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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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1目的为确保生产装置(或系统)安全运行,规范联锁和报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规定了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2.2本细则适用于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

3职责由工艺专业负责本细则的修订及工艺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设备专业负责设备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安全专业负责FGS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班组负责本细则的执行落实。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联锁(报警)设置管理4.1.1联锁术语及定义工艺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A级)与部门级联锁(B级)。

公司级(A级)联锁是指可以引起一个工艺系统或某台关键设备发生异常动作,并造成该生产单元或全系统紧急停车的联锁,包括:1)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工艺联锁;2)重要工艺系统的联锁;3)涉及装置仪表气源、电源主干线的联锁。

部门级(B级)联锁是指联锁动作可引起非关键设备跳车,不会造成生产单元或系统停工,能够迅速恢复系统正常的联锁,如生产过程中的开关联锁、设备启停或顺序控制联锁。

4.1.2报警相关术语及定义已激活的报警总数:指装置当班关键报警和标准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关键报警数:指装置当班SIS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标准报警数:指装置当班DCS报警总数。

报警率:指装置每个中控室操作员每小时收到的任何报警数。

报警抑制数:指当班被强制的报警点数,包括屏蔽、打校验位、打手动和改旁路的情况。

持续报警数:指装置当班一直报警的回路总数。

与联锁相关的报警以及部分重要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高级;其他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中级;仅为显示的报警设置为低级。

4.1.3新建装置投产前、装置大修或重大技术改造后的开工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联锁台帐,工艺联锁台账需上报计划调度部,设备联锁台账需上报机械动力部,经会签、批准后执行。

部门拥有工艺报警的管理权限,装置投产后,部门结合设计和生产需要,设置报警参数,并形成装置报警台账。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一、概述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响应,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报警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 报警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报警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巡检、维修保养、故障排除等。

3. 其他人员在使用报警设备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正确操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四、设备管理1. 设备巡检1.1 报警设备管理员定期对各报警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 巡检频率和内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并做好巡检记录。

2. 维修保养2.1 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3. 故障排除3.1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并跟进故障处理进度。

3.2 故障排除过程中,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充分配合维修人员工作,确保故障得以及时解决。

五、应急响应1. 报警信号接警1.1 接到报警信号后,接警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响应,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通报情况。

1.2 接警人员在接警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准确判断报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2. 报警处置2.1 报警信号确认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进行报警处置,调动必要的资源和人员开展工作。

2.2 报警处置过程中,应充分保障人员的安全,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应急演练3.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3.2 演练方案应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的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处理效果。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2. 如因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明确报警和联锁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警和联锁管理适用于企业、单位、机构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报警和联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熟悉本单位报警和联锁设备及系统的操作;3. 理解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4. 严守保密职责,不得泄露安全信息。

第四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组织并实施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3. 及时处理报警信息,确保及时响应;4. 维护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全性,防止被恶意干扰或篡改;5. 负责进行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备份与恢复;6. 协助制定和实施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报警和联锁设备的管理:1. 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行;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灵敏度和准确性;3. 对报警和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4. 建立报警和联锁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持设备的完整和准确;5. 加密报警和联锁设备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的擅自操作;6. 定期进行设备备份与恢复,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六条处理报警信息的程序:1. 接到报警信息后,报警管理人员应立即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2. 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及时处置;3. 如报警信息属于误报,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4. 对于恶意报警行为,应与公安机关配合,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对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 定期开展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不定期组织实际演练和模拟演练,增强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单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
SHENHUA GROUP
神华包头 煤化工分公司
停车的重要联锁。
报警、联锁摘除或 恢复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SBCCC-20-R-61 4 页 共 6
0


(3) 三级联锁:除一级和二级联锁之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4.1.2 一、二级联锁详细情况见各装置联锁逻辑图。
4.2
报警变更的办理实施流程
4.3
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办理实施流程
4.3.1 联锁变更、 停用、 摘除或恢复由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提出申请, 办理 SBCCC-23-R-10J1 《仪 表联锁( )申请单》(以下简称联锁申请单)。 4.3.2 联锁申请单的填写: (1) 机电仪中心仪表工程师负责填写联锁申请单中“联锁分级”、“计划作业时间”和“联 锁描述”栏; (2) 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负责填写“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理由”和“变更后的定值及 理由”栏; (3) 机电仪中心仪表工程师和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共同填写 “风险评估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栏。 4.3.3 联锁申请单的审批: (1) 一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工程师、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机电仪中心分管负责人和 生产运营部分管负责人审查,机械动力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 二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工程师以及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机电仪中心分管负责人 和生产运营部分管负责人审查,机械动力部负责人审批; (3) 三级联锁由机械动力部仪表工程师及生产中心分管负责人、机电仪中心分管负责人审 查会签即可。 4.3.4 联锁申请单获得批准后,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实施前还需填写 SBCCC-23-R-02J3 《仪表联锁工作票》(以下简称联锁工作票) 4.3.5 联锁工作票的填写 (1) 仪表操作人员填写“联锁分级”、 “联锁描述”、“联锁申请单编号”和“作业程序 及具体解决方案”栏;

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电石化工公司工艺连锁(报警)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艺连锁、报警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装置平稳生产,依据集团公司、化工集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三、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工艺联锁(报警)装置的工艺管理,并对其实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

3.2电仪车间组织对生产工艺联锁校验、实验、确认、变更、摘除、恢复等的实施工作。

3.3机电动力部负责公司动力系统生产装置的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工作。

3.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工艺联锁(报警)的安全监督、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环保装置的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工作。

3.5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工艺联锁(报警)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定义工艺联锁和报警是用于生产装置(或独立单元)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物料、能源中断时,发出警报直至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产生的一系列预先定义动作,使操作人员和生产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本制度中没有特殊说明的“报警”指与联锁相关联的报警。

五、工作程序5.1工艺联锁(报警)台帐的建立装置投产前(大检修、大改造后)的工艺联锁(报警),由生产技术部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台帐,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审查会签,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生产车间和电仪车间、生产技术部各存档一份。

5.2 工艺联锁(报警)的校验、实验、确认5.2.1新建装置投产前工艺联锁(报警)必须校验、实验、确认。

5.2.2装置经过大检修、重大技术改造后,开工前工艺联锁(报警)必须校验确认,在同一生产周期内必要时可进行重新校验确认,并做好记录。

5.2.3生产装置工艺联锁由电仪车间做好校验、实验,生产车间和电仪车间共同确认验收,生产车间和电仪车间双方签字认可,实验合格后,不得随意修改联锁系统。

5.3工艺联锁(报警)的投用和摘除5.3.1 工艺联锁(报警)投用前,电仪车间和生产车间必须做好检查,条件具备后,及时投用,并做好记录。

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xxxxxxxxx公司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仪表自动化报警、联锁的监督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确保生产稳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以及仪表报警和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各生产中心(一)负责提出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二)审核及配合仪电中心实施联锁的变更、摘除;(三)负责组织装置仪表报警联锁系统的联校工作;(四)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监护措施实施。

第四条仪电中心(一)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实施;(二)负责提出联锁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三)负责仪表联锁系统技术资料的建立和完善。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一)负责关键设备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二)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负责对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一)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二)负责联锁联校的确定和审查;(三)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一)负责对关键设备的联锁长期停用(变更、摘除)及恢复的审查;(二)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备案。

第八条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一级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批。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第九条联锁的分级(一)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二级:1.一级联锁:直接引发多个生产单元(一个生产装置由多个生产单元组成)或一个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2.二级联锁: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从而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二)一、二级联锁详细情况见各装置联锁逻辑图。

第十条联锁变更、停用、摘除的定义(一)本规定所指联锁系统特指公司各装置的SIS系统,DCS、PLC和机组控制系统不属于本规定的联锁系统。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1.一、立案依据本制度的立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为了确保安全和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公共场所等。

三、报警管理1. 报警电话单位内部设有报警电话,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报警。

2. 报案程序(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目击人员或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案。

(2)报案人应提供详细的事发地点、事发时间、人员伤亡情况等相关信息。

(3)报案人务必保持冷静,不得夸大事态或散布谣言。

四、联锁管理1. 安全设施联锁(1)各类安全设施应通过联锁系统进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联锁管理应具备可靠性和高度自动化,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2. 联锁管理流程(1)准备工作:操作人员在进行联锁管理前,应先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状况、确认操作权限等。

(2)联锁操作: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联锁操作,确保设施按照预定的顺序运行。

(3)异常处理:若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联锁管理责任(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关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联锁管理,并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责任与处罚1. 报警人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警信息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维护,如存在过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操作人员若故意违反操作规范,导致事故发生或设备损坏,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六、附则1.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和批准。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五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五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意外停车时的不安全因素给生产系统造成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报警系统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使用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我公司的生产工艺联锁分为两级,凡因涉及生产装置的开、停或对下一工序有较大影响而设立的联锁称为生产工艺一级联锁,其它生产工艺为二级联锁。

2、生产部负责组织识别生产工艺系统连锁装置的需求和本文件的修订,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的设计须有工程设计院负责。

3、电控中心负责各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有关部分的建设、日常检查、维修和试验,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管理,确保各联锁装置处于完好状态。

连锁变更必须报生产部备案,不得擅自更改。

4生产部负责组织进行连锁试验,制定并实施联锁解除或投用规则,并对各联锁的是否运行定期检查。

5、对目前系统在设的各连锁装置,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运行状态,如因本部门原因需要投联锁或解除连锁,必须提前报告生产部、电控部,提出的申请得到生产部、电控部、生产副总允许后方可执行,整改结束后必须经安全部现场确认后方可投运。

6、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本文件的有关内容,根据本文件的有关内容制定并实施连锁解除后和联锁停车后的应急操作方案,并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

7、各生产岗位如发现联锁装置有异常,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并通知相关岗位加强监视,同时联系电控部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电控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解决。

8、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内容修改有关操作文件。

9、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10、电控部每月对联锁、报警装置进行例检并及时记录在册。

三、凡违反本制度给予10-____元考核。

四、此制度的解释权由电控中心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一、引言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用于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它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报警和联锁系统,实现对设备和设施的监控和控制,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对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二、报警管理制度1. 报警管理的目的报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通过建立报警系统,可以在事故发生前就提前做出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报警管理的原则报警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及时性:报警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 准确性:报警信息必须准确,不能误导和误判。

- 全面性:报警系统要能够对各类情况作出及时警示,不能遗漏任何安全隐患。

- 可靠性:报警系统必须稳定可靠,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并起到预警作用。

3. 报警管理的步骤报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监测和检测:通过安装相应的监测设备,对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 分析和判断: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判断,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报警通知:当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人员。

- 处理和控制:相关人员接收警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和控制事态的发展,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三、联锁管理制度1. 联锁管理的目的联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运行,防止操作错误和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联锁系统,可以有效屏蔽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保障设备和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联锁管理的原则联锁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联锁系统必须覆盖设备和工艺的所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实现联锁控制。

- 灵活性:联锁系统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改变,适应不同的操作需求。

- 安全性:联锁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防篡改和防误操作的能力,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3. 联锁管理的实施步骤联锁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设计和规划:根据设备和工艺的实际情况,进行联锁系统的设计和规划。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2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2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类、b类二个级别: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别报企管部门审核,并经企管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

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统计一览表。

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

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

3.报警和联锁的投运、更改和检查3.1有报警和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

投运前先调试好,做到声光报警明显响亮,联锁动作试验良好,并由操作和仪表(或电气)人员书面确认方可投运。

3.2装置在开停车过程中按岗位操作法进行的联锁投用和解除应填写工作票,正常条件下,所有设计的报警、联锁设施应全部投运。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1. 引言本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组织内部的安全与保障,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事故和其他安全问题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

本制度的执行由上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

2. 报警管理2.1 报警设备为确保及时有效的报警响应,本组织配备了高效可靠的报警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器、紧急呼叫按钮、安全监控系统等。

这些设备必须得到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2 报警程序2.2.1 员工应熟悉各类报警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能够快速正确地使用它们。

2.2.2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触发相应的报警设备,并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进行报警。

2.2.3 组织内部设定了不同级别的报警响应程序,员工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级别发出报警。

2.2.4 报警信号得到确认后,相关人员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所有员工有关情况及其所需采取的行动。

3. 联锁管理3.1 联锁设备为保证安全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本组织配备了联锁设备。

联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联锁、机械联锁和气动联锁等。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

3.2 联锁程序3.2.1 员工应熟悉各类联锁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能够快速正确地使用它们。

3.2.2 当需要进行设备联锁时,员工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2.3 进行设备联锁时,员工必须保证正确选择联锁方式,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4. 培训和演练4.1 培训为提高员工的报警和联锁管理能力,组织应定期举办相关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设备的使用方法、报警程序和联锁设备的操作方法等。

培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4.2 演练定期进行报警和联锁演练是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的有效方法。

组织应安排定期的演练活动,并记录演练过程和反馈意见。

演练应包括不同场景和级别的紧急情况,以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应对各类情况的方法和流程。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提高报警联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制定本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报警联锁管理的场所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学校、商场、医院、公园等。

三、报警联锁管理的目标是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灾害。

第二章报警联锁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一、报警联锁管理人员负责报警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设置、检修、更新等工作。

二、报警联锁管理人员负责设定报警联锁的条件和规则,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响应能力。

三、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及时调查和处理报警信息,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报警系统的检测和演练,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报警联锁管理的工作流程一、报警设备的安装:报警设备应根据场所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布置和安装,确保覆盖范围和感知能力。

二、报警设备的设置:报警设备的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配置,确保报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各个报警联锁设备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

三、报警信息的处理: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报警信息,快速判断和确认报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四、事故处理和调查: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报警系统的检测和演练: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报警系统进行检测和演练,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四章报警联锁管理的要求一、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报警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二、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处理事件。

三、报警联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四、报警联锁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保持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部报警联锁管理,确保安全和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警联锁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报警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警设备的安装管理、报警联锁的应用范围、联锁管理的权限分级、联锁设置和解除流程等。

第四条报警联锁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严格执行的原则。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设备安装与管理第六条报警设备的安装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每个设备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使用人员辨认和操作。

第七条报警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保养等工作。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八条报警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非授权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拆卸或更改设备。

第三章报警联锁应用范围第九条报警联锁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安全和保密的区域和设备。

具体范围由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进行明确告知。

第十条报警联锁可应用于电子门禁系统、物品防盗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各系统之间应相互联锁,确保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报警。

第四章联锁管理的权限分级第十一条联锁管理权限分为管理员、操作员和用户三个层级。

管理员具有最高权限,可以进行联锁设置和解除。

操作员可以进行简单的联锁设置和解除操作。

用户只能接收报警信号,无法进行设置和解除操作。

第十二条联锁管理权限的分配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必须经过合法授权和记录。

权限的分配和撤销必须及时更新,确保权限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联锁设置和解除流程第十三条联锁设置和解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操作员进行,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联锁设置和解除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操作过程必须记录,作为日常管理的参考和备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联锁设备摘除管理规定(3篇)

联锁设备摘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规范联锁设备摘除工作,根据《铁路运输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营中联锁设备的摘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号联锁、道岔联锁、进路联锁等。

第三条联锁设备摘除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摘除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铁路局设立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联锁设备摘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联锁设备摘除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联锁设备摘除培训;3. 审核联锁设备摘除申请;4. 监督摘除工作的实施;5. 处理摘除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信号维护部门负责联锁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联锁设备的检查、测试和维护;2. 提出联锁设备摘除申请;3. 配合联锁设备摘除工作的实施;4. 负责摘除后的设备恢复工作。

第三章摘除申请及审批第七条联锁设备摘除申请由信号维护部门提出,经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铁路局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联锁设备摘除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摘除设备名称、型号、位置;2. 摘除原因;3. 摘除时间;4. 摘除后的安全措施;5. 摘除工作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第九条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条联锁设备摘除管理领导小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信号维护部门。

第四章摘除实施第十一条联锁设备摘除工作应在信号维护部门的组织下进行,由信号维护人员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摘除工作前,信号维护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摘除工作预备会,明确摘除任务、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

第十三条摘除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摘除过程中,信号维护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监督,确保摘除工作有序进行。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明确报警和联锁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警和联锁管理适用于企业、单位、机构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报警和联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熟悉本单位报警和联锁设备及系统的操作;3. 理解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4. 严守保密职责,不得泄露安全信息。

第四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组织并实施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3. 及时处理报警信息,确保及时响应;4. 维护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全性,防止被恶意干扰或篡改;5. 负责进行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备份与恢复;6. 协助制定和实施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报警和联锁设备的管理:1. 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行;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灵敏度和准确性;3. 对报警和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4. 建立报警和联锁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持设备的完整和准确;5. 加密报警和联锁设备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的擅自操作;6. 定期进行设备备份与恢复,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六条处理报警信息的程序:1. 接到报警信息后,报警管理人员应立即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2. 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及时处置;3. 如报警信息属于误报,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4. 对于恶意报警行为,应与公安机关配合,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对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 定期开展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不定期组织实际演练和模拟演练,增强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单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警管理制度第一条报警管理是指通过报警设备和系统,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传达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商业企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报警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报警设备和系统。

第三条报警设备和系统的设置、调试、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报警设备和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保证其的可靠性。

第五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报警设备,同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紧急报警信号。

第六条接到紧急报警信号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到达事发现场,制止和控制紧急情况的发展,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联锁管理制度第七条联锁管理是指通过联锁机制,对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设备和系统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商业企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联锁管理制度,并配备适当的联锁设备和系统。

第九条联锁设备和系统的设置、调试、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联锁设备,同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联锁信号。

第十一条接到联锁信号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对受到影响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控制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商业企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员,负责报警和联锁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报警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联锁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六条商业企业、单位领导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因违反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警管理制度第一条报警管理是指通过报警设备和系统,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传达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商业企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报警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报警设备和系统。

第三条报警设备和系统的设置、调试、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报警设备和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保证其的可靠性。

第五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报警设备,同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紧急报警信号。

第六条接到紧急报警信号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到达事发现场,制止和控制紧急情况的发展,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联锁管理制度第七条联锁管理是指通过联锁机制,对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设备和系统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商业企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联锁管理制度,并配备适当的联锁设备和系统。

第九条联锁设备和系统的设置、调试、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联锁设备,同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联锁信号。

第十一条接到联锁信号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对受到影响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控制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商业企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员,负责报警和联锁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报警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联锁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六条商业企业、单位领导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因违反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

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1.总则本篇规定了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维护,管理规定。

本篇适用于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报警、联锁保护系统。

1.1编写依据:①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 06-1999)③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④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 3082-1997《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⑤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2.报警、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2.1 报警、联锁保护目的报警、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2.1.1报警、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1.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2.1.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2.2 联锁保护设置要求1.联锁保护装置原则上独立设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也独立设置。

2.关键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

3.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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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制度规定————————————————————————————————作者:————————————————————————————————日期: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1.总则本篇规定了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维护,管理规定。

本篇适用于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报警、联锁保护系统。

1.1编写依据:①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 06-1999)③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④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 3082-1997《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⑤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2.报警、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2.1 报警、联锁保护目的报警、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2.1.1报警、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1.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2.1.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2.2 联锁保护设置要求1.联锁保护装置原则上独立设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也独立设置。

2.关键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

3.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4.重要的执行机构具有安全设施,一旦能源中断,使执行机构趋向并进入的最终(或所处)位置能确保工艺过程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5.紧急停车的联锁保护系统具有手动停车功能,以确保在出现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联锁失灵的异常状态时实现紧急停车。

此手动紧急停车开关(按钮)是配有护罩的。

6.在爆炸危险场所的联锁保护系统,按防爆要求采取合法的正压防爆、隔离防爆或本安防爆等措施,与非危险区电信号(或供电)连接,还设有合法的隔离设施。

检测元件及执行器在室外安装时,一般具有全天候的外壳和敷线保护。

7.联锁保护系统常与同一区域的仪表共用电源系统,但与信号报警系统、信号灯的供电是分别设置过流保护的,并允许其有较大的过流。

联锁保护系统的供气也常与同一区域的仪表共用供气系统,但重要用气处可设有压力报警。

对于各检测元件、执行器回路的供电、供气,在最大负载时应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动作)对电(气)压及耗电(气)的容量要求。

2.3 报警设置要求1.报警、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时,同时伴有声光报警。

2.重要的工艺参数,在联锁设定值前常设有报警点,以预告工艺引起重视。

3.报警、联锁常与其他工艺变量共用信号报警系统,因此也能进行消声、确认和试验。

2.4 联锁保护系统功能1.部分联锁保护系统没有投入/解除开关(或钥匙型转换开关)。

解除位置时,联锁保护系统则失去保护功能,并设有明显标志显示其状态,系统应有相应记录;联锁保护系统中部分重要联锁参数通常还设有旁路开关,并设有明显标志显示其状态,系统也应有相应记录。

2.为生产装置或设备正常开、停、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还以运行状态显示来表明投运步骤。

3.联锁保护系统还具有延时、缓冲、记忆、保持、选择、触发及第一原因识别等功能。

在联锁保护装置中还有信息存贮、事故打印等功能。

3.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与操作3.1报警联锁的分类一级联锁是引起主装置和装置单元及主要设备停车的联锁。

如大型机组、锅炉等保护机组不受损坏的联锁。

二级联锁为一级联锁以外的联锁。

通常指为了保证生产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设置的能引起设备停止、工艺中断的报警联锁。

如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

3.2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1.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

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资料、日常管理资料、产品说明书和指导书、变更资料、组态资料等。

2.联锁保护系统的任何变更须经厂有关部门会签后,由主管厂领导或主管总工程师批准,或按技改技措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应做好变更实施记录,并及时在各级资料、图纸中准确反映出来,做好存档工作。

3.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图纸、资料以及审批手续。

4.临时摘除联锁保护,必须由生产车间领导同意,办理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原因、起止时间、处理方案、工作内容、审批、处理经过、处理后的情况及操作、监护和审批人员的签字等),待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如遇到紧急情况临时摘除联锁保护,必须补办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

临时摘除联锁保护系统,必须限期恢复,应向厂主管部门备案。

5.长期停运或摘除联锁保护,必须经厂有关部门会签后经主管厂长或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签字,才能执行。

6.仪表工处理联锁保护系统中的问题时,必须确定联锁摘除的方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对于联锁程序进行修改、增删,还必须保证不影响当前的联锁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对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所涉及的仪表、开关、继电器、联锁程序、执行器及其附件等,必须有两人核实确认,然后按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要谨慎,要有人监护,以防止误动作。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保存。

7.仪表工在处理联锁保护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涉及到属于操作工操作的盘前按钮、开关、现场复位等,则必须事先和工艺班长联系好,由操作工操作按钮、开关等,使其处于(进入)需要的位置(状态),以配合问题的处理。

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所有联系工作均应有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双方人员签字。

8.生产装置正在运行,联锁保护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不准调整联锁系统动作设定值。

如生产确实需要,应办理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待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调整后应在联锁设定值一览表和其他资料上作相应更正。

9.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仪表、设备,应随装置停车检修、校验、标定。

需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校验、标定之后方可装入系统。

检修后必须进行系统联校,联校时一定要有工艺车间、仪表专业及有关专业的主管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签字。

10.新装置正式投运前或设备大修后投入运行之前,对所有重要联锁保护系统,都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对每个回路逐项确认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长时间摘除、停运需恢复使用的联锁保护系统在投运前也应逐项确认,同时应办理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

11.凡与联锁保护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与附件等,一定要保持有明显标记;凡是紧急停车按钮、开关,一定要设有适当护罩。

1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柜间。

13.检修、校验、标定的各种记录、资料和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14.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备件管理规定,应具有足够的备用状态下的备品备件。

联锁保护系统的器件、仪表、设备应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定期更新。

3.3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1.联锁保护系统在摘除和恢复前,必须按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办好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

2.摘除联锁前,必须跟工艺值班长取得联系。

调节回路必须由工艺人员切到硬手动位置,并经仪表人员两人以上确认,同时检查旁路灯状态,然后摘除联锁。

摘除后应确认旁路灯是否显示,若无显示,必须查清原因;如旁路灯在切除该联锁前,因其他联锁已摘除而处于显示状态,则需进一步检查旁路开关,确认该联锁已摘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核对摘除联锁的旁路开关与所需要摘除的联锁回路相符合,有两人对照图纸确认无误。

方可进行该回路的所属仪表的处理工作。

4.对于需要以短路方式摘除联锁,但又无旁路开关的回路,可采用短路线夹。

短路夹引线必须焊接可靠经导通检查正常,方可使用。

5.对短路线夹所要连接的,应有两人对照图纸确认无误,在有人监护下进行线夹的操作,夹好后应轻轻拔动不脱落,并对实际所夹的位置,由两人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对该回路仪表进行处理。

6.仪表处理完毕,投入使用,但在恢复联锁前(工艺要求恢复联锁),必须有两人核实确认联锁接点输出正常;对于有保持记忆功能的回路,必须进行复位,使联锁接点输出符合当前状况,恢复正常;对于带顺序控制的联锁或特殊联锁回路,必须严格按该回路的联锁原理对照图纸,进行必要的检查,经班长或技术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7.恢复联锁,需与工艺值班长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由工艺人员将该回路的联锁(如将旁路开关恢复原位或拆除短路线夹),并及时通知仪表人员确认,以及填写好联锁摘除(恢复)工作票的有关内容。

4.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修4.1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1.定期检查试验及消声(确认)按钮、信号灯、声响是否正常;检查联锁系统各部件的状态有无异常;检查联锁保护系统的器件、开关、端子、电缆线、信号灯、仪表等处标记是否清晰;检查保护联锁装置内的联锁程序的运行状态,以及事故打印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检查执行器及其附件、检测元件以及取样连接、接线盒、穿线管的完好情况;检测检测元件及引压管线的伴热保温、受潮等情况是否正常。

2.通过对报警信号灯,联锁保护装置的报警总貌显示,预报警信号的查看,对照当时工艺过程变化情况加以分析,了解联锁保护系统是否响应及时合理,运行是否正常可靠。

3.对重要联锁回路定期进行巡检,由示值及其趋势是否与工艺过程相符,来了解检测元件的运行有无异常。

4.对联锁保护系统的联锁功能器件(主机)的机柜(或箱)的滤尘、排热设施,每月检查、清扫一次。

5.做好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检查记录,作为趋势分析和计划、检修的依据,并存档妥善保管。

4.2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1.对于正在运行的装置中个别联锁回路需检修时,必须核实其检修过程不会对其他检测、控制回路造成不应有的影响。

2.检测元件回路校验时,必须确认工程值与信号的对应关系,确认导线绝缘、回路连接线路电压降、负载阻抗、工作电压在允许范围内,确认回路间互不影响,不出现不应有的动作,确认屏蔽线仅单点接点、信号传递的抗干扰能力满足要求,确认校准联锁动作值的回差、重复性和对输入信号的响应时间、灵敏度保证在规定限内。

对于报警值也应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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