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公文的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
公⽂处理⼯作条例》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号:中办发[2012]14号
颁布⽇期:2012-04-16
执⾏⽇期:2012-07-01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录
第⼀章总则
第⼆章公⽂种类
第三章公⽂格式
第四章⾏⽂规则
第五章公⽂拟制
第六章公⽂办理
第七章公⽂管理
第⼋章附则
各省、⾃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单位,各⼈民团体:
《党政机关公⽂处理⼯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中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4⽉16⽇
党政机关公⽂处理⼯作条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处理⼯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适⽤于各级党政机关公⽂处理⼯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作,请⽰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具。
第四条公⽂处理⼯作是指公⽂拟制、办理、管理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作。
第五条公⽂处理⼯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度重视公⽂处理⼯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秘部门或者由专⼈负责公⽂处理⼯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处理⼯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处理⼯作进⾏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公文处理条例
公文处理条例
公文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布、接收、处理和归档的各类公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一系列流程。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注重规范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处理速度,整合资源,优化服务。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与起草
第一节公文的分类
第五条公文可分为行政公文、公告、通知、命令、决议、函件等。
第六条行政公文是机关内部沟通、传达和决策的工具。
第七条公告是向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和事项的公文。
第八条通知是机关对下级机关、单位或个人发布要求、规定等
的公文。
第九条命令是机关对下级机关、单位或个人发布具有强制性的
公文。
第十条决议是机关对重要问题作出决定的公文。
第十一条函件是机关和其他机构或个人之间进行正式书信往来
的公文。
第二节公文的起草
第十二条公文的起草应明确公文的目的、主题和内容,使用准
确的词语和语法,排版清晰规范。
第十三条公文的起草应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内容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达。
第十四条公文的起草应注意语气的客观和稳重,避免主观情绪
和个人色彩的表达。
第十五条公文的起草须经过内部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内容的
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公文的审批与签发
第一节公文的审批
第十六条公文的审批应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公文的审批应对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避免错误和歧义。
第十八条公文的审批人应具备相应的职权和资格,对公文的内容有权进行修改和调整。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文的科学、合理、规范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务中产生的书面文件,包括文件、函件、通知、通告等。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法定程序,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公文的形式和组成
第一节公文的形式
第六条公文的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第七条公文的纸质文件应当使用A4纸,字体应当清晰可辨,印章须盖齐。
第八条公文的电子文件应当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档格式,如PDF、DOC、PPT等。
第二节公文的组成
第九条公文由公文主体、公文标题、正文、附件、署名、日期、签发等要素组成。
第十条公文主体是指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应当出现在公文的
头部。
第十一条公文标题是指概括表述公文主题的一段话,应当简明
扼要,字体要与正文一致。
第十二条公文的正文是公文的核心内容,应当层次分明、内容
准确。
第十三条公文的附件是指与公文有关的文件、资料等附属材料。
第十四条公文的署名是指公文的签发机关、发文负责人和发文
日期。
第三章公文的处理程序
第一节编制公文
第十五条公文的编制应当由公文编制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确保公文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规范。
悉公文处理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公文的编制人员应当仔细核对公文的内容,确保准确
无误。
第十八条公文的编制应当根据行文需要,确定合适的标题和结构,保证公文的条理清晰。
公文处理知识
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 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 关报送公文。” • 落实上级机关负责人批示办理情况的报 告,不属于直接交办的范畴。
(三)向下行文规则。
•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
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 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 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 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要政府审 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 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
判断的标准,一个是机关的层级,一 个是表彰、批评对象的典型性。
• 4.决议和会议纪要。共同点是都需要召开会
议的形式。不同点,一是纪要可以多议题 ,决议则比较集中。二是从格式上看,决 议用文件格式,纪要用专门的纪要格式。
• 纪要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全面,
不同人的不同意见都要记载。而纪要内容 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会议的主要情况(时 间、地点、人物、议题等),二是议定事 项,就是会议确定的、会后要落实的,其 他不写。
体体现,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规范体式
就要求公文按照一定的书写和印制方式去
表现。
二、文种使用
• •
(一)文种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使用非法定文种。不选用《条例》规 定的文种,而使用总结、要点、方案、计 划、安排、纲要、规划、建议等文种。 2.文种合并适用。如请示报告、意见报 告、请示函等。
最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最新国家⾏政机关公⽂处理办法
国家⾏政机关公⽂处理办法(新)
第⼀章总则
第⼀条为使国家⾏政机关(以下简称⾏政机关)的公⽂处理⼯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条⾏政机关的公⽂(包括电报,下同),是⾏政机关在⾏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是依法⾏政和进⾏公务活动的重要⼯具。
第三条公⽂处理指公⽂的办理、管理、整理(⽴卷)、归档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作。
第四条公⽂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处理必须严格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政机关的负责⼈应当⾼度重视公⽂处理⼯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处理⼯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处理⼯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处理⼯作。
第⼋条各级⾏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员负责公⽂处理⼯作。
第⼆章公⽂种类
第九条⾏政机关的公⽂种类主要有:
(⼀)命令(令)
适⽤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重⼤强制性⾏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员。
(⼆)决定
适⽤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于公布社会各有关⽅⾯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属机关的公⽂,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的事项,任免⼈员。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 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 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 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 调或裁定。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 事 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 人 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 适 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 和 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2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来文来电进行答复、处理和转交,以及对局内公文的起草、修改、审核、审核、印发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办公室,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第五条具体的公文处理工作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特别加强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查询。
第二章来文来电的处理
第八条对于来文来电的答复和处理,应严格按照来文来电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处理流程和时限。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来文来电,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需调查研究后回复的,应在收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来文来电,应优先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问题的来文来电,应按照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对于有关内容,应分类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十三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受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其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需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转交并告知处理结果。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的定义与分类
第一节公文的定义
第三条公文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执行、布置、通报、询问等事务性文件。
第四条公文包括行政决定、行政命令、通知、函件、报告、请示、备忘录等类型。
第二节公文的分类
第五条公文按照内容可分为行政决定类、行政命令类、通知类、函件类、报告类、请示类、备忘录类等。
第六条公文按照级别可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等。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
第七条公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容准确、清晰、简明扼要。
第八条公文应包括标题、正文、落款、附件等必要部分。
第二节公文的起草流程
第九条公文起草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起草、审核、审批等环节。
第四章公文的签发与印发
第一节公文的签发
第十条公文的签发应由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进行,需注明签发人姓名和签发日期。
第二节公文的印发
第十一条公文的印发应统一使用行政机关规定的公章,确保印发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章公文的分发与传阅
第一节公文的分发
第十二条公文的分发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进行,确保及时准确到达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三条公文的传阅应根据需要进行,并在传阅单上记录传阅人员。
第六章公文的存档与归档
第一节公文的存档
第十四条公文的存档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公文的归档
第十五条公文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文的查阅和调取。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3.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以下简称党的机关)工作的需要,实现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
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五条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秘书部门或者配备秘书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质量。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
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沟通重要情况。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七个变化,九个细节201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
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的发布施行,对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发挥重要作用。与《办法》对比,《条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主要表
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
《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条例》中按照公文办理的工作流程将公文办理工作概括为“拟制、办理、管理”三个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环节,简洁明了,“拟制”包括了“起草、审核、签发”三个环节(《办法》中隶属于发文办理),同时将
整理(立卷)、归档划归至公文办理范畴。
二、公文的种类更加丰富
原《办法》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3种,新《条例》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5种,增加了“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三、公文要素做出了调整
《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同时,对涉密文
公文处理
第四章公文处理
第一节公文处理概述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和基本任务
公文处理是指对公文的撰写、传递与管理,它是使公文得以形成并产生实际效用的全部活动,是机关实现其管理职能的重要形式。公文处理具体包括:公文的拟写、制作、处理、传递、保管、提供利用以及对公文处理的监督控制和组织管理。
公文处理的基本任务就是及时、准确、有效地创制、加工、传递、保管、处置公文,为公务活动提供适用的信息。其具体内容主要有:(1)创制公文。(2)传递公文。(3)办理公文。
(4)处置办毕公文。(5)管理公文。
二、公文处理的重要地位
公文处理是机关实现管理职能的必要条件。机关对信息的广泛依赖性主要和直接地表现为对公文的广泛依赖。公文处理使机关实现管理职能所需要的公文得以形成并产生实效,为此,它构成了机关实现其管理职能的必要条件。公文处理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础。档案事业是国家文化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档案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由公文处理活动创造、积累并提供的。档案事业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公文处理的水平。
三、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
(1)法制原则。即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对公文处理活动加以调整和规范。(2)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使判断合乎实际,方法措施切实可行。(3)全面质量原则。
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必须追求其全部质量指标的优化,创造全面的优质。(4)时效原则。在公文处理中必须有高度的时间观念,应及时而适时地处置各种事务,维护公文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的有效性,使其对公务活动产生更加充分的有利影响。(5)集中统一原则。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要接受集中统一的领导,要遵行统一的公文处理制度,一部分公文处理活动必须由公文处理的专门机构或人员统一进行。(6)党政分工原则。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应明确执政党的组织与行政机构的不同责任范围,使其在各自的职责权利范围内专司其职、专负其责,以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从实质上强化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7)保密原则。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应确立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及团体的秘密。(8)简化原则。在公文处理活动中,为使工作更有效率,更加优质,应在保证其具有相同功能的前提下,以各种方式对有关事物化繁为简。
公文处理的基本规范
公文处理的基本规范
公文处理是公务员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在处理公文时,必须
遵循一些基本规范,以确保公文的有效传达和正确处理。下面是公
文处理的基本规范:
一、公文格式
公文的格式应该整洁、规范、美观。公文的格式包括纸张、字体、字号、行距、边距、标题等方面的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处理,避免奇形怪状或大小不一的情况出现。
二、语言规范
公文的语言应该准确、简明、明确、得体。措辞应严谨、含义
应清晰,不得出现歧义或模棱两可的表述。同时,应避免使用口语
化的语言和俚语,以免影响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内容要点
公文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需要废话和绕弯子。
在阐明问题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条理清晰的方式展现问题的主
要内容和要点。同时,还需要注意公文的秩序,避免不按顺序叙述
问题。
四、书写规范
公文应该书写工整、清晰、端正,不能有涂抹、涂改,否则会
影响公文的正式性和权威性。书写时,应注意字迹不要潦草,不要
用千字文、龟毛字等艺术字体,这些字体虽然美观,但阅读起来却
不方便。
五、时间规范
公文的时间应该准确、规范,时间格式应采用“年、月、日”
的格式,并精确到日。要求在公文中注明公文的起草时间、审批时
间和发文时间,以便于查看和归档。
六、密级规范
公文的密级是根据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影响程度,划定的保密等级。在处理公文时必须根据需要,对公文加上相应的密级,以免信息外泄或泄密等风险。
七、签署规范
在签署公文时,应遵循相应的签署规范,例如公文处理完毕后,应该由领导审批、确认,并按照职称、级别的不同进行签署。签名
公文处理条例2023年修订
公文处理条例2012年修订
公文处理条例2012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活动,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文是指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依法发文或收文的文件、函件、电报、电传、电子邮
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对公文的起草、审查、签发、传达、归档、抄送、批转、回复等活动。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公文的种类、格式、流程和责任人员,确保公
文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第五条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优势,推动公文处理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文明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保障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
第七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公文的标题、内容、格式和要求,确保公文的准确、明确、简洁和具
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注重文字的规范和语言的准确,避免使用生僻字、专业术语和口头用语。涉及法律、规章制度等内容时,
应当引用并注明法律法规的名称。
第九条公文的起草应当积极运用排版技巧,合理调整文字大小、字距和行距,使公文整洁、易读。
第十条公文的起草应当进行逻辑推理和语法修整,避免文字的含义模糊、笔误和语法错误。
第十一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根据不同种类的公文,明确其他必要的要求,如抄送、密级、附件等。
第三章公文的审查
第十二条公文的审查是公文处理中重要的环节,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
公文写作与处理技巧培训PPT课件
语言简练明确,表达清晰准确,注意语气和措辞 。
实例分析
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函类公文的写作要点和注意 事项。
公文写作中常见问
05
题及解决方法
文字表达不准确问题
语义模糊
使用具体、明确的词汇和表述,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或表达 方式。
措辞不当
注意使用正式、客观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主观性的措辞。
公文写作与处理技巧培 训PPT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19
contents
目录
• 公文写作概述 • 公文写作技巧 • 公文处理流程 • 常见公文写作实例分析 • 公文写作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 公文处理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公文写作概述
01
公文定义与作用
总结词
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等组织在处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 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借阅
建立借阅制度,规范公文的借 阅流程和管理要求。
整理
对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整理, 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类 。
保管
对归档的公文进行妥善保管, 确保其安全、完整和易于检索 。
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或无需继续保存 的公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 毁处理。
常见公文写作实例
04
分析
通知类公文写作
01
02
公文收文管理制度
公文收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文收文管理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文收文管理,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分发和处理公文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公文收文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收文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严格保密,及时准确。
第五条公文收文工作由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章收文的分类和登记
第六条公文按照性质及用途分为文件、电子公文和其他形式的公文。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公文收发室或者专门的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公文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所有收到的公文均需登记,并标明收文日期、文号、发文单位、标题、密级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电子公文需进行电子登记,并将文件保存在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中。
第十条对于涉密、重要或者待办公文,应当按照规定流程立即报告相关领导,督促及时处理。
第三章公文的分发和传阅
第十一条收到的公文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配进行及时分发,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分发的公文需填写分发通知表,并在指定的公文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公文传阅制度,严格规定公文的传阅范围和传阅时限。
第十四条传阅公文时,需对公文进行加盖传阅章,签署传阅人员姓名,并严格控制传阅范围。
第四章公文的处理和归档
第十五条收到的公文需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会签的公文,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会签,并及时传递给下一步的处理单位。
第十七条处理完毕的公文应按照文件流转制度及时归档,保证可追溯和查阅。
公文处理的程序与要求
公文处理的程序与要求
一、公文的概念、类别和功能
1、公文的概念
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所制作的文件。
公文是文件的一个主要门类,它具有其他文件(主要是私人文件)所不具备的一些特点。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处理公务;公文具有由行文机关赋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响力;
第三,公文具有规范的结构和格式。
2、公文的类别
为了更好地认识公文、使用公文,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从多个角度对公文的类别进行划分:
(1)根据具体公务活动领域的不同,可以把公文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性质的差异,可以把公文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等六类。
(3)根据公文涉及秘密的程度,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公文等六类。
(4)根据对公文办理和传递时间方面的限制和要求,公文一般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5)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①命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②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③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④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⑤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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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性: 从单位工作全局看; 从具体工作内容上看; 管理性决定公文处理必须根据本单位的职 能及公文形成规律进行工作,符合行政管 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4.时效性 公文的制发与接收,标志着具体工作的开始, 每一步公文处理程序的实施总是制约着下一 步的工作进程。 公文处理的时效性要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迅速; (2)适时。
(三)公文签发的格式要求: 包括签发意见、签发人姓名、签发时间, 三项缺一不可。 (四)公文签发的注意事项: 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符合签发。
第三节 公文的办理
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一、收文办理 (一)收文的含义和范围 指收进外部送达本机关、单位的公务文书和 材料,包括文件、电报、信函、内部刊物、 资料,其他文字资料。 收文的范围包括上级来文、下级来文及不相 隶属机关的来文。
(二)收文的程序
为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 答复等。 1.签收:一是为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提供 一种凭证;二是为了保证文件运行安全。
签收工作在基层单位一般由文秘人员直接 承担。
注意事项:
(1)认真清点。 (2)慎重签字。
2.登记
登记是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进行 详细记载。 (1)登记的作用: 首先,管理和保护作用; 其次,查找利用作用; 再次,统计和催办作用; 最后,责任和证据作用。
四、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
第五条规定:“公文处理工作应当 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 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 则。 准确规范是指在公文处理过程中要注意精确 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行文 和处理,保证公文的文意表达清晰、文种使 用恰当、公文传递及时——撰稿前;起草; 草稿完成后。
1.理清发文意图: (1)知晓公文的阅读或传阅对象。 (2)明确使用什么文种: 一看公文事由; 二看公文的出台环节; 三看受文对象; 四看反映事务的时间。 (3)确定公文的中心内容。
2.准确把握领导人的真实意图
领导人的真实意图是公文起草工作的指 挥棒和核心:
(1)注意研究领导人的正式讲话。 (2)注意研究领导人的零星谈话。 (3)注意研究领导人对收文的批注和 对欲发文稿的改动。
印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p305
三、整理归档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 力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 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 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 档。
应归档的公文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p306
(二)归档的步骤与方法
p308
第四节 公文的管理
1.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文的作用。 2.可以保证文稿不偏离领导机关或领导人 的发文意图。 3.可以减轻领导的审阅负担。
(三)公文审核的重点
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一是该不该发文; 二是该以谁的名义发文。 2.内容是否合法、合意、合适: 3.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 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等; 5.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二、公文处理的内容
1.公文的拟制 ↓ 2.公文的办理 ↓ 3.公文的管理
三、公文处理工作的特点
1.服务性:宏观上;微观上。 2.程序性:是指公文在形成、运转、管理的 过程中,每一道工序都具有一定的标准和 流程,其中的各个环节互为条件、互相制 约、紧密衔接,构成了严密的文书工作系 统。
(1)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3)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4)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 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 (5)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4.承办及注意事项
见300页
5.传阅
p301
6.催办
p303
二、发文办理
(一)发文办理的含义发文的办理是指对 本单位对外发文拟制后所要履行的一系列 处理环节,包括公文的复核、登记、印制 和核发。
(2)登记的形式
常见的收文登记形式有簿式、卡片式、联 单式三种。
(3)登记的内容
收文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来)文编号、收 (来)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字号、来 文标题、份数、附件、秘密等级、领导人 批阅情况、承办单位或个人、处理结果、 归存卷号等。
注意事项
见P300
3.初审。
(二)发文的程序 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 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 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 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 行传输。
登记项目主要有:
发文年月日、主办单位、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附 件名称、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印数、主 题词、抄送机关、发出时间、经办人和归 存等项。
3.把好语言关
准确 庄重 简明 规范
二、公文的审核
(一)公文审核的含义 审核,即审查、核对的意思。如果通过审 核发现了问题,也包括修改。 注:一般的修改是指修改自己写的文稿, 而审核时的修改大多是修改别人起草的文 稿,二者在修改方法、修改范围上都有所 不同。
(二)公文审核的作用
精简高效的原则应该体现在公文处理工作的方方 面面之中: 首先,要明确公文处理的时限; 其次,要把握公文办理的时机; 最后,要合理设计公文处理流程。 安全保密是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文秘人员要培养保密观念; 健全公文管理和监控制度; 文秘部门要制定严格的保密措 施。
(四)公文审核的步骤与方法
1.虚心求教,弄懂文稿内容。 2.认真研读,活用四把“标尺”。 3.直接修改与间接修改相结合。
三、公文的签发
(一)公文签发的含义 签发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审欲发的文稿, 审阅后认为应该发出时,在发文处理单的 “签发”栏中写上印发意见并签署姓名。 (二)公文签发的原则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十三章 公文的处理
第一节
公文处理概述
一、概述 1、概念 根据2012 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 作条例》规定,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 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 有序的工作。
2、公文处理的作用 是各级党政机关实现管理职能的前提和基 本方式,也是机关之间进行联系和沟通的 纽带。
一、公文管理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保守秘密的原则; (三)便于利用的原则
二、公文办理与管理
(一)收文办理中的公文管理 (二)发文办理中的公文管理
第二节 公文的拟制
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一、公文的起草 (一)公文起草的含义:是指执笔人(个 人或集体)遵照领导人或者领导机关的指 示精神,从领命、准备、构思到写就公文 初稿的行为过程。
(二)公文起草的原则
法规性 可行性 简明性 规范性 广泛性 统一性
(三)公文起草应注意的问题