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税法》ppt

2.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3.扣缴计税方法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Ω 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
Ω 3.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Ω 4.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 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 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8)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产,发生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 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 税率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面金额÷(1+3%)×3%
2.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主要针对两方面问题:一是增 值税链条中断;二是涉税凭证不规范。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 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 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 的增值税额。 (4)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 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 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 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 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则按照10%的扣除率计 算进项税额。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规定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 额÷(1+3%)×3%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5%
第二章增值税(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答案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和B涉及的行为,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问题,不征增值税;将手表赠送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黄金经营单位进口的标准黄金免税。
2.【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题中所涉及的行为属于自产自用的应税行为,应反映销项税额=20×(1+1 0%)×17%=3.74(万元)。
3.【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这是增值税中的特殊销售方式下的税金计算。
税法规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不得扣除旧货折价部分的价款(金银首饰除外)。
对于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为实际收取的价款。
销项税=88700/1.17×0.17=12888.03(元)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D是视同销售行为,选项BC为销售行为,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正常抵扣的。
要注意区分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5.【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100×13%-=4万应纳税额=100*17%-(34-4)-6=-19万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0)*13%=13万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万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万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古旧图书销售是免征增值税的;以旧换新销售的金银首饰,以其价格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对于一般货物的以旧换新销售,应当按新货的不含税售价计征增值税;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7.【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进口关税=200×20%=40(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200+40)×17%=40.8(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350×17%-40.8-0.2×7%=59.5-40.8-0.014=18.686(万元)8.【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来料加工业务,应该是只免不退;选项C属于生产性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的货物,应该只免不退;选项D因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申请退税。
(税法教学课件)第2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的起源与发展
中国增值税发展历程
起源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进口货物等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具体范围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有所差异。
征收范围
在中国,增值税征收范围涵盖了大部分商品和劳务,但部分特定商品和服务如个人消费、非营利组织活动等不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额×税率
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部分特定项目免征增值税,如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等。
免税项目
减税项目
零税率
对于部分困难行业或企业,如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享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对于跨境贸易,出口货物可以享受零税率政策,即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0。
税负公平
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能够较为公平地反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
税收征管便利
增值税采用发票抵扣制度,便于税收征管和防止偷漏税。
税收中性
增值税的税率设计相对中性,避免了对经济的扭曲作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增值税的概念与特点
增值税起源于法国,自1954年起开始实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增值税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税种。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电子税务局、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发票的开具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
对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 增值税法(二)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注意]④至⑧简单的说:问来源看去向。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当向所在地纳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由总机构统一缴纳。
若受货机构只就部分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答疑编号38880202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销售代销货物,属于视同销售;选项B、C、D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综合题](节选)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将10标准箱自产的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问: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售项税额?(答案略)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二章 增值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二章增值税法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D,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13%的税率;选项B,受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不属于真正的委托加工,而是属于销售自产的货物;选项D,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买原料和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也不属于真正的委托加工,属于销售自产的货物。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单项选择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份销售单用途卡,取得销售额5万元,同时收取充值预收金额2万元;销售单用途卡同时办理相关业务,收取含税手续费1万元,以上金额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企业销售单用途卡和取得充值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1+6%)×6%=0.06(万元)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单项选择题境外某单位派其职员入境在境内修理一套精密机械设备,该境外单位未在境内设立机构也无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2章增值税法32页PPT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 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 项税额不得抵扣);
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四、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பைடு நூலகம்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 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 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税款。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 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 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 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销售额不包括如下项目: (1)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收消费税的商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 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第二章_增值税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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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出、出售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例】某企业出售一台2011年购买的已经使用过 的生产设备,含税价为117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
该固定资产取得时,其进项税额17万元已记入‚应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售时 收到价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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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900 000 累计折旧 100 000 贷:固定资产 1 000 000 出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3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000 借:银行存款 8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0 000 借:营业外支出 236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3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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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销项税额的 会计处理 【例】某面粉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主营面粉、挂面加工等,共有职工90人, 其中生产工人80人,厂部管理人员10人。 8月,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特质面粉作为 福利发放给职工,每人2袋面粉。每袋面 粉单位生产成本40元,当月平均销售价 格67.8元每袋(含增值税)。
店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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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2000÷(10 ÷(1+17%)+3000=4709(元)
借:库存现金
库存商品
2 000
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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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增值税销项税=(50000+3000÷1.17+ 23400÷1.17)×17%=1233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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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1年7月
经典课件:税法第2章增值税法-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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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
规 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定 单位
个人
承包人和承租人
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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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
规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 定 增值税纳税人。
三.增值税的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
类 消费型增值税 型
收入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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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生产型增值税的增值额 =销售收入总额-外购的中间产品及劳务支出 =折旧+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
收入型增值税的增值额
=销售收入总额-外购的中间产品及劳务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消费型增值税的增值额
=销售收入总额-外购的中间产品及劳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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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如]:某粮油批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94 年3月份向某粮店销售大米和面粉等粮食90000元, 另外收取大米和面粉袋的押金565元。到95年4月份 时,某粮店仍未退还大米和面粉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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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4)从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 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 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税。
如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 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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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1.销货退回或折让的含义:(p81) 2.税务处理:销售方和购货方分别扣减当期的销 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如果购货方不扣减当期的进项 税额,则为偷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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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txt不要为旧的悲伤而浪费新的眼泪!现在干什么事都要有经验的,除了老婆。
没有100分的另一半,只有50分的两个人。
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早在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T.Adams)就已经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
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C.F.V.Siemens)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
但是增值税最终得以确立并征收的国家是法国。
1954年,法国在生产阶段对原来的按营业额全额课征改为按全额计算后允许扣除购进项目已缴纳的税款,即按增值额征税,开创了增值税实施之先河。
此后,增值税在欧洲得到推广,不久又扩展到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
增值税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能得到如此众多国家的广泛认可和推行,这在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在财税领域的一个最重要改革和成就。
增值税得以推广,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全额道道重复征税的做法,改由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由此产生一些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对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关键是要理解增值额的含义。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
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
C即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V即工资,是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M即剩余价值或盈利,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
增值额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
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以表2-1为例,如果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对每个流转环节均按全额课税,将会对该商品从原材料到零售环节的每个环节按销售全额计税,其计税总值为390元。
但如果按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额计税,即其计税总值为140元。
这两者的差额250元就产生了重复征税问题。
即第一环节的50元实际上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下将被征税4次,被重复征税3次。
同理,其余环节分别被重复征税若干次。
而改为按每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后不论一个商品从生产到最后销售经过几个流转环节,其计税总值就等于该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
这个特点对消除重复征税、对产品的出口退税等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二、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
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2.普遍征收。
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
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
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
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
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或称低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
这是增值税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或商品课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三、增值税的类型在实践中,各国实行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
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往往不相一致,其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
所以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可以将增值税分为不同的类型。
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一)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
既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
由于这个法定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从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二)收入型增值税收人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
即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
这个法定增值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三)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虽然固定资产在原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商品于出售时都已征税,但当购置者作为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时,其已纳税金在购置当期已经全部扣除。
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这部分商品实际上没有征税,所以说这种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至少将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第一,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
第三,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所以从定义来看应纳增值税额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
这只是增值税计算的基本方法。
从理论上讲,为实现对增值额征税的目的,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可以分为直接计税法和间接计税法。
(一)直接计税法直接计税法是按照规定直接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以此为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
直接计税法又因计算法定增值额的方法不同分为“加法”和“减法”两种。
1.加法加法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内,将由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那部分新价值的项目,如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和其他增值项目等累加起来,求出增值额,再直接乘以适用税率,即为应纳增值税额的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增值税适用税率由于这种方法首先要确定哪些属于增值项目,哪些属于非增值项目,而在实际中,企业的增值因素和非增值因素在会计处理上,尤其在某个短时期如一个月内是难以划分清楚的,这就往往会引起税企双方的争执。
因此,这种方法只是理论上的一种方法。
我国在引入增值税时在试点中曾尝试过此种方法,但到目前为止,已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尚无一个国家实际采用。
2.减法减法又称扣额法,是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销售应税货物(或劳务)的销售全额,减去非增值项目金额,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的方法。
其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全额-非增值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这种方法也存在增值项目和非增值项目难以划分和兼营不同税率货物(劳务),免税货物扣除项目金额划分与计算的问题,因此在实际也没有得到采用。
(二)间接计税法间接计税法也可以分为加法和减法。
间接加法是将各增值项目分别乘以适用税率,再相加求得应纳增值税额。
其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增值税率+利息×增值税率+租金×增值税率+利润×增值税率+其他增值项目×增值税率间接减法是指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销售应税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销售应税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金(销项税额),然后扣除非增值项目,即企业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纳税额(进项税额)的方法,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种方法比较简便易行,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为购进扣税法,即在计算进项税额时,按当期购进商品已纳税额计算。
实际征收中,采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款。
五、增值税的作用(一)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地增长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其课税范围涉及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劳务等诸多生产经营领域,凡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取得增值额都要缴纳增值税,税基极为广泛。
增值税在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提供的环节课征,其税款随同销售额一并向购买方收取。
纳税人不必“垫付”生产经营资金缴税,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
增值税不受生产结构、经营环节变化的影响,使收入具有稳定性。
此外,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发货票注明税款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
(二)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现代工业生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分工愈来愈细,工艺愈来愈复杂,技术要求愈来愈高,产品通常具有高、精、尖与大批量的特点,这就要求切实改进“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能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生产专业化、协作化。
实行增值税有效地排除了按销售全额计税所造成的重复征税的弊端,使税负不受生产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变化的影响,始终保持平衡。
因此,增值税不但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也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生产经营结构。
从商品流通来看,增值税负担不受商品流转环节多寡的影响,有利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实现深购远销,搞活商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