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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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各部门对报警/联锁的统一、专业和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的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报警/联锁管理小组设置在生产技术办公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进行。
组长:生产副总
副组长:生产工艺负责人、生产设备负责人
组员:生产技术办公室各专业(工艺/设备/安全)人员、各车间主任、电气/仪表专业人员
3.2 职责
组长:负责报警/联锁管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工艺、设备方面报警/联锁管理的全面工作。
组员:
生产技术办公室:负责报警/联锁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及相关方案的审核,负责报警/联锁的运行管理。
各生产车间:负责报警/联锁管理的具体工作。
电气专业:负责A级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及相关方案的审核。
仪表专业:负责A级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及相关方案的审核,负责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的具体实施和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4. 报警/联锁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1报警/联锁的分类分级
4.1.1 报警/联锁分类
报警/联锁均按专业进行分类:
报警分为工艺报警、设备报警、安全报警。工艺报警是生产装置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报警;设备报警是设备振动、位移、温度等参数的报警;安全报警是安全、消防设施等参数的报警。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设备联锁、安全联锁。工艺联锁是与工艺系统调整、运行相关的各类联锁;设备联锁是保护设备及与设备启停相关的各类联锁;安全联锁是安全、消防设施相关的各类联锁。
4.1.2 报警/联锁分级
所有报警不分级别,统一严格管理。
联锁按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联锁:全厂SIS联锁、引发单个或多个岗位停车的联锁、安全联锁。
B级联锁:除A级联锁外,引发一个岗位的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停车的联锁。
C级联锁:除A级和B级联锁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4.2 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及变更的内容
4.2.1 报警变更包括增设、取消、修改报警值。联锁变更包括增设、取消、修改设定值/逻辑关系、强制/解除强制联锁仪表点。
4.2.2 联锁解除分为长期解除及临时解除。长期解除联锁指备用设备、备用系统、开车时才投用的联锁,以及与已损坏的短期无法恢复的仪表相关的联锁。联锁长期解除票证的有效期为1个月,临时解除票证的有效期为48小时,过期需提前重新办票。
4.3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及变更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生产车间技术员及其以上人员提出,并认真填写《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申请审批/验收表》(一式三联)(附表一)及《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风险分析及预防控制措施》(一式两联)(附表二)。
(2)初审:由申请人递交岗位主管干部和车间主任初审并签字。
(3)审核:由申请人依据报警/联锁类别递交生产技术办公室各相关专业审核并签字。注:A级联锁需工艺/设备/安全/电气/仪表专业共同审核并签字。
(4)审批:由申请人依据报警/联锁类别递交生产工艺(设备)负责人和生产副总审批并签字。注:B、C级联锁经生产工艺(设备)负责人或生产副总任一方审核签字即可。
(5)实施:由申请人递交审批完成的票证于仪表专业具体实施,并由仪表专业执行人签字确认。实施需在完成审批2小时内进行。
(6)编号:由申请人递交实施完成的票证于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专业进行票证编号。
(7)验收:由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专业组织参与审核的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需在完成实施2小时内进行。
(8)存档:《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申请审批/验收表》第一联由工艺专业存档,第二联由生产车间存档,第三辆由仪表专业存档。《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风险分析及预防控制措施》第一联由工艺专业存档,第二联由生产车间存档。
(9)培训:按本制度第5条执行。
4.4 报警管理
4.4.1 报警设备严禁采取遮挡、调小音量等手段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4.4.2 操作界面出现报警,操作工必须第一时间准确判断出所导致的原因,并进行确认处理;若无法判断处理,则需立即汇报当班班长和调度共同参与处理;若在15分钟内仍无法判断原因并处理,则由调度立即通知相关车间技术人员和值班领导及生产技术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场协助分析解决。如果由仪表原因引起,仪表人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延时。
4.4.3若报警暂时无法处理,生产车间需填写《报警暂时无法处理说明》(附表三),并依据报警类别递交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设备/安全专业审核备案。涉及联锁的报警,根据实际情况需解除联锁,按联锁解除执行。
4.4.4 所有报警均需记录在《岗位报警记录表》上(附表四)。
4.4.5 消防报警管理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执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的管理按《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管理制度》执行。
4.5 其他要求
4.5.1 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变更联锁。
4.5.2 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情况作为交接班的主要内容,交
接要清楚,记录要详细。
4.5.3 开停车期间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程序同正常生产时相同,解除(投用)联锁需开具相关票证。
4.5.4 开车正常后8小时内核查报警、联锁,该投用的及时投用,暂不能投用的报生产技术办公室相关专业审核备案(按本制度4.3执行)。车间做好相关记录,并加强对报警/联锁参数的监控。
4.5.5 各车间及各专业于每月25日进行报警、联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5.6 各自控系统在进行修改或维护后,由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专业组织各车间及仪表专业对报警、联锁值按要求进行校验,并确认逻辑关系,做好记录,记录交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专业备案。
4.5.7 无特殊情况下,各岗位联锁投用率要求达到100%。
4.5.8 生产技术办公室及各生产车间需建立以下台账:报警台账(附表五),用以描述报警详细情况;联锁台账(附表六),用以描述联锁详细情况;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台账(附表七),用以记录联锁解除(投用)及相关变更情况。仪表专业需建立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台账,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专业于每月25日对各生产车间及仪表专业台账进行对比核查。
4.5.9 《报警/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申请审批/验收表》由生产技术办公室工艺科负责编号管理,编号格式如下:
XX(车间名称首字母)-XX(年份)XX(月份)XX(流水号)X(解除为A投用为B,变更无此编号)
如:HC-160811A 表示合成车间2016年8月份第十一张变更票,内容为联锁解除。对于同一联锁的的解除或投用,采取同一编号,利用尾号的A/B 区分。
5、培训
5.1 原始开车或联锁初次投用前,由生产技术办公室组织各车间对各岗位报警/联锁进行培训、考试,操作人员满分合格。
5.2 车间每月对各岗位操作工考试中,需包含20%以上的联锁内容,联锁方面单独考核,要求满分,连续两次考试联锁得分不合格降级处理。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