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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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是什么?股权激励计划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力,通过赋予员工股票或股票期权等权益的一种激励方式。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是两个关键因素,它们决定了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以保隆科技等公司为例,详细探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
一、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行权条件是指员工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行使股票或股票期权等权益所需满足的一系列条件。
以下是常见的行权条件:1. 服务期限条件:员工需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如3年、5年等,才能行使股票或股票期权。
案例:保隆科技在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需在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方可行使股票期权。
2. 业绩考核条件:员工需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如净利润增长、营业收入增长等。
案例: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要求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3. 个人表现条件:员工需在规定期限内表现出良好的个人业绩,如晋升、获得表彰等。
案例: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将激励对象的个人表现作为行权条件之一。
4. 公司上市条件:对于尚未上市的公司,员工需等待公司上市后才能行使股票或股票期权。
案例: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需在公司上市后才能行使股票期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法律限制法律限制是指股权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法律限制:1. 法律法规限制:股权激励计划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案例:保隆科技在其股权激励计划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关规定。
2.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激励计划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行权条件等有明确要求。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问题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30f2305e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a7.png)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股权激励已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实施股权激励面临着一系列独特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形式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形式较为多样,常见的包括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虚拟股权等。
股权期权是指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自身的判断,选择是否行使期权。
限制性股权则是公司先将一定数量的股权授予激励对象,但这些股权在一定期限内受到限制,如限制转让、限制表决权等。
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后,这些限制才会解除。
虚拟股权并非真正的股权,而是一种以股权价值为基础的收益分享机制。
激励对象不拥有实际的股权,但可以根据公司的业绩获得相应的分红或增值收益。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依据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主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公司法》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转让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
《证券法》则在证券发行、交易等方面的规定,对可能涉及到的股权激励相关的证券问题具有约束作用。
三、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法律问题1、股权来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来源主要包括原有股东转让、增资扩股等。
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需要明确股权的来源,确保其合法合规。
如果是原有股东转让股权,需要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合法权益。
如果是增资扩股,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和股权结构变更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的确定激励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一般来说,激励对象应当是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员工、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853907dd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1b.png)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制定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但需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和考核要求。
3、股权激励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匹配、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统一等。
二、股权激励的形式1、股票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1、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2、激励对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发展潜力、忠诚度等因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股权激励的数量与分配1、公司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2、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数量应根据其职位、工作业绩、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
3、股权激励的分配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激励对象的岗位重要性和贡献度,确保激励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股权激励的价格与条件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激励对象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股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
法律法规:公司法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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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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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公司会以股份进行激励,公司法也在这些方面进行了规定,可以奖励给职工一定股份,以增强员工与公司的利害关系,从而最终给公司带来收益。
那么公司法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公司法第二节关于股份转让的激励
第一百四十三条例外情形第三款规定:若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则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二、对股权激励的解读
国内上市公司早期对股权激励的探索,基本上是以个案为主,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政策的“开放”程度,控股大股东的让利空间,因此大多数采取了一条较为迂回曲折之路。
于是,国内上市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多种变通途径来推进,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其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重要障碍,这使股权激励未得到有效推行。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扫清了国内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部分基础性障碍。
如解决了激。
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股权激励
![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股权激励](https://img.taocdn.com/s3/m/f278f0eb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f3f2a6b.png)
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广泛采用的一种激励机制,它通过给予员工股份或股权期权的形式,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共享,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然而,在进行股权激励时,企业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本文将探讨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股权激励。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股权激励之前,企业应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企业需要细致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掌握合法合规的操作指南。
二、合理设置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激励方案。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股权激励的目标和对象,确定获得股权的条件和比例。
其次,企业应考虑股权激励的期限和解锁规则,以及员工获得股权后的行权方式。
最后,企业还需制定相应的监管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规性。
三、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在进行股权激励时,企业需要遵守信息披露的要求,确保投资者和员工的知情权。
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和股东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变更和实施进展等。
同时,企业还需谨慎处理内幕信息,避免违反法律法规。
四、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保证股权激励的合法合规,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这包括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范激励计划被滥用或损害企业利益。
五、与股东和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股权激励是一项涉及到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的重大举措,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之前,应与股东和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
企业需要向股东和员工解释股权激励计划的意义和目标,回答各方的疑问和关切,并争取各方的支持和理解。
结语: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置激励计划、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与股东和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企业可以合法合规地进行股权激励。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6800bf65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72.png)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要求: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基本要求,包括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等。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象:股权激励计划应当向公司员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部人员开放,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人。
3.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应当合法合规,可以通过公司股份、公司债券、定向增发等方式获得。
4.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标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当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包括业绩指标、考核周期、考核方法等,以确保激励对象的努力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相一致。
5.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包括制定计划、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激励对象认购股份、公示与公告等环节。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
6.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变更或终止。
7. 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计划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总的来说,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旨在规范公司的股权激励行为,确保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这些法规要求公司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计划,明确考核标准,确保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相一致。
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c5c3f8c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8e.png)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第三条股权激励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三)长期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激励对象;(二)激励方式;(三)激励数量;(四)激励条件;(五)激励期限;(六)激励价格的确定;(七)解锁条件;(八)行权安排;(九)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激励对象第六条激励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二)在公司任职满一定年限;(三)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四)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激励方式第七条股权激励方式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
第八条限制性股票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激励对象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但股票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如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
第九条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第五章激励数量第十条激励数量应根据公司规模、激励对象的贡献程度、公司股价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一条激励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第六章激励条件第十二条激励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业绩达到一定指标;(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合格;(三)公司股价达到一定水平。
第七章激励期限第十三条激励期限应根据激励对象职位、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
第八章激励价格的确定第十四条激励价格应不低于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股权激励法规及备案要点介绍
![股权激励法规及备案要点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b3469431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17.png)
股权激励法规及备案要点介绍一、背景介绍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一种常用的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是指通过给予员工股权的方式,既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又可以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共赢局面。
然而,由于股权激励涉及到涉及到股权、法律等众多复杂的问题,了解股权激励的法规要求及备案要点,对于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对股权激励的法规及备案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二、股权激励法规介绍2.1 公司法股权激励作为一种特殊的薪酬形式,其设置和运作都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公司法中,相关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股权激励的设立和实施,以及参与员工的资格要求、规定和限制;•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公司章程中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进行规定;•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并披露。
2.2 证券法股权激励涉及到股权的转移和使用,因此与证券法也有一定的关联。
在证券法中,相关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司发行的股权激励相关股票应当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交易和披露;•公司发行的股权激励相关股票应当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对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还应当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公司发行的股权激励相关股票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于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规定。
2.3 监管部门的规定除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外,股权激励还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监管部门的规定会有所不同。
在我国,相关规定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制定和发布。
•中国证监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和实施,以及参与员工的资格要求、规定和限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上交所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申报和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股权激励的备案要点介绍3.1 资格要求和规定股权激励计划需要明确参与员工的资格要求和规定。
通常要求员工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表现良好或达到一定的绩效指标。
员工股权激励 新规
![员工股权激励 新规](https://img.taocdn.com/s3/m/686d5283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1a.png)
员工股权激励新规
员工股权激励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机制,通过给予员工购买或获得公司股票的机会,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升绩效并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政策,员工股权激励的新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持股期限要求:新规可能规定了员工在获得股权后需要满足一定的持股期限才能行使股权或出售股票。
这样可以确保员工长期参与企业发展,并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相关。
2. 股权激励范围扩大:新规可能扩大了可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范围,例如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这样可以更广泛地激励员工,增强团队合作和企业稳定性。
3. 限制条件和封闭期:新规可能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例如员工必须达到一定的绩效目标才能获得股权,或者设定了一定的封闭期,在此期间员工不能行使或转让股权。
这样可以保护企业的长期利益,防止短期行为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4. 税收政策调整:新规可能调整了员工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包括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等,以提升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吸引力。
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02e9f12d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6b.png)
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通过向公司的员工或管理层提供股权作为激励工具的方案。
它旨在激励员工和管理层为公司的利益努力工作,并在公司的发展中与公司共享成功。
在国内外企业中,股权激励计划已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有效手段。
本文将探讨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
一、法律规定在国内,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来向员工或管理层提供股权。
首先,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要求和限制。
根据该法,股权激励计划必须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
其次,劳动法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相应的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向员工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和限制,并签订书面协议。
同时,公司还应当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以保护员工的权益。
二、实施过程与方法1. 设定激励目标: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前,公司需要明确激励的目标和达成条件。
这可以包括公司的业绩目标、员工个人的贡献目标等。
2. 设计计划方案: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员工个人的情况,设计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这可能涉及股权分配比例、激励周期、行权条件等方面。
3. 确定股权来源:确定从哪里获取股权用于激励,例如可以从公司已有的股权中划分出一部分,或者向员工购买新发行的股份等。
4. 激励实施与管理:一旦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完毕,公司需要将其实施和管理起来。
这可能涉及员工的行权申请、行权期限的确定、行权后股权的转让等。
5. 引导与监督:为了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公司需要定期进行引导与监督。
这可能包括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制定激励计划的宣传活动等。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优势与挑战股权激励计划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具有以下优势:首先,可以激励员工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7f4096e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52.png)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3、本细则所指的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二、激励对象1、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1)激励对象应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员工。
(2)激励对象应在公司全职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
(3)激励对象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规行为。
2、激励对象的范围(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业务骨干和优秀员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股权激励的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1、股权激励的方式本细则所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的来源(1)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回购本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股权激励的数量及分配1、股权激励的总量公司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个人的分配额度(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数量应根据其在公司的职责、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且不得超过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总量的 30%。
(2)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数量应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业绩等因素合理确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2f5d519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35.png)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的公司。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依法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建立第四条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并征得股东大会的同意。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激励对象和范围;(二)激励措施和方式;(三)激励期限和解除条件。
第三章股权激励对象第六条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等。
第八条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公司关键技术研发、生产操作、销售等相关职务人员。
第四章股权激励措施与方式第九条股权激励措施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奖励和股票份额。
第十条股票期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享有购买或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
第十一条股票奖励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作为奖励。
第十二条股票份额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比例的股权份额。
第五章股权激励期限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股权激励期限应明确规定,并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或解除股权激励。
第十四条解除条件包括激励对象离职、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
第十五条在解除条件发生时,公司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一: 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表格附件二: 股权激励方案模板附件三: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申请表格附件一: 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表格附件详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表格》。
附件二: 股权激励方案模板附件详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附件三: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申请表格附件详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申请表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指中国证监会设立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责和权力等。
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eaa44785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c0.png)
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当今商业领域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它作为一种激励措施,旨在通过股权的分配和奖励来激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贡献。
然而,为了确保这种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
本文将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与实施进行论述。
一、法律规定1. 适用法律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
就以中国为例,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法律基础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程序、股权分配方式、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
2. 设立程序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程序主要包括计划制定、审议和公告等环节。
首先,公司应当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明确计划的目标和内容。
然后,该方案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告。
这些程序的执行有助于确保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股权分配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
在制定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选择股票期权、股票奖励、限制性股票等多种方式。
不同的分配方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员工,例如高管层、核心骨干员工和普通员工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的期限和行权条件等因素。
4. 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为了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法律对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通常情况下,只有公司内部的员工可以成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而外部人员、顾问和承包商等都不在计划的范围之内。
此外,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也可能存在特定的限制或要求。
5. 相关法律责任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违反了设立程序或存在任何不合规的行为,可能会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务必谨慎,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二、实施过程1. 建立内部机制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初期,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机制,以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0f9734f5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d3.png)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5•【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8号•【施行日期】2018.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5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3842482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6c.png)
4.股票处置: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抵押、赠与股票,锁定期满后,可按照约定价格出售股票。
八、税费处理
1.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股票激励,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激励对象在行权、解锁股票时,需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九、监督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
2.公司定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接受股东、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七、股票来源及处理
1.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回购等方式获取股票;
2.股票锁定期: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三年,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五年;
3.股票解锁与行权:激励对象满足约定条件后,可按约定价格解锁或行权;
4.股票处置: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抵押、赠与股票。
八、税费处理
1.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股票激励,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对公司发展具有显著贡献的关键岗位人员;
3.表现优秀、潜力突出的年轻员工;
4.公司认定的其他应予以激励的员工。
三、激励方式
本方案采用以下股权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一定年限,满足条件后可解锁;
2.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条件由公司设定;
2.激励对象在行权、解锁股票时,需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法规汇总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法规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10173245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6c.png)
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法规汇总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法规汇总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是指通过给予员工持有股份的方式,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被制定和修订,以下是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法规汇总。
二、国家法规和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对股权激励的一般原则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股权激励的目的、原则和实施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可以将股权作为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与员工通过劳动合同约定。
3.《国有企业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该办法对国有企业职工股权激励的具体方式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规定,包括激励对象选择、股权分配比例、股权投资和退出机制等。
4.《国有企业职工持股试点办法》这一政策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职工持股试点的范围和要求,提供了相关股权激励试点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政策支持。
5.《关于国有企业职工持股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针对国有企业职工持股试点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该通知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和指导,帮助国有企业顺利实施股权激励。
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1.各省市国资委下发的地方性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不同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对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具体操作方法进行了规定。
2.各地人力资源部门下发的地方性劳动合同范本不同地区的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地区股权激励的劳动合同范本。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
附件一:《国有企业职工持股试点申请表》附件二:《职工股权投资协议范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股权激励:通过给予员工持有股份的方式,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2.国有企业:由国家出资或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
3.股权:指企业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可通过股份的形式进行表达和交易。
4.股权分配比例: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比例,可以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进行设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a6a50fba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cf.png)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为,激励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增加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提高公司绩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及其管理层、董事、监事、员工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有关术语解释如下:1. 股权激励:指公司通过向相关人员提供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绑定股权,激励其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行为。
2. 股权激励计划:指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战略目标,制定的给予相关人员股权激励的计划。
3. 公司治理:指公司内部机构和程序,以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提高公司价值。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第四条制定股权激励计划1. 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
2. 股权激励计划应明确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形式、激励期限、激励条件等具体内容。
第五条激励对象1.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管理层、董事、监事、核心技术人员等。
2. 激励对象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业绩表现。
第六条股权激励形式1. 股权激励形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奖励等。
2. 公司应根据激励对象的职务、业绩表现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股权激励形式。
第七条激励条件1. 激励条件应明确具体,包括激励对象在公司经营管理、业绩目标等方面的要求。
2. 公司应采取适当的监督措施,确保激励对象达到激励条件。
第八条股权激励期限1. 股权激励期限应明确具体,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激励对象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
2. 公司应及时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激励效果的实现。
第三章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第九条公司治理原则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
2. 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开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避免损害公司长期发展的利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二)202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二)2024](https://img.taocdn.com/s3/m/148ae47d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c7.png)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二)引言概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二)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管理和运作。
本文将分析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点,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期限、激励条件和激励效果,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正文:一、激励对象1.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经理等核心管理人员,以提高其激励效果;2. 中层管理人员:为了保持公司运营的稳定和发展,激励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3. 基层员工:奖励基层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公司合作伙伴: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合作伙伴,共同促进公司的业务拓展。
二、激励方式1. 股票期权:授予特定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在股票价格上涨时获利;2. 股份分红:将公司利润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提高其对公司业绩的关注;3. 股份奖励:按一定比例奖励特定员工公司股份,并附加一定限售期限;4. 股份回购:公司回购员工持有的股票,提高员工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性;5. 其他激励方式:如虚拟股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三、激励期限1. 短期激励:针对员工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努力和贡献给予奖励;2. 中长期激励:激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和长远目标有所贡献;3. 长期激励:通过激励措施,使员工长期关注和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四、激励条件1. 业绩要求:员工需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如利润增长率、市场份额、股票收益等;2. 岗位层级:根据不同岗位的重要性、职责和职级确定激励幅度;3. 服务年限:根据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给予相应的激励;4. 风险责任:针对股权激励带来的风险,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责任约束。
五、激励效果1. 激励工具:股权激励可以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2. 人才引进:股权激励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3. 绩效改善:员工参与公司决策,能够推动绩效的提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利润;4. 企业发展:股权激励可以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形成稳定的股东结构,提高公司的长期竞争力;5. 社会影响:股权激励不仅对公司内部产生积极影响,也对股东、投资者和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条件
![股权激励实施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35e76d8a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60.png)
股权激励实施条件股权激励是一种常见的公司激励机制,旨在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绩效和吸引优秀人才。
本文将介绍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计划制定和实施流程,以及我国相关政策和法规。
同时,分析股权激励的优缺点及风险,并提出提高实施效果的建议。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和目的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其股权作为激励工具,给予员工一定权益,使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绩效提升贡献力量。
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有:1.留住核心人才,降低人才流失率;2.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3.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4.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入。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1.公司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潜力;2.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3.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合理,有利于激励效果的发挥;4.员工具备一定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5.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流程1.计划制定: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股权来源、授予条件、行权价格等;2.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3.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审批;4.股权授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通常分为一次性授予和分次授予;5.股权登记:激励对象办理股权登记手续;6.股权管理: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股权管理和监督;7.股权行权: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
四、我国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1.《公司法》:为公司股权激励提供了法律依据;2.《证券法》:对股权激励涉及的证券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管;3.《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进行规范和指导。
五、股权激励的优缺点及风险1.优点: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绩效;留任核心人才,降低人才流失;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凝聚力。
2.缺点: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分散,影响决策效率;激励效果受市场行情、公司业绩等因素影响;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道德风险。
3.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股权激励规定
![股权激励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9928977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c4.png)
股权激励规定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向员工提供持有或购买公司股权的机会,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进而增加公司的价值。
股权激励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情况,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股权激励的制度,以保障股权激励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下面是股权激励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股权激励对象:规定了哪些员工可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一般以公司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为主。
二、股权激励比例:规定了员工可以获得的股权比例,一般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职位等级来确定。
三、股权激励方式:规定了员工获得股权的方式,包括直接赠与、购买、期权等。
四、股权激励期限:规定了员工获得股权后的锁定期限,以及是否可转让等。
五、股权激励条件:规定了员工必须满足的条件,例如工作年限、绩效评估等。
六、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规定了股权激励的管理流程、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以确保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
七、股权激励风险控制:规定了员工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风险和责任,以及企业应对风险的措施。
八、股权激励信息公开:规定了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公开的信息内容和方式,以保障员工的知情权。
九、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依据: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性依据,以确保激励计划的合规性。
十、股权激励的奖励和回报机制:规定了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后的奖励和回报机制,以增加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总之,股权激励规定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制定股权激励规定,并加强对规定的执行和监督,以实现股权激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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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应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行权或兑现。授予的股票期权,应有不低于授予总量的20%留至任职(或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将不低于20%的部分锁定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兑现。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一)对股权激励收益在计划期初核定收益水平以内且达到考核标准的,可按计划予以行权。
(二)对行权有效期内股票价格偏高,致使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实际行权收益超出计划核定的预期收益水平的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合理控制股权激励实际收益水平。即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超出上述比重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不再行使或将行权收益上交公司。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一)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股权的授予价格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满30个交易日以后,依据上述原则规定的市场价格确定。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划的有效期
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二)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标的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
股权激励对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上市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的,可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与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2.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自身战略发展定位,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凡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
三.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适用激励类型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实施方式
应采取分次实施的方式,每期股权授予方案的间隔期应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
禁售与解锁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数量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2.强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约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重点应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价格的确定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水平不得低于按证券监管规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50%。
3.限制性股票收益(不含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业绩指标的增长幅度(以业绩目标为基础)。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环节均应设置应达到的业绩目标,
1.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或选取的同行业境内、外对标企业,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下同)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独立董事和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上述条款应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或股权授予协议上予以载明。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上市公司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性的不断提高,将逐步取消股权激励收益水平限制。
四.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
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水平
1.上市公司应以严格的业绩考核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的业绩目标应不低于下列业绩水平的高者:公司前3年平均业绩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三)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激励的方式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股权激励对象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授予的股权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股权激励对象辞职、被解雇时,尚未行使的股权不再行使。
严格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规范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行为的处理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点应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在上市公司任职、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公司的员工)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在股权授予日,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人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权数量
总量0.1%-10%;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
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