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申请和专利无效答辩
怎么做专利无效答辩
怎么做专利⽆效答辩
专利是⾮常重要的⼀项财产权利,专利权⼈可以通过许可专利或者转让专利的⽅式实现专利的价值,如果有⼈对专利权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利权⽆效,那么怎么做专利⽆效答辩?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怎么做专利⽆效答辩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效的请求后,会向专利权⼈发送专利⽆效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让专利权⼈陈述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权⼈和⽆效宣告请求⼈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件通知书或者⽆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第六⼗九条 在⽆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不得修改图⽚、照⽚和简要说明。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如何做专利⽆效答辩”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效的请求后,会向专利权⼈发送专利⽆效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让专利权⼈陈述意见。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
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专利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授予的专利权提出异议,认为该专利权在技术上或法律上存在缺陷,导致其无效。
这种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是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下面将介绍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准备阶段是专利无效宣告的起始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1 查找相关资料:查找与待宣告专利相关的技术资料、专利文献、论文、技术报告等,以证明该专利权在技术上存在缺陷。
1.2 寻找合适的无效理由:根据所查找到的资料,寻找与待宣告专利相关的无效理由,如公开、新颖性、创造性、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超出了专利申请时的技术范围等。
1.3 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材料,包括无效宣告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专利权利要求表等。
二、申请阶段申请阶段是专利无效宣告的正式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申请无效宣告: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专利局,申请宣告待宣告专利的无效。
2.2 缴纳费用:根据专利局的要求,缴纳相应的无效宣告费用。
2.3 受理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无效宣告的条件。
2.4 表决决定:如果申请符合无效宣告的条件,专利局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表决决定,决定是否受理无效宣告请求。
三、审查阶段审查阶段是专利无效宣告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公告期限:专利局在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会公告无效宣告请求,公告期限一般为1个月。
3.2 审查程序:在公告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提出答辩意见,申请人可以进一步提交证据材料进行补充。
3.3 专家评审:专利局会组织专家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评审,对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3.4 审查决定:专利局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作出无效宣告的决定。
如果决定该专利权无效,将宣告该专利无效并注销之。
四、诉讼阶段如果专利权人对专利无效宣告决定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诉讼请求,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诉讼阶段的程序和流程与一般的诉讼程序相似,包括起诉、答辩、庭审、判决等。
专利无效答辩模板
专利无效答辩模板
尊敬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您好!我作为被诉的答辩人,现就您提起的针对我所拥有的专利的无效请求,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针对您所提出的无效请求,我认为其不具备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成立。
其次,我对您所声称的专利无效的理由进行逐条反驳:
1.对于您所指称的先公开理由,我认为该理由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众所知晓。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必须在申请前没有被公众所公开,而您所提供的证据并未能充分满足这一条件。
2.关于您所提出的缺乏创造性的理由,我认为您缺乏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专利的创造性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根据专利法,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造性,而您所提供的证据未能充分证明该专利的创造性不符合法律要求。
3.针对您所声称的专利不符合实用性要求的理由,我认为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该专利的实用性缺乏。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专利发明必须是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能够实现的,而您所提供的证据未能充分证明该专利缺乏实用性。
最后,作为答辩人,我强烈主张维护该专利的有效性,并要求
您撤回对该专利的无效请求。
该专利是我对技术领域内的创新做出的努力的结果,具有充分的技术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您所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不成立,并请您撤回该请求。
同时,我希望借助司法机构的公正与权威,最终得到专利无效请求不成立的裁定。
感谢您的阅读与理解。
此致
答辩人姓名。
专利的无效宣告与诉讼
专利的无效宣告与诉讼专利的无效宣告与诉讼是指在专利法律领域中,当某个专利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时,相关当事人可以提起无效宣告程序或诉讼程序,以判定该专利是否具有有效性。
本文将围绕专利无效宣告与诉讼的相关内容展开论述。
一、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是指相关利益相关方或其他志愿者向专利权部门提起的一种程序,旨在对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判定。
该程序主要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1. 提起无效宣告申请:申请人需向专利权部门提交无效宣告申请,申请中需包含相关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对该专利的无效宣告。
2. 宣告程序的审查:专利权部门会对无效宣告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并逐步推进宣告程序的进行。
3. 材料归档:一旦无效宣告申请被受理,相关材料将被归档,并向专利拥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
4. 申请的审查与抗辩:专利权部门会对无效宣告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并允许专利拥有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抗辩,以保证双方的权益。
5. 宣告结果的裁定:经过审查与抗辩后,专利权部门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宣告结果的裁定,宣布该专利的有效性是否成立。
二、专利的无效诉讼程序专利的无效诉讼程序是指当事人以起诉的形式向法院提起专利无效的诉讼,通过法院对专利的审判,对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一般而言,专利的无效诉讼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诉讼起点:利益相关方或其他志愿者将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在相关法院提起无效诉讼。
2. 材料准备:无效诉讼的原告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专利的无效程度。
3. 诉讼过程:无效诉讼将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的证据交换等。
4. 口头辩论与庭审:法庭将召开庭审,允许原告和被告进行口头辩论,对各自的观点和证据进行辩护和反驳。
5. 判决结果:法院将根据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针对专利有效性的判决结果,宣布该专利是否无效。
三、专利的无效宣告与无效诉讼的意义专利的无效宣告与无效诉讼程序的意义在于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性,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专利侵权行政答辩书
专利侵权行政答辩书
2. 我方已经对该专利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包括专利的有效性、范围、技术实施等方面 ,并进行了与我方产品或技术的比对分析。根据我方的调查结果,我方产品或技术与对方专 利并不存在实质性的技术相似性或侵权行为。
二、关于专利权的无效性 1. 我方认为,对方所宣称的专利权存在无效性的可能性。我方将在后续程序中提出专利无 效宣告请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该专利权的无效性。 2. 我方已经对该专利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查,发现该专利在技术领域内存在先前公开的技 术或已有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或方案与对方专利的技术实质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我 方认为该专利权的无效性是可以成立的。
专利侵权行政答辩书
【行政答辩书】 尊敬的【行政机关名称】: 我方收到贵机关关于涉及专利侵权的通知书(编号:【通知书编号】),针对此事,我方 特此提交行政答辩书,以表明我方的立场和观点。 一、关于专利权的合法性 1. 我方坚决主张我方所涉及的技术或产品并未侵犯对方所宣称的专利权。我方认为,对方 所宣称的专利权并不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或者我方已经拥有了与该专利相同或相似的技 术,因此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1. 我方愿意与贵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便贵机关能够全 面客观地审理此案。
2. 我方希望贵机关能够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裁决,确保公正、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最后,我方再次强调对方所宣称的专利权不存在侵权行为,并将在后续程序中提出专利无 效宣告请求。同时,我方愿意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法 权益。
专利侵权行政答辩书
三、关于损害赔偿的合理性
1. 如果贵机关认定我方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我方愿意积极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合理 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许可、合作开发等方式,以减少对方的损失。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书说明书范本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书说明书范本尊敬的专利无效宣告委员会:我是某公司的专利代理人,代表我所代理的公司,就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提出答辩。
特此致函,陈述以下观点:一、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不符合新颖性要求根据我公司的研究发现,该专利申请中的发明缺乏新颖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申请的发明或者新型实用新型,必须在申请日前,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为公知技术。
然而,我们在一项先前公开的技术文件中发现了与被申请专利相同或类似的技术解决方案。
这证明该发明并非独一无二的,不符合新颖性要求。
二、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不符合创造性要求除了不满足新颖性要求外,被申请专利的发明还无法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创造性要求。
一项发明必须具备“突破现有技术”,并对技术的改进或创新做出显著的贡献。
然而,我们的调研表明,被申请专利的发明并未显示出明显的技术突破或实质性创新。
相反,它只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没有为技术领域带来重大进步。
三、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不符合明确性要求在我们详细研究了被申请专利的说明书后,我们发现该说明书对于专利的实施方式存在严重模糊和不确定的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专利说明书必须足够清晰、明确地描述发明的实质。
然而,该说明书中的描述不够具体,无法确保合理的理解和有效的实施。
这种模糊性将导致专利权的滥用和有效监管的困难。
四、专利申请中的发明缺乏实用性专利申请提出的发明必须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实用性要求。
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对被申请专利的实际应用进行了调查,并发现其实际效果不符合专利法所要求的实用性标准。
该发明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技术和经济上的问题,从而限制了该发明的实用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申请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是合理且必要的。
我们请求专利无效宣告委员会仔细考虑我们的论据,并尽快进行审理程序。
我们对于能够进行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充满信心,并将全力配合调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据。
再次感谢专利无效宣告委员会对我们的宣告申请进行审理,希望委员会能公正、客观地处理此事。
专利无效答辩费用是多少
专利⽆效答辩费⽤是多少
在进⾏专利申请中,如果有⼈进⾏了申请了专利⽆效,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专利⽆效的答辩。
在这个过程中⽆效答辩需要的费⽤是多少呢?这就是⼤家需要了解清楚的⼀点,才能知道其中的规定。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效答辩费⽤是多少
(1)⾃⼰答辩
⽬前,企业⾃⼰进⾏发明专利⽆效答辩,并不需要缴纳任何官费。
因为发明专利⽆效答辩并不是企业主动发起的,⽽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受理了他⼈提出的发明专利⽆效宣告请求之后,将发明专利权⽆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件的副本送交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陈述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被动触发的,因此企业只需要积极应对完成答辩即可,并不需要缴纳官费。
(2)委托答辩
企业可以委托⼀家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进⾏发明专利⽆效答辩,⽬前,业内的发明专利⽆效答辩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般为10000-20000元,依据专利代理机构的知名度、影响⼒以及服务质量不同⽽有所差别。
看完本⽂的内容之后,我们知道的关于费⽤的规定,⼤家就要根据规定来进⾏缴纳。
这样才能更顺利的进⾏专利⽆效的答辩,对于不清楚的⼈就要做好这⽅⾯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进⾏规定的,⼤家都清楚了吧。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撤销他人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领域,无效宣告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介绍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一、了解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无效宣告适用于无效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宣告。
在申请无效宣告之前,首先要明确被宣告知识产权的准确范围和权利主体。
二、收集证据和准备材料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收集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利文献、近似商标或相同商标的注册证明、相关著作权登记证明等。
此外,申请人还应准备陈述书、证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等。
三、委托专业律师或代理人在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时,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或代理人代为申请。
专业律师或代理人能够为申请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案件处理经验,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
四、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无效宣告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程序包括递交申请、支付费用、审查和裁决等环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费用,并配合相关机关的调查和裁决。
五、争取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成功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成功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有很大关系。
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详细分析和陈述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宣告的知识产权不存在有效性或存在不当行为。
同时,申请人还应留意相关期限,积极应对被宣告方的反驳和答辩。
六、法律诉讼和上诉程序如果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申请未获通过,申请人可以选择进一步诉讼和上诉程序。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需要重新准备和提交证据,撰写与申请无效宣告相关的法律文件,出庭作证,与对方交换和驳回证据等。
综上所述,申请知识产权无效宣告是一项需要充分准备和专业支持的法律行为。
申请人应该充分了解知识产权无效宣告的适用范围,收集证据和准备材料,委托专业律师或代理人,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无效宣告,并争取宣告的成功。
复审、答无效和提无效三种模板答题框架对比
最后,即使优先权成立,专利权人认为,D1也不能影响权1的新颖性。。。。。。
这个根据情况来定,一般不需要分析,如需分析,参考前面的分析。
四、具体理由
1.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提什么答什么,如提某一权利要求新颖性,则只针对该权利要求答新颖性。
2.答复审查意见
则新颖性创造性都要答,而且每个权利要求的都要回答。
3.无新颖性,不符合A22.2
关键词汇:“相当于”,对比文件公开了权1的全部技术特征,且两者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也相同,所以无新颖性。
4.无创造性,不符合A22.3
公开+作用相同
权1与D1存在区别技术特征A,该区别技术特征带来。。效果,解决。。。问题,该区别技术特征A在D2中公开,且作用相同,存在技术启示,显而易见,(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创造性。
请求人:*****
时间:******
综上所述,请求人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有效。
专利权人:***
时间:****
综上所述,请审查员在修改后的申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申请人:****
**年**月**日
3.将专利文件(申请文件)的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申请日)与证据逐一对比分析,判断该份证据是抵触申请还是现有技术
4.优先权要点: 12个月 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相同) 首次申请
5.抵触申请要点: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申请在先,公开在后 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附件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ZL200902345678.9,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8月6日,申请日为2009年12月25日;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2011年07月01日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 | 关闭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复审委:本专利权人收到了贵委转送的由请求人河南全新液态起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针对发明名称为“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专利号为ZL 03112809.2的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文件,该案的案件编号为:W402581。
本专利权人在仔细地研读了请求人所提供的证据及无效请求的理由后,认为请求人提供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形式上不符合无效宣告请求受理条件,另外,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本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无效请求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22条的规定,应该维持有效,具体意见陈述如下。
一、该无效宣告请求书形式上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具体意见陈述部份结合附件2即专利号为ZL .5,发明创造名称为“交流异步电机用无刷变阻起动器”主张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但未明确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的规定还是有关创造性或是实用性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结合附件2公开的“拉簧”这一技术特征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移动的弹性阻力装置”不具有新颖性,请求人并未结合提供的附件2具体说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整体的技术方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或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规定,即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因此专利权人认为该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应对策略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应对策略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是指专利权在授予之后,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权人以外的人请求宣告无效,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活动。
以下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一般步骤和应对策略:1.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同时缴费。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请求人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应对策略: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后,应仔细分析请求人的理由和证据,判断是否成立。
如果认为无效宣告请求成立,则可以考虑与请求人协商解决,避免诉讼。
如果认为无效宣告请求不成立,则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立案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会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应对策略:在审理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专利复审委员会沟通联系,了解审理情况。
如果认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得到支持,可以继续积极应对。
如果认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存在不足,则可以考虑与请求人协商解决。
3.补充理由或者证据(非必须)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后,可以在1个月内补充理由或者证据。
这些内容可以是对原申请文件的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具体说明,也可以是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反驳和证据的详细描述。
应对策略:在补充理由或者证据时,应认真分析请求人的理由和证据,结合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进行反驳和补充。
同时,应注意遵守期限要求,及时提交补充内容。
4.答复通知书文件(非必须)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应。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说明书范本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说明书范本尊敬的专利无效宣告办公室:我方为专利权人,针对贵办公室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特向贵办公室提交答辩说明书,以维护我方的专利权益。
一、概述我方的专利权是在原审授权文件中通过了审查,并获得专利权的。
贵办公室所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因此应予驳回。
二、专利权的真实性我方的专利主张符合专利法的立体要件,即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这是因为我们的发明在申请日之前,并没有公开过或被他人使用过,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可以更好地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方的专利权应予有效保护。
三、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不当性贵办公室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以下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 缺乏基于事实的证据和依据,仅仅是对我方专利权的主张进行了无根据的猜测和假设;2. 贵办公室未能就专利权的有效性与我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便着手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3. 贵办公室在审查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滥用或失职行为,导致对我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4. 贵办公室存在对我方其他同类专利的宽松审查和授权,与此次无效宣告请求存在明显的矛盾。
以上理由都证明了贵办公室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不当性和不合理性,因此应予驳回。
四、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法律依据专利法明确规定,贵办公室在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当提供确凿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然而,贵办公室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无效宣告请求,并且未能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因此,即使贵办公室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但也不能成立。
考虑到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方的专利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贵办公室应当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并认定我方的专利权有效。
五、专利权的合法权益我方的专利权是经过认真审查并被授予的,代表着我们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价值。
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可以鼓励我们继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并为社会带来更大的利益。
贵办公室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做出合理的判断,维护专利制度的稳定和公正。
专利无效流程
专利无效流程专利无效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当他人认为某项专利权不应当被授予或者被授予的专利权应当被撤销时,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无效流程是指专利无效宣告的整个申请和审查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利无效流程的相关内容。
首先,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不应当被授予或者被授予的专利权应当被撤销的,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应当书面提出,提出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与请求有关的证据和理由,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其次,专利局受理请求并进行审查。
专利局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会对请求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后受理,并通知专利权人。
专利局将请求转交给专利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部门将组织审查员对请求进行审查,审查员将对请求所涉及的专利文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听取专利权人和请求人的意见。
接着,进行公告和答辩。
审查员审查完毕后,将审查意见书送达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审查意见书中将包括审查员对请求的审查意见和理由。
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
同时,审查员也可以要求请求人和专利权人补充相关资料或者进行口头答辩。
然后,专利局作出决定。
在审查员完成审查意见书的发送和答辩期限届满后,专利局将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书和请求人、专利权人的答辩意见,作出是否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
如果决定宣告专利无效,专利局将作出无效宣告决定书,并公告宣告结果。
最后,申请人可提出复审。
如果专利权人对专利无效宣告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复审请求。
专利复审是指对专利局作出的专利无效宣告决定进行再审查的程序。
复审请求应当书面提出,并提供与请求有关的证据和理由,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综上所述,专利无效流程包括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局受理请求并进行审查、公告和答辩、专利局作出决定以及申请人可提出复审等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请求人和专利权人需要密切关注审查意见书和决定书的发送,及时提出答辩意见,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书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书正文: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书被请求人:[专利权人]请求人:[请求人]引言:根据《专利法》第60条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请求人[请求人姓名]于[日期]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专利局”)提出请求,要求宣告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姓名]的专利权无效。
现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姓名]就此提出如下答辩。
一、请求人未尽到举证责任1. 请求人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是请求人主张被请求人的专利权存在缺陷并应予宣告无效。
根据本案请求人提供的材料,请求人并未充分负担起自己的举证责任。
2. 根据《专利法》第61条的规定,请求人在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专利权存在无效的理由。
然而,在本案中,请求人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被请求人的专利权存在无效的理由。
3. 举证责任是请求人在请求宣告他人专利权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请求人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被请求人的专利权存在无效的理由,导致本次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
二、被请求专利权有效并符合法定要求1. 被请求人的[专利编号]专利属于[专利类型],是在对[技术领域]的[技术问题]以及现有技术水平的了解基础上,采用独创性的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的创造性技术方案。
该专利权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可专利性要求。
2. 本案被请求专利在申请时,经过了专利局的审查,并且满足了专利法规定的可授予权利的条件。
该专利的公告、实质审查以及授权过程没有出现任何违规情况,证明该专利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的规定,专利权的范围由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请求人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专利权的诠释存在错误,被请求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并未超过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
4. 被请求专利权的专利文件中包含了充足、准确的技术信息和描述,在公开日以及授权日公示的技术信息与被请求人的专利权一致,没有虚假陈述和误导性的内容,符合《专利法》第25条的要求。
专利无效模板
一、引言在专利领域,专利无效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程序。
专利无效是指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提出质疑,认为该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被授权。
以下是一份专利无效模板,供您参考。
二、专利无效申请书1. 申请人信息(1)申请人名称:(2)申请人地址:(3)申请人联系方式:2. 专利信息(1)专利名称:(2)专利号:(3)专利申请日:(4)专利授权公告日:3. 专利无效理由(1)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①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创造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人对该专利提出质疑,认为其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
②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公开。
”申请人对该专利提出质疑,认为其技术方案不清楚、不完整。
(2)专利权利要求书存在缺陷①权利要求书过于宽泛,缺乏具体限定。
②权利要求书存在矛盾、相互冲突。
(3)专利授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①专利审查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②专利授权过程中存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4. 证据材料(1)相关法律法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专利申请文件①专利说明书②权利要求书③附图(3)其他证据材料①与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资料②与专利授权过程中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③与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的证言5. 请求事项(1)请求撤销被异议专利。
(2)请求赔偿因专利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3)请求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专利无效答辩状1. 答辩人信息(1)答辩人名称:(2)答辩人地址:(3)答辩人联系方式:2. 专利信息(1)专利名称:(2)专利号:(3)专利申请日:(4)专利授权公告日:3. 答辩意见(1)针对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①申请人提出的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
②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技术文件已充分公开,符合法律规定。
(2)针对专利权利要求书存在缺陷①权利要求书已对技术方案进行具体限定,不存在矛盾、相互冲突。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流程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流程一、概述专利无效宣告是指任何人认为已授予的专利不具有有效性时,可以向专利审查机关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要求撤销该专利的法律效力。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是保证专利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只有真正具备创新和可行性的发明才能得到专利保护。
本文将介绍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具体流程。
二、无效宣告申请的主体无效宣告申请可以由任何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人、利益相关方、竞争对手等。
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有效性。
三、无效宣告申请的适用范围无效宣告申请适用于已经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无效宣告申请可针对专利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包括专利的发明概念、技术特征、创新点等方面。
四、无效宣告申请的程序1. 编写无效宣告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详细陈述为何认为该专利不具备有效性,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申请书应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等基本信息,并清晰陈述无效宣告的请求。
2. 递交无效宣告申请书:申请人将编写好的无效宣告申请书递交给专利审查机关。
申请人需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并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
3. 受理和审查:专利审查机关在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答辩意见和证据。
4. 审理和裁决:专利审查机关将组织专家对无效宣告申请进行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材料作出裁决。
裁决结果将对专利的有效性产生直接影响。
5. 上诉和复审:如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或复审请求。
上级专利机关将重新审查相关证据并作出新的裁决。
6. 裁决结果公告: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的裁决结果将通过公告的方式予以公示,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五、无效宣告申请的效力专利权人对于无效宣告申请的结果可以进行答辩并提供证据进行辩护。
如果无效宣告申请被裁定有效,专利权将被撤销,专利权人将失去对该专利的保护。
而如果无效宣告申请被驳回,专利权将继续有效,依然享有专利权益。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介绍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介绍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申请。
无效宣告申请一般需要包括申请书、陈述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等。
接下来是受理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对无效宣告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
如果申请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正式受理申请,并向专利权人发出通知书。
然后是审查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核实,对无效宣告申请所请求的专利权是否具有无效宣告的理由进行审查,以及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也会给予专利权人相应的答辩和申辩的机会。
最后是复审决定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
复审决定可以是无效宣告,即认定专利权无效;也可以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无效宣告的决定将对专利权产生直接影响,使得专利权无效;而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则对专利权继续有效起着保护作用。
在整个专利复审无效程序中,公开性和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原则。
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无效程序的申请、决定等都应当以公告方式进行;另一方面,专利复审委员会也应当保持公正的立场,确保专利复审无效程序的公正进行。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的实施对于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防止不正当的专利权利用和滥用,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它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确保专利制度保持活力和有效性。
总之,专利复审无效程序是一种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它的实施需要依法进行,强化公开性和公正性原则,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答辩状模板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答辩状范例
答辩状模板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答辩状范例答辩状模板 -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答辩状范例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您好!我是被告方代表,我在这里以答辩状的形式,对原告方提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做出回应。
首先,我对原告方的指控感到遗憾和不满。
然而,我将尽全力为我方做出充分辩护,希望能得到法庭的公正判决。
我方一直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努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方并未侵犯原告方的知识产权。
我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从不轻易触碰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产品设计、研发过程中都经历了严格的审查和评估流程,以确保与任何已有专利或商标无关。
我们也一直注重自主创新,致力于开发独具特色的产品,积极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其次,原告方提出的关于侵权样品的指控缺乏证据支持。
他们声称我们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但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作为被告方,我们请求法庭要求原告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我们能够做出恰当的辩护。
此外,即使我们的产品与原告方的产品存在一些相似之处,这并不等同于侵权行为。
作为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相似点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的产品在设计理念、核心技术和外观等方面与原告方的产品有所不同。
这些差异是基于我们自身的研发和创新,不存在对原告方知识产权的侵犯。
最后,我们公司对原告提起的侵权索赔金额表示质疑。
据我们所知,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高于市场价值,并未与实际经济损失相匹配。
我们请求法庭对此进行独立评估,并对赔偿数额进行合理裁决。
为了最终解决这起知识产权纠纷,我们愿意与原告方进行积极的和解谈判。
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努力和妥善解决方案的出台,我们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最后,请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我们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我们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
敬请法庭考虑。
被告代表日期:。
专利侵权案件答辩状
专利侵权案件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我方律师代表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专利侵权案件,谨此提交
我方的答辩状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专利的有效性
1. 原告所持有的专利无效:我们认为原告所宣称的专利缺乏创
新性和实用性,其所陈述的技术方案已经在先相关文献中有所提及,并且该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2. 专利权范围过于宽泛:原告所宣称的专利权范围过于宽泛,
涵盖了已存在并被广泛应用的技术方案,因此不能构成对被告的侵权。
二、关于被告的行为
1. 不存在侵权行为:被告在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始终遵守了相关
法律法规,并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
被告的技术方案与原告所宣称
的专利并不相同,存在明显的差异。
2. 内部研发成果:被告开发的产品是经过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与原告所宣称的专利并无关联。
被告有自主研发的合法权益,不应
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基于上述辩护意见,我方请求法庭判决如下:
1. 判决原告所持有的专利无效。
2. 宣布被告不存在对原告的专利侵权行为。
敬请法庭审议。
此致
被告代表。
专利侵权答辩状
专利侵权答辩状尊敬的法庭:我作为被告,就原告所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按照法律程序提交作出如下答辩:一、关于原告对专利权的主张原告声称其拥有某项专利权,并认为我的行为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
针对此主张,我予以否认。
二、对专利权的否认1.原告主张的专利权是否有效首先,就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质疑。
据我了解,该专利存在以下权利要求上的不明确之处以及先前艺术的公开,这可能导致该专利权缺乏新颖性和创新性。
因此,我质疑该专利权的有效性。
2.我的行为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其次,我否认对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权进行侵权。
我认为,我所从事的活动与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权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技术重叠,也不构成对其专利权的实质性侵犯。
三、关于专利权的无效性辩护除了对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权的无效性予以质疑外,我还予以辩护:即原告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涉及的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
1.专利权主张超出发明内容的范围根据我对该专利权的研究,我认为原告的专利权主张超出了其所申请专利的技术范围。
原告声称我的行为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然而,仔细检查专利文件后,我发现原告所主张的侵权行为与该专利的发明内容并不一致。
因此,我认为原告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无法成立。
2.先前技术的公开另外,我还通过集中精力研究市场以及先前技术成果,发现与原告专利权内容相似的技术已经在先前技术中得到公开。
这意味着,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权的新颖性和创新性存在疑问。
因此,我深信原告所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应被驳回。
四、关于损害赔偿的请求原告在诉讼中主张对其因我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我坚决否认对原告造成了任何损失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我要求法庭对原告所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进行驳回。
五、结语综上所述,我作为被告,对原告对于我的专利侵权诉讼发表上述答辩意见。
希望法庭能够进行公正客观的审理,并依法作出准确的裁决。
感谢法庭的审理!此致被告:[你的姓名]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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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4)同一当事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5)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参照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公民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在口头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收当庭转送的文件。
(2)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
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2 专利权人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
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不符合上述期限规定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所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3 延期举证
对于有证据表明因无法克服的困难在上述期限内不能提交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在所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请求延期提交。
(1)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2)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3)代理人代为进行和解;
(4)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2 委托手续
(1)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予专利权。
11.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12.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四)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需要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
(五)请求人应当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
五.委托
1 委托书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专利权人继续委托专利申请程序中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再次递交无效宣告程序的委托书)。请求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内容一致,专利权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专利权信息的内容一致,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权限仅涉及提交请求书、意见陈述书、证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参加口头审理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而不涉及权利处分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权限包含下列各项之一的,须在委托书中特别注明:
(2)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专利;
(3)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是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生效的审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
(4)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
(5)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
2、代理费:发明专利20000元起,实用新型专利15000元起,外观设计专利10000元起。
三.无效宣告请求文件的形式要求
请求人应当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各一式两份。
请求人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表格,并严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填写。
请求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与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清单内容一致。
六.形式审查通知书
1 受理通知书
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转送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的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权人不予答复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 补正通知书
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的指定期限内补正。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4.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无效申请和专利无效答辩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3-6-19 14:39:48 阅读次数: 341
一.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8.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仅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并且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的条、款、项作为独立的理由提出。
(三)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一项专利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请求人不得针对同一专利再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所述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审查决定考虑的除外。
九.当事人权利的处分
请求人可以放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宣告理由及证据。对于请求人放弃的无效宣告理由和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不再查证。
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侵权案件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应人民法院、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向处理该专利侵权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出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
七.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且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
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无效宣告请求的对象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二.无效宣告请求费用
1、规费: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3000 元,实用新型专利1500 元,外观设计专利1500 元。无效宣告请求费不可以减缓。
(3)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4)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并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 不予受理通知书
无效宣告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3.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四.无效宣告请求范围、理由和证据
(一)请求人应当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明确无效宣告请求范围。
(二)无效宣告理由: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1.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
2、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
八.举证期限
1 请求人举证期限
请求人答复补正通知书,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补正书》表格一式两份,以及经补正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