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由列表总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案件案由列表总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发[2008]11号【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8.02.04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类别】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
【文件代码】1023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发[2008]11号)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2篇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1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0〕26号)同时废止。现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民事审判庭审理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