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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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沈阳市公安局起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行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保我市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顺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大力开展宣传,完善交通设施,科学部署警力,依法从严管理,落实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以及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等措施,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及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
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问题,共商对策,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媒体宣传。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阵地,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强化入户宣传。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上门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整治工作意义,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三是强化重点宣传。针对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全面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十二运”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要求,大力强化全市道路监控设施、“电子警察”、道路中心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大力强化交通事故隐患点位整改工作;大力强化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一是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要通过科学指挥、科学布警、科学用警,最大限度地挖掘和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路面见警率。二是切实提
高道路管控能力。要进一步强化交通高峰和其他易堵时段道路交通疏导工作。针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点段以及交通乱点、堵点,制定完善的整治方案,安排专门警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道路交通实际和出现的问题,随时调整警力部署,真正实现“警情主导警务工作”。三是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针对各类突发情况制定专门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和交通拥堵,能够组织警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
(四)全面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一是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载人、不依次等候、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调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酒后驾驶天天查,三超违法天天纠,严重违法天天管”。二是强化重点车种管控。要针对公交车、出租车、重型货车、水泥罐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运输车、校车、摩托车和残疾人三轮车等重点车种,开展全方位管控工作,通过源头教育、路面查处、信息转递、跟踪整改等措施,全力规范重点车种行车秩序。三是强化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违法行为不过岗”,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四是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对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见违必纠。对于查处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按照上限处罚,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五是强
化军警车和党政机关车辆管理。要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联动机制,落实抄报制度,严格监督整改等措施,集中整治“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
(五)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一是完善综合治理体系。要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格局,推动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依托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与交通秩序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齐心协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于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符合抄报(转递)条件的,一律实行抄报(转递),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全力保证交通违法抄报及整改建制工作的落实。
四、任务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媒体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文明办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进一步落实交通违法抄报整改工作。
(二)市建委:负责道路交通科技和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整治“五进”宣传和重点宣传的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建委做好道路交通科技和安全设
施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警力开展道路交通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重点车种管控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市城建局:负责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交公司、出租公司以及客货运输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对无证或占道经营的货运站进行清理整治。
(六)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马路市场、道路和学校门前商贩占道经营以及自行车乱停乱放等妨碍交通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八)市工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九)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公安、交通、教育、行政执法、工商等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本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