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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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的目的为了将集团信息化资料收录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目标定期对责任单位与个人进行信息化工作考核,形成阶段考核结果,指导后期考核工作。

三、被考核的对象:1、责任单位: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2、个人:集团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协办人,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收录人四、考核责任人:1、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指导工作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五、考核的内容:以《信息化实地核查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详见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六、考核的周期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半年一次,对个人的考核,每季度一次。

考核时间为考核时间段的次月。

七、考核的组织21、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考核小组;2、以集中会议的形式,考核小组成员在线检查各模块的进度与质量,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进行打分,;3、人力资源部对各考核成员的考评分进行统计,完成考评成绩汇总,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对最终的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与被考核人,以便后期工作的改进;2、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的年终考核结果。

附件:1、《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单位)》2、《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个人)》第二篇: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xx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1、系统维护员在税政管理科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

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每月30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

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瓦庙镇中心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瓦庙镇中心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 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信息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信息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信息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宝鸡分厂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管理,促进企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企业信息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宝鸡分厂企业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应用、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比。

第三条宝鸡分厂企业信息网络系统已经渗透到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信息系统已成为实现企业信息化战略的综合支撑平台。

做好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是发挥企业信息平台支撑作用的重要工作。

为提高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将运维管理工作划分为三个层次:(一)信息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组及系统管理员。

按照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全厂的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持及技术培训。

(二)各业务部门的专(兼)职系统管理员。

在信息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软硬件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技术管理和技术培训。

(三)各系统工作站(点、台)操作员。

在部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按照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负责应用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参加专业技术学习和技术培训。

第四条信息统计科负责或协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评定工作。

主要包括:信息化项目、工程进度、信息设备、涉密及安全、系统运行、日常维护及其它信息化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考评。

第五条宝鸡分厂信息化工作者有下列工作成绩之一的,企业及所在部门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一)全面完成国家局、省公司、本企业及地方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信息化任务,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成,成绩显著的。

(二)信息化建设方案、建议、措施等工作在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被采纳、发挥重要作用的。

(三)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有关信息技术应用、管理文章或论文获得奖励的。

(四)在信息化项目建立和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五)在行业内外获得信息化工作专项奖励的。

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特级资质考评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集团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XXX信息化平台在**集团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加强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建工行业特级资质考评标准,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三条**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审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集团网络信息中心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或系统管理员)负责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和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第六条**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建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特级资质考评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集团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XXX信息化平台在**集团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加强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建工行业特级资质考评标准,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三条**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审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集团网络信息中心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或系统管理员)负责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和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第六条**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建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最新】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最新】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工作管理,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价值和效能,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工作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反应快速、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的交流、借鉴、参谋、服务、支持管理和决策的作用。

第二条信息工作是管理和决策支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公司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综合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实际运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作、交流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章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分公司综合部为全市信息工作的业务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全市信息工作;负责编发本地区信息及指导、考核本地区信息工作。

各县分公司综合部和分公司各职能部室为信息工作的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编发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信息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信息网络(二)负责做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负责对信息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考评。

(五)负责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全市信息网络分纵向与横向两个通道。

纵向通道:分公司与各县市分公司之间组成信息纵向传递网络。

横向通道:由分公司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组成。

第三章信息工作人员标准及职责第七条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各县市分公司、分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明确兼职信息人员。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本行业、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

(三)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熟练掌握收集、综合、通报和储存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信息工作标准(一)反映情况要真实、可靠,重大问题上报前必须核实。

建筑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促进和提升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审议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信息化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信息中心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和整合,提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要求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要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传递和管理业务。

充分运用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进行管理公司各种业务。

组建公司信息化实施考核小组,以信息中心和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组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执行公司对各分公司信息化建设与实施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公司机关各部门为信息系统对应模块建设和应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在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信息中心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对应模块的业务梳理、需求反馈、系统测试、操作培训、应用监督,并指定本部门的业务模块内部培训师。

公司各部门负责模块范围及考核职责范围具体如下:第六条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化实施组织机构,明确负责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各专业组内部培训师,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采取自评、实地调查等方式,采集信息资料,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工作。

第八条考核小组将按季度根据《信息化考核评分表》在相应范围内进行信息化各项工作的考核评分;年底进行综合评定。

年度综合评分值为各季度所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对应等级进行评定。

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班竹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遵义市2011年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评标准》,给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班竹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 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 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附件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细则附件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细则附件3: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师教学应用考核细则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出发点,将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机构及对象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公司信息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经营部、审计部、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及信息化岗位管理、操作人员。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建设情况。

(二)各单位采集物流信息数据的数量、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各单位开展物流配送的业务量。

(四)各单位对集团信息化工作的建设情况。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六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年终考核实行双向考核办法,即集团对下属各单位进行评分考核,各单位对集团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评分考核。

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相结合的办法。

(一)每月初3日前各单位向集团上报信息化项目实施、推进情况。

在上报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是否有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年底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由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所承担的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第八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减分值。

基本分:(一)单位整体信息化建设进度基本分为30分。

(二)信息采集完成率基本分为30分。

(三)完成物流配送率50%基本分为30分。

(四)信息化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基本分为10分。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5篇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5篇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5篇第一篇: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工作管理,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价值和效能,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工作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反应快速、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的交流、借鉴、参谋、服务、支持管理和决策的作用。

第二条信息工作是管理和决策支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公司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综合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实际运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作、交流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章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分公司综合部为全市信息工作的业务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全市信息工作;负责编发本地区信息及指导、考核本地区信息工作。

各县分公司综合部和分公司各职能部室为信息工作的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编发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信息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信息网络(二)负责做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负责对信息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考评。

(五)负责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全市信息网络分纵向与横向两个通道。

纵向通道:分公司与各县市分公司之间组成信息纵向传递网络。

横向通道:由分公司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组成。

第三章信息工作人员标准及职责第七条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各县市分公司、分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明确兼职信息人员。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本行业、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

(三)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熟练掌握收集、综合、通报和储存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信息工作标准(一)反映情况要真实、可靠,重大问题上报前必须核实。

(完整版)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完整版)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完整版)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完整版】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为了促进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明确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考核标准。

二、考核内容1.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计划与组织2.职场教育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3. 职场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4. 职场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和实践应用5. 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效果与评估三、考核标准1. 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计划与组织-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表,按时完成任务;- 制定合理的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预算。

2.职场教育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能够根据业务需求,设计并建设符合职场教育发展的信息化平台;- 能够独立解决信息化平台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每年更新维护信息化平台,确保其正常运转。

3.职场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积极开发职场教育信息化资源,丰富信息化平台的内容;- 熟练掌握职场教育信息化资源的检索方式;- 确保信息化资源与职场教育教学内容衔接。

4.职场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和实践应用- 参与或组织职场教育信息化教学实践活动;- 利用信息化手段,创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 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

5.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效果与评估- 能够对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 制定并实施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效果评估的方案;- 能够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计划。

四、考核方法1. 考试2. 报告3. 现场考察4. 个人陈述本考核方法主要以考试为主,配合其他三个环节进行全面考核。

考试时间、考题等由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

五、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总分排名,评定考核结果。

按照职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选优配强,择其所长,优胜劣汰。

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2019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信息技术对XXX公司发展的支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拥有的信息系统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信息化工作”是指应用信息技术于公司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等工作中,为其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从而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的相关工作,包括管理信息系统(MIS)、厂级监控系统(SIS)等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领导与决策机构,处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和协调重要信息安全工作。

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化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XXX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工作部署,推进其在本单位的落实。

(二)审核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三)审查本单位重大信息化建设方案。

(四)协调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五)协调信息化资金来源,保障信息化建设资金。

(六)整合优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与流程,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加XXX公司统一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方案审查、招评标及验收,并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自主信息化项目建设。

(四)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六)提议召开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

(七)负责本单位信息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信息技术培训和交流,提升信息化专业的技术水平。

(八)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建议。

第七条其他业务管理部门与信息化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相关专业应用系统的实施工作,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提出业务需求、建设目标,确定业务流程、数据需求、功能需求,参与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管理。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十堰艺术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 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十堰艺术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 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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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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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每月30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

由考核办对各单位所承担的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四)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办汇总考核的情况进行审查评议后,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公布。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八条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在基本分的基础上
页脚内容- 2 -
加减分。

(一)各单位完成月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50分。

(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基本分为5分。

(三)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基本分为15分。

(四)本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分。

(五)本单位信息化资料的完整性、齐全性、规范性基本分10分。

(六)部门、子公司信息化资料的准确性基本分10分。

(七)各单位月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
考核得分=∑(各项次基本分+实际加分-实际扣分)
第九条加分标准。

(一)每完成一项工作目标,承办单位加1分,协办单位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二)本单位的工作受到公司或各级政府表彰的(以文件及奖状、奖牌、证书为准,下同),加2分。

(三)单位工作经验被集团公司作为典型推广的加1分。

(四)信息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按以下标准加分:
1、信息化工作目标制定科学、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信息网络的,加0.5分;
2、按时报送信息情况,抽查、检查合格的,加0.5分;
页脚内容- 3 -
3、信息管理资料收集存全、整理规范的,加0.5分。

(五)在全月的历次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信息没有出现差错的,加1分。

(六)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完成及时,加1分。

(七)本单位员工月度绩效考核中,平均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加1分,第二名的加0.5分。

第十条扣分标准。

(一)凡未完成考核工作目标,主办单位扣1分/项次,协办单位扣0.5分/项次。

(二)凡未完成协作项目的工作任务的,承办单位扣1.5分,协办单位1分。

(三)部门工作受到公司或各级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

(四)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扣2分/项次。

没有按职能部门的要求落实工作,造成工作被动的,扣1分/项次。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按其损失的程度扣1-20分。

(六)信息化管理工作较差的部门酌情扣分。

1、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管理较差的,扣1分;
2、单位信息化管理任务未分解,责任没有落实到人的,扣1分;
3、不按时报送规定的信息资料的,每项次扣0.5分;
4、信息化管理资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的,扣0.2分/项次;
(七)在信息化考核中数字不准确、错误的,扣0.2分/项次;故意弄虚作假、混淆是非的,扣2分/项次。

页脚内容- 4 -
(八)出现责任事故,被客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扣5分/次。

(九)本单位员工在月度绩效考核出现不称职等次的,其所在部门分别按0.5分/人次扣分。

(十)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企业管理部提出并报总裁审定。

第十一条因公司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的特殊因素影响,没有完成目标的,经企业管理部确认后,原则上一律不加减分。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十二条考核激励办法。

(一)部门月度目标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将作为今后公司任用与量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月度考核得分情况与工资挂钩。

具体挂钩办法另行规定。

(三)根据本办法考核各单位所得分数,同时作为对该单位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得分的一部分,具体权重另行规定。

(四)各部门、子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办法进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内部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处罚。

(一)对考核实得分在70分以下的部门、子公司,公司将提出诫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部门、子公司评选各类先进集体的资格,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1、对考核实得分在80分以下的。

2、发生安全事故的。

页脚内容- 5 -
3、受到公司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三)在信息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拟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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