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当山景区旅游观光车票价的批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当山景区旅游观光车票价的批复

【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鄂价工服函[2016]3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6.04.22

【实施日期】2016.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当山景区旅游观光车票价的批复

(鄂价工服函〔2016〕33号)武当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