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冷轧钢板莆田公司职工薪酬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公司职工薪酬财务管理规定

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文件号:CMW/ANSTEEL 6000 08(02)- 2010/0

职工薪酬财务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1日发布 2010年10月1日实施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文件更改一览表

1范围

为规范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薪酬财务管理,建立职工薪酬计提与使用的制约机制,保证其合理有效使用,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职工薪酬财务管理的内容、职责及工作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2依据文件

下列文件是本办法的依据文件。本办法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改页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2.2钢政发[2007]10号《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3.1职工薪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提供给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与国家统计局口径一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离退休工资(企业承担部分);非货币性福利;各种临时用工相关费用;在职职工丧葬费、工亡遗属抚恤金;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如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保健费、职工取暖费、住房一次性补贴、职工交通费、防暑降温费等)。

3.2职工: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虽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虽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但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

3.3辞退福利: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

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4 职责

4.1综合管理部

负责工资审批及预算管理;负责各项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并按月编制各项保险费缴费明细表;负责福利费中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大学生安置费、退休独生子女奖励费、职工家属医药费、职工保健费、职工取暖费、职工探亲路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误餐补助等项目审批及预算管理;负责全公司职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负责辞退福利计划编制与执行;负责按照计划财务部提供的工资计提模板,组织提报相关数据。

负责福利费中职工住宿费、职工体检费、澡票费、食堂浴池人员劳务费、托幼补助费、职工交通费、外购食堂浴池能源费用、福利用品费、住房一次性补贴等项目预算管理;负责福利设施维修费用预算管理。

负责职工薪酬中防暑降温费的审批及预算管理,负责福利费食堂浴池用能源(自供)费用的审批及预算管理。

4.2工会

负责工会经费、职工度假费、工会慰问费、职工困难补助、女职工卫生检查费、职工丧事用车费、居家职工活动费、劳模体检等项目的审批及预算管理。

4.3财务部

负责职工薪酬预算的汇总编制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汇总编制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表、职工保险费报表、福利教育费使用情况表;负责对职工薪酬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5工作内容与方法要求

5.1 职工薪酬提取

5.1.1财务部根据本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提供的工资审批额度和工资计提模板,按职工提供服务受益对象,提取应付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养老保险(企业部分)、失业保险(企业部分)、医疗保险(企业部分)、企业补充医疗险、补充医疗险(企业部分)、工伤保险、保健费、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党务活动费、退休职工活动费。

5.1.2财务部根据本单位工会等提供的退休工资模板计提退休工资各项费用。

5.1.3财务部对于工资模板外发生的职工薪酬费用,如:通勤费、临时用工费、其他保险、在职职工遗属费、在职职工丧葬费等其他职工薪酬费用,根据费用发生情况自行提取并计入相关费用。

5.2职工薪酬支付

5.2.1财务部负责在职职工工资及随工资一同发放的相关费用(如:保健费、取暖费、女工卫生费、长病困难补助、防暑降温费等)的支付、核算,并根据工资计提模板结转内扣的五险一金一税,按月与综合管理部门核对本单位工资余额,将工资清单保管归档。

5.2.2职工教育费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统一核算支付。

5.2.3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企业补充医疗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充工亡保险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5.2.4福利费中的家属医药费、退休独生子女奖励、托幼儿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职工丧事补助、女工卫生费、误餐补助、澡票费(随工资发放)等支出项目,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5.2.5综合管理部每月月末前,将食堂浴池能源消耗报财务部统一核算。

5.2.6财务部根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在职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3元标准,每季度计提职工困难补助,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年末未使用的困难补助额,由财务部统一冲回。

5.2.7财务部根据公司工会每月提供的长病职工困难补助明细,计提长病职工困难补助,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5.2.8部门填写“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费用结算签审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支付。

5.2.9财务部负责本单位的临时用工费、独生子女保险、在职职工遗属费、在职职工丧葬费等其他职工薪酬费用的支付与核算。

财务部负责保险公司拨付的丧葬费、遗属费、省社保拨付款项、保险公司退养老保险金、工亡赔款、返还工伤住院补助、工伤拨款等项目的收款业务,并对各项目收款情况进行支付核算。

6检查与考核

6.1由财务部组织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

6.2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