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法律规定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法律规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够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下面是我为大家介绍关于违法解除合同赔偿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学习。
一、违法解除合同赔偿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要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以下是该条款的解读内容:1.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般情形: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3. 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6. 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即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依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7. 合同解除后的手续: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8. 争议解决:劳动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本解读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
在制定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通知工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通知⼯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在⼀般情况下,⽤⼈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是如果满⾜法定情形的,⽤⼈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通知⼯会属于违法解除吗?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通知⼯会属于违法解除吗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单⽅解除的“⼯会程序”是这样规定的:⽤⼈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会。
⽤⼈单位违反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会有权要求⽤⼈单位纠正。
⽤⼈单位应当研究⼯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通知⼯会。
如果⽤⼈单位没有履⾏以上法律规定的通知⼯会并听取⼯会意见的程序,我们认为应当属于是违法解除,但是⾮常遗憾,在⽬前的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得到认同。
所以,我的结论是在完善企业管理和操作流程上要严格遵守“⼯会程序”,但在劳动争议裁审实践中就不要抱太⼤希望,因为即使提出违法解除的意见,也不会采纳的。
当前裁审⼝径还是重实体、轻程序的。
违法解除合同有哪些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个:1、强制继续履⾏。
继续履⾏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员⼯的要求,并在⾃⼰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
强制⽤⼈单位继续履⾏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2)劳动者有继续履⾏合同的要求;(3)⽤⼈单位具备继续履⾏劳动合同的能⼒和条件。
2、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或实际⽆法继续履⾏,则可要选择向⽤⼈单位提出⽀付赔偿⾦的要求。
⽀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倍。
如果赔偿⾦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付赔偿⾦。
由于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通知⼯会,因此要是主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通知⼯会,进⽽该⾏为属于违法的话,则⼀般是⽆法得到⽀持的。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解读
合同是指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
对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有对应行业的合同模板,条款普遍适用于该行业领域,特殊条款可进行补充协商后添加,对于合同模板的选用要兼顾权威性和时效性,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解读1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释义】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海高院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上海高院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题:深度探讨上海高院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裁决导语: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而第40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违反了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是否能获得经济赔偿金一直备受争议。
近期,上海高院对于这一问题的裁决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全面评估上海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裁决,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及其重要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其中包括法定解除事由和个人解除事由。
这一条款的设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合理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对劳动者造成不公平的经济损失。
二、上海高院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裁决最近,上海高院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作出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裁决。
具体案例中,用人单位违反第40条的规定,未能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支付经济赔偿金。
上海高院在审理该案时认定,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上海高院进一步指出,即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的工作付出仍然存在,用人单位无权免费享受劳动者的劳动果实。
根据上海高院的裁决,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应按照当地或行业的各项规定进行计算,并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收入水平为基准,补偿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对上海高院裁决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观点:这一裁决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设立,旨在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避免不当解除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上海高院的裁决充分体现了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保障了劳动者在合同解除过程中的权益。
劳动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旨在探讨劳动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案例描述(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乙于2010年加入甲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
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的月工资为人民币2万元,年终奖根据公司业绩进行分配。
2013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乙被列入裁员名单。
乙认为,自己的岗位是公司核心岗位,且自己工作表现优秀,公司不应将其辞退。
于是,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2. 若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律分析(一)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案中,甲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乙不能胜任工作,也未证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甲公司无权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二)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甲公司违法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乙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目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 (1)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基本原则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5)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步骤 (6)影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的因素 (7)劳动合同的期限 (7)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7)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8)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节严重程度 (9)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申请和争议解决 (10)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申请程序 (10)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争议解决途径 (1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执行方式 (12)相关案例分析 (12)案例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过程 (12)案例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争议解决过程 (13)结论 (1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 (1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15)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申请和争议解决程序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16)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一种法律关系,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一方单方面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一方单方面解除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三是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工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四是劳动者因工作条件变化,不能继续工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五是劳动者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六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北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北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导语在劳动法体系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以北京市为例,探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包括赔偿标准、赔偿方式以及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支付方式可以采取转账、现金等形式。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未按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需要支付劳动者数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数额较高。
2. 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劳动者违约金。
3. 声誉损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声誉损害。
在劳动者和公众眼中,用人单位可能被认为不尊重劳动者权益,影响其企业形象。
4. 面临诉讼: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判决生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北京市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典型案例:1. 事实背景:黄某自参加工作以来即入职某酒楼,并一路从一名普通员工升任至管理层。
劳动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
公司员工小王于2010年7月1日入职该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
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王的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15日发放工资。
2012年6月,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裁员。
小王所在部门被裁撤,公司通知小王于2012年7月31日办理离职手续。
小王认为公司未与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以及是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仲裁委员会审理及裁决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本案中,公司未与小王协商一致,也未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直接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公司与小王的劳动合同解除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四、法院审理及判决科技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下: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本案中,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违反了法律规定。
单位开除员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员工是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法律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单位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包括开除员工。
然而,开除员工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影响单位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对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并提醒单位在开除员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规定更为详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具体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
劳动合同辞退
劳动合同辞退劳动合同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在中国,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
下面将从劳动合同辞退的合法性、程序、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劳动合同辞退的合法性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辞退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三种情形。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1. 合法辞退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下依法辞退。
2. 非法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或者在劳动者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期间辞退,将构成非法辞退。
劳动合同辞退的程序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遵循以下程序:1. 通知: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 协商:在辞退前,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明确辞退原因和条件。
3. 工会参与:涉及工会的,用人单位应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意见。
4. 解除决定:用人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说明解除原因。
劳动合同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1. 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2. 不满一年: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特殊情况: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劳动合同辞退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除了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外,还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3. 刑事责任:在严重违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问题】:公司解除姜某存在那些法律风险?【案情简介】:姜某于8月4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普工工作,4月23日姜某因违规操作发生工伤,经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
1月,公司以姜某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为由,连续三天记姜某三次大过,并以姜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姜某解除劳动合同。
而事实上公司并没有制定规章制度,其所能提供的证据仅有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三张记姜某大过的处罚单。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是公司一真实案例,案件最后是败诉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与姜某的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其裁决的理由:①公司没有规章制度,没有赖以处罚员工的理论依据;②公司没有姜某证据证明姜某有消极怠工的事实。
【律师建议】:公司通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公司有合法、无明显不合理、且向员工公开公示的规章制度;(2)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存在,注意公司内部的员工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在法律上很小;(3)通知工会,让工会充分的参与到案件的处理中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作出的。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表现为公司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相关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相关责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员工的权益进行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违反劳动规定的后果。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一些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此情况确立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分重要。
那么,一旦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该如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呢?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开始探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的责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其中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了规定。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可分为以下几方面:1.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自愿解除的,一方应提前告知对方并达成解除协议;未达成协议的,有一方要求解除的,应当事先通知另一方,提出解除请求,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由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者其他法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履行续签合同的义务,则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2.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因未履行合同条款导致劳动者发生经济或者非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涉及人员的损失。
其中,经济损失主要指未及时支付工资、社保费用等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非经济损失则包括例如精神上的压力、非物质损失。
3.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这一条款对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违反这些规定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确保了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劳动者的就业安全。
它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同时,这一规定也提醒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对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
劳动法解析:第九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解析:第九十八条违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
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相关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相关责任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用人单位作为雇主,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规定和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的职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和克扣、拖欠工资等行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分为两类:1.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2.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不管是哪一类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被发现时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后果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若被发现违反劳动合同法,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被罚款用人单位若出现克扣、拖欠工资等情况,可能会被劳动监察机构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不同的违规程度而定,最高可达劳动者拖欠的工资金额数倍。
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被仲裁或法院判决后,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具体规定,可涵盖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赔偿金等。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在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例如强制性别歧视、招用童工等违法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被迫辞职的法律保护有时劳动者在受到用人单位违法对待后,可能会被迫辞职。
对于被迫辞职的员工,劳动合同法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理由劳动者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说明自己被迫辞职的原因,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赔偿劳动者被迫辞职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
解除劳动合同被迫辞职的员工,用人单位需要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不能将该员工挂起或保留。
结论在中国,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条款。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便受到合同的约束,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要履行哪些义务呢?有哪些法律责任呢?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提示: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的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解释:首月不罚;公式:工期乘2减1)(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入手,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定程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违法解除三种形式。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1. 协商解除(1)协商一致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协商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条件:①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② 双方自愿协商;③ 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④ 协商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法定解除(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违法解除(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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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劳动法,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 给予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被解雇的劳动者。
补偿金的数额一般是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的一个月工资。
2. 依法赔偿损失: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由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如未支付的工资、工资调整、奖金等。
3. 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仲裁机构处以罚款或者罚金,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4. 重新雇佣:如果劳动仲裁机构认定劳动合同解除违法,用人单位可能被要求重新雇佣劳动者。
5. 其他法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如公开道歉、恢复劳动者声誉等。
,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追求合法权益的保护。
请注意,以上法律责任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仅供参考。
建议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劳动仲裁机构,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1。
违反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违反劳动法
一、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违反劳动法怎么投诉
违反劳动法的投诉途径如下:
1.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有关劳动行政部门部门会进行及时的调查、核实以及敦促企业改正;
2.劳动者可以请求当地或相关工会的帮助,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3.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1.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2.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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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引言《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
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中[1],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多是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裁判,而少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的规定。
笔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如此裁判,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不符合《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
现实中,很少有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裁判说不,也很少有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劳动法问题研究的理论和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试图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与完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得到妥善而适当的救济。
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即用人单位因过错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劳动者一定的物质经济损失时,所应承担的履行给付、赔偿损失的经济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产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所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非过失性辞退的条件及程序;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每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持续攀升:1998年为9.4万件;1999年为12万件;2000年为13.5万件;2001年为15.5万;2002年为18.4万件;2003年预计21万件。
在这些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
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
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
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
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旷工为由予以辞退;或者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
5.滥用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
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7.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
当争议发生后,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
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老板及个别领导的好恶,或打击报复,或因人际关系,强行辞退老板或个别领导“不顺眼”的劳动者。
(二)产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1.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企业为减少人工成本,不惜牺牲劳动者利益,违法辞退劳动者,以保护企业利益。
2.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劳动法律意识和履约意识淡薄,不重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遵守。
3.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错误理解企业的工资奖金分配权和用工自主权,认为企业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随意裁减员工或调岗、降职、减新。
4.不少企业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效力产生错误认识,认为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而不问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与否、向劳动者公示与否,动不动就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辞退轻微违纪的劳动者。
5.劳动监察执法不公、不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对劳动者的投诉爱理不理,甚至偏袒用人单位,助长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存在种种错误和不公,不少是偏袒用人单位的,也助长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7.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缺陷、不足和冲突,一些用人单位故意钻法律空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或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有时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感到无所适从,无可奈何。
在此,重点就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存在错误和不公的问题,结合两个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例作下说明。
1. 案例一申诉人胡小姐,2000年5月15日进入深圳市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一职。
2002年6月13日,胡小姐符合计划生育生育第一胎。
2002年11月6日,公司无故将处于哺乳期内的胡小姐口头辞退,并且没有给胡小姐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胡小姐2002年12月12日向深圳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3]和哺乳期间的工资。
2003年4月3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只支持了胡小姐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驳回了胡小姐关于代通知金和哺乳期间工资的请求。
仲裁委员会不支持胡小姐关于代通知金的诉求,理由是该诉求不符合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
仲裁委员会不支持胡小姐关于哺乳期工资的诉求,理由是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与哺乳期工资的诉求,是两项相互矛盾的诉求,不应同时得到支持。
仲裁委员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9条和《补偿办法》的规定。
2.案例二申诉人张某,2000年6月5日进入深圳市某礼品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副经理一职,劳动合同到2002年6月9日才期满。
2001年8月9日,公司以“架构重整”为由书面辞退张某,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按张某的工作年限给其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张某不服公司的辞退和补偿决定,于2001年8月28日向深圳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公司支付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期满前剩余期间10个月的工资。
2001年11月15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张某的全部申诉请求,理由是张某人被辞退后未要求回公司上班,视同“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已依法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张某请求支付代通知金和劳动合同期满前剩余期间的工资无法律依据。
适用的法律依据是《补偿办法》第5条。
张某不服仲裁裁决,于2001年11月20日向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2002年1月25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张某关于代通知金的请求,驳回其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前剩余期间10个月工资的诉讼请求。
分析上述案例可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存在如下错误和不公:一是适用法律错误,两个案例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应适用《赔偿办法》来计算赔偿标准,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却适用《补偿办法》来计算赔偿标准,因《补偿办法》的标准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二是显失公平,按广东、深圳地方性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而案例一、二中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同样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反而无须支持劳动者代通金;三是有违劳动法关于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依法,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仲裁委员会竟然不支持女职工关于哺乳期工资的仲裁请求;四是把本属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认定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案例二明明是用人单位单方书面辞退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竟因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认定本应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和人民法院判决的错误和不公,减轻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用人单位觉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或补偿是一个样,辞退“三期”女职工与辞退普通员工的赔偿或补偿是一个样,甚至前者的赔偿比后者的赔偿还要少,自然,用人单位就会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辞退劳动者(包括三期女工)。
二、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形式及赔偿范围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反劳动法的责任形式有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4].前面已说,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
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