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流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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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馆 原因造成墓 碑碑文、碑 体、墓座等 错误或制 作、安装过 程中有严重 损坏的,我 馆按质免费 更换、安装。
墓位使用期满前壹 年,我馆书面通知购墓 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 告。购墓方自收到我馆书 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 起 18 个月之内,与我馆 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 同》并更换《公墓证》 ; 购墓方如逾期未与我馆 联系说明原由的视为无 主墓位。并对骨灰进行依 法集中处理。
骨灰安葬或存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 并领取骨灰存放证、 公墓证。此后,家属持证前来寄存室、公墓区祭扫。
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由殡仪馆开出的《火化证明》到驻地 派出所注销户口。
遗体火化服务流程
班前准备:着工作服、戴手套、整理车间环境、准备工作用 品。
验证:核准遗体姓名,核实死亡证明书、火化通知单或收费 缴款单。
墓位销售办理流程及规定告知
购墓流程
丧 属自行 选定墓 穴后,通 知我馆 公墓办 工作人 员确定 墓位种 类及排 号。
丧属提供书面碑文内 容,经双方核实无误后签 字(盖章)。本馆按照提供 内容从签字之日起三十个 工作日内完成并安装。如 因丧属提供的书面碑文出 现错字、漏字、别字或内 容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换碑 或重新立碑的,则所需费 用由丧属方承担。
其他附属服务: 播放哀乐、 打开空调、 提供热开水、 休息室、 娱乐室、桌子、凳子、烤火盆等丧属其他服务需求,并协助丧户 联系社会上业余演出活动队。
举行告别仪式:对厅内冷藏柜、音响、话筒、讲台、灯光、 电子鞭炮进行检查,有专人负责服务。
服务项目结算:根据进厅时间、所需服务内容,按照馆内公 示标准价格计算清单,双方确认签字,统一由馆内收费室收费。
丧葬办理程序
办理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 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 正常死 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或乡镇、村、社区等单 位证明,非正常死亡的, 由区、县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符合政策性规定优惠减免对象,由当地民政办出示减免通知单, 加盖公章,到民政局信访室核对登记。
与殡仪馆搞好治丧联系
入炉火化: 在遗体入炉前必须检查炉膛是否有异物, 并进行 火化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火化过程中监视各类仪表, 确保设备正常,焚化必须彻底。
出灰:火化后应先行冷却骨灰,将骨灰中的杂质清除。
装灰:轻微碾碎骨灰并全部装放在丧户提供的容器内。
送灰:核对领取骨灰经手人,缴款凭证或火化通知单,确定 无误后,将丧户提供的红绸布捆扎好,双手捧送,慎重小心,不 得摔坏、碰损。
丧属按物价部门核定并公 示的价格,一次性付清墓位总 价款(含墓位经费、管理维护 费、墓碑正面碑文红漆字底一 次性刻字费、落葬费)并办理 相关手续,丧属如另需烘烤瓷 像等其它服务,所需服务项目 属物价部门核定的,按核定收 费标准收取,所需服务项目未 经物价部门核定的,由双方协 商收取费用。
领 取公 墓 证。从签 证之 日 算起,公 墓证 使 用权 限 为二 十 年。
接待客户(客户电话) ,了解逝者情况和治丧要求。
介绍治丧流程,对特别治丧要求进行指导。
介绍殡仪服务项目和殡葬商品
介绍有关 遗体处置的搬 运、保存、防 腐、化妆、入 殓和火化等服 务细节;
介绍有关 殡殓仪式的礼 仪规范、仪程 及礼厅布置等 服务细节;
介绍有关 的殡葬商品。
商定服务项目:与客户确定服务项目和殡葬用品。
规定告知
殡仪馆 公墓不 得对活 人销售。
未经 殡仪馆同 意,购墓方 不得擅自 更改墓型 或增设其 它附属物。
购墓方骨灰安葬 后,在使用权有效期 内,如需将他人骨灰与 使用者骨灰合葬在墓 位内的, 由本馆负责落 葬,并按物价部门核定 的标准交纳合葬费, 凭 公墓证填补合葬人, 有 效使用权限日期为公 墓证首次签定日期。
购墓方骨灰安 葬后, 在使用权有效 期内, 不得擅自起掘 骨灰, 若需迁移骨灰 的,应预先告知我 馆,即放弃该墓位的 使用权, 墓位由我馆 收回, 已收费用不予 退还。
购墓方应遵 守我馆公墓区的 规章制度,拜祭 时应保持墓区整 洁,爱惜花草树 木,如因人为导 致墓位及附属设 施和花草树木损 坏的,按实价予 以赔偿。
告别厅布置:礼厅的布置应规范庄重、整洁卫生,可按照治 丧人的需求进行。 基本布置:主厅背景墙设喷绘遗像、 悼念屏(横 幅)、挽联、礼厅外横幅悬挂白孝球、挽幛,瞻仰台四周根据治 丧人要求布设青松、鲜花,但应留出人行通道,瞻仰台正前方可 设置祭拜台,厅堂两边可摆放花圈,应规范统一、整齐有序。
悼念厅横幅设置: 根据治丧人提供逝者姓名设置好悼念厅横 幅。
房间内安装的设施、 设备如有故障或不会操作使用, 请及时 通知值班服务员。 床褥、被套有脏污、 气味、未履行及时更换的, 要求值班服务员及时更换。
房卡和取电卡应由专人保管负责, 在使用期内出门取卡、 关 好门窗,慎防外来人员混乱入房或防丢失、防偷盗、防破坏。
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务必勿存放在房间内, 需寄存的清 点后交住宿服务值班室负责保管。
寄存:要求进行骨灰寄存的,核对手续、办理寄存。
住宿部入住程序
丧属订房住宿请预先在服务台窗口办理登记,确定所需房 间、入住房天数,预付房间押金、领取房门卡和取电卡。
入房后,丧属应根据住宿部所公示的《物品配备明细表》进 行核对(房间内所有用品、 用具、电器按品牌、 型号、配制数量、 单项价格已上栏公示) ,住宿客人应自觉爱护和保管好室内的公 用设施和物品,如有丢失或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 馆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 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 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 户口所在地;
登记家属 姓名、住址、电 话号码、与死者 关系等;
预定服务 项 目、 服务 时 间。
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 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 车接运遗体。
遗体火化: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收费室输相关登记手续, 凭火化通知单,按先后顺序进行火化,当日火化当日取骨灰。
终止寄存:寄存人要求终止骨灰寄存, 凭有效骨灰《寄存证》, 应与《登记卡》相关内容一致,如客户遗失《骨灰寄存证》 ,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客户身份证件。核对骨灰装具、编号,双方 确认后,结清相关服务费用,收回《骨灰寄存证》 ,加盖注销章。
补办证件:寄存人因《骨灰寄存证》遗失,申请补办,应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补办人提供的信息应与《登记卡》及业务档案 上的相关内容一致,填写补办申请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使用期满, 在政府未 作规划改变墓位土地使 用性质和民政局未作总 体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提 下,购墓方需继续使用该 墓位的,我馆按上级部门 有关政策规定和价格管 理部门核定价格收取继 续使用该墓位的相关费 用。
以上相 关规定,根 据上级部门 新的政策和 规定作相应 调整、修改, 并按新的政 策规定执 行。
丧属退房、退卡,接受工作人员查房后,办理结算,退还押 金。
悼念服务流程
遗体接收、冷藏保存:遗体进厅堂时,记载时间、检查遗体 状况是否存在腐变、 损伤,并向丧户确定逝者姓名、 年龄、住址, 了解死亡原因, 存放冷藏棺, 根据遗体状况和季节温差调节温度 (温度范围为了 -25 ℃— 3℃),每天保持 4 次温度检查并作记录。
办理寄存手续:指导寄存人选择确定骨灰寄存格位的位置、 填写寄存证的相关内容和备查登记卡,要求内容一致并编号。
骨灰收存:核对骨灰装具上标注的逝者姓名、 寄存格位编号、 《登记卡》、《寄存证》的编号一致。
骨灰续存:骨灰寄存期满,寄存人可提出续期要求,办理续 期手续。
骨灰领出:骨灰寄存期内,寄存人可临时领出骨灰祭拜,但 必须在单位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及时归还格位。
安排殡仪服务:通知相关部门作好服务准备。
骨灰寄存服务流程
接待洽谈:介绍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及收费标准,办理好缴费手续。
检查骨灰装具: 检查时应尊重逝者、 尊重寄存人, 文明服务, 查验是否符合存放条件的骨灰装具, 其外观有瑕疵的应在 《登记 卡》上详细注明,装具内不应放置贵重物品、易腐、易烂物品及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