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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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一、教学设施标准。

小学教学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因此,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教学设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首先,教室要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座位布局合理,配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其次,实验室、图书馆、音乐室、美术室等特殊教室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满足学生的实践和艺术需求;另外,学校还应建设足够数量的运动场、操场和体育设施,保障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的需要。

二、生活设施标准。

学生的生活环境对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同样至关重要。

因此,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生活设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当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宿舍要干净整洁,床铺、餐桌、椅子等家具要符合卫生标准;此外,学校还应建设健康的饮水设施,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

三、安全设施标准。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安全设施提出了严格要求。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校园内应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学校还应建设安全、稳定的校园围墙,保障校园的安全。

四、环境设施标准。

良好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学习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环境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建设美丽整洁的校园环境,绿化率要达到一定标准;校园内应建设凉亭、休息区等活动场所,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休息和活动环境;此外,学校还应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总之,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安全设施和环境设施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教学条件,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中小学办学条件(基建)

中小学办学条件(基建)

中小学办学条件(基建)中小学办学条件摘要(基建部分)一、四星级高中1、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23平方米。

新建学校一般不少于100亩。

2、生均活动面积(含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和其他运动场地等)不少于8平方米。

3、学校应有8跑道(塑胶)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城市学校(新建校除外)不低于6跑道(塑胶)300米;20轨以上学校、设有分校区的学校应有两个田径运动场。

4、生均校舍(不含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

5、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且卫生设施齐全方便,能较好地满足符合寄宿条件学生的住宿需要。

二、三星级高中1、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2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教工宿舍)不少于13平方米。

2、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⒋5平方米。

3、有300米以上(农村400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和4片以上篮球场。

三、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2、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3、小学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四、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1、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2、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

五、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1、幼儿人均用地、建筑、绿化面积分别达到15、9、2平方米;户外幼儿活动场地生均6平方米以上。

六、江苏省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1、活动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使用面积不少于人均3平方米。

2、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生均3平方米,绿化面积不少于生均1平方米,3、编班人数: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七、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1、幼儿人均占地不低于12平方米,2、人均园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评定细则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评定细则

管理与质量
16.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校风、教风和学风较好的为合格;校风、教风和学风较好,但各项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的为基本合格;校风、教风和学风不够好,或各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为不合格。
14.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的为合格;厕所有水冲设施但规模偏小的为基本合格;没有水冲设施的为不合格。
15.寄宿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有寄宿生学校,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都有一张床的为合格;宿舍安全、卫生,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但比较拥挤,少量学生不能有一张床的为基本合格;宿舍不安全、不卫生,或缺少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或大部分学生不能有一张床的为不合格。
13.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有食堂的学校,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并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合格;食堂卫生但不能满足需要,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基本合格。食堂不卫生或不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不合格。
没有食堂的学校,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合格;不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不合格。
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藏书室和阅览室都有的为合格;缺少藏书室或阅览室之一的为基本合格;藏书室和阅览室均无的为不合格。
生均藏书量:小学达到或超过20册、初中达到或超过30册的为合格(不含数字图书);否则为不合格。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
项目名称
小学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阅览室座位/学生人数
1/20
1/20
1/20
1/20
1/20
电子阅览座位/学生人数
1/25
1/25
1/25
1/25
1/25
生均藏书量(册)
30
30
30
30
30
年生均新增图书(册)
1
1
1
1
1
年生均购书支出经费(元)
15
15
15
15
15
报刊种类≥(种)
60
70
80
1/10
1/10
1/10
1/10
电子阅览座位/学生人数
1/25
1/25
1/25
1/25
1/25
生均藏书量(册)
40
40
40
40
40
年生均新增图书(册)
1
1
1
1
1
年生均购书支出经费(元)
24
24
24
24
24
报刊种类≥(种)
100
120
150
160
180
工具书≥(种)
180
180
180
180
180
文艺类图书占馆藏总量≤(%)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36班1620人
间数
面积
(m2)
间数
面积
(m2)
间数
面积
(m2)
间数
面积
(m2)
间数
面积
(m2)
普通教室

江苏省农村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部分

江苏省农村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部分

江苏省农村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部分江苏省农村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部分)一学校分类A类16班以上小学;B类9-15班小学;C类8班及以下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二基础设施1. 科学实验室A、B类学校有1间符合要求的教室,面积应能规范摆放1个实验室讲台和12个实验桌(每桌在两边坐4人)的需要。

靠近讲台墙上有电源插座,室内有照明设备,通水并有2个以上水池。

C类学校可不另设科学实验室。

A、B类学校在校园内设一个四周有围栏的小气象园地,与校园绿化美化相协调。

2. 科学实验仪器室各类学校均应有1间科学实验仪器室兼准备室,有符合仪器规范存放要求的仪器柜,并将相应的水电改造到位。

九年一贯制学校如初中部的实验仪器室尚有空间可将该室与其兼用,并根据教学方便原则,与初中部的仪器隔开存放。

3. 体育场地与器材室各类学校均应有篮球场,其中A、B类学校不少于2片(地面平整,雨后可以及时使用。

篮球架到校以前根据统一的图纸制作篮球架的水泥配重块)。

各类学校均应有1片室外乒乓球场地、1片安装室外运动器械的场地、1个跳高跳远用的沙坑、1间体育器材室(设置于靠近操场的1楼,面积一般不小于40平方米,C类学校可以降低到20平方米)及一定数量的体育器材架。

4. 音乐室与器材室各类学校均应有1间满足教学与设备安放需要的音乐教室及学生上课的音乐凳,有1间音乐器材室及一定数量的器材架。

音乐教室与音乐器材室可以合用。

5. 美术室与器材室A、B类学校有1间美术室或满足器材存放、取用需要的器材室。

C类学校的美术器材室可以与科学实验器材室合用。

6. 图书资料室各类学校均应有1间图书室,有满足新增及原有书刊放置需要的书柜(书架)并有一定余地。

有条件的应靠近图书室另设学生阅览室。

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将图书室与初中部的兼用。

7.劳动与技术实践场所依据新课程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适当配置。

三设备器材1.科学实验室成套设备省为A、B类学校配科学实验室桌凳1套(1+48座)。

江苏限定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江苏限定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以下是教育频道为⼤家整理的《江苏限定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供⼤家参考。

今天从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前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标准班额办学,⼩学班额不超过45⼈,初中班额不超过50⼈。

《标准》明确,学校⽣均占地⾯积⼩学不低于23平⽅⽶、初中不低于28平⽅⽶;⽼城区学校⽣均占地⾯积⼩学不低于18平⽅⽶、初中不低于23平⽅⽶。

《标准》还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师⽣⽐与作息时间,其中,⼩学、初中教职⼯与学⽣⽐分别达1∶19和1∶13.5,并可根据当地年⼈均财政收⼊等情况核增规定⽐例的专任教师编制;⼩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时和7⼩时。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最基本的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评价和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三)《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村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标准(一)学校布局应根据城镇及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合理布点。

(二)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方便学生就学等因素确定。

城镇居住区服务半径原则上完全小学为500米,初级中学为1000米。

农村学校可根据道路交通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布局,原则上2万人设立一所完全小学,4万人设立一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非完全小学或教学点。

(三)新建学校宜按下列几类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24班、30班、36班。

初级中学为24班、30班、36班。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四)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便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和谐,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校园建设标准(一)校园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用地。

校园规划建设基本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和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等。

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舍完好、安全、够用。

生均占地不低于18㎡,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二、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排水通畅,道路平整,绿化充分。

三、教室通风、采光良好,照明符合要求,讲台、课桌椅完好、整齐、适用。

四、学校有满足师生就餐需要的卫生食堂。

有安全卫生的冷热饮用水。

五、学校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集中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六、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

每生一张床。

七、学校有平整、适用的操场,生均面积不低于4㎡。

体育设施、器材满足教学和活动的需要。

八、有图书馆(室),配有书架、书橱等设备,图书资料生均不少于20册。

九、学校有计算机网络教室。

学校有教学用琴、音响设备、适量的乐器等音乐器材。

实验仪器、美术教学器材能满足教学需要。

十、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教师配备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1:学校管理1.1 学校类型划分- 小学- 初中1.2 学校等级划分- 一级学校- 二级学校- 三级学校1.3 学校组织架构- 校长办公室- 行政部门- 教育部门- 学科部门- 教师团队- 学生班级2:师资力量2.1 师资要求- 拥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具备一定教学经验2.2 师资配备- 按照班级数量和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师资配备- 根据学科需求确定不同学科教师人数3:教学管理3.1 教学计划- 制定全年教学计划- 制定学科教学计划3.2 课程设置- 小学课程设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 初中课程设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3.3 教学方法- 组织授课- 个性化教学辅导- 小组合作学习4:学生管理4.1 招生与录取- 依据招生政策进行招生与录取- 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生与录取工作4.2 日常管理- 学生考勤管理- 学生纪律管理- 学生学业管理4.3 学生培养- 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引导学生科学学习方法-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附件:1:学校管理组织架构图2:学校师资配备表3:学校教学计划示例4:学校课程设置表5:学生招生政策法律名词及注释:- 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接受的基本教育,一般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育。

- 学校管理:指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 师资力量:指学校拥有的教职员工的数量和质量。

- 教学管理:指对学校的教学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 学生管理:指对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和引导的工作。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2008-9-19 16:05:01阅读人次:836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 2005年6月)《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1997]83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批准修订的《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进行修订。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一)学校网点布局1、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学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

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普通高级中学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学校的设置。

(二)学校规模城市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小学的规模不得低于三轨。

城市及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城市及农村高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三)校址选择1、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摘录
一、学校规模
城市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小学的规模不得低于三轨。

城市及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城市及农村高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二、学校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生)
(一)校园面积:
1、小学:
2、九年制学校:
3、初级中学:
4、高级中学:
1
(二)体育用地标准:
1、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制学校不低于每生3平方米,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不低于每生4平方米;
2、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
备注:200至250米的田径场应设60米直跑道,300米以上田径场应设100米直跑道;体育馆(或风雨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参照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有条件的高级中学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建设;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

2
三、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
2、九年制学校:
3、初级中学:
4、高级中学:
详见《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2005年6月)
3。

江苏24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江苏24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L3
23 23 14 14 14 12 19 18 15 12 12 12 11 9 47 45 36 36 30
L4
23 23 14 14 14 14 19 18 15 9 12 12 11 11 47 47 36 36 30
L5
23 23 14 14 14 14 19 19 15 15 12 12 11 11 47 47 36 36 30
22
泰州市 高港区
小学
初中
23
泰州市 泰兴市
小学
初中 小学
24
泰州市
指标 序 号 县市区 学校 类型 达标 情况 姜堰区 初中 达标学校数 学校总数 达标学校数
生均 占地面积
生均校舍 建筑面积
生均活 动面积
生均 图书册数
实验室 数量
音体美室 数量
生均计算 机台数
师生比
教师高一 级学历 比例
每校都 有县级 以上骨 干教师
L3
22 22 20 20 11 11 79 78 27 27 37 37 28 28 66 66 25 25
L4
22 22 20 20 11 10 79 79 27 27 37 37 28 28 66 66 25 25
L5
22 22 20 20 11 11 79 79 27 27 37 37 28 28 66 66 25 25
L10
39 39 11 11 46 46 14 14 28 28 11 11 25 25 15 15 108 108 28
L11
39 39 11 11 46 46 14 14 28 28 11 11 25 25 15 15 108 108 28
1
南京市 秦淮区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是指对中小学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和要求的规定。

它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办学的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的保证。

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

首先,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办学体系。

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

学校应当制定办学章程,明确办学目标、办学内容、办学方式和办学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配备合格的教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合理设置课程,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此外,学校还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再次,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应当注重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

最后,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检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总之,江苏省中小学办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共同努力,切实落实办学标准,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试行)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运动场地配置表
二、完全小学建设用地指标
三、完全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四、完全小学教室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五、完全小学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和使用面积
六、完全小学公共教学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七、完全小学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八、完全小学后勤及生活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九、图书馆装备标准(小学)
注:1.具有配套的候借厅、采编、资料和管理办公室,配备现代化的管理设备。

2.提倡借阅一体化布局,师生阅览室均配置空调,有温馨的阅读环境。

3.新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文献可在3年内逐步达标。

十、初级中学建设用地指标
十一、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十二、初级中学教室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十三、初级中学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和使用面积
十四、初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十五、初级中学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十六、初级中学后勤及生活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十七、图书馆装备标准(初中)
注:1.具有配套的候借厅、采编、资料和管理办公室,配备现代化的管理设备。

2.提倡借阅一体化布局,师生阅览室均配置空调,有温馨的阅读环境。

3.新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文献可在3年内逐步达标。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执行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等因素综合确定,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五条学校选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1万至2万人设1所完全小学,2万至4万人设1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分部或教学点。

第六条新建学校宜按以下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第七条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第八条学校应建在交通便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地,校门前平坦开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无污染源。

第三章校园建设第九条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

第十条校园规划建设基本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等,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应设置标准的升旗台、旗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试行)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试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运动场地配置表
二、完全小学建设用地指标
——仅供参考
三、完全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仅供参考
四、完全小学教室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
八、完全小学后勤及生活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注:
1





的候借厅、采编、资料和管理办公室,配备现代化的管理设备。

2﹒提倡借阅一体化布局,师生阅览室均配置空调,有温馨的阅读环境。

3﹒新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文献可在3年内逐步达标。

十、初级中学建设用地指标
——仅供参考
十一、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
十五、初级中学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仅供参考
十七、图书馆装备标准(初中)
——仅供参考。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宁政发〔2005〕1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联合修订的《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 2005年6月)《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1997〕83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批准修订的《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进行修订。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一)学校网点布局1、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学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

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普通高级中学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学校的设置。

(二)学校规模城市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小学的规模不得低于三轨。

城市及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城市及农村高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三)校址选择1、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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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舍完好、安全、够用。

生均占地不低于18㎡,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二、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排水通畅,道路平整,绿化充分。

三、教室通风、采光良好,照明符合要求,讲台、课桌椅完好、整齐、适用。

四、学校有满足师生就餐需要的卫生食堂。

有安全卫生的冷热饮用水。

五、学校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集中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六、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

每生一张床。

七、学校有平整、适用的操场,生均面积不低于4㎡。

体育设施、器材满足教学和活动的需要。

八、有图书馆(室),配有书架、书橱等设备,图书资料生均不少于20册。

九、学校有计算机网络教室。

学校有教学用琴、音响设备、适量的乐器等音乐器材。

实验仪器、美术教学器材能满足教学需要。

十、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教师配备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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