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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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一、海上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源于海上贸易,因此,海上保险的发展史也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历史。
1、公元前7至9世纪,位于地中海的罗得岛居民制定的罗地安海商法,开始形成海上保险的萌芽。
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的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船舶抵押借款(Bottomery Loans)制度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2、14世纪前后,热那亚人的海上保险单已经载有承保“海上灾害、天灾、火灾、抛弃”等字样,近似于现代保险承保的风险责任。
3、16世纪至20世纪英国海上保险的发展。
1)1574年,经英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设立了保险商会。
2)1601年,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成文法《涉外保险单的立法》出现。
3)1720年,“皇家交易”及“伦敦”两家保险公司经英王批准成立。
4)1791年,劳合社的出现及《劳埃德法案》通过,打破了保险专利经营的规定。
5)《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制定。
4、旧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1)1805年,外国洋行在中国香港联合组织广州保险协会。
2)1835年,英国商人在香港开设了广州于仁保险公司,即保安公司。 3)1875年,李鸿章创办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
4)至解放前,中国自行经营的海上保险公司增加至90多家。
二、海上保险的作用
1、增加外汇收入,节约外汇支出
2、有利于增强信誉,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3、有利于运输货物的防损,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概念、特点和原则
1、概念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作为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以运
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按一定金
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在运
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损失,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
一种财产保险。
2、特点
1)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2)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3)承保对象的多变性
4)保险价值的定值性
5)承保期限的两重性
6)业务范围的国际性
3、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三大构成要件:A、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B、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C、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目的和意义:A、使保险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界限
B、防止首先危险
C、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海上保险中可保利益必须存在的时间: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6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
险标的无取得可保利益的必要,但在损失发生时必须对标的享有
可保利益。”
具有可保利益的当事人:A、船舶所有人
B、货物所有人
、运费所有人(普通运费、租金、船东的贸易运费)
D、保险人
、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船舶或货物的代理人、代理人、船长和船员、海上航行活动的侵权人)
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起源于海上保险。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以最大
诚信为基础。倘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的原则,另一方得声
明此项契约无效。”
内含:告知与不告知、陈述与错误的陈述、保证、弃权与禁止反
言四大方面的内容。
告知与不告知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8条规定:“在保险契约订立前被保
险人应依本条的规定,将他所知悉(包括他实际知道的和推定
他应该知道的)的各项重要情况(凡能够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关
于确定保险费的事项,或关于决定是否承保的事项,都是重要
情况;而且未经告知的任何特定情况,是否属于重要情况,是
一个须视每一事件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事实问题)尽量告知保险
人。凡一般业务过程中所应知悉的各项情况均视为被保险人知
悉的情况。倘被保险人未作该项告知时,保险人得声明契约无
效。”
无须告知:A、减低风险的任何情况
B、保险人知道或推定应该知道的情况
C、保险人表示不要知道的情况
D、属于明示或默示保证而无须告知的情况
陈述与错误的陈述
陈述是指被保险人在磋商保险合同或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对其所知
道的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向保险人所作的说明。如所作陈述
不真实,即为错误陈述。
类型:A、对重要情况的陈述
B、对一般事实的陈述
C、对希望或相信发生的事实的陈述
保证
保证是指一项承诺性的保证而言,即被保险人保证履行或不履行
某一特定事项,或保证履行某一项条件,或保证某一特定事实
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
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保证与一般民事合同中的保证不同。
保证:A、船舶适航的默示保证
B、合法的默示保证
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保险人自愿或有意识地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
利,通常是对保险人故意抛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而言的。
条件:A、保险人须有弃权的表示
B、保险人必须知道权利的存在。
禁止反言又称禁止抗辩或禁止翻供,属英美衡平法上的原则。 3)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造成一事件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并非指时间上、
空间上的最近概念,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中起主导作用的或起
支配作用的因素,是指保险事故产生的因果关系。
4)补偿原则
两层含义:A、全面充分的赔偿
B、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5)代位求偿原则
6)分摊原则
四、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保障的费用三个方面。
(1)保障的风险
由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货物保险都是以海上运输货物承保的基本风险作
为其保障基础的。
1、基本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A、恶劣气候
B、搁浅
C、触礁
D、沉没
E、破船
F、碰撞
G、失踪
2、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与军事政治、国家法规
法令有关的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
收、进口关税等)。
A、火灾
B、偷窃
C、提货不着
D、淡水雨淋
E、短量
F、沾污
G、渗漏
H、破碎
I、受潮受热
J、串味
K、生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