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批量变更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批量变更篇)
目录
目录 (1)
一、批量转入 (2)
二、批量转出 (4)
三、查询变更结果 (5)
.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批量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一、批量转入
(一)安装控件
第一次操作此功能必须先下载导入控件,点击栏目后程序会自动弹出下载对话框,点击“确定”,进行下载安装。
点击“保存”:
下载完毕,点击“运行”,运行前必须先关闭浏览器,如未关闭,则提示:
关闭浏览器后继续安装,安装成功,将出现如下页面:
❖友情提示:
具体IE设置可参阅“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年度工资申报篇)下的第三点“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二)操作步骤:
1.模板下载:可下载相应的批量转入模板
2.导入文件:根据模板填入批量转入信息后,单击“导入文
件”按钮,导入需批量转入人员的信息
3.单击“批量转入”按钮,即可完成批量转入操作
二、批量转出
操作步骤:
(一)模板下载:可下载相应的批量转出模板
(二)导入文件:根据模板填入批量转出信息后,单击“导入文件”按钮,导入需批量转出人员的信息
(三)单击“批量转出”按钮,即可完成批量转出操作
三、查询变更结果
单击“确定”按钮,可以查询相应的批量变更信息。
单击“详细”,可查看批量变更的详细信息
单击“导出全部结果”按钮,可对变更详细进行导出。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年度工资申报篇)根据年度工资申报管理的要求,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开通了网上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单位平均工资申报等服务功能,方便单位业务申报。
一、用户登录1、单位成功登录后,点击“年度工资申报”菜单(参见下图)。
2、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后,将显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页面。
单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并勾选同意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后续操作。
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上级菜单。
3、单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单位申报的进度情况”页面,若该单位当年度有未录入的人员或尚未完成工伤保险费确认的,系统会提示以下信息框提示:单击“确定”按钮后,显示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进度情况,包括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情况。
参见下图:一、工资申报2014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共分六部分,分别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1-3月新进转入人员”、“盘片导出”和“盘片导入”,录入顺序不分先后。
(一)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1、单位点击“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选项,显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页面,参见下图:2、录入“2014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1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二条。
3、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保留到元,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三条。
4、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四条。
5、上述三项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出现如下提示:点击“确定”,系统将根据计算公式判别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提示“保存成功”的,则申报完成;反之则申报失败,返回原申报页面,可修改数据后重新提交。
友情提示:单位月平均工资一旦成功申报后,无法更改或撤销,需谨慎操作。
缴费变更申报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目录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二、转入人员 (6)三、转出人员 (9)四、补缴人员 (10)五、封存人员 (13)六、启封人员 (14)七、缴费基数调整 (16)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一)撤销业务: (18)(二)申报表打印 (19)(三)核定表打印 (20)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臵”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3、是否属于居住证人员:仅限于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勾选此项。
勾选该项后还必须输入居住证号码(居住证开头前两位字母需大写)。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就业参保登记操作手册(就业参保登记业务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就业参保登记操作手册
(就业参保登记篇)
目录
一、企业登录 (2)
二、就业参保人员信息录入 (3)
三、业务办理 (4)
就业参保登记新功能对原有的功能和界面做了调整,在原有的“招工登记”菜单下增加了“就业参保登记(新)”,为方便企业熟悉“就业参保登记(新)”,原有的“就业参保登记”将并行一段时间。
现将“就业参保登记(新)”相关操作作如下说明。
一、企业登录
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人社CA自助经办平台,点击“劳动就业”。
点击“招退工”按钮进入如下欢迎界面。
点击“招工登记”下菜单中的“就业参保登记(新)”
二、就业参保人员信息录入
(1)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确定”按钮。
通过人社公共信息库及全国持卡库进行比对,信息存在的可继续操作,不存在的提示单位前往柜面办理。
(2)可修改个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确认后提交。
三、业务办理
(1)程序自动判断录入的人员是否符合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或者招工登记业务的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显示业务项目供单位勾选;不符合的,将收到提示,不显示对应项目。
符合办理条件的: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
(2)单位勾选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并填写申报信息。
(3)填写被招用人员信息后提交,完成招工登记业务办理。
示例。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目录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2)二、变更汇总表 (2)三、缴纳通知书 (4)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4)五、打印缴费凭证 (6)六、单位欠缴信息 (7)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7)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10)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12)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
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
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
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
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三)按“打印在职汇总表”、“打印养老汇总表”以及“下载明细”按钮可分别打印相关信息。
三、缴纳通知书为方便单位了解本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并打印最近六个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单位完成当月变更后,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下月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
申请时间为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目录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类型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辅助服务功能。
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安装和各类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录入新进人员第二代公民身份号码,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规则自动生成,单位经办人也可以对个人序号修改。
修改完成后应点击“校验”按钮,若该序号与单位内其他职工发生重复,系统将提示单位经办人调整序号。
个人序号只能录入0~9的数字,序号首位不能为0,最多为10位。
4、缴费起始年月:指此人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含补缴月份)。
格式为四位的年份加两位的月份,如:201207,不得早于本单位的成立日期和申报当月之前的6个月。
5、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元):根据新进人员的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进行录入,可以保留到角,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目录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2)二、变更汇总表 (2)三、缴纳通知书 (3)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4)五、打印缴费凭证 (5)六、单位欠缴信息 (6)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6)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9)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11)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
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
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
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
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三)按“打印在职汇总表”、“打印养老汇总表”以及“下载明细”按钮可分别打印相关信息。
三、缴纳通知书为方便单位了解本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并打印最近六个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单位完成当月变更后,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下月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
申请时间为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目录一、系统要求 (2)二、流程框图 (3)三、业务简介 (3)(一)申请证书 (3)(二)业务申报 (4)(三)打印报表 (6)(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6)(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6)(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6)四、寻求帮助 (7)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立了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实现了单位“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一、系统要求操作系统:Window XP、Vista 、Window7。
以上系统均要求32位版本web浏览器:IE7.0、IE8.0、IE9.0其他要求:需要安装Adobe Reader(可到官方网站免费下载)二、流程框图三、业务简介(一)申请证书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相关说明),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数字证书和初始登录密码。
友情提示:为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或通过数字证书助手软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操作说明)单位在安装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提供安装光盘中帮助说明等内容获取帮助;也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电话962600进行咨询。
(二)业务申报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插入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
若为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若非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须经“单位主管”数字证书授权后才能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具体授权操作如下:1、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点击“单位主管审批”按钮进行授权。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年度工资申报篇-6页文档资料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年度工资申报篇)根据年度工资申报管理的要求,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开通了网上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单位平均工资申报等服务功能,方便单位业务申报。
一、用户登录1、单位成功登录后,点击“年度工资申报”菜单(参见下图)。
2、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后,将显示“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页面。
单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并勾选同意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后续操作。
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上级菜单。
3、单位“确定”按钮后,进入“单位申报的进度情况”页面,显示本单位2019年度工资申报进度情况,包括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情况。
参见下图:二、工资申报2019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共分四部分,分别为“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1-3月新进转入人员”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录入顺序不分先后。
(一)12月底在册人员1、单位点击“12月底在册人员”选项,显示2019年12月底在册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申报页面。
2、单位可选择“全部”、“已录入人员”、“尚未录入人员”查询筛选本单位2019年12月底在册人员,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根据选择的人群读取相关数据,参见下图:3、录入“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保留1位小数。
4、录入或调整完每一页数据后,均需点击“保存并计算”按钮,在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可继续翻页录入或退出申报,否则录入的数据将会丢失。
5、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月10日-2月28日),单位可多次申报,亦可对已申报数据进行调整,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二)12月底非在册人员1、单位点击“12月底非在册人员”选项,显示2019年12月底非在册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申报页面。
2、单位可选择“全部”、“已录入人员”或“尚未录入人员”选项查询筛选本单位2019年12月底非在册人员,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根据选择的人群读取相关数据,参见下图:3、录入“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保留1位小数。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一、注册登录1.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进入注册页面;3.提交注册申请,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和密码;5.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
二、信息录入2.将填写好的表格上传至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3.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个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等。
三、缴费计算及核对1.在网上申报平台上,选择缴费周期、缴费基数等信息;2.根据选择的缴费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3.核对计算结果,确保准确无误。
四、申报与支付1.选择申报类型,如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2.在网上申报平台上,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资料;3.提交申报,并选择支付方式;4.如果是线上支付,选择相关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并输入支付密码;5.确认支付,并等待支付结果。
五、审核及查询1.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将自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2.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申报人;3.申报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查询申报状态,了解审核进度;4.如有需要,申报人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解释和证明材料。
六、社会保险费用划拨1.缴费成功后,社会保险费用将划拨至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账户;2.部分地区会自动扣缴相关税费,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办理;七、证明申领1.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个人/单位可在网上申报平台上申请社会保险证明书、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提交申请,并选择领取方式(线上或线下);4.待审核通过后,申请材料将会快递至指定地址。
以上就是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的一个大致概述,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平台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指南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及时关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的最新通知和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操作流程。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教学内容
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网上缴费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目录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2)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2)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2)四、本次社保网上缴费变更网上申报界面中是否可操作外来人员的相关变更吗? (3)五、每月什么时间段可以操作单位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变更网上申报。
(3)六、办理网上申报新进,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系统提示“系统查无此人,请单位按有关规定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并限制了后续的操作,该怎么办? (3)七、网上申报的变更可以撤销吗? (4)八、怎样了解网上申报的结果? (4)九、如果单位同时有本市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需要办理社保业务,可以一并在网上申报吗? (4)十、如果新进、转入人员需在本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但由于个人已办理退工手续不再继续缴费,该如何在网上申报? (4)十一、如何修改参保单位数字证书持有人基本信息 (5)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回答:首先单位需至上海数字证书有限公司下属的数字证书一证通网点(具体办理手续详见申办要求),申请获取数字证书(usbkey)钥匙和密码。
输入网址后,根据电脑屏幕提示信息安装CA公司的驱动程序,完成后登录社保自助网上办事平台,插入数字证书,输入密码,登录后签订网上办事服务协议(电子版),通过后即可进入社保网上办事申报相关业务。
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回答:若您是数字证书社保网上办事用户,由于忘了网上登录密码,您可以至就近数字证书一证通受理点办理重置密码。
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回答:根据文件规定本市户籍人员或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或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五险,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三险。
若发现系统记载的人员户籍户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及时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调整。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簿(网上退休审核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网上退休审核篇)目录目录 (1)一、养老金申领 (2)二、发放形式调整 (6)三、计划生育奖励申领 (7)四、养老金卡折查询 (9)五、申报表打印 (9)六、核定表打印 (10)七、业务撤销 (10)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网上退休审核手续。
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按照程序提示的内容,录入数据,经校验通过后可以打印养老金核定信息,并从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在办理网上退休审核业务时,对部分账户信息有疑义,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形的人员,经系统校验未通过的,单位应携带养老金申领的相关申报资料,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一、养老金申领(一)点击进入“网上退休审核”页面。
(二)点击“网上退休审核”菜单,进入“养老金申领”界面。
(三)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办法,满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当向退休到龄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告知工作,并收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所需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操作步骤:1、录入养老金申领人员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录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经核对公民身份证信息后,再次重新录入。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和“个人登记信息”区域自动显示养老金申领人员的相应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3、发放形式: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可以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或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异地)。
(1)自行提供银行卡折。
页面显示本市养老金发放的所有银行,操作人员选择相关银行后,再录入银行卡折的账号。
选择自主提供卡折的人员,相关信息经银行校验通过的,从次月起可使用该卡折领取养老金;校验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自主提供卡折所对应的银行,为您制作一张新卡,以确保您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法人一证通办理社保
法人一证通办理社保篇一: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开放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目录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二、转入人员 5三、转出人员 8四、补缴人员 10五、封存人员 12六、启封人员 14七、缴费基数调整 16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二)申报表打印 19(三)核定表打印 19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间接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国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超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各别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属性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服务功能。
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各类和安装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产品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一)埃唐佩县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补为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登记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1、录入新进人员第二代公民身份号码,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尽其所能竭尽全力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身份证个人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可以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可见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内部信息。
上海社保法人一证通
上海社保法人一证通篇一:上海法人一证通办理须知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拥有法人数字证书,尽享网上办事便利一、“法人一证通”介绍上海市政府决定以“整合渠道、统一管理、规范收费、拓展应用”为重点,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以下简称“法人一证通”),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实现一张法人数字证书可以办理所有政府委办局提供的网上办事业务,可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证书互认,为各类法人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服务。
这将大大降低企事业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的成本,提高网上办事的便利性和高效率,对于推进上海成为“行政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和健全诚信体系有重要意义,是推进电子认证服务,加强法人网上办事身份可信管理的重要举措。
所有在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申请办理“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
二、受理渠道1、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上海CA)在各区县设立了服务受理点,可以接受现场办理2、部分税务分局办事大厅和税务服务商也可以接受现场服务申请(具体地址见附件《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服务受理点》)3、可以登陆“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retype/zoom/a0d748d1ad51f01dc281f1bf?pn=2&x=0&y=0&raww=656& rawh=194&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141.9512195121951&md 5sum=f8488ac60ec7ba819bb6e79f65bd6705&sign=d1a789bed2&zoom=& png=136-608&jpg=0-51268"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附件: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服务受理点下面列出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服务受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将根据建设进度不断增加相应网点,并通过和各应用单位网站进行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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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概述篇)
目录
一、系统要求 (2)
二、流程框图 (3)
三、业务简介 (3)
(一)申请证书 (3)
(二)业务申报 (4)
(三)打印报表 (6)
(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6)
(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6)
(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6)
四、寻求帮助 (7)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立了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实现了单位“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 XP、Vista 、Window7。
以上系统均要求32位版本
web浏览器:IE7.0、IE8.0、IE9.0
其他要求:需要安装Adobe Reader(可到官方网站免费下载)
二、流程框图
三、业务简介
(一)申请证书
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相关说明),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数字证书和初始登录密码。
❖友情提示:
为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或通
过数字证书助手软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操作说明)
单位在安装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提供安装光盘中帮助说明等内容获取帮助;也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电话962600进行咨询。
(二)业务申报
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插入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
若为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若非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须经“单位主管”数字证书授权后才能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具体授权操作如下:
1、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点击“单位主管审批”按钮进行授权。
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
后,点击此按钮进行授权。
2、选择“待审核”查询范围,按“确定”按钮。
3、选择待授权的数字证书,按“待审核”按钮。
4、系统显示“审核成功”提示框,用户授权完毕。
单位经
办人员重新插上被授权的数字证书后,再次登录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后即可网上申报各项业务。
(三)打印报表
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成功后,可直接打印申报表和核定表,或通过“查询打印”栏目补打印相关表式。
(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办理时间与柜面一致,在社保业务变更期内,暂定为每月5日(遇国定节假日顺延)9时—26日(遇国定节假日提前)16时。
(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单位通过网上自助经办系统进行申报,审核通过的,即时反馈核定信息;若审核不通过,即时反馈申报不成功的原因。
(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在当月业务变更期内,单位发现网上申报差错的,可在网上办理撤销操作。
若该笔业务完成申报后又进行了后续业务变更申
报的(如转入申报后又办理了补缴申报),单位需从后续变更申报依次向前撤销相关业务变更。
四、寻求帮助
(一)单位通过网上在线经办规程和用户操作手册查阅相关资料获取操作帮助;单位也可点击申报业务界面上“?”按钮,提示操作在线支持。
(二)单位可拨打上海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详见附件)与相关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联系,解决网上业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社保经办机构电子邮箱。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
附件:
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