合格从业人员;(六)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七)符合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八)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十)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设立典当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办事指南

设立典当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办事指南

设立典当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办事指南设立典当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办事指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典当业的需求同样日益增多,因此有很多个体户和企业愿意设立典当公司或分支机构。

但针对典当行业的特殊性,其设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

本文将着重介绍设立典当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办事指南。

一、设立典当有限公司的条件1. 公司注册地必须在典当业管理局所在地;2. 注册资本金须达到300万元以上;3. 公司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典当有限公司的流程1. 协商核实:设立典当公司的第一步是与典当业管理局洽谈,向其提出设立典当公司的意向。

之后需经过尽职调查、了解相关资讯并核实合法性等程序,可能会被委派到当局的指定机构。

2. 提交申请:在充分了解设立典当公司的基本情况后,需提交设立典当公司的申请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交公司合法身份证明、投资人名单等材料。

3. 审批登记:经过典当业管理局介入后,根据提交的申请,然后办理设立典当公司的审核工作。

审批内容包括公司资质、董事会成员资格背景、注册资金数额、债权处理方案等等。

4. 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审核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向财务税务部门缴纳税费并开具相应发票、证明等。

三、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1. 典当公司注册满二年;2. 注册资本金须达到200万元以上;3. 分支机构业务场所必须在市中心或商业重心区;4. 必须为全额投资的分支机构。

四、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1. 提交申请:典当公司申请拟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的经营项目、地址等。

2. 审批核准:提交的申请被批准后,需向当地行政、税务机关申请加盖分支机构服务营业执照,并向当地分行业务办公室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

3. 落实设施:取得分支机构场所后,需要落实设施档案、办公用品等必要设施。

4. 开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业前需进行各项手续的登记,如经营许可证、劳务报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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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
通过后再报省一级商务部批准
最后到商务部核准
一共45个工作日可批完
开典当行现在对资质审查较严,注册资金门槛较高,从300万元、500万元、1500万元不等,交涉的政府部门主要是商务部、公安部、工商局,也就是要办理“三证”,典当行政经营许可证、特种行政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什么不清楚的,建议你先咨询商务部相关经办人。

祝你顺利
典当行的前景好坏主要是看你选址、市场调查、操作运营等各方面因素决定的。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相关注册资金:
(1)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4)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相关证件办理:
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典当行,应当持批准文件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申请条件:
一、典当行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申请材料:
一、设立典当行报送材料
申请人应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报送材料
申请人应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许可程序:
一、确定总量。

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二、接收材料。

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商务部审查。

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

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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