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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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尉犁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县市政府、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11〕2号)精神,这次尉犁县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三定”规定的部门范围是尉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委信访局、编办。

为切实做好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以下简称三定)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现对部门“三定”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责
定职责是“三定”工作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关键环节。

(一)按照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参照自治区、自治州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能配置,对部门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调整、转变和界定职能的意见。

(二)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

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三)在确定职权的同时,明确承担的责任。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和强化责任。

二、定内设机构
本着精干高效、综合设置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不设内设机构。

1、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设置,注重内设机构职能的整合、调整和优化,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归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科室。

2、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名称规范为股、室。

三、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人员编制要按照中共尉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编制数进行核定。

2、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

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原则按3名配备。

四、部门“三定”规定内容、时间和审批程序
各部门上报“三定”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调整,包括取消、划出、划入和增加、加强的职责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部门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附则。

各部门在上报“三定”规定的同时,还要上报“三定”规定有关情况的说明,即:对职能转变的情况,特别是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特别是理顺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

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三定”规定(草案)一式两份上报县委编办进行初审。

“三定”规定的审批程序:
1、各部门依据《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本通知,提出“三定”规定的初步意见,与县委编办进行沟通协商。

2、初步意见与县委编办基本达成一致后,由部门将拟定的“三定”规定报告,正式报送县委编办按程序核批。

3、县委编办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报县编委领导审批。

4、以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

为加强对各部门“三定”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县委编办对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做了内部分工,请各部门在拟定“三定”规定意见时按照县委编办分工进行沟通和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政府各部门必须明确负责“三定”工作1名主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12 月10日前报县委编办。

附件:1、《部门“三定”规定基本格式》
2、《尉犁县××局机构编制情况表样》
3、《部门“三定”规定审核负责及联系方式》
4、《部门“三定”工作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月三十日
附件一:
部门“三定”规定基本格式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经协商、修改定稿后以部门文件申报的样板如下:
关于呈送《尉犁县××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的报告
尉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2011〕号)精神,结合实际,我们拟定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现呈上,请审定。

附件:1.××局“三定”规定(草案)
2.××局“三定”规定(草案)说明
3.××局机构编制情况表
尉犁县××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2011〕39号),设立尉犁县××局(以下简称××局),为尉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这部分内容,一是要落实职能转变的各项要求;二是要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将职责调整具体转化到位,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问题。

主要包括新增职责、取消的职责和加强的职责等内容。

具体可表述为:
(一)取消已由尉犁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划给……。

(三)取消……职责。

(四)将……下放、转移给……。

(五)加强……职责。

上述职责调整要具体。

有一项写一项,不进行归类,没有的可以不写。

二、主要职责
(一)职责依据和来源,一是法律法规、有关文件、与自治州衔接的职责;二是自治州有关文件对部门的主要职责界定;三是原“三定”应保留内容;四是近年来编办批复调整的职责事项。

(二)职责表述。

要求全面、具体、清晰、准确。

(三)规范用语。

三、人员编制
尉犁县××局机关行政编制×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核定工勤事业编制×名。

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名(含机关党支部书记)。

四、其他事项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三定”前几部分难以涵盖但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需要专门明确的职责分工事项。

(二)其他需要专门明确的事项。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尉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尉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二:
尉犁县××局机构编制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部门“三定”规定审核负责及联系方式
根据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将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工作部门划分为二个小组,就“三定”规定具体负责审核。

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长县委编办副主任张琨林,成员编办科员陈耀群、刘玉凤(联系电话:4022145)。

具体负责:政府办、信访局、人事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卫生局、安监局、农业局、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局、统战部(含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环保局。

第二组组长县委编办副主任阿巴拜克热·亚森,成员编办科员王四全(联系电话:4022145)具体负责:财政局、统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贸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剧、林业局、水利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办、司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附件四:
部门“三定”工作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名
单及联系方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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