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编制说明
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
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评审工作指 导 书中中国国合合格格评评定定国国家家认认可可委委员员会会目录1目的 (3)2范围 (3)3职责 (3)4评审过程 (4)4.1任务接收 (4)4.2文件资料的审查 (4)4.3预评审 (5)4.4现场评审策划.......................................... .. (5)4.5现场评审工作预备会 (6)4.6现场评审活动 (7)4.7跟踪验证 (13)5评审中常遇问题的处理 (13)6监督评审 (14)6.1评审重点 (14)6.2定期监督的评审内容 (14)6.3监督评审时对关键技术人员变更的处理 (14)6.4监督评审时发现被评审方已更名 (14)7复评审 (15)8扩大认可范围的评审 (15)9评审报告的填写说明................................ .. (15)9.1评审报告和记录表格的填写原则 (15)9.2 评审报告正文 (15)9.3 评审报告附表 (15)10对评审员的评价 (16)11工作记录 (16)12相关表格 (16)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1 目的为规范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准确,评审过程、评审要求和评审方法一致,编制本指导书。
2 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评审组在接受任务后进行评审策划、实施文件评审、现场评审、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纠正及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和结果报告的全过程。
3 职责3.1 评审组长:3.1.1对评审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1.2管理评审组并保持与CNAS、被评审方之间的联络;3.1.3负责评审策划,预评审的建议及其在得到CNAS批准后的实施;3.1.4 完成/组织完成对被评审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技术资料的评审;3.1.5 编制评审日程安排,并主持和管理现场评审工作;3.1.6 对新参加评审工作的成员进行简短的必要的培训;3.1.7 协调和监督评审员与技术专家的活动,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做出评价;3.1.8 向能力验证处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整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评审报告》(CNAS-PD14/17)。
CNAS-GL01《实验室认可指南》(2001-6-1发布2001-6-1实施)
CNAS-GL31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指南Guidance on Accreditation of Proficiency Testing Provider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CNAS认可文件介绍 (4)5认可流程 (6)5.1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8)5.2 第二步:提交申请 (9)5.3 第三步:受理决定 (10)5.4 第四步:文件评审 (13)5.5 第五步:现场评审 (14)5.6 第六步:整改验收 (17)5.7 第七步:批准发证 (18)5.8 第八步:后续工作 (18)5.8.1 监督评审和复评审 (18)5.8.2 换证复评审 (19)5.8.3 扩大认可范围 (19)5.8.4 认可变更 (19)6 其他事项 (20)前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以下简称认可中心)。
认可中心作为CNAS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CNAS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认可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CNAS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CNAS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CNAS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建立、保持管理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本指南旨在介绍和解释CNAS有关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便于CNAS工作人员、申请和获准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在从事或参与相关认可活动时参考,也可供对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工作感兴趣的人员参阅。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CNAS
CNAS-RL06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Ru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Proficiency Testing Provider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认可准则及认可领域分类 (4)5 认可条件 (4)6 认可流程 (4)6.1 初次认可 (4)6.2 扩大、缩小认可范围 (8)6.3 监督评审 (9)6.4复评审 (10)7 认可变更 (10)7.1 获准认可机构的变更 (10)7.2 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的变更 (11)8 暂停、恢复、撤销和注销认可 (11)8.1 暂停认可 (11)8.2 恢复认可 (11)8.3 撤销认可 (11)8.4 注销认可 (12)9 权利和义务 (12)9.1 CNAS的权利和义务 (12)9.2 申请人和获准认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13)前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认可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廉洁高效、权威信誉的工作原则。
认可规则是CNAS认可工作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保障,本规则依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制定。
本规则规定了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认可变更、暂停、恢复、撤销、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
本规则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规则中的“注”是对条款的解释和说明。
本规则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则于2010年制订,2014年修订换版,2015年修订换版,2016年换版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ISO/IEC 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的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1 范围本规则是CNAS和能力验证提供者双方均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rl02《能力验证规则》解读
一、概述能力验证规则,是指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验证和确认的规则,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技术水平,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对能力验证规则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重要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能力验证规则的作用1. 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能力验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可以通过验证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技术水平,从而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对于实验室的测试工作至关重要,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
2. 提高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力验证规则的实施,需要实验室不断改进测试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自身的测试能力和技术水平。
这有助于实验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3.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能力验证规则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其制定和实施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这有助于确保实验室的测试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因测试不合格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商业风险。
三、能力验证规则的内容1. 能力验证的对象和范围能力验证规则一般会规定实验室需要验证的测试对象和范围,例如需要验证的项目包括测试方法、测试仪器设备、测试人员等。
这有助于实验室有针对性地进行验证工作,确保测试全面有效。
2. 验证方法和流程能力验证规则会明确规定验证方法和流程,包括验证的具体步骤、验证的指标要求、验证的频次和时限等。
这有助于实验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验证,确保验证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验证结果的评定能力验证规则还会规定验证结果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包括合格的标准和不合格的处理办法等。
这有助于实验室对验证结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定,确保验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四、能力验证规则的实施1. 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在实施能力验证规则时,首先要制定能力验证计划,明确验证的目标、对象、范围、方法和流程等。
这可以帮助实验室有组织地进行验证工作,确保验证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CNAS—R0X:2010能力验证规则
CNAS—R0X:2010能力验证规则1.目的和范围1.1 为了确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认可质量,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1.2 能力验证与现场评审是CNAS对合格评定机构能力进行评价的两种主要方法。
本规则阐述了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包括了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以及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要求。
1.3 本规则适用于CNAS对涉及检测、测量、校准和检查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包括实验室(含医学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检查机构等的认可活动。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本文件中的引用不注明日期,提请各相关方注意引用以下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这些文件的修订案)。
2.1 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2.2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2.3 CNAS-RI01《检查机构认可规则》2.4CNAS-RP01《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规则》2.5CNAS-RR01《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2.4 GB/T1548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ISO/IEC指南43,IDT)2.5 GB/T2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ISO/IEC17011,IDT)2.6 APLAC MR001《建立和保持APLAC多边互认协议的程序要求》2.7 ILAC-G1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能力要求的指南》2.8 ILAC-G22《应用能力验证作为对检测能力认可的手段》2.9ILAC-P9《参加国家和国际能力验证的政策》2.10 ISO13528《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中的统计方法》2.11ISO/IEC FDIS 1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通用要求》注:ISO/IEC17043将于2010年4月发布,取代ISO/IEC指南43。
CNAS 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清单 (截止2022年10月1日)
32
CNAS-CL01-A004:2018 《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医疗器械 2018-3-1 2018-9-1
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33 34
实验室 认可应 用准则
CNAS-CL01-A005:2020 CNAS-CL01-A006:202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 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2020-3-1 2018-3-1 2019-4-1
2022-7-20 2022-7-20 2016-2-1 2019-12-15
2018-3-1 2018-3-1
2018-3-1 2018-3-1
2017-6-1 2020-9-1
2019-3-12 2020-1来自-30 2018-3-12019-3-12 2021-1-1 2018-9-1
文件名称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 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注:有效文件发布实施日期
2018-3-1 2018-9-1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
2021-7-31 2021-7-31
《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2021-11-30 2021-11-30
《内部校准要求》
2018-3-1 2018-9-1
2020-6-1 2020-11-30 2021-5-1 2022-6-30
实质性修订 换版修订+实质性修订
3 / 10
序号 类别 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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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43
44
45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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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RL02 2018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Rules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要求 (4)5 对CNAS的要求 (7)6 其他说明 (7)附录A(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活动适宜性核查表 (8)附录B(规范性附录)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10)前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将能力验证与现场评审作为CNAS对合格评定机构能力进行评价的两种主要方式,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认可质量,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包括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要求和对CNAS的要求。
本规则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规则中的“注”是对条款的解释和说明。
本规则于2007年制订,2010年换版修订,2015年6月换版后第1次修订,2016年换版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ISO/IEC 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标准的变化,对第4、5和6条款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为方便合格评定机构使用,将CNAS AL07:2015《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作为本规则的附录B,本文件实施之日起,CNAS AL07:2015《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废止。
能力验证规则1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申请CNAS认可或已获准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包括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含医学领域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以及检验机构(相关时)。
2 引用文件本文件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
所引用的文件不注明其发布日期,请各相关方注意使用这些文件的有效版本(包括其修订案)。
2.1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2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 17000,IDT)2.3 ISO/IEC 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2.4 ISO/IEC 1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5 APLAC MR001《建立和保持认可机构间APLAC互认协议的程序》2.6 ILAC-P9《ILAC对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政策》3 术语和定义GB/T 27000中的定义适用于本规则,同时,本规则还引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能力验证规则和频次
能力验证规则和频次目 录一、CNAS-RL02:2010《能力验证规则》 二、CNAS-AL07:2011《能力验证领域和 频次表》一、CNAS-RL02:2010 能力验证规则CNAS-RL02:2010 ——(1)1. 目的和范围1.1 为确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认可质量,促进合格评定 机构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1.2 能力验证与现场评审是CNAS对合格评定机构能 力进行评价的两种主要方式。
本规则阐述了 CNAS 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包括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 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以及合格评定机构参 加能力验证的要求。
1.3 适用于寻求CNAS认可或已获准CNAS认可的从 事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
2013-6-3 31CNAS-RL02:2010 ——(2)3. 术语和定义GB/T27000 中的定义适用于本规则,同时,本 规则还引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实 验 室间比对 :按照预先 规定的 条件, 由两 个 或 多个实 验 室 对 相同 或 类似 的 物品 进行测量或检测 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ISO/IEC17043, 3.4) 3.2 能力验证:利用实验 室间比对, 按照预先制定 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ISO/IEC17043, 3.7)【注 1】 本定义包括医学领域常用的、符合本定义的 EQA (外部质量评价或室间质评)。
【注 2】 也称为能力验证活动,包含符合本定义的各类能 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和比对计划2013-6-3 4CNAS-RL02:2010 ——(3)3. 术语和定义(续)3.3 能力验证计划:在检测、测量、校准或检查的 某个特定领域,设计和运作的一轮或多轮能力验 证。
(ISO/IEC 17043, 3.11) 【注】 一项能力验证计划可以包含一种或多种特 定类型的检测、校准或检查。
3.4 测量审核:一个参加者对被测物品(材料或制品) 进行 实际 测 试 , 其 测 试 结果与参 考值 进行 比较 的活 动。
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
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ILAC G13:2000)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Providers of Proficiency Testing Schem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目 录前言 (2)第一部分:总则 (3)1.1 范围 (3)1.2 参考文件 (3)1.3 定义 (4)第二部分:管理体系要求 (5)2.1 质量管理体系 (5)2.2 组织和管理 (5)2.3 文件控制 (6)2.4 要求、投标书或合同的评审 (6)2.5 合作方(分包方)的使用 (6)2.6 服务和供给的采购 (6)2.7 客户的反馈 (8)2.8 不符合活动的控制 (8)2.9 纠正措施 (8)2.10 预防措施 (9)2.11 记录 (9)2.12 内部审核 (10)2.13 管理评审 (10)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11)3.0 总则 (11)3.1 管理、人员和培训 (11)3.2 合作方(分包方) (11)3.3 组织和计划设计的保障 (12)3.4 方法或程序的选择 (16)3.5 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 (16)3.6 数据分析和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说明 (17)3.7 与参加者的沟通 (19)3.8 保密性 (20)3.9 结果的串通和伪造 (20)前 言能力验证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评定和监督检测、校准、检查等机构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与现场评审构成了CNAS互为补充的两种能力评价技术。
能力验证也是CNAS维持国际间认可机构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和APLAC-MRA)的基础要求之一。
同时,对于检测、校准、检查机构等,参加能力验证也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是其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补充。
如果能够证明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符合了本准则的要求,CNAS及其评审员就能够更好地利用能力验证计划的结果来为认可的过程提供帮助,同时,也可使计划的其他使用者对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产生更多的信任。
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
CNAS-CL0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Proficiency TestingProviders(ISO/IEC 17043:2010)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目次 (1)前言 (2)ISO引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技术要求 (7)4.1 总则 (7)4.2 人员 (7)4.3 设备、设施和环境 (8)4.4 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 (9)4.5 方法或程序的选择 (12)4.6 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 (12)4.7 数据分析和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评价 (14)4.8 报告 (15)4.9 与参加者的沟通 (16)4.10 保密 (16)5 管理要求 (17)5.1 组织 (17)5.2 管理体系 (18)5.3 文件控制 (18)5.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19)5.5 分包服务 (20)5.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20)5.7 服务客户 (20)5.8 投诉和申诉 (21)5.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21)5.10 改进 (21)5.11 纠正措施 (21)5.12 预防措施 (22)5.13 记录的控制 (22)5.14 内部审核 (23)5.15 管理评审 (23)附录A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计划的类型 (25)附录B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 (29)附录C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的选择和利用 (36)参考文献 (39)本准则规定了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满足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要求,是CNAS对能力验证提供者能力进行认可的基本依据。
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43:2010“Conformity assessment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本准则的附录是信息性资料,不是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
CNAS-RL02:2007《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Rules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规则1.目的和范围1.1为了确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 认可质量,CNAS依据ISO/IEC有关标准和指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阐述了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
1.3本规则适用于CNAS认可实验室(含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检查机构的活动。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2.1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2.2ISO/IEC指南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GB/T15483,IDT)2.3ISO13528:2005《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中的统计方法》2.4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IDT) 2.5ILAC-P9:2005《参加国家和国际能力验证活动的政策》2.6ILAC-G1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能力要求指南》(CNAS/CL03,IDT)2.7ILAC-G22:2004《应用能力验证作为对检测能力认可的手段》2.8APLAC MR001《建立和保持APLAC多边互认协议的程序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规则参考ISO/IEC17000、ISO/IEC指南43和ILAC-G13等国际文件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3.1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测能力或检查机构的检测能力。
3.2能力验证活动:用于监控实验室能力的任何实验室间比对或测量审核,例如由国家或区域的认可机构、合作组织、政府、行业组织或提供正式能力验证计划的商业提供者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CNAS-CL03-A001-2019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微生物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3-A001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微生物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Providers in theField of Microbiolog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技术要求 (4)5 管理要求 (8)附录A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10)附录B统计分析和能力评定 (14)附录C微生物能力验证统计分析示例 (17)附录D 修订差异对照表 (21)参考文献 (22)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依据特定领域微生物能力验证计划特性而对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所做的进一步说明及具体解释,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对特定领域微生物能力验证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及结果评价等质量管理特定要求做出说明,明确了特定领域开展微生物能力验证应遵循的要求。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3: 2010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解释和说明内容在相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与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微生物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主要适用于食品、饮用水、饲料、化妆品、环境样品、玩具、纺织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抗菌材料等非医学检验领域微生物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认可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405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微生物检验GB/T 28043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ISO 13528, IDT)GB/T 6379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和精密度)(ISO 5725,IDT)SN/T 1800食品与动物饲料微生物学微生物计数水平法30℃时的菌落计数方法(ISO 4833,IDT)ISO/TS 22117 食品和动物饲料微生物能力验证特定要求和指南(Microbiology of food and animal feeding stuffs-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guidance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by interlaboratory comparison)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3 术语和定义3.1 目标微生物target microorganism能力验证样品中作为指定分析物的微生物。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引言能力验证是评估个体或组织的特定能力或技能水平的一种方法。
能力验证提供者是指组织或个体,负责设计、组织和评估能力验证活动。
为了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必要建立一套认可准则,以确保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能力和资质。
本文将探讨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其中的要求和标准。
为什么需要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能力验证作为一种评估方法,其结果将直接影响个体或组织的信誉和竞争力。
为了确保能力验证的结果准确、可靠、公正,有必要建立一套认可准则,对能力验证提供者进行认可和规范。
认可准则的建立可以保证以下几点:1.确保能力验证活动的专业性和可信度:认可准则要求能力验证提供者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设计和组织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的能力验证活动。
2.提高能力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认可准则要求能力验证提供者在进行能力验证时,使用科学和恰当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保护被评估个体或组织的权益:认可准则要求能力验证提供者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保护被评估个体或组织的权益,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的要求和标准为了确保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能力和资质,下面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的主要要求和标准:1. 组织能力•持有相关领域内的认可和资质证书;•具备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合理规划、设计和执行能力验证活动;•有充足的资源,包括专业人员、实验设备和场地,以确保能力验证的顺利进行;•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被评估个体或组织、评估专家和机构。
2. 专业知识•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能力验证的相关理论和方法,了解不同领域的最新发展;•熟悉相关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标准,能够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适应。
3. 能力验证活动设计•根据被评估个体或组织的需要,设计能力验证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评估标准;•确定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以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设计评估方案,包括样本选取、数据收集和分析等环节;•在能力验证活动中考虑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偏见和错误的因素的干扰。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编制说明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编制说明一、文件编制的目的和意义能力验证(PT)为实验室认可有效性提供技术支持。
能力验证提供者(PTP)是提供能力验证计划的机构,其运作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直接影响到能力验证计划的质量,进而影响到对实验室结果的判定,以及CNAS 对能力验证计划结果利用的有效性。
PTP认可制度是当前国际上一项较为年轻的认可制度。
PTP的认可不同于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认可。
PTP的认可准则不同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它具有独立的国际要求,是一项独立的认可制度。
在2007年底召开的ILAC大会上,该制度被确立为新的认可制度,当前正在探讨纳入相互承认协议(MRA)的问题,估计经过2-3年的准备即可正式启动。
CNAS紧跟国际形势,于2002年建立和实施该认可制度,并开始向社会提供PTP认可服务。
截至2010年1月31日,CNAS已认可18个PTP。
而据不完全了解,全国生产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的单位有上百家,这些单位也有部分是CNAS潜在的PTP客户。
因此,PTP认可制度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然而,当前CNAS的PTP认可制度无论从政策要求、文件表述还是网站设置上,均“隐藏”在实验室认可制度之中,并不广为人知。
用来规定PTP和CNAS权利和义务的文件亦是借用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而CNAS-RL01主要是针对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的流程和特点撰写的,不能体现PTP认可的特点,尤其是对于PTP认可的申请条件以及评价的关键技术要点,CNAS-RL01明显地不适应PTP认可的特点。
这样的现状不利于PTP认可制度的开展。
面临国际形势、PTP认可制度的特点和国内PTP的发展需求,需要我们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文件,以满足国内外的发展形势和需求,并为尽早加入MRA打下基础。
鉴于此,能力验证处提出建立专门的PTP认可规则,将PTP认可制度从实验室认可制度中“分离”出来,以利于该制度的发展。
二、PTP认可规则的主要内容本规则规定了CNAS和PTP在认可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与CNAS-RL01结构类似,但主要不同如下:1.术语和定义除通用性定义如“认可”的定义外,本规则以能力验证工作的相关定义,即“能力验证”、“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测量审核”、“能力验证提供者”等定义为主,同时,也界定了“能力验证运作中的关键技术环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内涵。
CNAS-RL06:2018《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
CNAS-RL06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Ru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Proficiency Testing Provider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认可准则及认可领域分类 (4)5 认可条件 (4)6 认可流程 (4)6.1 初次认可 (4)6.2 扩大、缩小认可范围 (8)6.3 监督评审 (9)6.4复评审 (10)7 认可变更 (10)7.1 获准认可机构的变更 (10)7.2 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的变更 (11)8 暂停、恢复、撤销和注销认可 (11)8.1 暂停认可 (11)8.2 恢复认可 (11)8.3 撤销认可 (12)8.4 注销认可 (12)9 权利和义务 (12)9.1 CNAS的权利和义务 (12)9.2 申请人和获准认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13)前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认可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廉洁高效、权威信誉的工作原则。
认可规则是CNAS认可工作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保障,本规则依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制定。
本规则规定了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认可变更、暂停、恢复、撤销、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
本规则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规则中的“注”是对条款的解释和说明。
本规则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则于2010年制订,2014年修订换版,2015年修订换版,2016年换版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ISO/IEC 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的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1 范围本规则是CNAS和能力验证提供者双方均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Rules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要求 (4)5 对CNAS的要求 (7)6 其他说明 (7)附录A(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活动适宜性核查表 (8)附录B(规范性附录)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10)前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将能力验证与现场评审作为CNAS对合格评定机构能力进行评价的两种主要方式,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认可质量,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包括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要求和对CNAS的要求。
本规则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规则中的“注”是对条款的解释和说明。
本规则于2007年制订,2010年换版修订,2015年6月换版后第1次修订,2016年换版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ISO/IEC 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标准的变化,对第4、5和6条款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为方便合格评定机构使用,将CNAS AL07:2015《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作为本规则的附录B,本文件实施之日起,CNAS AL07:2015《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废止。
能力验证规则1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申请CNAS认可或已获准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包括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含医学领域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以及检验机构(相关时)。
2 引用文件本文件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
所引用的文件不注明其发布日期,请各相关方注意使用这些文件的有效版本(包括其修订案)。
2.1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2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 17000,IDT)2.3 ISO/IEC 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2.4 ISO/IEC 1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5 APLAC MR001《建立和保持认可机构间APLAC互认协议的程序》2.6 ILAC-P9《ILAC对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政策》3 术语和定义GB/T 27000中的定义适用于本规则,同时,本规则还引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
CNAS-CL0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Proficiency TestingProviders(ISO/IEC 17043:2010)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目次 (1)前言 (2)ISO引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技术要求 (7)4.1 总则 (7)4.2 人员 (7)4.3 设备、设施和环境 (8)4.4 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 (9)4.5 方法或程序的选择 (12)4.6 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 (12)4.7 数据分析和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评价 (14)4.8 报告 (15)4.9 与参加者的沟通 (16)4.10 保密 (16)5 管理要求 (17)5.1 组织 (17)5.2 管理体系 (18)5.3 文件控制 (18)5.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19)5.5 分包服务 (20)5.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20)5.7 服务客户 (20)5.8 投诉和申诉 (21)5.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21)5.10 改进 (21)5.11 纠正措施 (21)5.12 预防措施 (22)5.13 记录的控制 (22)5.14 内部审核 (23)5.15 管理评审 (23)附录A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计划的类型 (25)附录B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 (29)附录C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的选择和利用 (36)参考文献 (39)本准则规定了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满足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要求,是CNAS对能力验证提供者能力进行认可的基本依据。
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43:2010“Conformity assessment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本准则的附录是信息性资料,不是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
放射性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
第41卷㊀增刊12021年㊀10月㊀辐㊀射㊀防㊀护Radiation㊀ProtectionVol.41㊀No.S1㊀㊀Oct.2021㊃辐射防护监测与评价㊃放射性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王瑞俊,保㊀莉,李鹏翔,李㊀周,宋沁楠(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太原030006)㊀摘㊀要:放射性检测领域长期以来没有能力验证提供者,从事放射性检测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认识不够深入㊂能力验证的关键过程包括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及其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㊁包装及分发㊁参加者结果的评定等内容㊂其中参加者结果的评定可参考IAEA 的评定方法,更为全面可靠㊂关键词:能力验证;放射性;检测;结果评定中图分类号:TL81文献标识码:A㊀㊀收稿日期:2021-01-13作者简介:王瑞俊(1983 ),男,2004年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物理学专业,2012年毕业于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专业,获硕士学位,研究员㊂E -mail:wang.ruijun@㊀㊀对于所有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是其外部质量保证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获认可的检测机构更是必须开展的工作㊂在放射性检测领域,通常是几家检测机构采用自发自愿的方式组织实验室间比对,但随着公众对放射性检测的理解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对放射性检测领域能力验证提供者的需求也更加迫切㊂1 能力验证与实验室间比对㊀㊀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文件‘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中,有对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的明确定义㊂能力验证是指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实验室间比对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㊁实施㊁和评价[1-2]㊂单从定义上看,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并无实质差异,都是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结果都是对参加实验室检测能力的评价,但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从最开始的目的到最终的结果都有着本质的不同㊂首先,两者的组织者不同,能力验证的组织者称之为能力验证提供者,需建立完善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包括三层次的体系文件,质量手册㊁程序文件㊁作业指导书,并且按照所建立的体系成功组织一次能力验证活动后,向CNAS 提交申请,经评审合格后,方才获取能力验证提供者资质,具备组织能力验证活动的资格㊂实验室间比对组织者理论上任何单位都可组织实验室间比对活动,无资质资格要求㊂第二,两者的目的不同,实验室间比对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a)评定实验室从事特定检测或测量的能力及监视实验室的持续能力;b)识别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并启动改进措施,这些问题可能与诸如不适当的检测或测量程序㊁人员培训和监督的有效性㊁设备校准等因素有关;c)建立检测或测量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d)增强实验室客户的信心;e)识别实验室间的差异;f)根据比对的结果,帮助参加实验室提高能力;g)确认声称的不确定度;h)评估某种方法的性能特征 通常称为协作试验;i)用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赋值及评定其在特定检测或测量程序中使用的适用性㊂能力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参加者的检测能力,在这方面与实验室间比对并无不同㊂但在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之前,参加者的检测能力是未知的㊁待定的㊂实验室间比对目的的最后两条协作王瑞俊等:放射性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㊀试验和标准样品赋值实际上是要求具备该能力且水平较高的实验室参与的比对活动,也就是说能力验证的目的不包括后两点㊂第三,组织活动的过程不同㊂能力验证提供者严格按照经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活动,所有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人员应经授权㊁仪器设备应满足文件要求㊁实验耗材应经过验收检验等等㊂能力验证活动的实施过程包括策划㊁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㊁均匀性及稳定性检验㊁包装㊁分发㊁结果评定等,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㊂实验室间比对对实施过程没有硬性规定,完全取决于组织者的能力和意愿㊂第四,实施完成后的结果不同㊂能力验证提供者出具的参加者能力评定结果中,如发现 不满意 结果的,参加者必须按要求认真整改,直到该能力再次被确认,否则,必须停止该项检测活动[3]㊂最后,如某领域有能力验证提供者,那么获取认可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必须按照所认可的领域频次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4]㊂而实验室间比对则没有强制性㊂2㊀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2.1㊀能力验证物品制备的通用要求㊀㊀用于能力验证的样品㊁产品㊁人工制品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㊁设备部件㊁测量标准㊁数据组或其他信息统称为能力验证物品㊂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可以有多种方式,但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一是必须按照经认可的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㊂二是能力验证物品的基质㊁待测核素及其活度浓度范围等应尽可能地与日常检测样品的基质和活度浓度范围相似㊂三是必须对制备好的能力验证物品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确保每个参加者都收到具有可比性的能力验证物品,并且这些能力验证物品在整个能力验证过程中保持稳定㊂第一和第二点很容易理解,也相对容易满足要求,但第三点均匀性和稳定性的要求则有更多的细节需要注意㊂首先均匀性的问题,通过均匀性检验的方法确认发放给参加者的能力验证物品是均匀的㊂均匀性检验要求检验的样品用量不能大于检测用量;均匀性检验应在能力验证物品包装成为最终形式后㊁分发给参加者前进行,以避免分样及包装过程可能对均匀性造成的影响;均匀性检验中所用的测试方法,其精密度和灵敏度不应低于能力验证计划预定测试方法的精密度和灵敏度;如同一样品中有多个待测特性量的,原则上应对每个特性量进行均匀性检验,除非有足够的经验或证据表明某个特性量对不均匀性更为敏感,就可以选择仅对该特性量进行均匀性检验,如通过检验,则认为其他特性量也足够均匀[5]㊂对于均匀性检验结果可采用单因子方差分析方法进行统计处理,若样品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则表明样品是均匀的㊂其次稳定性的问题,为确认能力验证物品在整个能力验证过程中是稳定的,必须进行稳定性检验㊂对于某些性质较不稳定的检测样品,运输和时间对检测的特性量可能会产生影响㊂因此,在样品发送给实验室之前,需要进行有关条件的稳定性检验㊂当检测样品有多个待测特性量时,可以仅选择容易发生变化和有代表性的特性量进行稳定性检验㊂稳定性检验的测试方法应具有很好的复现性㊂稳定性检验的样品应从包装单元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数具有足够的代表性㊂稳定性检验的统计方法有t检验法㊁x-yɤ0.3σ准则法等[5]㊂2.2㊀放射性能力验证物品制备的特殊要求㊀㊀放射性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除需要满足上述要求外,因其放射性的特点,还应满足一些特殊要求㊂在非放射性领域,一般采用天然样品作为能力验证样品,这样能够更好的反映出参加者的真实能力和水平㊂但在放射性领域,采用天然样品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一是,指定值难以确定,因为天然样品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很低,测量困难且不确定度大,甚至低于探测限,指定值无法采用参加者的公议值来确定,甚至也无法采用专家实验室的公议值,因为放射性测量固有的统计涨落性质,导致即便是专家实验室的测量结果也存在较大的波动;二是,在实际的辐射环境监测中,放射性测量往往采集的样品量较大,如水样采样量大于50L,这也导致如采用实际样品作为能力㊀辐射防护第41卷㊀第S1期验证物品需要极大的样品量,并且要处理成为均匀的能力验证物品,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㊂因此,放射性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物品经常采用掺标的方法制备㊂2.2.1㊀基质的准备㊀㊀掺标法制备能力验证物品对基质的要求除了尽可能与被测样品一致之外,还要求基质中不含有待测放射性核素或其活度浓度相对于掺入的量可以忽略㊂对于水样品,一般采用二次蒸馏水掺入放射性标准溶液的方法制备,为防止待测放射性核素的器壁吸附,采取二次蒸馏水加入浓硝酸制备成为一定浓度的硝酸体系的方式㊂对于氚的基质则直接采用二次蒸馏水㊂土壤介质的能力验证物品根据待测核素不同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样品制备方法,如待测核素为人工核素,可以采用深层天然土壤作为基质,因为深层土壤中一般可认为不含有人工核素,但在使用前需经过实验测量,确认被测核素的探测限㊂如待测核素为天然核素,一般采用化学药品按一定比例配备模拟土壤的方式㊂对于生物样品的能力验证,由于生物样品体积较大,且难以处理成为均匀的样品,目前采用生物灰的形式替代新鲜的生物样品㊂生物灰基质的制备与土壤类似,可以采用模拟生物灰和实际生物灰两种基质㊂2.2.2㊀掺标及样品检验㊀㊀基质准备完成后,就可以掺入标准溶液并混合均匀后作为能力验证物品㊂水样品的掺标和混合均匀相对比较容易㊂土壤和生物灰的掺标要采取适当的方法避免放射性标准溶液直接接触器壁而造成损失,掺标后,使用专用的混样设备将样品混合均匀㊂混合均匀后就可以进行样品的分装了,但为了确保样品的均匀性,一般在混合后,先进行一次均匀性检验,目的是确保样品已混合均匀,避免在分装后的均匀性检验中发现不均匀时,造成返工和大量的放射性污染㊂3㊀参加者结果的评定㊀㊀对参加者结果的评定可以有多种方法,通常采用稳健统计方法,将参加者结果与指定值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结果是否满意的结论㊂无论使用哪一种方法对参加者的结果进行评价,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指定值的确定,指定值是指对能力验证物品的特定性质赋予的值㊂通常指定值的确定有三种方法:一是已知值,即能力验证物品的制备是采用空白基质掺标的方法制备的,指定值可以采用标准溶液的活度浓度根据稀释倍数计算得到;二是由专家实验室确定的公议值,即能力验证物品的指定值是由业内一个或多个公认的检测水平较高的实验室的测量值确定;三是由参加者确定的公议值,即能力验证物品的指定值是由参加者结果采用稳健统计方法得到的稳健平均值㊂(2)能力统计量的计算㊂常用的能力统计量有差值D㊁百分相对差D%㊁Z比分数㊁Zᶄ比分数㊁ζ比分数㊁E n值等,其计算公式及判定方法见文献6[6]㊂需要注意的是,文献中Zᶄ比分数㊁ζ比分数㊁En值的计算公式,前提条件是指定值与参加者结果不相关,并且要求参加者能够正确评定并上报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㊂(3)能力评定以上所提及的能力统计量均可作为能力评定的依据,在文献[4]中有详细描述,这里所要说明的是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每年组织的国际比对中采用准确度和精密度进行能力判定的方法㊂准确度采用相对标准偏差进行判定:相对偏差R的计算公式为:R=x LAB-x REFx REFˑ100%式中,x LAB为参加实验室的测量结果;x REF为能力验证样品的指定值㊂某次国际比对活动中赋予各分析项目的最大可接受相对偏差用R max表示,则相对偏差的评定标准为:RɤR max,结果 满意 (A);R>R max,结果 不满意 (N)㊂精密度P的计算公式为:P=(u REFx REF)2+(u LAB xLAB)2ˑ100%式中,u LAB为参加实验室结果的不确定度(k=1); u REF为指定值的不确定度(k=1)㊂精密度的评定标准为:若PɤR max且Rɤk㊃P,结果 满意 (A),否则为 不满意 (N)㊂其中:置信因子k=2.58 (99%置信水平)㊂王瑞俊等:放射性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㊀参加者最终评定方法是:实验室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评价指标为 满意 ,结果为 满意 (A);若准确度的评判结果为 不满意 ,则最终评判结果为 不满意 (N);若准确度的评判结果为 满意 ,精密度的评判结果为 不满意 ,则最终评判结果为 有问题 (W)㊂放射性检测领域部分检测机构尚不具备正确评定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能力,因此,在实际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中,结果评判采用Z 比分数的方法,因为,无论Zᶄ比分数㊁ζ比分数㊁E n 值还是IAEA 的评判方法都要求参加者正确评定并提交结果不确定度㊂Z 比分数的计算公式如下:Z i =x i -x ptσ式中,x i 为参加者i 报告的结果;x pt 为指定值;σ为能力评定标准差㊂4㊀结论㊀㊀能力验证活动是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开展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对组织者的能力有着严格的高标准的要求,有效避免了因组织者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对参加者能力评定的问题,从而更好的达到能力验证的目的㊂但一次能力验证结果并不一定能证明参加者的能力或技术水平的优劣㊂即使在一个运作良好㊁有经验丰富工作人员的实验室,偶尔也会得到异常数据[2]㊂因此有意义的是关注在连续能力验证计划中参加者结果随时间的变化情况㊂参考文献:[1]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CNAS -CL03[S].北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5.[2]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的选择核查与利用指南:CNAS -GL032[S].北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8.[3]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规则:CNAS -RL02[S].北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8.[4]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CNAS -AL07[S].北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5.[5]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CNAS -GL003[S].北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8.[6]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 -GL002[S].北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8.Proficiency testing in the field of radioactive measurementWANG Ruijun,BAO Li,LI Pengxiang,LI Zhou,SONG Qinnan(China Insititute for Radiation Protection,Taiyuan 030006)Abstract :There has been no proficiency testing provider in the field of radioactive measurement for a longtime,and the personnel engaged in radioactive measurement do not have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inter laboratory comparison and proficiency testing.The key process of proficiency testing includes the preparation of proficiency testing sample,uniformity and stability inspection of proficiency testing items,packaging anddistribution,evaluation of participants results,etc.The assessment of participants results can refer to the assessment method of IAEA,which i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reliable.Key words :proficiency testing;radioactive;measurement;result evaluation。
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
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在国家认可体系下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认证的机构,其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认可准则是评价实验室能力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认可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认可范围: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适用于所有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包括实验室、认可机构、生产单位等。
2.认可要求: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要求了解提供者组织的组织结构、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资源配置和管理等方面。
提供者组织需要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能够根据不同实验室类型和能力范围提供全面的能力验证计划服务。
3.认可过程: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过程包括评审和认可两个阶段。
评审阶段主要是对提供者组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组织结构、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
认可阶段主要是对提供者组织的核心能力进行评估和验证,包括现场考察、技术能力评价等。
4.认可标志: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标志是认可机构对通过认可的提供者组织进行的标识,表明该组织在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和信誉。
以上是对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的简要介绍,下面将进一步探讨其重要性和意义。
首先,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对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认证,能够确保他们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认可和信任。
这对实验室而言非常重要,因为能力验证计划是评价实验室技术水平和实验室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力验证计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实验室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其次,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对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认证,也能够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众多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中,能够通过CNAS-CL03认可的组织将获得公认的认可标志,这将增加客户对其能力验证计划的信任度和选择性,进而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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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编制说明
一、文件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能力验证()为实验室认可有效性提供技术支持。
能力验证提供者()是提供能力验证计划的机构,其运作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直接影响到能力验证计划的质量,进而影响到对实验室结果的判定,以及对能力验证计划结果利用的有效性。
认可制度是当前国际上一项较为年轻的认可制度。
的认可不同于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认可。
的认可准则不同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它具有独立的国际要求,是一项独立的认可制度。
在年底召开的大会上,该制度被确立为新的认可制度,当前正在探讨纳入相互承认协议()的问题,估计经过年的准备即可正式启动。
紧跟国际形势,于年建立和实施该认可制度,并开始向社会提供认可服务。
截至年月日,已认可个。
而据不完全了解,全国生产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的单位有上百家,这些单位也有部分是潜在的客户。
因此,认可制度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然而,当前的认可制度无论从政策要求、文件表述还是网站设置上,均“隐藏”在实验室认可制度之中,并不广为人知。
用来规定和权利和义务的文件亦是借用《实验室认可规则》。
而主要是针对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的流程和特点撰写的,不能体现认可的特点,尤其是对于认可的申请条件以及评价的关键技术要点,明显地不适应认可的特点。
这样的现状不利于认可制度的开展。
面临国际形势、认可制度的特点和国内的发展需求,需要我们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文件,以满足国内外的发展形势和需求,并为尽早加入打下基础。
鉴于此,能力验证处提出建立专门的认可规则,将认可制度从实验室认可制度中“分离”出来,以利于该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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