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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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概述篇)
目录
一、系统要求 (2)
二、流程框图 (3)
三、业务简介 (3)
(一)申请证书 (3)
(二)业务申报 (4)
(三)打印报表 (6)
(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6)
(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6)
(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6)
四、寻求帮助 (7)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立了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实现了单位“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 XP、Vista 、Window7。以上系统均要求32位版本
web浏览器:IE7.0、IE8.0、IE9.0
其他要求:需要安装Adobe Reader(可到官方网站免费下载)
二、流程框图
三、业务简介
(一)申请证书
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相关说明),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数字证书和初始登录密码。
❖友情提示:
为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或通
过数字证书助手软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操作说明)
单位在安装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提供安装光盘中帮助说明等内容获取帮助;也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电话962600进行咨询。
(二)业务申报
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插入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若为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若非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须经“单位主管”数字证书授权后才能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具体授权操作如下:
1、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点击“单位主管审批”按钮进行授权。
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
后,点击此按钮进行授权。
2、选择“待审核”查询范围,按“确定”按钮。
3、选择待授权的数字证书,按“待审核”按钮。
4、系统显示“审核成功”提示框,用户授权完毕。单位经
办人员重新插上被授权的数字证书后,再次登录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后即可网上申报各项业务。
(三)打印报表
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成功后,可直接打印申报表和核定表,或通过“查询打印”栏目补打印相关表式。
(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办理时间与柜面一致,在社保业务变更期内,暂定为每月5日(遇国定节假日顺延)9时—26日(遇国定节假日提前)16时。
(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单位通过网上自助经办系统进行申报,审核通过的,即时反馈核定信息;若审核不通过,即时反馈申报不成功的原因。
(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在当月业务变更期内,单位发现网上申报差错的,可在网上办理撤销操作。若该笔业务完成申报后又进行了后续业务变更申
报的(如转入申报后又办理了补缴申报),单位需从后续变更申报依次向前撤销相关业务变更。
四、寻求帮助
(一)单位通过网上在线经办规程和用户操作手册查阅相关资料获取操作帮助;单位也可点击申报业务界面上“?”按钮,提示操作在线支持。
(二)单位可拨打上海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详见附件)与相关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联系,解决网上业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社保经办机构电子邮箱。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
附件:
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