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九龙街道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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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5•【字号】龙政办发〔2019〕46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市研究制定了《龙口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龙口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5日龙口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根据《龙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要求和工作安排,为了稳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现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如下工作计划:一、完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统一负责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根据上级要求依法取消有关审批事项,及时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政府管理方式转变,优化公共服务,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切实做好减证便民工作。

取消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规定和有效期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及时按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招政办字〔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招政办字〔2019〕2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烟政办字〔2019〕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抓公开的大格局。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

要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定期同司法部门和审判机关沟通会商机制,减少将信访、投诉及其案卷材料等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

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梧政办发〔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6日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做好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编制完成本级政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公开机构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初步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编制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完整、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2018年九龙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九龙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九龙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龙街道办事处(地址: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营房村1号;邮编:266318;电话:85260012;传真:85260046;电子邮箱:jljdbsc@)联系。

一、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8年,我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精神和省、青岛、胶州市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严格监督考核,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一)组织领导情况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专门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各部门之间本着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由办事处领导审核后,报送办公室审批之后进行更新或补充。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潍政发〔2019〕9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潍政发〔2019〕9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0日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潍坊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调整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指由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重大政策措施;(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三)决定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和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四)决定土地管理、生态环保、资源保护等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五)制定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性措施;(六)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重大社会事业的政策措施;(七)制定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八)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九)决定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涉及基本民生的重大事项;(十)需要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19〕1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19〕1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0日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采用“规定”“办法”“决定”“规则”“细则”等名称。

第三条行政机关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以及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清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临时机构;(二)议事协调机构;(三)部门内设机构;(四)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

第六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下列原则:(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三)符合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等;(四)符合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五)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坊子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坊子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坊子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机关及直属机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坊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人社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等方面对社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

区人社局机关及直属机构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除本办法第七条所列免予公开的事项外,凡区人社局直接从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和掌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均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方式要及时便捷,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公开事项在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时,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五条区人社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事项:(一)机构信息.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信箱等;.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信箱等。

(二)公文法规.正式文本:本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我局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政策解读:政府及我局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民生信息.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四)人事信息.干部任免信息;.公务员及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事项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潍坊市坊子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解析潍坊市坊子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1-6-3-4-1-8-9-2-3-8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潍坊市坊子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坊综治发[2010]2号—————————————★—————————————坊子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闲置房屋集中清查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的管理,消除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带来的治安、安全隐患,维护全区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决定从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在全区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集中清查整治月”活动。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完善管理手段为目标,坚持“清查整治与管理服务并重”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清查整治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平安坊子建设,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查整治的重点和要求(一)清查整治重点。

1、城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出租的房屋及其租住人基本情况。

2、单位公有和本单位机关院落中干部、职工所有房屋出租情况及租住人基本情况。

3、单位、企业所有的地下空间、空臵库房、废弃厂房、仓库、未建成使用的楼房及其所处位臵、面积和现状。

4、基建工地、临时工棚、烂尾楼的数量、位臵和现状。

5、农村闲臵院落、房屋基本情况。

6、城区及周边地区可以停放机动车辆的出租单独封闭院落及承租人的基本情况。

7、在建基建工地外地流入的民工基本情况。

8、企业临时聘用的外来工基本情况。

9、暂住流动人口中计生管理对象基本情况。

(二)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月活动,真正做到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底子清、情况明、不漏查、不漏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闲臵房屋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潍坊坊子区九龙街道凤凰庄村

潍坊坊子区九龙街道凤凰庄村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凤凰庄村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坊子区九龙街道凤凰庄村二〇一六年五月目录一、基本情况二、项目简介三、项目实施基础及可行性分析四、投资概算五、资金投入规模、来源及合作模式六、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七、预期效果八、精准扶贫到户到人措施一、基本概况1、地理位置:凤凰庄村位于潍胶路以北,九龙街道办事处以南,眉南路以西,北临太公堂山。

2.人口情况:该村现有户数90户、人口数268人,其中贫困户12户,贫困人口数20口人,占总人口的7.5%;平均年龄67岁,大部分是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3.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总面积858.3亩,其中:耕地550亩,居民点218.3亩,农村道路90亩。

4.农业生产水平:项目区现小型农用机械10台,机耕面积450.3亩,有效灌溉面积188.3亩。

5.农民收入:2015年人均纯收入11600元,低于全街道平均水平。

二、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丁村凤凰庄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扶贫项目。

2.项目内容在丁村凤凰庄村委屋顶、社区办公屋顶、社区卫生室屋顶以及学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该项目涉及贫困户12户,20口人。

3.项目规模项目实施后,可安装43千瓦光伏发电系统。

每千瓦预计年纯收入1372元,总计约5.9万元。

三、项目实施基础及可行性分析1.自然条件项目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温适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平均光照2651.9小时,历年平均气温12.5℃,热量丰富,适宜发展光伏发电。

2.基础条件为实现2016年底前精准脱贫的目标,村两委经过多方论证、考察,经过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充分研究,征求贫困户意见,确定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积累。

该项目对于帮助贫困村脱贫和发展乡村旅游以及农村电子商务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项目利用屋顶安装光伏板,利用阳光发电,安装完成即可并入国家电网,即可享受国家清洁能源补贴,就会产生收益。

坊子区九龙街道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坊子区九龙街道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各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8.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继续深化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市级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专项资金。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坊子区九龙街道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助推潍坊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司法所牵头落实
6月底前/全年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模板】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模板】
区交警大队
27
张启侠等
关于在虞河景观带安装路灯和加强安保的议案
区园林处
凤凰街道
28
杨琳艳等
关于增设九龙镇区至坊子新区公交线路的议案
区交通局
29
刘伟
关于对行政街进行整治的建议
坊城街道
区规划分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30
辛国志等
进一步加强八马路以南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议案
经济发展区
区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分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
31
凤凰街道
坊城街道
4
王传贵等
关于对夹沟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建议
工业发展区
区水务局
5
陈 波等
关于在经济发展区黄海路和荆才路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的建议
区交警大队
6
苏良刚等
关于对眉南路坊安段进行整修的建议
区交通局
坊安街道
7
孟凡东等
关于对眉南路(九龙段)进行整修改造的议案
区交通局
九龙街道
8
李秀英等
关于加快发展芦笋产业的建议
杜纪亮等
关于加大对九龙小城镇建设政策倾斜力度的议案
区住建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财政局
区发改局
九龙街道
14
杨善冰等
关于加大对眉南路以西耕地抗旱扶持力度的议案
区农业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开发办
九龙街道
15
李风建等
关于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建议
区农业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工业发展区
16
李风建等
关于促进工业发展区工业园区打造的议案
邓锡仁等
关于对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特别是路灯进行改造提升的议案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9年政务公
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7.16
•【字号】潍政办字〔2019〕77号
•【施行日期】2019.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
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9〕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潍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样本(三篇)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样本(三篇)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样本一、综合职能。

在乡镇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认真开展辖乡镇内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及乡镇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二、争先创优。

积极开展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争创“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三、组织统计调查。

负责组织实施辖乡镇内国家、省、市、乡镇统计局(调查队)和地方党委、政府部署的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四、发挥统计作用。

负责搜集、整理辖乡镇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当地领导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

五、制度化建设。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包括《统计例会制度》、《综合统计站工作职责》、《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及《统计培训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制度。

六、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上接乡镇统计局,下连部门、社乡镇、企业,纵横贯通的统计信息网络。

建设维护好微机网络设施,完成好上级部署的信息化工作任务,确保网络与乡镇统计局的畅通运行,确保各种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动态维护辖乡镇内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七、科学管理。

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凡向上级报送报表、提供统计数据,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均需经综合统计站审查批准,并加盖印章,否则一律无效。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样本(二)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是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等工作。

作为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专业部门,统计工作站具体职责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收集与整理:统计工作站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社会、人口等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包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的数据。

潍坊市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潍坊市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潍坊市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编制一、职责调整1.增加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涉及行政审批业务中介机构日常服务的规范管理职责。

2.将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信息中心,相关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全部交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区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3.增加对各街道(发展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单独设立的专业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提出纳入或退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并报区政府决定。

(二)负责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五)负责处理裁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的意见分歧,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维护、硬件设备的采购维护,指导监督窗口单位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七)牵头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协调督办,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参与制定、督促落实全区投资审批优惠政策。

(八)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对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单独设立的专业政务服务平台、各街道(发展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十)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机关行政编制8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另配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区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事业编制8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8•【字号】连政办发〔2019〕76号•【施行日期】2019.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推动行政决策公开1.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2.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在制订方案时进行相关评估,如需公开的,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3.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4.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

(各县、区政府,市审计局)5.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7.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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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牵头,各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
9.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2019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动态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市试点和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进展信息。
经管站牵头、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加大农民返乡创业、农民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
社保所牵头落实
全年
2.做好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形成有利于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各站所、社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6.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人大工作室、政协联络办牵头落实
全年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司法所牵头落实
6月底前/全年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安监所牵头,各社区、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3.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
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三级四同(省、市、区三级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街道、发展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扶贫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持续推进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党建办牵头落实
全年
4.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要在6月底之前公布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财政所牵头落实
全年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街道、村居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本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坊子区九龙街道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助推潍坊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各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二)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
10.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各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
8.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继续深化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市级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专项资金。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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