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在合同中,双⽅当事⼈是需要受到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约束的。
如果⼀⽅当事⼈违约的话的,是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
违约责任的承担⽅式有违约⾦、赔偿损失、定⾦罚则等。
那么,论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我国《合同法》确定了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
”这⾥所确定的即为严格责任原则。
所谓严格责任,⼜称⽆过错责任,是指违约发⽣以后,确定违约当事⼈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的⾏为造成,⽽不考虑违约⽅的故意或过失。
《合同法》中把归责原则确定严格责任的理由主要有:第⼀,严格责任的确⽴并⾮⾃《合同法》开始,在《民法通则》以及《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有关于严格责任的规定。
第⼆,严格责任具有⽅便裁判和增强合同责任感的优点。
第三,严格责任原则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
因为违约责任在本质上是以合同义务转化⽽来的,是当事⼈之间的约定。
在⼀⽅不履⾏合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是在执⾏当事⼈的意愿和约定,因⽽应该实⾏严格责任原则。
第四,确⽴严格责任,有助于更好地同国际间经贸交往的规则接轨。
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都确⽴了严格责任原则。
但是在法律有特殊规定时,也可适⽤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合同法在⼀些分合同中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未按照法定和约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安全供电时,造成⽤电⼈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222条规定承租⼈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若⼲种过错责任违约情况。
⼆、违约责任有哪⼏种对于违约责任的种类,结合我国《合同法》及国际经济活动实践,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种:(⼀)全部违约。
即完全不履⾏,指当事⼈根本未履⾏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的特征是: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
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其种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违约责任属于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不同于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除违约责任外,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民事责任、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合同担保的民事责任等。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尽管根据约定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作为合同的履行主体,但由于该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违约责任仍然由债务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可见,不论是在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场合,还是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场合,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在《合同法》中设有专章规定违约责任。
但是当事人在具体的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不约定违约责任。
如果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则可以发生效力。
5.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设立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补救债权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利益损失,给予违约方一定的经济制裁。
浅析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浅析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作者:毛江闽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10期【摘要】正确认识和确定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正确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如果违约责任归责原则认识和适用错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
近些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违约案件纠纷逐年增长,如果对违约责任归责原则认识错误并适用错误,并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然而,通过司法实践发现,现实中无论是学者还是一线法官,对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都还存在不同认识,甚至导致裁判标准不统一,影响司法公信力等现象的发生。
重新梳理并正确认识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违约;归责;分类;完善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顾名思义,指的是当违约责任产生后,在法院或者其他机构认定合同双方所负法律责任时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此处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即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
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从各国法律规定看,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过错归责、客观归责、严格责任归责和无过错归责。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原则主要在大陆法系国家比较盛行,而客观责任和严格责任则在英美法系国家比较盛行。
(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也可以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的是在行为人违约的合同中,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该原则承担的依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基于行为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指的是,在违约责任发生后,无论是否有过错或者有法律推定的过错,只要有违约的行为或者造成违约的后果,行为人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同过错责任不同,不论过错与否,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严格责任原则也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严格责任原则视域下,唯一能免责的是法定的抗辩事由,违约方无过错并不能免除违约行为人的违约责任。
(三)客观责任原则客观责任原则在一些国家被称之为无过错责任归责,是与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相对的归责原则。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da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同违约责任案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困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减轻违约风险,违约的一方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要如何界定、归责,以及其表现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很多人都并不了解,在这里,将提供一个合同违约责任案例,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案例简介年2月,甲公司就废旧钢材、物资的出售发出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付款方式为付款提货。
提货要求为:到甲公司提货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按公司专职人员指定的货物装车,并由司磅员过磅,检查人员检查核实确认无误签字后到分管领导签字,而后去财务部缴款凭财务发票提货联方可出门。
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
乙公司于2005年2月22日交纳3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于当日中标后与甲公司订立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38200元,结算方式为货物装车过磅后,由司磅员、检查员、保管员、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付款,付款后凭发票出门联出公司大门,招标文件和合同一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去提货,货物装车后因甲公司的地磅出现问题,双方协商到附近煤厂磅秤上进行称重。
甲公司的车辆跟在乙公司车辆的后面出门,当甲公司的车到煤厂时,乙公司却将车开到煤厂对面的地铁公司的磅秤上去称重,甲公司对称重结果不认可,要求到煤厂重新称重,但乙公司以货物已称重为由,将货车开回乙公司所在地。
甲公司立即与乙公司领导联系,乙公司领导在货车回到所在地后指示驾驶员将车开回甲公司门口,甲公司以货物明显减少为由,没有接收,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合同法第7章
案例69
合同法
甲向乙收购1000吨红富士苹果,预先支付了价款 160万元,约定3日内由乙运送到甲所在地车站, 如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承担价款20%的违约金。 乙委托丙运输公司按期将苹果运送到目的地,甲 发现苹果不符合约定,遂拒绝受领,20日后,甲 通知乙方违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 车站保管费1万元。乙方来到车站发现,苹果已 基本全部烂掉,无法再销售出去,拒绝了甲方的 请求。问:哪方违约,承担何种责任?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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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蔡某与村委会合同中约定:“4 月30日前付清货款,违约罚货款总 额的100%”,理解为“违约金的数 额为货款总额的100%”,违约金数 额过分高于受到的损失,与货款等 额,且有惩罚的意思表示,故是惩 罚性违约金。法院无权对该违约金 进行调整。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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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一是A大于B,取违约责任之诉为最佳, 而不得再以侵权责任要求赔偿; ●二是A等于B,请求权人可任择其一, 取其便利者为先; ●三是A小于B,则请求权人应以侵权之 诉为首选。
合同法
合同法
• 例: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 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 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 产损失。对此,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 方式是()。(2001年)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 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 乙农场承担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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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合同法
选择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诉讼?
• (1)如诉侵权,乘客难度较大。 • (2)打违约诉讼有把握:车票是运输合同 关系的证明。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关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2)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如果对方还有损失,应赔偿。
根据第113条的规定,赔偿的范围包括违约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该损失中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应遵守“合理预见规则”。
(3)支付违约金: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违约金不得过高或过低。
(4)执行定金罚则:关于定金的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具体规定执行;如果当事人同时约定有违约金和定金的,只能选择其一执行。
(5)其他责任方式:第111条规定,违约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为质量不符合约定,首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责任方式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等违约责任。
3.免责事由第117条、第118条规定,只有不可抗力方可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但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其他(1)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规定,非违约方不可坐视损失扩大,应当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
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第121条规定,因第三人方面的原因而违约,不是免责理由。
(3)责任竞合:第122条规定,当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
三、新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新规定(一)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根据新合同法第107条及其后面一系列条文的规定,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1.现行法中的规定。
现行《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的是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探析
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探析作者:汪洋来源:《商情》2013年第47期【摘要】这些年来,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一直是我国合同法理论界探讨的热点课题,《合同法》制定前后,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是达到了高潮。
虽然近年来对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相关探讨有所缩减,但我国法学界对其仍然没有达成共识。
本文以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为研究对象,分析违约责任的基本理论以及其在我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表现,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探讨,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促进我国民事法律活动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当承担的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章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了两种责任形式,即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由此可知,违约责任不仅是我国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
一、违约责任的立法基础归责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发生后,应该根据何种原则让其负责,是确定违约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法律原则。
换句话说,合同一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法律是依据已经发生的违约后果,还是依据当事人的过错为判断标准,从而使违约当事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判断过程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取向,而这种价值判断经常又是通过司法审判程序或者仲裁而实现的。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的法律归属判断所应该遵守的基本标准和原则。
归责原则不仅受特定社会的道德伦理以及统治阶级所推崇的法哲学思想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在早期古代法中,受落后物质生活环境的制约,人们奉行原始的平等观念,因此采用结果责任。
进入18世纪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启蒙思想的广泛传播,人们要求补偿在经济交往中产生的损失,于是合同法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19世纪以后,商业贸易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社会趋向多元化,人们推崇分配不幸损害的公平理念,要求对公用行业要求采用严格责任,从而分配风险。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
一
要原则。 四
二 违约责任 的归责原则
各国立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 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或 者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事责任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 因在违约责 任的归 责原则 中调 整范围远 不及 前两个原则广泛 , 本文不再 叙述 ) 。不同 的归责原则的确定 , 对违约责任制度 的内容起着决定性 的作用。在 合 同法上 , 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是相对 立的归责形式 。过错责任 原则 , 是指 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 的归 责原则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是为人应 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 则。
广角 I Wi d e R n g t e
论合 同法违约 责任 的归责原则
尤薇 河 南 省许 昌市 中 级 人 民法 院 河 南许 昌 4 6 1 0 0 0
摘要 : 民事责任 的认 定必 须遵循 一 定的归责原 则 , 合 同法上的违 约责任 也要 遵循归责原 则。本文 结合 我 国现行 《 合
、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一规定可 以看出, 我国 合 同法》在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 合 同法 的 分则 中对某些特殊的情 况则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如 合同法》 第1 8 9 条 、第1 9 1 条、第2 2 2 条、第2 6 5 条、第3 0 3 条、第3 2 0 条、第3 7 4 条 、第3 9 4  ̄ . 、第4 0 6 条关于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1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1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论述民法典中有关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论述民法典中有关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我国民法典在今年正式实施,其中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合同是社会交往中经常出现的法律行为,一旦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必须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如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法典中有关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违约责任的类型在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的情况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 实现债权当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合同债权时,债务人未履行的部分即为债权,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
如果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则违约了合同,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履行约定,即实现债权。
如果履行过程中债务人造成损失,债务人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2. 赔偿损失债权人可以在约定期限届满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如果债务人无力或者不愿意履行,债权人在返还已收到的债务人财产的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因债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
这即为赔偿损失责任。
3. 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则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违约金,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违约金即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惩罚性赔偿,具有惩戒作用。
二、承担方式在民法典中,对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约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如果当事人违反约定并导致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多数共同违约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当多数人共同违约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债权人来说,有权要求共同违约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对于单独赔偿义务人来说,有权要求其他共同违约人分担赔偿义务。
3. 合同无效或者未成立的,应当返还已经履行的义务当合同无效或者未成立的时候,当事人应当返还已经履行的义务,如有合理费用需要支付,应当由默认方支付。
综上所述,合同是民间经济交往的基础,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约定并按时履行。
浅议合同法之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其特点 《 合同法》第 1 0 7条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 、 采 违约责任即违反 了合同的民事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 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 同 违约金是指合同约定 的,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 的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 以下特. : 第一 , 违约责任 的金钱 ;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就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 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 的责任。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 : 其一 , 经济补偿。 在数额的确定上 , 将完全赔f 源 则和可预 见 规 则相结合 , 从 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 若 而兼 颐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基此, 我国《 合同法) ) 第1 1 3 条中 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则无违约责任可言 ; 其二 , 违约责 规定 :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 给 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 没有违反合 同义务 的行为, 便没有违约 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 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包括 责任 。 第二 ,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陛。 违约责任的相对眭, 是指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后可 以获得的利益 ,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 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 合 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 , 不负违约责 任。 第三 ,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眭。违约责任 , 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承 担违约责任的主要 目的在于补偿合同当事人 因违约行为所遭受 的损 失。 第四, 违约责任的可约定 眭。 根据合同 自 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可 以 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 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原则。
第⼀,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没有履⾏合同义务的事实,即证明被告未履⾏或者履⾏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
既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对于不履⾏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对于不履⾏⽆过错。
这样,实⾏严格责任⼤⼤减轻了⾮违约⽅的举证负担,有利于保护⾮违约⽅的利益,也⽐较⽅便裁判。
第⼆,在严格责任原则下,使得不履⾏与违约责任直接联系,有违约⾏为就有违约责任,有利于促使当事⼈严肃对待合同,有利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民法典》第五百⼋⼗五条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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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责任解析:产品责任、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
多元责任解析:产品责任、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举例:甲在A商店购买B公司洗衣机,使用时因技术缺陷爆炸,叶轮飞出击伤甲并损坏衣物。
一、具体分析1.合同法的适用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A商店作为销售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
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导致爆炸,显然违反了商品的质量保证义务,因此A商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可以要求A商店更换洗衣机、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
责任竞合: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甲既可以要求A商店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B公司(生产者)按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2.侵权法的适用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在此例中,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导致爆炸,造成了甲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B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甲可以向B公司索赔,也可以向A商店索赔。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物质损害包括衣物损失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因人身损害产生的费用。
精神损害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因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何主张赔偿向B公司(生产者)请求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甲可以直接向B公司(生产者)请求赔偿。
向A商店(销售者)请求赔偿:同样依据上述法律,被侵权人也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A商店作为销售者,如果其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了损害,甲也可以向其请求赔偿。
同时向B公司和A商店请求赔偿:法律上并没有禁止甲同时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请求赔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可能会导致责任竞合和重复赔偿的问题。
违反合同法的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的违约责任对当事⼈履⾏相关义务具有督促的作⽤,使⾮违约⼀⽅免受或者少受损失。
它关系到合同双⽅当事⼈的切⾝利益,在合同建⽴之时就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
那么违反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就为您整理了“违反民法典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违反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循⼀定的归责原则,包括民法典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根据违约的具体事由确定违约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
换⾔之,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在进⾏违约⾏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的归属判断活动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标准。
我国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了⼆元⽴法模式,即总则中的严格责任与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相结合的⽴法模式。
(1)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即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并不以过错为要件,被告是否具有过错不作为衡量责任承担的依据。
严格责任的损失在于合理补偿债权⼈的损失,⽽不在于惩罚过错⾏为。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按过错责任原则,⾏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原则的确⽴,为民事主体的⾏为确⽴了标准。
它要求⾏为⼈善尽对他⼈的谨慎和注意,尽量避免损害后果,也要求每个⼈充分尊重他⼈的权益,从⽽为⾏为⼈确⽴了⾃由⾏为的范围体现了对⼈的尊重;它也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通过赋予过错⾏为以侵权责任,教育⾏为⼈⾏为时应当谨慎、⼩⼼,尽到注意义务,努⼒避免损害的发⽣;它充分协调和平衡了“个⼈⾃由”和“社会安全”两种利益的关系。
⼆、违约⾏为违约⾏为形态,是根据违约⾏为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和特点,对违约⾏为所作的分类。
(1)不履⾏合同义务是指当事⼈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后,当事⼈⽆正当理由拒不履⾏合同义务。
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确定责任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方可以正确的认定责任。
在违约责任制度中,对当事人违约行为责任的追究,法律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违约后果或是其它作为判断标准,正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旨意所在。
【为你推荐】解除劳动合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定金能退吗效力待定合同违约金怎么算转租合同合同违约行为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为了减少违约责任给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会将违约责任写进合同条款,发生违约行为时直接适用违约条款,但是在发生违背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需要进一步探讨,下面小编为大家做详细解析。
一、归责原则1、我国《合同法》确定了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
”这里所确定的即为严格责任原则。
2、所谓严格责任,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过失。
《合同法》中把归责原则确定严格责任的理由主要有:第一,严格责任的确立并非自《合同法》开始,在《民法通则》以及《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有关于严格责任的规定。
第二,严格责任具有方便裁判和增强合同责任感的优点。
第三,严格责任原则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
因为违约责任在本质上是以合同义务转化而来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是在执行当事人的意愿和约定,因而应该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第四,确立严格责任,有助于更好地同国际间经贸交往的规则接轨。
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都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3、但是在法律有特殊规定时,也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合同法在一些分合同中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未按照法定和约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安全供电时,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222条规定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若干种过错责任违约情况。
《合同法违约责任》课件
采取补救措施
总结词
当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减轻损失。
详细描述
在某些情况下,受害方可能无法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来 减轻损失。例如,如果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受害方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货物。
注意事项
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当合理、必要,并且不得给违约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竞合的例外情况
合同特别约定
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规定在特定 情况下不承担违约责任,则受害人不 能主张侵权责任。
法定免责事由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免除违约 责任的情形,如不可抗力等,此时即 使发生竞合,受害人也不能主张侵权 责任。
06 违约责任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迟延履行与预期违约
总结词
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一方未在期限内履行,构成迟延履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 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详细描述
甲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甲将货物从北京运至上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道路封闭,甲无法按时 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甲构成履行不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能证明是因甲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 行,则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三
总结词
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瑕疵履行。债权人在对方瑕疵履 行时,可行使代为履行抗辩权,拒绝履 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存在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等。
其他免责事由的适用
03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依据其他免责事由免除违约责任,
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05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竞合的概念和类型
竞合的概念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同一行为既符合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 从而同时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情况。
第六章违约责任-PPT课件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支付定金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约定当事 构成要件:违约;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 违约方所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除了继续履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 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 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以预期获得 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按合同金额的一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主要 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 的利益;为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支出; 约定;以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过高或过低 定比例( 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条件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赔 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不影响债务履行 不履行合同的处理:不能收回;双倍返还 报酬等)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无法控制、 无法避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种类:自然的;社会的
履行期内发生
Hale Waihona Puke 免责条件: 及时通知对方负有举证责任
案例分析一
湖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公司)到四川收 购了一批干辣椒,价值5万元,准备用于出口。因收 购时没有组织好运输,故在当地与四川省某储运公 司(简称四川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湖南公 司将这批干辣椒在四川公司仓库中存放 7 天( 8 月 20 日至 26 日),待原告派车来运。湖南公司支付了仓 储费后即回去组织车辆来运。8月23日,四川公司仓 库因电线老化,雷击起火,致使湖南公司装在麻袋 中的干辣椒被火烧掉近一半。四川公司工作人员在 废墟中将剩下的干辣椒清理出来,堆放在露天里就 各自回去睡觉了。半夜忽然下起了暴雨,装辣椒的 麻袋经过火灾后很不结实,有的干脆散放在地上, 经暴雨一冲,且在雨水中浸泡了7个多小时,第二天
合同违约责任范本3篇
合同违约责任范本3篇篇1甲方(以下简称“违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守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一份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就违约方违反原合同约定的责任问题,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违约责任范本。
一、违约责任的确认1. 违约方违反原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行为。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范围1. 违约方未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延迟、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3)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方未支付原合同约定的款项,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承担因违约导致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3)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三、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1. 违约金的金额根据违约程度及造成的损失而定,但不得低于原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XX。
2. 违约金应当在违约行为确认后的XX日内支付至守约方指定的账户。
四、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1. 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违约方均应予以赔偿。
2. 损失赔偿的计算依据为守约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1. 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若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4. 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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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承担方式摘要: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
本文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归责原则、违约责任形态、承担方式四个主要方面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加强对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准确理解与适用,对更好地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承担方式违约责任制度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的预防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
本文结合《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内涵、归责原则、样态及承担方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违约责任的内涵界定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在英美法中违约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的补救,而在大陆法中则被包括在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之中,或者被视为债的效力的范畴。
违约责任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的重要措施,它与合同义务有密切,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违约责任则是合同义务不履行的结果。
我国《合同法》第七章专设违约责任,规定了预期违约及实际违约等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循一定的原则,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也要依循一定的归责原则。
归责即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是指在进行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的归属判断活动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标准。
(一)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综观各国立法实践,对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外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即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违约采取严格责任均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方不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为一般归责原则,有其优点:1.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受害方只须证明违约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无须证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违约方亦无须证明自己对于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主观上无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与违约责任直接,有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即有违约责任,两者互为因果关系,这样有利于增加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促使当事人认真对待合同,从而保证合同的严肃性。
3.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的。
法律确认合同具有拘束力,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不过是执行当事人的意愿和约定而已。
(二)违约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我国《合同法》在坚持严格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的同时,规定了过错归责原则。
这符合我国合同立法、司法的一贯的内容和精神,可以说是对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总结:1.《合同法》总则对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责任免除(第53条)、预期违约责任(第108条)、加害给付责任(第112条)等;2.《合同法》分则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第189条)、承租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第222条)。
三、违约责任的形态违约责任的样态,又称违约形态。
综合我国《合同法》及各国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预期违约。
这是源于英美法的概念。
其可分为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不能履行两种具体类型。
这两种类型均有明示和默示两种表现形式。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第二,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根据不履行的时间,有先期不履行(预期违约的一种)和实际违约两种。
根据当事人的主观态度,又可分为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
第三,迟延履行。
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
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若债权人迟延造成债务的损即迟延受领。
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害,债权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瑕疵履行即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
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实践中存在大量合同违约案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解决合同违约纠纷的关键之一。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了承担违约责任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根据合同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是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方式,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
它强调的是对未履行的合同义务的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继续履行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适用:第一,前提是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并且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第二,要求履行的合同义务在法律上能够履行或者适合于履行。
第三,违约方有继续履行的能力,并且继续履行在经济上合理可行。
如果违约方没有能力履约,继续履行就不能实现。
继续履行应当符合公平和效益原则。
2.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继续履行最主要表现形式是限期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即给与违约方一定的宽限期。
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
(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民事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
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的责任形式。
一般认为,法定的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包括:首先,必须有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
其次,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如何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是解决损害赔偿的关键。
目前,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的原则和方法主要有如下两种。
首先是《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这就是完全赔偿原则,该原则可以全面、充分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其次是根据我国《合.同法》113条规定,对于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等履行利益的损失。
(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务。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承担方式。
违约金常见的分类有两种。
一种是从性质上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指为了弥补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
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债务人的过错违约行为实行惩罚,以确保合同债务得以履行。
另一种是从形式上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具有强制性,不管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方都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
约定违约金是指支付的数额及条件均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违约金被视为当事人对事后发生损失的预先估算,因此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与实际损失有些出入。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或高于实际损失,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减或适当减少。
如果没有实际损失的发生,或可以适用损益相抵规则,而违约方主观上又非故意,则可以免除违约金责任。
惩罚性的违约金只是例外,只有在违约方主观上迟延履行的情形下才不可免除。
(四)定金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定金也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我国学者认为定金是一种违约定金。
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条内容,法律使用的是“不履行”,指债的履行期已到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因此是违约定金而非解约定金。
而定金的证约作用是定金的天然具有的功能,不宜认定为性质。
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与违约金二者只能选其一。
:s://论文在线:25.洗澡时淋浴温暖而舒适的室内温人的体温是39 ℃度是℃D.80℃6.下列温度值最接℃,温度计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体的__热胀冷缩__。
.摄氏温度规定,在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为近实际的是A.120℃.让人感觉B.100.健℃晨,草叶上出现的晶莹剔透的露珠属于固态变为液态康成年现象.晒在太阳下的湿衣服变干是气态变为液态精很快现象.擦在皮肤上的酒变干是液态变为气态C.90现象.初冬树上的霜是液态变为固态现象.下面是四位同学用温度计测水温的实验操作过程,其中正确的是所示方)4.在测量水的温度时,甲、乙、丙三位同学按如图法读数,正确的是__乙接近.下列温度最23 ℃的是__,.人体的正常体水的温温.北方冬季的平均人感觉气温.让温暖、舒适的房间温化。
下度.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当温度发生变化时,物质的状态通常会发生变列现象中物态变化判断正确的是度是__42__.初秋的早制成的.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10.物质通常有三种状态:__固态、液__态和__气__态。
在个标准大气压下5 ℃的酒精、氢气、铁三种物质中,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的是__铁__,既没有固定的体积又没有固定的形状的此时的示数约为确的是21℃9.如图所示是实验室常用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是__.该温度计的示数为39 氢℃.该温度计的分度值是0.1 气℃.常用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__。
11.把①糖、②醋、③白雾、④碗、⑤变化与的适宜水温是60 ℃第一节物态计测液温度.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盐水的凝固点是0 ℃.下面分别表示几位同学在练习用温度体的温度实验中的做法,正确的是勺子)8.如图所示的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该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以离开的.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被测物⑥体读数.该温度计的量程是味精20℃~、100.该℃温度计--10℃14.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世界上最小的温度计碳纳米管温度计。
研究人员在长约10米,直径10米的碳纳米管中充入液态的金属镓,当温度升高时,管中的金属镓会膨胀,通过电子显微镜就可读出温度值。
其测量范围为冷的冬天,河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若冰面上方气温是-正确的10℃,那么,下列说法中是18 ℃~.冰的上表面为-490 10℃,下表面是℃,且精℃.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确度高10,可用℃.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于检查电子线℃路.冰层下表面的温度是-.在寒2 某地某里的平__⑦⑧__⑦水蒸气、⑧二氧化碳、⑨干冰按物质的状态进行分类:属于气态的是;属于液态的是__②③__;属于固态的是__①④⑤⑥⑨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